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4-06-22 15:34:1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5篇

个人借款合同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偿还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继续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一、甲方根据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资金贷款___________整,其中____________整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___________整,现约定延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二、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上条所列延期还款本息

  三、延期后的贷款利率,从延期之日起按该贷款实际期限的利率月息______执行。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和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号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

  六、本协议从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因_______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要从事____________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_________,利息按_____________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________________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_____________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3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为 (月/年)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息,贷款利息自 年 月 日起计算。

  4、还款期限及方式: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情况: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于 年 月 日抵押给甲方。

  2、抵押物价值:抵押物经评估,价值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3、甲方应按照约定,将贷款如期交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本身原因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3、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计算。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乙方借款用途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用于其他非法使用。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4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1条。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2条。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3条。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4条。

  1.4.1 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人挂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档次利率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 贷款发放后遇贷款人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按15.4.2条处理。

  1.5 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为借款人执行优惠利率,亦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上述优惠利率的执行期间,有权调减或取消利率优惠幅度。

  1.6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任何一个条件,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____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 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5 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 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销的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

  3.1.2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已明确交易对象,双方应在本合同第16.1条中约定相关支付信息,同时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交易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3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16.1条约定的期限内,待支付对象确定后填写《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并向贷款人递交相关交易证明,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4 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3.1.5 借款人承诺: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

  3.2 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借款划入第16.2条约定的结算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3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调整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提款回转

  3.4.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务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归还相应的贷款资金。

  3.4.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贷款资金。

  3.4.3 贷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1.4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还款方式、结息周期、结息日、还款周期、还款账户等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4.2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17.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4.4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

  4.4.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4.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5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补偿金,比例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将贷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自主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签约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账户或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卡。

  6.2 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

  6.3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及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约定向借款人计收相应罚息。

  6.4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5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贷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贷款信息泄露。若未来贷款人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5 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本合同第19.1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X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B.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C.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E.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F.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H.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9 担保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8.1.10 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担保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19.2条。

  8.2.2担保物暂作价见本合同第19.3条。

  8.2.3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 担保物保险

  A.如果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应对担保物办理保险,保险期限不应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B.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D.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划收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8.3.4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保证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证人之日起计算。

  8.4 抵押

  8.4.1 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抵押人应当予以配合。

  8.4.4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A.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B.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C.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D.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20.4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8.4.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需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8.5 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 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5.4质物价值发生了减损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担保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履行。

  8.6 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 出质人声明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出质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 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 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1条。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2条。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 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 借款人、任X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9.6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见本合同第20.3条;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A.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B.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C.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D.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E.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F.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A.诉讼。由双方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B.仲裁。提交各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涉及业务术语的,各方同意依照贷款人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12.6 本合同项下《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 其他约定见本合同第二十四条。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数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

  特别条款用于确定前述XX条款的相关内容,各方当事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立约人信息

  立约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贷款人(债权人)

  借款人(债务人)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第十五条 借款

  15.1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

  15.2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15.3 借款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5.4 借款利率。

  15.4.1执行月利率为 ‰。

  15.4.2贷款发放后如遇贷款人利率调整的,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新的借款利率执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十六条 借款提取方式

  16.1 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户名(姓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

  金额

  用途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向贷款人申请资金支付。

  16.2 自主支付账户信息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户 名 账号/卡号 ),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十七条 还款

  17.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____

  A.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分期还款的,按□季/□每 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额=

  (2)等额本金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D.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7.2借款人还款账户为以下第 项所列账户:________________

  A.同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账户。

  B.其他账户户名 账号/卡号: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提前还款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十九条 借款担保

  19.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19.2 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担保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担保权构成任何限制,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20.2对违约使用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20.3对担保人的违约行为, 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收取违约金。

  20.4对借款人、抵押人的违约行为, 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A.诉讼。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仲裁。仲裁机构全称: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也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二十三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担保人声明: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贷款人(盖章"公章或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人担保人 法人担保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5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用款计划:

