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作文7篇[优选]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春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青春的作文7篇[优选]](/pic/00/c7e0b4ba5_2.jpg)
青春的作文 篇1
当朝阳的曙光突破黎明,晨曦铺满天际时,我知道,全新的一天开始了,我也明白:今天,又是奋斗的一天。---题记
14岁·吐露新芽
早晨我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依依不舍地告别了甜甜的美梦,背起鼓鼓的书包出了门,大步流星地在街上走着。这是一个严冬的早晨,天边才刚刚泛白,街上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们。寒风凛冽,可看到我们这些学生的背影,是那么坚定,那么朝气蓬勃,这分明是奋斗的身影呀!
望望手表,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在上课铃声响起之前,准时进了教室。不知是什么总是促使我按时到校并严格完成任务呢?也许是我明白,我已经是初三的学生了,我不再是个孩子了,我得努力,得拼搏啦!
上课时,同学们总是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解或是忙着做笔记,探究问题。老实说,我们有一点累,有一点疲倦,但我们谁不认真学习呢?老师和父母时时刻刻告诫我们得努力学习,我们总是说唠叨,可是我们谁不听呢?这是因为我们大了,我们长成大孩子啦。
课后,同学们总是会聚在一起,或是讨论疑难的问题,或是谈天论地。记得,我们喜欢谈论的话题是各自的理想。小Q说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和贝克汉姆一样的世界级球星,阿呆则说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和班主任一样的人民教师,小丰更是说他要成为和莎士比亚一样的大文豪。我们心中有各自的梦想,我们心里装满了那些五彩斑斓,绚丽多彩的梦呢!
14岁,在我初三的那年,我恍然有一种想要实现梦想的冲动。也许就在那年,我才悄悄地吐露新芽。我想,我带着希望出发,也必将带着微笑成长。
15岁·含苞待放
在经历了中考,经历人生第一个小小磨砺后,我很顺利地完成自己心中小小的梦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高中学生。
有人总会问我:“你现在上初几啦?”我总会很骄傲很自豪地说:“我上高一啦!”
高中果然就像学哥学姐们说的那样,学习任务的确很重。有人说:“选择高中就是选择吃苦。”而我却要说:“选择高中就是选择享受青春,享受成长”
在开始迈入高中之前,我又为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小小的`心里又种下了一棵梦想的种子。开始我会犹豫,这棵种子能否长成苍天大树呢?可是现在,我会无比坚定地相信,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化茧成蝶,有一天我会站上属于自己的人生巅峰的!
记得昨天和同伴相约一起去书店买书。在买书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拉拉我的衣角,说:“叔叔,你能帮我拿那本书吗?”我愕然。我惊讶地问同伴:“什么时候我变成了叔叔呢?”同伴耸耸肩,笑着说:“你还以为你很小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呀,我还小吗?不,我不小了!我好像听到心里有这样一种令我心跳加速的声音。是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父母怀抱里的宝贝了,我是一个小大人了。我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梦!
我会为这个梦努力,会为这个梦拼搏。至少,我明白,,只有奋斗过、经历过、感受过,青春才会无悔!
15岁,我刚上高一;15岁,我成为一个小大人了;15岁,我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在青春与奋斗的浇灌下,才能开出绚丽的花儿!
青春的作文 篇2
鄙人现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14岁,一下就让人联想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每天都以阳光节拍生活着。可事实却是——
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十四年了,可却从未真正享受过作为女孩的乐趣之一——留长发,也就是这十四年都“白活”了。然而就在我已经习惯了温柔的“假小子”形象后,老妈却大发神经地在我十四岁飘着雪花的冬天,大肆宣布她同意并一再坚持我留长发了!要知道以前就是因为老妈太凶而我太乖不敢留,现在老妈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逆转!真是不可思议。我向窗外望一望,这个早晨太阳并没有从西边出来呀!不过疑惑归疑惑,既然我都已经梦想了十多年,有这个机会为什么不抓住呢?于是在十四岁这个挺冷的冬天,我蓄起了梦想中的长发。
刚开始感觉不错,可开学没几天,好朋友就跟我说:“你别留了,不能好看。”当时我没当回事,可她天天说,还有另外几个朋友也随声附和。慢慢地我就有点儿动摇了:要不,剪了去?可我都留两个月了,现在剪了岂不可惜?再说留一头飘逸的长发也是我的梦想,如果现在不留,到高中就更没时间了,岂不错过了这最佳时机?再说头发长在我自己脑袋上,让它换样子是我的自由,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我思考再三之后,决定不听旁人言,留自己的头发,让别人看去吧!就这样,在众人的议论声中我毅然决然地坚定了蓄长发的信心,继续着我的漫漫留发路。
可由于夏天的到来,天气逐渐炎热,那乱蓬蓬的头发让我苦不堪言。但坚持就是胜利,我在心里暗暗地给自己鼓劲儿。希望这“艰难岁月”能尽快过去。一周过后,老师又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要么把头发剪掉,要么扎起来。当天晚上我真是煞费苦心才把头发束缚成了我满意的形状。心想,这下老师可就没话说了吧!第二天我又起了个大早梳头,结果到班后,“妈呀!”“你好可爱噢!”之类的'话就不断地进出我的耳朵,我都被搞得晕头转向了:至于这么激动嘛,我都没怎么样哩!真夸张!更可气的是在补习班,他们竟然拽我的头发,那可真是痛啊!晚上躺在我温暖的小床上,终于解放了,度过了这最难熬的一天!
