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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说到简报,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简报不是一种刊物。因为有些简报可装订成一本,像一般“刊物”,更多的是只有一两张纸,几个版面,像一份报纸。你所接触过的简报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1
春节即将来临,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2月9日,群英乡综治办组织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优化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居民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会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并现场向群众讲解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发放禁燃宣传折页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7000多人。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提高了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得到了辖区居民们的积极响应,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禁燃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让禁燃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2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3
近两年,“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悄然兴起,深受年轻人追捧。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也在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
“冷烟花”主要由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制成。燃放时,火焰喷出后,温度会迅速降低,距喷射口大概50厘米处温度会降至约40摄氏度,所以又称为冷光烟花。表面上看,冷烟花操作简单,燃放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它本质上仍属于烟花爆竹,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实,冷烟花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20xx年初,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消息,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自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北京警方提醒,烟花棒、仙女棒等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同样属于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北京市禁放规定,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冷光烟花进行燃放。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4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5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xx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xx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6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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