合作合同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

时间:2022-12-13 10:23:45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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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2.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

  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第十条出资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一__________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__________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二条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三条合作企业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企业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十四条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第十六条材料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4.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七条技术

  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条产品销售

  1.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2.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3.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4.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5.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二条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利益分配

  1.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______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

  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

  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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