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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范本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中介机构。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9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签到。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范本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15:00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88号丽天花园大酒店贵宾楼1楼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上述第1-11项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12项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分别刊登在2016年9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
邮编:
传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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