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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讲话稿

时间:2024-10-08 08:49:34 会议讲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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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讲话稿

  清明祭先祖不忘前人泽被,慎火护山林常使后人蒙荫!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讲话稿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一:2016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前段时间,我市因连续晴热高温天气,林内草木干枯,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多,以致森林火灾频发。现清明节临近,外出踏青、上坟烧纸祭祖等野外用火将骤然增多,我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来抓。各乡镇办事处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所有的人、财、物投入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和人员责任,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防范到位。

  二、加强值班调度。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为我市2016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特护期。清明特护期内,林业局、市防火办、各乡镇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一律取消休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双岗双待、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情况,严禁漏岗、缺岗或瞒报甚至故意不报行为,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清明特护期内,各乡镇办事处要深入风景旅游区、林区、林农交错区、墓区,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充分利用乡村电视台、书写墙体标语(乡级不少于40条、村级不少于10条)、悬挂宣传横幅(市防火办不少于10条、乡级不少于5条、村级不少于2条)、每天组织车辆进村入户流动宣传、组织中小游行宣传、张帖《禁火令》,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清明特护期之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并督促、落实各村组召开村民户主大会专门安排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乡镇、村组干部和村级信息员要定区域、定时间、定任务,挨家挨户地走访群众,积极倡导"弃上坟烧纸陋习、树植树献花新风"的文明祭祀方式,各村、组要划烧纸钱、放鞭炮的专门区域,有专人看守该区域。

  四、加强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清明特护期内,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应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组,深入到村、组、山头地块进行宣传、巡查,在墓区、进林区的主要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立临时火源检查站安排专人严防死守,严格检查入山人员,禁止一切火种进山,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办事处、村组在抓好森林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充分做好扑救准备工作。一是扑火物资到位。各乡、村按照乡级50人、村级20人(人手一件)将扑火工具及扑火服装完善到位;二是扑火人员到位。清明特护期内,各乡扑火应急队伍要搞好培训,全天候集中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处置。三是科学、快速处置火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乡镇办事处必须立即向防火办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村组干部半个小时,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驻片包村领导、七所八站工作人员1个小时,乡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2个小时)亲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组织人员扑火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尽量组织身体素质好的青壮年参加,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妇女、精神病人"等人员参与扑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强化责任追究。清明特护期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据《xx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果发现村组未召开户主大会;接到防火办指令未及时宣传、巡山且发生森林火灾;发现森林火灾不及时报告或谎报;发生森林火灾半小时内未组织、参与扑救;不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等情况,将责令给予村支书、主任免职处理。村级森林防火信息员如未按照防火办的指令巡山并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现森林火灾不及时报告或谎报的,将扣除当年薪酬,并予以辞退。如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长时间未扑灭明火的火灾,将严格按照《xx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拜请到会的各位领导对此次特护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我市清明期间不发生重大的森林火灾。

篇二: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少发生森林火灾;齐抓共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林业生产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已经成为破坏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今年春节前后,由于天干物燥,加之,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强,乡镇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全县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我县森林火灾的频发,暴露了森林防火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做到家喻户晓。宣传教育只停留在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最大程度只延伸到村组干部,大部分老百姓毫无知晓。二是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林区群众包括一部分干部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意识,农民烧田墈、熰火土灰,上坟祭祖烧钱纸线香、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弱智者和精神病人玩火等野外用火行为随所欲为。三是森林防火措施没有真正到位。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只流于形式,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乡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乡镇包村干部深入村组宣传教育、村干部逐日值班巡查、村级信息员巡逻示警等都没有到位,乡村两级以防为主的思想尚未形成。对没有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处理不到位。四是扑火队伍建设存在欠缺。一部分乡镇扑火队名存实亡,一旦出现火情,特别是重要时期,调不动,拉不出;大部分乡镇扑火队没有实战经验,到达火场后触手无策,不能科学扑救。县级扑火队大部分分设在林场、苗圃,增援扑救到达火场时间长,延误火灾扑救。五是森林防火设施薄弱。防火林道、防火林带建设相当滞后,自然隔离森林火灾能力差,森林火灾扑救难度大。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观念淡薄,森林火灾自身预防能力不足,森林火灾易发多发。

