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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

时间:2023-01-03 12:02:25 简报 我要投稿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发行日期、保密等级和编号。那么什么样的简报才是好的简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1

  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人居环境工作较滞后,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是影响全局工作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建设“美丽、干净、整洁、宜居”农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为主方向,以“补短板、建长效”为主要目标,最终打造“干净美丽、村民满意”的农村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把握五点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考虑到村子的地理、民俗、经济水平、村民期盼,做到“量力”又“尽力”。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找准方向,全力实施。

  2、循序渐进,注意方法。要把握“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主动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改变“完成任务”的心态,要防止“照搬照抄、一哄而上”、不加吸收的学习。

  3、注重本色,留住“乡愁”。要保留“土”的“味道”,留住村子的“记忆”,特别是项目建设上要慎用钢筋、水泥,保留乡土的“原生态”。

  4、村民参与,发挥作用。改变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唱“独角戏”状况,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村民的动力,谱写人居环境建设的“大合唱”。

  5、久久为功,长效运行。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就到位,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把握工作的可持续性,“机制先、工程后”,要推动长效机制先建立,再上马相关项目。

  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垃圾治理

  垃圾整治是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明确责任、加强服务、开展督促、强化引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治。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1、明确责任。村集体负责公共区域的垃圾卫生治理,包括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河道等区域。农户要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及居住区域的卫生治理,包括门前屋后及庭院的治理。全面推广“门前三包”及“美丽庭院”制度。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巷道、河塘沟渠和卫生死角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农村重大民俗活动、婚丧喜庆和节庆,产生的垃圾姚及时清理。

  2、强化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各村集体要加强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监督,垃圾要做到“日清”,每天至少转运一次,特殊时期可增加转运次数,并建立日常清运制度。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要加强对保洁员的选聘和把关工作,开展保洁员竞价和比选,有条件的村可以开展保洁外包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分别处理有效机制,逐步推广垃圾全分类。

  3、开展垃圾经费收缴工作。要主动推动农户垃圾经费收缴工作。收集到的垃圾经费用于开展垃圾治理评比等活动的工作经费,或用于保洁费用补贴。

  (二)村容村貌提升

  1、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进村道路及背街里弄小道破损要及时修复,避免出现泥泞不堪的状况。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地形和村民期盼,建设小型精品农民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对闲置公共区域进行设计,开展修整和美化,发挥休闲、教育和举办公共活动的作用。

  2、大力开展清理乱搭建和消除无序堆放。强力推进乱搭建整治,对新建违建要立即制止,“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村民清除房前杂物,提升居住环境。对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旧农房,且有其他居住保障的农户,引导鼓励其自愿拆除旧房。规范设置村庄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清理规整可视范围内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

  3、开展村庄绿化。引导村民利用闲置区域,布局“微花园”、“微田园”、“美丽庭院”;依照村庄地理区位,从全村环境着眼,构建多树种、多层次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绿盈乡村”,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味。一是拆除村庄内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等,有条件的应

  种菜、种树、种花,建设房前屋后“微菜园”、“微花园”。二是实施重要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和“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绿化美化,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古田地域特色的`村庄景观。三是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村庄原生态的梯田、湿地、村落等地景观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

  4、推行立面改造和“网线入地”。对外墙进行外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进行“平改坡”,以点带面引导村民自愿开展“裸房整治”和“立面改造”。墙体改造可采用涂料、水泥砂浆等进行基本装修,屋顶改造禁止使用彩钢瓦,墙裙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同时避免千篇一律,确保村庄建筑立面整洁、风格协调、特色鲜明。

  清理规整凌乱缆线、废弃杆塔,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天际线”。引导村民对自有菇棚“拆旧建新”。严禁菇房顶棚用废旧边角料按压。

  (三)厕所和污水治理

  1、公厕建设。从思想上重视公厕的建设,行政村都要有一座水冲式公厕,样式美观、大方、实用。选址和建设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要选在村部、市场、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口集中的地方,禁止将公厕建在自然水体周边。要建立维护和管理的长效运营,采取公益岗位等多种办法,落实定期清扫、专人监督、结果公示、奖惩推动等机制。

