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时间:2024-08-01 05:50:0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赣救助联办【20xx】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 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 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 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1.自愿受助、 无偿救助原则;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3.政府、社会和 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各乡(镇、街道) 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 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 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必救”和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和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协作,扎实做好街面巡查和疫情防控。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不发生冻、饿、病、死、伤等极端事件,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结束。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乡镇民政部门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特别要加大对车站、广场、繁华地段、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要及时公布县、乡镇、村(居)救助服务点的.救助电话和救助地址,方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利于热心群众引导帮助。救助站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发挥好转介平台的功能。

  (二)做好积极劝导和分类施救。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要严格落实救助管理工作“六必须、六不得”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出现临时困难的求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救助程序。要积极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当护送至救助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得其同意。对突发疾病病人,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不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物品和救助机构信息等详细的救助方式,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参与。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要注重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要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要及时应对,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要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列为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部署安排,慎终如始绷紧疫情防控和救助底线这根弦,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乡镇和救助管理站要对标对表实施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救助管理机构和临时救助场所要做好最基本的出入管理工作,坚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核查核实清楚活动轨迹的求助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入站要落实隔离观察。真正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贯彻落实到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中。

  (三)强化内部管理。乡镇民政救助点和救助管理站要完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补足救助和防疫物资,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站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确保站内受助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站内消防设施、电器电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对因履职尽职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

  (四)档案信息汇报。乡镇民政部门、县救助管理站要做好档案记录,对救助人员要有照片、有证明、有系统录入,有发票信息,对救助发放的寒冬物资要进行登记,同时根据专项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亮点做法,总结经验成果,及时汇报。请各乡镇民政部门、县救助管理站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巡查材料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至县民政局。

  联系人,童龙,联系电话:xxxxx;

  邮箱:XXXXXX@QQ.com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3

  为保障全乡困难群众“两节”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有效解决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并安全过冬,按照《彭阳县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xx〕6号)、《彭阳县20xx年“两节”困难群众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彭党办发〔20xx〕7号)和《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8日开始,1月31日前完成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二级审核、三榜公示”原则,将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款物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受灾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作为救助重点,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社会互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

  (三)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慰问对象搞好生产生活,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时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自强自立意识,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三、工作内容

  (一)“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对象

  1、乡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春节期间保障全乡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单位;

  2、城阳乡部分生活困难农村党员;

  3、各村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包括低保、高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退役军人“三群体”)50人,每个村5户,救助金每户500元,需资金2.5万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每户救助25公斤大米1袋、25公斤面粉1袋、5公斤胡麻油1壶,需救助资金1.985万元,用乡救灾支付,物资在1月31前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送到户。

  4、县级退役军人“三群体”(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及子女)救助,救助名单由乡镇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救助金每人500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5、各村未脱贫人口救助,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二)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彭党办〔20xx〕 6号文件精神,对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受灾群众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需救助情况的详细台账,按受灾困难群众(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胡麻油(2.5公斤)、面粉(5公斤)、大米(5公斤)各一份标准进行救助,全乡共需发放基本生活救灾物资3493户38.4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对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252户854人受灾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按照100元/人·月标准给予2个月一次性生活救助,共需资金17.08万元。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及“三留守”人员关爱活动。当前已进入寒冬季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xx〕194号)和县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局《关于印发<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救助管理工作。乡民政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乡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协作,健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助力度,配备棉衣、棉被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全面开展冬季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同时,各村组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干部带班制度,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响应,科学分类施救,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集中开展全乡“三留守”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及时更新数据库,全面掌握全乡“三留守”困境人员动态,对特困留守人员实施必要救助和帮扶,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基本权益。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

  1、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由各村按实际困难群众人数确定,主要包括因灾造成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特困户、单(双)老户、农村低保户、因病返贫户、困难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鳏寡孤独、20xx年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救助政策的G327征迁户、部分“三留守”人员和乡村易风移俗建设中涌现中的'“好人好事”代表等,以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由各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完成,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组织精细救助,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助人员信息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同时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

