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书:编号:
本村(居):
姓 名: 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登记结婚,系初育。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居)委会(公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育证明】
兹证明 同志,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 该同志目前婚育情况为: 初婚未育未抱养,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什么时间出生,什么时间结婚,系初婚,未生育过子女,是否领养过小孩。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相关文章: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06-2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范本10-0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作用10-08
农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29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0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方案10-0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流程10-0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10-08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篇12-2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8篇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