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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经济法微教学模式探析论文

时间:2023-03-22 10:02:41 经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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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经济法微教学模式探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随着以互联网和手机、平板电脑为移动终端的新媒体的高速发展,网络技术对教育的影响日益扩大,推动了整个教育体系的革新。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显得至关重要。分析了传统经济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探讨了利用新媒体教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期促进“微”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深入应用。

本科经济法微教学模式探析论文

  关键词:新媒体;微教学;经济法

  “微”教学是指在当前新媒体背景下,利用微博、微信、微群等软件平台,进行互动式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学生从网络资源中获取所需要的信息,通过关注、评论、转发、点赞等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形成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随着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发展,“微”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增强了教学的互动性和影响力。

  一、经济法教学的现状及分析

  经济法在规范市场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其内容涵盖面广,具有综合性和抽象性。经济法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经济法要有独特的教学方法。反思我国长期以来的本科经济法教育,重视法学理论的掌握和法律条文的解析,而轻视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亟待改革创新。当前经济法课堂教学普遍是按照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模式开展,在这个基础上,对于一些相关的案件进行分析。实际上,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激发学生参与经济法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知识,甚至出现平时学生课堂不认真听讲,单纯为了考试不挂科而在每学期最后几天突击的情况。从经济法科目来看,在一个学期有限的课时内要把教材所列内容全部讲完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如果还按照传统的教法,教学效果想必不会满意。因此,教师在现有经济法课程安排及教材选用的基础上,创新教学方法是必要的。从当前的网络信息技术和可移动设备的发展来看,微博、微信、微群等软件平台受到了大学生的欢迎,绝大多数大学生都使用这些软件。从学生应用情况来看,这些软件多应用于人际交往层面,并未应用到教学中,进而有效发挥这些软件平台的优势。学生们已经置身于“微时代”,经济法教学也应当与时俱进,让学生动动手指就能学习。

  二、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顺应当今时代的发展,经济法教学改革应当建立信息化、交互性的经济法教学模式,以网络与实践结合为主要切入点,以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强化学生专业积累为目的,以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高等教育信息化需要破解的难题是实现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通过课程与专业数字化、科研与教学结合、网络环境下的项目学习等方法,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科研组织模式的创新。”[1]

  (一)利用新媒体构建经济法教学体系

  构建经济法教学体系,将新媒体巧妙地运用到教学体系中,把经济法的知识结构、内容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结果反馈等环节组成统一整体。学生只有在这种多层次的教学体系中锤炼,才能逐步适应和驾驭经济法的知识体系,进而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二)经济法教学与新媒体技术的应用相互融合

  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为经济法学习提供了基础条件,反之,经济法“微”教学模式的创新为新媒体技术的升级提供了驱动力。适应时代的需要,经济法教学与网络技术的完美融合,让“微”教学模式呈现课内课外、随时随地的学习过程。这为经济法教学带来机遇,运用合理就能够取得积极教学效果;同时也要趋利避害,如果运用不当,会阻碍经济法教学活动的开展。因此,作为新媒体技术工具要与经济法教学相互融合。

  (三)实现师生良好互动,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建立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平台是提升经济法教学水平的关键问题之一。以往的实践中,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始于课上、止于课下,教学仅仅停留在以讲授为主的单向交流上,师生互动性不强,影响教学效果。新媒体背景下,教师可以借助于“微”平台,以本科法学学生为调研对象,以“你对经济法学习的看法”为主题征集意见,在汇总学生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当前经济法课堂的教学现状。参与调研能够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提高其在经济法学习中的参与性,让他们成为学习的主导者,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互助教学模式。

  三、经济法“微”教学模式的优势

  (一)微博、微信、微群等网络平台为经济法教学提供新的平台

  “在数字时代,网络传播的出现拓展了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传播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传递是双向互动、非线性的,可以实现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多对多的信息传播,传播形式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受众在传播中的地位。”[2]这一新平台凭借信息传播的优势,受到教师和学生的青睐,成为师生学习交流和情感沟通的重要媒介,推动级经法教学工作进入崭新的“微”时代。

  (二)“微”教学模式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

  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学生是微博、微信、微群等互联网工具主要受众群体,“微”教学能够将当下热门的移动终端融入到枯燥的经济法学习中,激发学生的兴趣与热情。新媒体时代大量信息不仅丰富了经济法教学的素材,还使教育内容变得具体形象化、具体化,并将声音、动画和视频资料完美结合。“教师可以将文本、音频、视频等多种适合移动学习的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群发给自己的学生,而学生只要拥有移动设备,就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在车站、机场或某一个特定等待的场合随时掌握自己想学的知识。”[3]“微”教学模式实现在很短的时间将知识传播给学生,为学生呈现丰富的教学内容,同时也为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提供了畅通的表达途径,满足学生个性化的需求。