  2、20xx年未脱贫人口包括刘河村的3户4人、城阳村3户7人、陈沟村1户4人、韩寨村4户5人、杨坪村2户5人、沟圈村2户6人、长城村7户26人、涝池村3户11人、杨塬村2户7人、北塬村1户5人,以上28户80人的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各村收集整理并统一上报,确保将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3、精神病患者家庭人员家属根据现掌握实有人数进行确定,共计68户,与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救助对象重复的,以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慰问为主,不重复救助,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收集整理并统一收集上报,确保及时将救助资金落实到户。

  五、慰问安排

  1、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小组到乡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开展慰问;

  2、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各村进行慰问,从解决慰问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乡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慰问对象手中,体现政府的关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寒冬送暖”专项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本次慰问活动是开展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精心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配合乡党委、政府切实为本村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等慰问对象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程序,落实制度。各村要组织人员逐组逐户开展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救助结束后各村要将《20xx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灾物资发放表》经领取人、村委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村委会盖章上报,上报之后将由乡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要严格公示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监督,及时准确地把救灾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强化“红线”意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丰富载体。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营造“寒冬送暖”活动氛围。通过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对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寒冬送暖”活动的影响力。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4

  根据《道真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的通知》(道民通〔2020〕23 号)文件精神,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特殊人群安全度冬,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寒冬送温暖"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特殊低温凝冻天气,将对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乞讨状态的乞讨人员和特殊困境人员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收官的关键时期,切实做好流浪乞计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好流浪乞计人员基本生活,是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的迫切要求。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特殊人群安全度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健全机制,加大巡查力度。镇村要建立健全“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保障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陷入困境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和各村(社区)、派出所、医院、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落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微信、群众会等各种方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专项救助措施宣传,公开求助电话,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困难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各村(社区)及时护送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到社会事务办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救助。宣传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的先进事迹,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三)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社会事务办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采取主动救助、快速救助、开放救助等措施,方便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避寒。着力抓好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督促指导各村(居)儿童主任加大走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定期走访探访散居特困老人,了解老人身体和生活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效开展救助,迅速处置消除隐患。全镇要建立健全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对发现需救助的.人员要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跟踪监测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二是各村(社区)每天对管辖区域开展巡查巡视,主动加强部门的协调联动,在镇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流浪 妇女、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一名救助一名,劝导、引导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办接受救助。不愿接受救助的,发放被条、棉衣、棉鞋及方便食品。对流浪精神病人,送到县精神病院救治。对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大身份甄别力度,落实救助措施,帮助其返回原居住地。三是按照边排查、边处置和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落实首接责任制。四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村(社区)发现或接到流浪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线索的,及时和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社会事务办应迅速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五是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村(居)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双码”扫描、佩戴口罩。

  (四)完善机构,加强管理。社会事务办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及时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保障救助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救助过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要完善技防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强化规范管理,维护救助管理正常工作秩序。

  (五)严肃纪律,责任倒查。各村(居)、社会事务办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细做实生活无着落人员和困难群众的救助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漠视、拒绝甚至遗弃生活无着落人员,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或非正常情况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5

  寒冬已至,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切实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街头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冬季送温暖”街头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必根。

  副组长:陈清涛、张小春、李满凤。

  成 员: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救助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四、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街道辖区内车站、码头、主次干道、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和露宿的重点区域。

  要将救助工作的对象延伸至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护、监护差、辍学、患病、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资,确保安全过冬。

  五、时间和人员安排

  1、专项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行救治、救助活动。

  2、春节前后,各镇(街)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

  3、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街道乡镇民政办、社区负责镇街驻地辖区的巡查和救助,督导村居巡查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街道辖区内不出意外。

  2、标本兼治,长态管理。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动,又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媒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和与救助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

  救助热线: XXXX、XXXXX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乡镇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精选10篇)10-30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方案12-09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方案(精选8篇)12-08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01-04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07-20

乡镇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通用7篇)12-21

2022年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范文(通用13篇)12-09

救助站寒冬送温暖倡议书12-06

社会救助站寒冬送温暖简报(通用15篇)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