  2、统筹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倾倒门前屋后,对污水沟渠进行整治,引导村民种植绿植或开展“微花园”和“微田园”创建。

  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及时进行修复。落实河道专管员职责,保护河道绿水长流。

  (四)乡风文明建设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先行先试,打造“法治、德治、自治”有效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人居环境建设。

  1、制定切合可行的村规民约。避免“大而全”,推行“小而行”,可就一事进行专项约定。事前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实施后要及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学习,确保村规民约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倡导“三方”(政府、村集体、村民)“五共”(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通过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开展监督、进行评议等多种方式,提倡环境治理新风气,摒弃旧习惯。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3、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倡导“三不乱、五干净”:不乱吐、乱扔、乱贴,爱干净:“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干净、门前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引导村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教育,提升村民维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自觉性。推动垃圾废物利用宣传,引导推广垃圾“酵素”利用。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事关全体村民利益,要把美好人居环境作为为村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

  1、扭转思路,勇于履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意义重大,相关责任人特别是村主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束缚。一是要改变角色定位,要引导、推动村民走上台前,献言献策、积极投身参与,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真正主体。二是要改变首手畏尾的思想,“前怕狼后怕虎”,怕得罪人,不敢迈开步子大胆去推动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改变不作为的思想。总把这项工作当做任务看待,没有真正从全村长远发展和村民福祉角度看待,存在应付、敷衍的行为,导致成效不明显。

  2、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握“适度”原则,工作推进不宜操之过急,但也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把握好力度、速度和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情况,不人为拔高村民期望值,不超越阶段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按照轻重缓解和时间来制定具体、详细的措施,并征得村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一些工作创新的工作,村民暂时不理解、不支持,但是确实有必要实施的或实施后可以带来明显效益的,要大胆去推动,先行先试。

  3、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要改变政府、村集体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要广泛发挥多种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人居环境建设中去。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村主干做给村两委看,村两委做给生产队长和其他村干部看,一般干部做给群众看,带好头,摸准脉,“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发挥妇女力量。积极发挥“热心大妈”、“家务能手”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组织起来,鼓励成立妇女卫生互助组织,形成一

  支热心公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队伍,赋予监督考核、巡查、评比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加强监督,强化考核。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村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开展资金绩效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促责任落实,下拨资金以项目申报、落实为依据,视项目进展下拨资金。鼓励开展大比拼活动,对标先进,对准目标,打破“死水”,勇于创先争优。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在资金倾斜、干部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奖励力度。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2

  为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助力乡村建设行动,连日来,xx镇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结合“七个一”暖冬活动和特困群体居住条件改善行动,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整治过程中,各村直面问题、集中攻坚、迅速行动,积极发动组织村社干部、公益性岗位、志愿者和广大党员群众,紧盯公路沿线、村社巷道两旁和农户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对废旧庄廓圈舍、残垣断壁、“三乱五堆”等进行强力拆除和全面的清理整治。

  同时对监测户、低保户、重残户等特困群体房屋院落进行走访查看,实地了解家庭环境面貌及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进行整治提升,努力实现“五净一整齐”,全面消除“视觉贫困”,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迎接考核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xx镇将坚持把环境卫生整治与乡村建设行动紧密结合,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辅相成、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不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有机结合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3

  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梯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突出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四个重点,积极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0xx年,力争实现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全覆盖: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个示范村建设,当年建成示范村40个以上,展现南京农村干净整洁优美新形象。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坚持开门规划,强化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充分参与,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参与决策。各涉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的工作指导和成果审查。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在对原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集聚、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一般提升等四个类别,年底前完成村庄科学分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20xx年完成1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明年做到全覆盖。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探索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农民建房许可管理,引导选用《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图集》,逐步建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金陵特色民居。(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建委;第一个为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及江北新区均为实施主体,下同)

  (二)示范引领系统推进。选择100个左右行政村(社区),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五化”(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做到行政村(社区)内所有自然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全面覆盖,户厕及公厕基本改造完毕,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到位、非规划布点村污水应收尽收或采用生态化处理,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分类推进、全域覆盖,将所有自然村分为三个档次:5年内可能拆并或居住过于分散的自然村,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5年内不拆并的自然村,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有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规划资源局)