  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还款计划。

  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____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____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____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临时资金困难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_______) (借贷关系为:甲方借款给乙方)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执行日利率3.3‰0(万分之三点三),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三.借款期限: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本金及利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未付本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约定还款期限____日的,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本息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通过一切合法途径追偿乙方本息及违约金的.权利。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保证人):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8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实际借出时间的出具的借条为准)。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于乙方个人用途。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2.4﹪,月利息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小写:240000.00元)。利息每1个月支付一次,结息日为每月15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乙方借款天数计算。

  三、借款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处办理强制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借款金额汇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的,甲方有催讨、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借款项用于合法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与此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丙方的义务

  1、该抵押物由丙方方占管。在丙方方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2、丙方方必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3、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丙方方应对该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5、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6、丙方方保证该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8、该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9、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丙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10、自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丙方作为抵押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贰年内。

  五、抵押担保物情况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万元,的在建工程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确认权利价值为1000万元,双方到达州市公证处办理后才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限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号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预售许可证号:;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未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应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给乙方。

  (二)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上浮50﹪计算。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仍不纠正,或者乙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乙方丧失偿债能力的,甲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

  2、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讨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七、其他约定

  若到期后不能按时偿还,丙方全体股东自愿将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的直接抵偿借款本息,不结算差价。

  八、争议事项处理

  (一)本合同如经公证处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执行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给乙方时生效。

  签署: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9

  出借方

  (甲方)

  姓名

  借款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个月,自至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且合同期限内不调整。

  第四条还款方式:按季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第五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违约,逾期部分按照合同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和复利。

  2、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出借方(签字):年月日

  借款方(签字):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就贵行xxx支行与xxx有限公司、四川xxx有限公司、涂xx、方xx、李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行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该纠纷,我所将该案件代理方案及代理费用报价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贵行龙湖三千支行于20xx年7月16日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签订《授信协议》(编号:20xx年湖字第0013390014号),约定贵行龙湖三千支行向xxx公司提供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从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授信种类有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同日,贵行龙湖三千支行还分别与四川xxx有限公司、涂xx、方xx、李xx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对保书,约定各担保人对授信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其后于20xx年2月11日xxx公司向贵行提出承兑申请,贵行开具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00万元,贵行敞口金额为500万元,期限6个月。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经贵行催收xxx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现尚余340.55万元本金未予清偿,各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已构成违约。

  二、借款人及各担保人的涉诉情况。

  经查证,借款人xxx公司及担保人李xx、方xx尚未有涉诉信息;担保人四川xxx有限公司、涂xx一共有几十起诉讼案及执行案。涉执行案件金额高达2亿多。还有部分正在诉讼的案件暂未查询到涉诉标的额。

  三、法律服务方案。

  1.因该借款早已到期,立即准备材料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后进行执行,以实现贵行债权。

  1)根据支行的陈述,目前借款人xxx公司尚正常经营,该司有多项对政府单位享有的到期债权,请贵行梳理后对该到期债权予以保全,因相对方为政府部门,成功保全冻结到期债权的可能性较大。

  因保证人李xx、方xx尚无涉诉案件,故其二人名下财产应无法院查封,故可对李xx、方xx名下财产进行查证后予以保全。如查询到借款人、担保人名下有其他有价值的财产也一并申请保全,掌握首查封权以取得执行主动权。

  2)为节约成本,快捷、及时诉讼,我们建议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及进行保全。贵行授信协议未见约定管辖划勾(现有电子材料未见相关约定),对方可能提出管辖异议,请贵行于立案前提交约定了管辖权的完整资料。

  2.代理进度:

  我所拟按照下列进度办理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1)代理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我所应向贵行提交书面的代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

  (2)贵行决定起诉的,我所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盖章资料通知后七个工作日递交起诉资料至法院,贵行缴纳法院受理费完毕后完成起诉的立案工作。(因贵行的缴费时间我所无法控制,故无法确定案件的受理期限。)

  (3)法院受理案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我所应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线索的排查工作,并向贵行提交债务人财产状况的书面清单。(因需以法院受理通知书查证财产,故需待法院受理后我所方能开展财产取证工作。)

  (4)贵行决定对债务人进行财产保全的,我所应在收到贵行书面盖章资料通知后七个工作日提交保全申请至法院,贵行保全缴费完毕后由法院完成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保全需由贵行完成缴费后法院才会下裁定予以保全,而裁定下发后至法院完成保全的周期并非由律师掌握,故无法对此部分期限予以明确。)

