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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百强企业决定

时间:2020-09-27 14:29:17 决定 我要投稿

表彰百强企业决定

  表彰百强企业决定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表彰百强企业决定

  表彰百强企业决定范本一: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XX]2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对优化经济结构、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税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民营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认定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大连市综合实力百强民营企业(名单附后)。希望百强民营企业珍惜荣誉,保持和发扬勇于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把企业做得更大更强,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大大连”建设再立新功,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XX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大连市综合实力百强民营企业名单

  表彰百强企业决定范本二:

  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努力进取,着力加快全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全省建筑业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为实现“十二五”全省建筑业发展的各项目标奠定了基础。

  为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在全行业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商务厅成立了“百强企业”评审委员会,本着“尊重事实、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评选,决定对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名单附后)予以表彰。所有受表彰企业,按照苏建招〔20XX〕23号文件精神,自受表彰之日起的一年内,可在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切实做大、做强、做精、做优,为实现建筑强省目标再立新功。广大建筑企业要认真学习“百强企业”的拼搏精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建筑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20XX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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