  (三)经济法教学内容动态化,信息多元化

  “经济法律法规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而且社会经济生活也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因此,任何经济法教材也难以避免其滞后性。”[4]经济法教学内容不能一成不变,应当将内容动态化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微”教学模式就能够弥补传统教学方法滞后性的缺陷,更好地保持经济法教育的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师可以围绕最新的法律、法规或者案例,将知识信息新媒体传播给学生,这些信息可以单条的,也可以是一个专题,信息涉及到本专业和跨专业等多个学科,便于学生掌握综合性的知识,了解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

  四、经济法“微”教学模式的实施措施

  (一)巧用微软件平台,引案例入课堂

  经济法专业性较强,基础知识相对枯燥乏味,但是当其与生活及热点结合尤其是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式结合时,以具体的生活或者场景为切入点进行研究,能够切实提高学生的参与兴趣。教师在具体的情景设置中,以过还原及改良案例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学生常用的微信、微博、微群等平台,鼓励学生通过这些微软件平台来进行知识交流。教师鼓励学生通过最新经济法信息的分享、案例分析及专家观点分析等来让学生积极参与到经济法知识的探讨中。

  (二)开展微主题活动,引竞赛入课堂

  结合教材内容,可以适当通过微软件平台在课堂上举行微主题活动,之所以举办微主题活动,主要是因为课堂时间有限。微主题活动可以是微辩论,微表演等。采取微辩论的方式和原则,缩短时间,让学生就经济法中某一有争议的内容进行辩论。这种全新的模式能够让学生主动投入到活动中,与单一的学生学习相比,学生合作能够全面促进其进行知识搜集及理论学习,对学生掌握经济法知识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除此之外,通过主题微视频的拍摄及照片、征文、演讲征集活动,促进课堂方式多样化,强化学生的参与。

  (三)微博微信,引智能入课堂

  微博、微信、微群作为当代大学生普遍使用的软件,将其应用于学习极具必要性。微软件平台通过评论、点赞、转发、回复等功能来强化互动交流。微信、微博、微群等平台的关注功能,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建立双向关注,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使自己的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学生微信关注高品质的法学相关公众号、知名法学家的微博和经济法学习者们的微群,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获取专业相关的前沿信息,创新与开拓自己的思维。微软件平台的评论功能,给师生提供了平等交流的机会,自由地表达意愿,教师在充分倾听的基础上进行引导,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强化师生之间的交流,对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和促进经济法教学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微软件平台的转发功能,为信息传播提供了快速渠道,教师可以将专业知识和最新资料通过微平台转发给已经关注了自己的学生,学生利用他们彼此关注进一步扩散信息,促进学生进行知识层面的交流。

  (四)微课堂多元评估,引反思促效果

  传统经济法教学的学习评估往往是以每学期的测试成绩为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模式过于单一,具有偶然性。因此,微课堂评估显得十分必要,这一工作通过生生评估、师生评估,了解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另外,可以通过“课堂达人”、“最强大脑”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来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经济法“微”教学模式的实践效果可以从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学习状态、学习成绩及其对课堂的满意度调查等方面来合理评估,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的考核标准。

  五、关于“微”教学模式创新经济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一)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同时,教师引导不可或缺

  经济法“微”教学模式顺应了时代潮流的发展,创新了教育教学模式,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有的自制力较差的学生利用手机或平板电脑学习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有的学生在讨论和交流的过程中偏离主题等等。这些问题对经济法教学改革来说是一项严峻的挑战,因此在经济法“微”教学模式运行过程中如何趋利避害,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是实践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提升专业教师素养,积累“微”教学管理经验

  经济法“微”教学模式的发展和创新,必须重视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高校要为教师提供形式多样的培训、论坛和研讨会,以方便教师之间对话和交流,定期聘请专家为教师提供具体的教育咨询和指导,进而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建立跨专业、跨学科的教师合作机制,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新媒体技术的进步,对经济法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尝试新的教学方法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微”教学模式的应用能够不断创新,在继承传统教学优势的基础上,利用新媒体来提升教学质量,重构高效课堂,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和空间。

  参考文献:

  〔1〕余胜泉.推进技术与教育的双向融合———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解读[J].中国电化教育,2012,(5):7.

  〔2〕孙宁,孙晨.基于教学资源建设的新媒体环境解析[J].中国电化教育,2013,(7):92-93.

  〔3〕白浩,郝晶晶.微信公众平台在高校教育领域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3,(4):80.

  〔4〕巩丽霞.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探讨[J].黑龙江教育,2009,(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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