  (5)甲方决定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盖章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申请法院完成执行受理工作,以受理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为准。

  3.预计回收金额。

  我所预计该案的回收金额为:贷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

  四、法律服务费报价。

  1、我所代理方式为:一般风险代理。服务期间包括本案的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

  2、代理费:

  2.1前期费用:1.5万;

  2.2立案+财产调查阶段:3万(完成立案+财产调查,贵行终止代理时此金额扣除已经支付的前期费用后支付);

  2.3财产保全阶段:5万(完成立案+财产调查且代理完成保全后贵行决定终止代理时此金额扣除已支付的前期费后支付)

  2.4全案代理:对于收回的债权,按收回金额3%计付风险代理律师费,代理费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超过部分甲方不予支付,具体为: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以内(含)实现贵行债权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按实际收回金额的xx%支付律师代理费;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含)实现贵行债权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按实际收回金额的2.5%支付律师代理费;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2年以上(不含)实现贵行债权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按实际收回金额的

  2.0%支付律师代理费。

  3、代理合同生效后,贵行在尚未实现债权的情况下,自愿和解、决定不起诉或撤回本案诉讼/执行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尚未代理贵行完成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或未保全到债务人有效资产,则贵行无需支付律师费,本合同终止。

  (2)如已代理贵行完成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则贵行在取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费:

  a.如已保全的有效资产足以保证甲方债权实现的,视为甲方已全额实现债权,甲方按照诉讼标的本金金额的

  2.0%支付乙方;

  b.如已保全的有效资产不足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则甲方按已保全有效资产公允价值的1.8%支付乙方。

  (3)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甲方接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资产抵偿债务的,则甲方在收到抵债裁定后15日内,根据抵债资产所抵偿的债权金额的1.8%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以上为本次代理服务方案,希望本所为贵行提供本次法律服务,运用本所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贵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xxxx律师事务所

  xxx、xxx律师

  二O一五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1

  出借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___年x月10日起,至___年x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___年x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年x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出借方:身份证号:

  借款方:身份证号:

  担保方:身份证号: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付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借、贷及担保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同意在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愿意由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自己所有资产以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担保方义务

  若借款人无法按期足额还款时,担保方付连带责任。

  担保方同意在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担保方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4、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如借款方意外死亡),导致借款方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则本金及利息优先以借款方名下财产作为抵充,如果借款方财产不足以抵充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则剩余本金及利息由担保方承担偿还。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说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借款方、出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出借人(签字及手印):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及手印):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出借人联系方式:

  家庭地址:

  担保人联系方式:

  家庭地址: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1、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2、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________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3、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4、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5、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日期:乙方: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4

  出借人:

  借款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15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2、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1、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借款发放

  1、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2、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1、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2、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或实施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担保遭拒绝,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六)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则抵押关系终止。

  (九)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抵押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应当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十一)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从事上述行为前,均需及时通知贷款人,若上述行为影响债权安全,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禁止实施上述行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变更、赠与抵押物。

  (十三)抵押权存续期间,经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转为定期存款质押。

  (十四)抵押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购买抵押财产等保险并以乙方为优先受偿人,且不得约定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条款。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继续办理抵押物延长投保的手续。保险单和续保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如抵押人拒绝办理续保手续,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十五)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

  (十六)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十七)乙方与甲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责任,无须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二、质押担保

  (一)出质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二“质押物清单”所列明的动产/权利(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质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质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质物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

  (五)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出质人的责任,无须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七)出质人应将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乙方保管。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或出质人代甲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返还出质人。

  三、保证担保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四、保证保险

  (一)甲方办理保证保险,负责缴纳保险费,并指明乙方为被保险人。保险单据交乙方审核保管。

  (二)保证保险的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定期或随时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甲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或证明。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挪用借款。甲方借款不用于购买或退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按提前还款与乙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甲方应当在变化发生的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乙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7、本合同项下的按揭律师服务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承担甲方未按期还款承担的罚息及复利相当的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需要交付的,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需要登记的,自办妥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份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九款。

  第十五条具体约定

  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小写)。

  2、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还款总期数为_____________期。

  5、账户一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6、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7、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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