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贷款借款合同

时间:2022-06-29 07:43:21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贷款借款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贷款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借款合同(15篇)

贷款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丙方:受托机构 (丙方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特别约定条款,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签订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约定书就;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别约定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从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指乙方贷款资金发放至省(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乙方开立的专户之日,下同)起,至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条 账户开立 甲方(借款学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结算行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乙方贷款发放和回收,户名:;帐号: 。

  第三条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元;年(贷款最后一年) 8月31日偿还贷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学生)在其就读高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第二条 账户用途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甲方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甲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贷款发放与划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执单(附件1)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据实填写。

  甲方是新生的,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报到日期(下称“规定报到日”)及时到录取高校报到,并于到校后20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达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规定报到日之后30日内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应在新学年报到后20日内向丙方寄出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执单后,审查、汇总后报乙方,乙方审批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进行两次划付: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划至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

  2.以合同回执单所载甲方(借款学生)欠缴学费和欠缴住宿费合计金额(以下简称“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为判断依据,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甲方就读学校账户。具体为: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等同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的贷款,剩余贷款甲方(借款学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费;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不足费用由甲方自付。

  (三)贷款划付至甲方(借款学生)账户和甲方就读学校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办理上述划付事项,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 还款方式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甲方应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每年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五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以下简称“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如遇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十一条约定的利率计收罚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之日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最后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学习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内)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甲方(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贷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担。

  当甲方(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复学当月的1日。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甲方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提前还款的,止息日为提前还款日。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贷款利息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应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二)贷款本金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本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项下还款计划,每年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存入指定账户,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三)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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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应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提前还款后剩余的贷款金额,仍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四)甲方(借款学生)本科(或专科)毕业后但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清偿前考取并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第二学士)的,应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录取通知书后15日内将该情况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手续,并按照变更后的借款合同还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前述通知义务,则自其办理完毕本科(或专科)毕业手续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财政贴息,甲方(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还款计划及相应约定还本付息。

  第七条 合同变更

  (一)当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申请贷款的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由县(市、区)资助中心报乙方核准。因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全部责任由借款学生承担。

  (二)当甲方(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调整还款计划时,应在毕业前30日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宽限期顺延,原贷款期限不变。

  (三)甲方(借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丙方。经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权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三)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保证在还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项下第二条指定的账户中存有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息额的资金;

  (四)在甲方(借款学生)毕业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将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

  (五)当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甲方(借款学生)死亡的;

  2.甲方出现失业、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对甲方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3.甲方(借款学生)出现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

  4.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

  6.甲方被劳动教养、被强制隔离戒毒或受刑事处罚; 7.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偿还贷款的情况。

  (六)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对甲方的个人(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以及甲方贷款违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将上述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甲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方保证在同一学年内不同时或重复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丙方职责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贷款申请,对甲方的借款资格及其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按乙方要求组织签订本合同、对甲方本人亲自签订本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

  (二)负责对甲方(借款学生)回执单到达时间进行确认,对合同回执单进行审查,将合同回执单汇总后上报乙方;

  (三)协助乙方完成对甲方的贷款发放;协助代理结算行将丙方或省级学生资助中心在乙方过渡账户中资金及时划转到甲方指定账户和甲方(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户;

  (四)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回收(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台帐;

  (五)及时通过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读高校对甲方在校期间可能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进行监管;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同时代表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跟踪并更新甲方就业情况及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的,督促其清偿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有关数据,协助乙方维护国家开发银行基层

  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发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八条第五款1-7项情形而未及时、如实告知乙方的;

  (3)发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八条第五款3-7项情形;

  (4)甲方隐瞒还款能力或有还款能力而拒绝偿还借款本息,

  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并将违约情况告知甲方(借款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生源地(县、区)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4.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当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十条所述职责,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进行协商或自协商开始后60天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经办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后,转让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本合同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生效:

  1.各方签字盖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执单并审查通过;

  3.本合同经乙方审批通过。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特别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请甲方、丙方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特别注意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丙方的要求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甲方、丙方已对本合同有全面、准确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执单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出于审慎原则,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挂号信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合同回执单。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本合同签字各方特此声明并确认其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其在本合同上签字、捺印或盖章为其接受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

  甲 方:乙方(合同专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学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捺印) (签字、捺印)

  日期: 日期:日期: 日期:

贷款借款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财政部有关文件、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的贷款框架协议和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国政府贷款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分____次偿还,偿还方式为____________(等额偿还/非等额偿还),每次偿还金额为________。偿还日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第一次偿还日在________后第____个月,但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计划表将在第一次偿还后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根据国外贷款机构的还款计划表执行)。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应当按期主动以原币种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但需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框架协议或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国外贷款机构按贷款余额的____%支付提前还款贴水。

  5.利息及有关费用的计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____%,为(固定/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按国外贷款机构当期通知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____________。

  (3)借款人应按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的____%向贷款人支付转贷手续费,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

  (4)贷款人将按国外贷款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日期向借款人划收以下费用①管理费:指国外贷款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为办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本合同生效后____天之内,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一次性支付。

  ②承诺费:指借款人对已承诺但尚未提取的贷款向国外贷款机构支付的费用。按未提借款金额的____%/年,每________支付一次,直至提款完毕。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与国外贷款机构签署的单个项目贷款协议(签定/生效)后____天开始计算。

  ③保险费(担保费):指借款人应向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保险的贷款国贷款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借款人应按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的____%/年支付保险费,支付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结息日相同(或借款人应在________之前,支付金额为________的保险费)。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信息。

  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3.按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贷款登记、还本付息核准及其他手续。

  4.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7.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8.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9.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11.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2.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4.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贷款人对外垫付本息、管理费、承诺费、保险费等费用,贷款人对垫付的资金按照国内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如国内无同币种贷款,采用美元贷款利率。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在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5.对借款人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日期支付转贷手续费,应在应付之日至实付之日期间,按日费率万分之三向贷款人支付滞纳金。

  7.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财政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________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第二类项目〈还款保证书〉标准格式》为本贷款出具的《还款保证书》视同本贷款的担保法律文件。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____________,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3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保证方:(公章)

贷款借款合同4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贷款借款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 (大写)rmb 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三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 借款人用各种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款收取。

  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双方协商,采用优惠利率,确定为 .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计息,按实际借款天数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约定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应在其账戶下备足应付借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戶划转

  担保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该公司法人代表 向贷款人提供个人方式的担保。

  双方承诺

  第十二条 借款人承诺:

  1.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3.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4.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起诉、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5.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三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合同的变更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果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借贷双方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四条,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第十九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七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 贷款证复印件;

  (2) 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 借据

  (5)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6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基本帐户开户行: 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贷款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_____字号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书模板: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20xx车辆抵押合同模板集锦、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借款抵押合同模板,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5篇、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房产证抵押贷款合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抵押财产清单;

  2.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3.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8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计算,按季结息。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补充条款: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 (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

  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 (逐年/每隔 年)按 %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 日至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 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 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7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 (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10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

  受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_______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县

贷款借款合同11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月,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

  乙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六、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超过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诉讼或者严重经济困难,出现预期还款困难未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

  4、乙方或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的。

  5、乙方有低价处臵资产、转移资产、无偿处臵资产等行为,可能导致还款困难的'。

  6、乙方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毁损等情形的。

  7、乙方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

  8、保证人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贷款借款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14

  借款人(全称):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第六条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15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

  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

  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___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第五条

  保险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公路的工程建设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第六条

  担保的补足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第七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管理部门办妥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第八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公路收费权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第九条

  质权的实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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