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民间借款合同书2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间借款合同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间借款合同书1
借款人(甲方):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为以下第种:
1.流动资金贷款;
2.项目贷款;
3.按揭贷款;
4.其他:贷款。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小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种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_日;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2.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_日;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_____。
5.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而逐月递减,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每月等额归还本金:_____。
第一次归还利息:_____。
利息逐月递减额为:_____。
6.其他方式:_____。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种方式:
1.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
2.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_____‰,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3.其他方式:(注:填写时请注意与第四条中选择的还款方式相对应)。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征得乙方另外书面同意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七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八条 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九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需提供担保的,须由经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由担保人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等手续。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划款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项帐户:
(1)甲方开立在银行的帐号为的帐户。
(2)甲方指定的户名为、帐号为的帐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理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9.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5.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四条 乙方执行利率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贷款发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六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注:如甲方为公司,建议选择适用。)
4.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5.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授权代理人)
民间借款合同书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出借方(甲方):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
一、借款用途
1.1 乙方因资金紧张,特向甲方借款。
二、借款金额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万元整。
三、借款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_____‰,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3.2 计息:借款利息自乙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3.3 付息: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季的20日,最后一期借款利息利随本清。
3.4 乙方承诺: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甲方除可计算复利外,乙方同意按未还款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四、借款期限
4.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为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2 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为准。
五、借款发放的条件
5.1本合同已生效。
5.2本合同设有担保,并已完成由借款人签署的以股权质押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手续借款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各项批准、登记、交付等必要手续。
5.3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已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收款人:_____
账号: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六、借款本息的归还
6.1本合同项下乙方还款,将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6.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息日(每季度20日)将利息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6.3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七、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和经营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7.2 乙方如提前还款,甲方同意按借款实际使用的天数计收利息。
八、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8.1乙方为本次借款所作的.所有陈述及提交的材料均是真实合法的。
8.3乙方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为证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乙方特向甲方提供在常州市新北区宏源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的证明材料。
8.4乙方承诺:不利用本次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不发生任何可能逃避对甲方债务的行为(如向他人转让公司股份,不转移个人名下的财产等)。
九、特别约定
9.1 涉及该项借款发生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协商不成则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0.1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以下无正文)
出借人(盖章):_____
身份证粘贴: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
身份证粘贴:_____
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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