  根据气象预测,近段时间气温回升,以晴朗天气为主,特别是从4月1日至4月8日,都是多云天气,白天气温都在20℃以上。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农事生产、祭祖活动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就在3月21日,刚一天晴,有一个乡镇就发生了森林火灾。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能让目前的阵雨天气所麻痹,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森林防火的意识,要采取会议、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流动宣传、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县电视台已经制作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栏,公布《xx县政府禁火令》,发布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将作电视讲话,各乡镇要组织动员所有干部群众收看,提高森林防火警惕性。各乡镇要在3月30日前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张贴到户。要按照每5000亩林地1块的标准,在重点地段、重要林区村进出路口、坟山集中区域及集贸市场,制作并安装好森林防火永久性宣传碑、牌。要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所有班级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堂,印发宣传教育手册到人,并督促送家长收看。县防火办已经印制大版面《xx县政府禁火令》5000份、森林防火警示牌10万份,并发放到了乡镇,各乡镇必须在3月30日前,安排人员全部张贴到村、到组、到屋场、到户。4月3日至4月7日,县防火办将每天出动3台宣传车,到国、省道、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乡镇也要在清明节期间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入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二)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倡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文明祭祀,鲜花祭祖,严防森林火灾。各乡镇必须认识到乡镇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要全部深入乡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乡镇、村干部必须深入到村组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所有村组干部和村级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对重点部位、重点山头、重点坟山要明确专人看守,天晴时必须每天鸣锣、鸣哨警示村民禁止野外用火。

  (三)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野外火源。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草、烧田坎、焚烧农作物秸杆等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一切火种进入林区。要在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出入口处设立森林防火接待站,由乡镇领导带班,乡镇脱产干部、派出所干警、林业站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严防死守,并采取进入车辆、人员逐个登记,收留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火种。要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要有监护人陪同,防止弄火成灾。坚决实行野外违法用火"零容忍"。凡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县政府已经印发了《xx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也要按要求制定和完善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在3月30日前报送到县防火办。要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要组建好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清明节期间,必须进入戒备状态,靠前驻防。重点林区乡镇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非重点林区乡镇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非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县防火办要在4月1日至4月7日,集中县级森林扑火队伍,统一食宿,服从调度。县防火办要及时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响应,各乡镇要根据预案响应,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接到火情报告后一小时内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否则,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禁止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山扑火。

  (五)要加强森林防火值班。从4月1日至4月15日,乡镇所有脱产干部、派出所干警、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不得休假、放假。各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每天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对因迟报、瞒报、错报和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要强化打击处理。从2月19日开始,全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春节前后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了失火犯罪行为,有效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等下,良光主任将在会上进行通报。清明节期间,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争取第一时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达到破案率100%。乡镇干部、村干部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并及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

  (七)要强化督促检查。清明节期间,县委督查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这次督促要深入重要路段、进村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理、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具体情况。这次督查结果要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凡不履行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齐抓共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去冬今春以来,各部门各乡镇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快速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上到一个新台阶。根据摸底上报数据,全县已完成荒山造林和迹地更新6.4万亩,通道绿化510 公里。由于时间紧,进度快,完成任务重,一些地方在造林质量和要求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要在这里强调两点。

  (一)要抢时间抓好扫尾。清明节过后,气温将持续上升,加之所有苗木已经长叶抽穗,再造林将难以成活。各级各部门必须抓住这几天阵雨天气,组织调运苗木,做好造林绿化扫尾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要迅速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县林业局已经安排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对所有造林进行检查验收,请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搞好协调配合,以免出现错验、漏验。抢抓进度,搞好自查验收,以便迎接上级4月份对我县的造林检查。

  (二)要视情况抓好管护。林木是"三分造,七分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造林管护工作,防止人为破坏、牲畜践踏、建设损毁等现象,特别是通道绿化,更加要加强管护。对那些路肩狭窄、土层瘠薄的路段必须要马上进行培土、客土;对胸径在6厘米以上的苗木进行打支撑、加保护层;对有积水的路段要及时清沟排水。气温上升,天晴10天以上,对所有通道绿化苗木必须进行浇水。

  同志们,造林绿化是林业生产发展的基础,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根本手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常抓不懈,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实现"生态立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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