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1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我单位与您签订的[ ]期限的劳动合同(编号: ),
现因 原因,[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 ]年[ ]月[ ]日,公司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征求工会意见,工会已经同意。
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金按照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工资待遇按照正常发薪日,停薪日为[ ]年[ ]月[ ]日。
请于[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本通知书原件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单位: (签字盖章)
时间:
签收页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签名: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2
1995年下半年,王金、赖光在提炼厂任业务员,负责该厂业务推销工作,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在1997年之前王金和赖光的工资是采取底薪加奖金方式获得,在1998年之后采取底薪加提成方式获取报酬。
20xx年2月8日,王金和赖光因涉嫌侵占提炼厂的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8月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此后,王金和赖光向提炼厂索要被扣的工资。但提炼厂以他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即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支付。
法理评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即视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同样受法律保护。双方如果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样要遵循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王金和赖光因侵占提炼厂财物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炼厂可以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2、3项规定单方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并这不意味着提炼厂与王金和赖光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自动解除。提炼厂应该以通知的形式告知王金和赖光,而且是可以随时通知,不必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只要油炼厂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二人,双方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3
甲方:
乙方: 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 年 月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元人民币(大写:)(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终止日期: 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停业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签 收 人:
签收日期: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5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一些规定: 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劳动法 辞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如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6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终止而给予乙方的补偿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年【】月【】日正式解除。
2)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截止至【】年【】月【】日,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月份的城保,个人承担部分在乙方工资中予以扣除,【】月份工资及补偿金按甲方薪资支付时间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没有拖欠乙方任何工资待遇和其他相关福利。
3)双方同意甲方在【】月份工资结算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的经济补偿金,此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补偿(个人所得税等按国家规定扣缴)。
4)乙方按约定与【】年【】月【】日办理完结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甲方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续的办理,并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的当日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5)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之间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和争议。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终止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7
甲 方:xxx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日签订了五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 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安力博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8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 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9
先生/小姐:
根据《xxxxxx企业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违规违纪处理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北京xxxx有限公司 赵xx、闫xx因条件成立,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请上述两人到xxxxxx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xxxx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六日
解除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方。
原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为年
(1)由职工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给予补偿。
(2)由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为元。
甲方(签盖)乙方(签盖)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盖)
20年 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11
编号:ND20xx-05
姓名:某某 性别:男 文化程度:大专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400000
重庆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某某(乙)于 20xx年12月10日订立了以下第
(1) 项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从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9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 工作为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 (6) 项办理:
(1)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
(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第 / 项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
(3)因双方约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达到预定的标准,终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法》第 / 条 /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 / 条第 / 款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主动提出辞职,甲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重庆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0XX年九月一日
解除劳动合同12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针对患病员工的管理是一个经常需要面对的问题。企业能否解除或终止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分三种情况具体分析:
1、患病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规定,患病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的,企业不能以其不能胜任岗位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患有疾病,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欠佳,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偏低,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因此,在患病员工的法定医疗期内,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法定医疗期内到期的,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四条及四十五条规定,如果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的,企业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顺延到员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日才能终止。
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假如因劳动合同的顺延,导致员工的连续工龄达到十年的,这时候,如果员工想要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与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患病员工的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何认定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呢?在实务中,企业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在患病员工的医疗期满后,如果该员工的病患仍然未能痊愈,致使其需要继续治疗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员工上班,如果员工向公司出具需要继续治疗的'病假单、住院证明或诊断书,要求继续请假治疗而无法上班的,有企业据此认为,该员工已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也就无从谈起从事其他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依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第一种方式处理的,一旦发生纠纷时,企业存在着很大举证困难。而按上述第二种方式处理,则可以更好的避免劳动争议和纠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仅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的依据是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实施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该办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解除劳动合同13
根据《xxxxxx企业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违规违纪处理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北京xxxx有限公司 赵xx、闫xx因条件成立,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请上述两人到xxxxxx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xxxx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六日
解除劳动合同14
第一部分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部分
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部分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部分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解除劳动合同15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现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付清 年 月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工资等。
三、乙方确认,甲方无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确认,甲方付清本协议费用后,甲方已付清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乙方承诺不再对本协议内容及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事项提出任何仲裁、诉讼请求或者其它要求。
五、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离职交接清单》的要求办妥工作移交等离职交接手续,归还所有属于甲方(含甲方关联公司)的文件(含任何载体)和财物,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诺,离开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乙方违约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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