  (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启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要抓住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时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治乱整破,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村内无私搭乱建,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大力推动村民参与美丽庭院建设,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清洁美、栽花种树绿色美、孝老爱亲家和美”标准,创建“四美”示范庭院。各涉农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妇联)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年内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社区)达100%。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不低于村人口3‰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员,深入开展村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检查。有效推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积极探索养殖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秸秆等易腐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新方式。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配套分类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压缩中转站,实行密闭收运、分类收运。10月底前,每个镇街完成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和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

  (五)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对于临近城镇且条件允许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对规模较大、短期内不撤并以及水源保护区、生态涵养区附近的村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村也要采取生态化粪池收集等措施处理污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对房前屋后河塘、排水沟等重点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全年完成农村河道轮浚土方20xx万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以区为单位,4月底前,摸清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立足实际、注重实用,做好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公厕使用维护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支持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公厕的整体建设水平。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施工人员技能,确保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6万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城管局、文旅局)

  (七)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夏季机械还田、秋季综合利用”的秸秆利用模式,完善考评机制,实现秸秆开发利用良性循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轮作休耕,降低化肥使用强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服务指导,实现农药减量使用。做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较20xx年削减4%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八)加快美丽乡村提档扩面。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突出点线面结合、差异化建设,强化公共配套、文化挖掘、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内涵、彰显特色。培育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做好80个示范村、100个宜居村建设,累计建成美丽乡村860个左右。突出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加快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绿美乡村40个、水美乡村10个、乡村林荫大道65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年完成农路提档升级45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建委、绿化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九)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加强重要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加大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历史遗存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加快推进14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落地实施,完成8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开展传统建筑组群调研,完成13个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发展村落经济,促进传统村落复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建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十)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镇街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化第三方管护互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市级财政切实保障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的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每个行政村(社区)不低于10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不低于12万元),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要求。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良好格局。鼓励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污水处理运维、垃圾分类处理等,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户、最美家庭、星级保洁员评比,设置荣誉榜,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探索规范农民文明行为新方法、新途径、新理念,促进农民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文明办、妇联)

  (一)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涉农区党委、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镇街作为实施主体,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硬任务。行政村(社区)作为管护主体,要组织发动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二)优化资源要素。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类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综合奖补,对高淳、六合区适当倾斜。简化和规范农村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农村工匠和村级组织参与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涉农工程项目。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作为市对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考核硬指标。完善月报进度、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区镇两级要摸清底数、定期更新、上报动态。各涉农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统一安排,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节点、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迎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4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一)管护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进行统一招标维护项目除外);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5

  (一)镇区市容市貌整治

  一是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规定,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全面整治,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推点,引摊入市,严格控制出店经营;全面更换破损门店牌匾,检修镇区路灯,清理城市“牛皮癣”,确保市容美观。主镇区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清洁、以分计时、快速保洁”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加大临时售煤点、洗车店、修理厂、废品收购点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时整改,临时售煤点全部迁出镇区。加大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力度,定期对河道水面及两岸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环境优美。

  二是开展镇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按照“疏堵结合、疏导为主、严格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市场等重要路段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恶意鸣笛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车容车貌不整、随意变更车道、车窗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城区交通畅通有序。

  三是集中开展集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的原则,重点对农贸市场进行统-规划,实行分区分类超市化经营模式,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同时,集中力量对各镇现有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开展全面整治,规范商品分类摆放,健全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引导周边车辆有序停放,保障市场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农村“厕所革命”,全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生态质量,从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开展镇容村貌专项治理。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第一主体责任,积极发动和组织所辖各村委、社区,对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重要地段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公共厕所、“三堆六乱”进行全面清理。对镇村公路沿线及河道沟渠垃圾抛撒物开展拉网式收集清除,并指派农村保洁员定时定点清扫保洁。全面规范镇区门市广告牌匾,确保镇容美观、整齐划一。对有条件的镇和村,要优先安排沿街巷道的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程。

