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4-07-07 07:58:37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协议书【精】

  在当下社会,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借款协议书【精】

  借款协议书 篇1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

  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双方商定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签字乙方:

  代表人:

  签字

  ___年__月__日

  借款协议书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_______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_字第_____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书】相关文章:

借款协议书(精选)07-22

借款协议书[精选]07-05

借款协议书【精选】06-09

借款协议书10-09

借款协议书06-13

[精选]借款协议书07-16

借款协议书06-22

借款的协议书12-30

公司借款协议书公司借款协议书标准版04-20

个人借款协议书-协议书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