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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09 01:14:2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

  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一个企业请临时工,怎么可以没有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

  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1】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

  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

  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

  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

  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

  加班工资:

  法定节日为  元,公休假和平日为  元:

  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  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元至  元。

  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  元,乙方负担  元。

  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

  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  个月。

  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  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  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

  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  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  元。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施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

  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

  加班工资:

  法定节日为 元,公休假和平日为 元:

  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 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元至 元。

  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 元,乙方负担 元。

  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

  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施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 个月。

  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 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 天;乙方如遇婚、

  、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

  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 元。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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