  3.开展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治理。以205省道沿线为重点,突出整治建筑乱、广告乱、堆放乱、形象差的“三乱一差”。对公路沿线废弃大棚进行集中拆除,全面清理土地内塑料覆膜、金属构架等废弃物,确保田园平整整洁、无白色垃圾。重点对火车站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4.开展河道卫生专项治理。按照“河长制”划分原则,对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治理,清理河道漂浮物和两岸暴露垃圾,清除村庄硷畔、坡洼长期积存垃圾,统一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做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整治行动从20xx年7月1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各行政村及镇属机关单位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11月1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整治办公室对各村级相关单位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名通报。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村和镇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具体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进村入户、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综合整治办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效果明显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6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20xx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为了全面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现状与进展,摸清农民对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感受和满意程度,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困难,按照省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制定的调查方案,我们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调研活动,现将这次调研活动的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在全市五个县(市)及殷都区和龙安区范围内开展。每个县(市、区)选取本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较好的2个村、中等的2个村、较差的1个村,合计5个行政村;每个村选取20名村民和1名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村干部进行调查访问。

  这次调研,针对调查对象村民和村干部,我们分别设计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两张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卫生厕所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的开展、取得的效果及村民满意度等情况。

  这次我们调查了7个县(市、区)内21个乡镇的35个行政村,共收到700份村民和35份村干部的调查问卷,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调研结果如下:

  (一)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自去年以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安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安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办法(试行)》、《安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市“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即治理乱堆乱放、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乱搭乱建“六乱”,和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随着“治理六乱、开展六清”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和深入,农村环境中存在的许多顽疾和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得到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得到提升。

  调查显示:20xx年,在35个行政村中,有34个村投入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占97.1%;投入的资金总额2100多万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429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和卫生厕所全覆盖三个方面。

  在参加调查的700名村民中,使用卫生厕所的有681人,占97.3%;其中,厕所粪污实现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的有496人,占70.9%。生活污水实现集中治理的有563人,占80.4%。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治理的有697人,占99.6%。

  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后,村民们感到村庄带来的三大变化分别是:一是认为生活垃圾治理变好的有536人,占76.8%;二是能够使用卫生厕所的有352人,占50.4%;三是生活污水治理变好的有299人,占42.8%。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全市垃圾处理基本全覆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稳步推进。20xx年度的《行政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报表统计显示:在全市3008个行政村(涉农居委会)中,生活垃圾实现全部集中处理的.有2949个,占98.0%;生活污水实现全部集中处理的有522个,占17.4%;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数占到69.3%。

  (二)村民对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度和满意度都很高

  对于村民是否愿意主动参与本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表达愿意的有699人,占99.9%;其中,愿意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合理付费的有598人,占85.4%。

  村民对于当前的人居环境治理的成果,满意的有674人,占96.6%;基本满意的有24人,占3.4%。

  (三)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特点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平衡

  在我们这次调查中,有些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起步较早,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进行。调查显示:在35个行政村中,已经完成村庄整治的有15个,占42.9%;正在进行的有20个,占57.1%。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主要来源于村集体

  调查显示:对于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来自于村集体的有17个,占50%;来自于上级政府的有13个,占38.3%;来自于村民自筹的有3个,占8.8%;来自于其他途径的有1个,占2.9%。

  3、“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活动效果明显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份,我市聚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弱项,开展了“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行动,全市100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包了130个农村人居环境弱差村庄,每周五下午派人到分包村庄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村庄规划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全市130个分包行政村已经全部完成村庄编制规划,并通过各县(市、区)评审,83个村庄已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审核备案。

  (2)村庄环境明显改善。百家市直单位帮助分包村整治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容村貌,创建“四美乡村”和“五美庭院”。截至6月底,市直百家单位已进村开展整治次数700余次,累计参与人数1.5万多人,带动干部群众2万余名,整治乱搭乱建714处,清理乱堆乱放2131处,清理残垣断壁741处,整治空心院落382个,治理坑塘103个,整治弱电线路3385处,安装路灯9485个,美化墙面4446处,创建“五美庭院”2454个,修缮健身广场13个、公共停车场5个、文化讲堂4个、儿童游乐中心13个,130个村已开展背街小巷硬化2321条,累计绿化树木12.8万株。

  (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短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面临最大的困难

  在调查中,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反映最多的是缺少资金。

  调查中我们看到,在乡镇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下辖的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得都不错,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乡镇财政的支持,其次是村集体的一部分投入。乡镇政府的财力是否雄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好坏的关键,同时,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多少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必要补充。

