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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时间:2023-01-17 17:16:02 晓怡 简报 我要投稿

学校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精选27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简报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简报作为加强领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内容必须保证绝对真实、准确。你所接触过的简报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精选27篇)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烟雾和污染物,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多管齐下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辖区人民营造了安全、干净、安静、文明的环境。

  近日来,五里牌街道组织网格员结合防疫、消防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禁放工作。共发放禁炮告知书4000多份,张贴禁炮公告750份,并发动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商家滚动播放禁炮标语。街道、村(社区)出动16台宣传车,巡回宣传巡查,一旦发现有放炮行为立即制止,共劝导制止2起丧家放炮行为。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禁燃禁放工作规定,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打非办、五里派出所共30人,分3个组开展清缴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6箱。

  五里牌街道坚持城乡一体、全域发动、多维宣传,全面推进禁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3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倡导文明新风。1月26日,甘州区北街街道公共安全办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志愿者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张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以此增加禁燃禁放知晓率,使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同时,利用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和环卫车辆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了解相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禁燃”意识,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小区的浓厚氛围,使辖区居民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4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5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6

  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近日,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组织80名网格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网格员走进小区向群众宣讲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噪声污染,以及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走进商超店铺,向店主普及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耐心解答群众各项咨询,倡导居民群众响应号召,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在居民微信群转发《遂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家对网格员的工作给予肯定,纷纷表示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平安社会。

  下一步,群众工作中心将持续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为群众织牢安全防护网,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7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8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9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0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上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精密部署,压实责任分工。该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成立32个村级禁燃禁放工作巡逻队,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及时制止燃放鞭炮行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广泛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微信群、下队巡逻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宣传公告60余份,微信等线上宣传500余次。

  强化排查,夯实源头治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杂货店等商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切断燃放烟花爆竹输送链条,确保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1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2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3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4

  近日,曲阜市防山镇中小学校就将正式迎来寒假,为确保全镇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寒假和春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防山镇教委号召广大学生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

  年末岁尾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学校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假前以安全讲座、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着重提醒学生们假期期间注意外出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安全饮食、不到河湖滑冰、遵章守纪及社会公德等教育。此外,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5

  为贯彻落实医院《关于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分管院长肖世强委托,组织保卫、总务、基建、设备、物管等部门于12月25日9时许依次对院本部1幢楼顶、污水处理中心、学生宿舍、药房、工人住地、负压室、外科大楼、中心供氧、洗浆房及锅炉房开展了节前安全大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医院安全、稳定、和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本着对职工、患者及家属安全负责的态度重点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特种设备的强检情况、危险品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情况、泡沫夹心彩钢板的使用情况、电线线路安全及学生宿舍安全等进行查看,对存在的问题不姑息纵容,及时指出并记录在案。

  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9处,现场整改5处,另有14处已在检查过程中当场向所辖科室、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并要求大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努力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就医环境。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7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妇联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单页,向群众宣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决做到不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8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近日,亳州高新区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内的商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

  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禁燃禁放一封信》发放到商超负责人手中,同时重点检查商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和单元口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辖区居民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强化禁燃禁放监督。

  通过开展督查,加强了禁燃禁放宣传,取得了宣传和督查双重效果,有力促成环保问题人人关注、环保工作人人参与、环保成果共同享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9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域禁止销售、燃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宣传力度,近日,三原县公安局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基层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

  民警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0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20xx年12月29日,文峰区头二三街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公共安全、环境品质,让辖区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春节。

  会议强调,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街道召开禁放工作专题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随后对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做了安排,并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四个社区立即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定人,扎实有效推进各项禁放措施的落实。

  强化社会面宣传。在广场、社区广泛悬挂、张贴禁放政策标语横幅,向居民群众宣传禁放政策规定,引导居民提高安全和环保意识。街道张贴禁放条幅1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入户、入门店宣传150次,确保宣传发动“零死角”,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办事处将对辖区门店开展全面排查,不定期巡查,向经营业主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相关政策,杜绝门店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确保严堵源头做到禁燃禁售。

  此次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不但让街道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的.安全意识,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1

  近两年,“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悄然兴起,深受年轻人追捧。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也在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

  “冷烟花”主要由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制成。燃放时,火焰喷出后,温度会迅速降低,距喷射口大概50厘米处温度会降至约40摄氏度,所以又称为冷光烟花。表面上看,冷烟花操作简单,燃放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它本质上仍属于烟花爆竹,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实,冷烟花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2021年初,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消息,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自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北京警方提醒,烟花棒、仙女棒等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同样属于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北京市禁放规定,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冷光烟花进行燃放。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2

  春节即将来临,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2月9日,群英乡综治办组织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优化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居民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会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并现场向群众讲解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发放禁燃宣传折页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7000多人。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提高了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得到了辖区居民们的积极响应,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禁燃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让禁燃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3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4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5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6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7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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