  2、培养村民良好卫生习惯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部分农民由于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对环境卫生的观念不强,仍然存在着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的现象。调查显示:村民们认为在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认为村民难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的有229人,占32.7%;缺少长效管护机制的有111人,占15.8%;没有生活污水管网的有91人,占13.0%。

  3、需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需要持久推动的工作,由于村集体的财力有限,缺乏长效管护机制,“六乱”现象极易反弹,长期保持人居环境“净起来”“绿起来”和“美起来”的难度较大。

  (五)对策及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只有增加村集体的收入,才能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机制。做到有规划地持续地投入,保证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三是要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制度。我们要建立村民“门前三包”奖励责任制,包绿化,包卫生,包村容秩序,年终对符合标准的农户发放奖励;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做到全体村民积极参与;上级部门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等。四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改造,在充分保持村庄传统风貌的基础上,通过注入生态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开展“一村一品、一村一型、一村一貌”特色化改造,使村庄增添新亮点、焕发新气息。

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简报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丰顺新区开发,创建特色宜居城乡,推动美丽丰顺建设,打造“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建设森林里的宜居城乡,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梅州南大门、潮汕后花园、温泉宜居城、生态工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美化亮化城乡环境,加快丰顺振兴发展,创建“财丰人顺,幸福丰顺”。

  通过对县城区和镇村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绿化等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共设施日臻完善,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一)“六乱”治理。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及卫生保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县城区、圩镇、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收费站以及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领域和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镇村主要道路等重点道路沿线的“六乱”治理。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治无盲点、卫生无死角。

  (二)规范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市(镇)街道停车线,抓好城市公交停靠点的配套建设。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格治理酒后驾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整治,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殡葬工作管理,确保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和上街游行送葬现象。全面治理市政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等脏污、破损及不规范现象。拆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顶铁皮瓦。加强城区凌乱管线整治,消除道路沿线“蜘蛛网”,确保各类管线整齐规范。切实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和监管,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景观效果,使市容容貌从“治乱”向“做靓”转变。

  (三)垃圾处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完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定期消杀“四害”,保持街道、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切实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管理制度。每个镇要组建一支环境卫生作业队伍,每个行政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负责抓好主要道路、主要河段和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并落实村庄卫生管理制度,按时清扫转运垃圾。拓宽保洁经费筹集渠道,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村民自治模式,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农村清理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动,抓好路边、山边、水边“三边”整治,消除“脏、乱、差”,提升“洁、净、美”水平。

  (四)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指示牌及交通分隔护栏,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设盲人道、绿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整体形象。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受纳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消除“路面疱块”。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圩镇、农村的环卫、道路照明、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各镇必须建好垃圾转运站,镇、村(居委)要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屋及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

  (五)植树造林。按省、市的要求,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打造1至2个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绿道展示段。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对城市主干道推行立体式绿化,体现绿化层次感,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对城镇公园全部实行敞开式改造。扎实推进“拆围建绿”工作,切实抓好居民小区、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做到修剪美观、四季常绿。大力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切实抓好村庄出入口和村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复绿废弃石场、矿场及火烧迹地,消除泥土裸露现象。大力发动农民自栽门前树、搞好门前绿,打造庭前庭外花飘香、屋前屋后树成荫的绿色宜居家园。严禁占地毁林建坟,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对“三道两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实行植树复绿遮饰。

  (六)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全县主要河道和水库周边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县城区和镇中心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主要河道“水清、干净、无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优化城乡水环境。全面治理城镇禽畜养殖业及餐饮油烟污染。实行余泥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密闭化运输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扬、撒、漏”等现象,维护市容整洁。

  (一)各镇(场)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及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查。县政府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并通报结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健全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需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主办单位要第一时间提出工作方案,向县政府请示,确保工作不间断推进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提请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有关措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既要宣传好人好事和新面貌、新景观,又要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社会义工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洁净行动;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要打造3个以上镇(街)、10个以上村(居委)示范点,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资金保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综合灵活运用各项资金和补助,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其中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梅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的要求,把财政奖补经费用到实处,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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