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如此!路在自己的脚下,如何走,要自己去迈动双脚,他人的七嘴八舌仅是四面八方不确定的风。认准方向就大步向前,定会品尝到达的甘甜。
现在我的头发正在自由自在地生长着,好朋友也不再反对,有的甚至给我买发卡,梳头发,与一个月前相比,她们真是改头换面,大不一样了。我就感叹:如若当初我剪掉了头发,丢弃了最初的梦想,那么我总会心有不甘的!看着这些旁人的态度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我就庆幸!
青春的作文 篇3
枯草又泛青绿,残花又生蓓蕾,败柳又抽嫩芽。不知不觉,时间像流水一般将我们推向14岁的年廊。蓝天白云下,日月星辰间,我的灵魂在疯狂地呐喊——我为14岁的青春而自豪! 14岁的天空,青涩的花蕾在散发幽香,稚嫩的青春在热情飞扬! 14岁的我们,正迈开青春的第一步,满怀憧憬地向着未来,欲展翅翱翔。儿时的回忆,童年的欢欣,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伴随我们成长。在这花一样的年龄里,连风儿也为我们高歌欢唱!
14岁的青春,就是一首诗——朦朦胧胧,真真幻幻。是晚春蝴蝶纷飞的烂漫,是初夏知了夜语的呢喃,是深秋孤叶飘飞的壮美,是冬夜雪絮漫舞的痴缠……
14岁的青春,就是一曲歌——清清远远,飘飘荡荡。是雨点跳落屋瓦的轻扬,是麓泉溅湿石畔的跌宕,是狂风呼啸天穹的寂冷,是冰雪蔓延冬季的忧伤……
14岁的青春,就是一卷画——深深浅浅,浓浓淡淡。是黄昏日落的浓墨重彩,是午夜星光的闪烁斑斓,是晨曦朝露的清新随意,是暮夕钟擂的迷离梦幻……
青春的舞台,激情燃烧!
青春的舞曲,热烈澎湃!
让我们和着青春的节拍,摇着青春的桨船,撒下幸福的'种子;让我们喊着青春的口号,沐着青春的朝阳,描绘人生的色彩;让我们踏着青春的音符,带着青春的梦想,播种希望的曙光;让我们载着青春的歌声,乘着青春的翅膀,创造美好的未来!
14岁的我们,就是明天,就是日不落的明天!
我要赞美这14岁的青春,14岁的我们!
青春的作文 篇4
一次偶然,在网上看到《中国最强音》这个栏目,第一期看完,很是失望。除了罗大佑的大师气质、郑钧的成熟帅气、陈奕迅的搞怪俏皮、章子怡的华贵美丽,再没有别的好印象了,歌手表现实在很烂。同《中国好声音》相比,不在一个档次,简直就是草台班子,街头卖唱的。章子怡确实很美,但是一张口就不那么漂亮了,结结巴巴的说些外行话,贻笑大方,心中形象大打折扣。
以后的几期《中国最强音》再也没心情去看。
又是一次偶然,网上看到《中国最强音》的逆袭赛。看到这个新鲜词,正巧当时百无聊赖,便硬着头皮往下看。没想到一会儿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栏目就像换血了一样,档次大幅提升,歌手的表现也非常棒。曾一鸣表现出色,逆袭成功。但是,罗大佑对曾一鸣上一场的表现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评,说的曾一鸣眼泪汪汪。章子怡觉得罗大佑有点太过分,两人争执几句,最后章子怡泪奔离场。我被章子怡的真情打动了,陪着子怡哭了好一会儿——以至于敲门进我办公室的员工看了我一眼又悄悄退出去了。估计他以为我在家受了莫大的冤屈,自己一个人躲到办公室里偷偷掉泪。也是哈,一个老男人偷着抹泪,一般不会有什么光彩事,也就雷政富能干出来。
节目最后,播了一段花絮,四个导师进场时,路过另一个录影棚,郑钧好奇的探头看:什么栏目?天天向上?没看过。哎呦!那不是张楚么?是他!是他!还有何勇!
郑钧的几句话一下子将我的`思绪带回我那狂热的九十年代。
一九九四年,魔岩三杰,我的同龄人,香港红磡体育馆。他们代表了中国摇滚的一个时代,一个不可能再被超越的一个时代。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已经永远的定格在那里,属于中国摇滚的历史,永远辉煌。爱张楚、爱何勇、爱唐朝,中国摇滚的骄傲!
张楚,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傻小子一样呆坐在高脚凳上,对着话筒,自顾自的宣泄着。张楚也算我的同行吧,他是工民建专业的,为了音乐,书没念完,大二就离校了,专业上不算啥好学生,但他的音乐和语词是作为一体而产生的,是一同从心里流出来的、并任其自然流下去的。顺从天性,认同自我。
何勇,穿着他标志性的条纹T恤,脖子上系着一条红绳。一上台就是令人窒息的气场,毫不掩饰的歌词,将我们看到但不愿承认的事实赤裸裸的摆在你面前,让人羞愧,让人耻辱。狂风暴雨般的乐器的咆哮将无所顾忌的抨击直接的抛出。他疯子一样满台乱窜,声嘶力竭的吼叫,在你来不及反应之时,就结束了他最无情的嘲笑和最无奈的自嘲。
相比何勇,张楚就像地沟油爆炒红烧肉——低调而华丽,我喜欢,做人就应该这样。
几年后,何勇真的疯了,他把自己关在家里,放火点着了家,殃及邻居。救出来后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一个摇滚战士变成了精神病人。也许,是他又上升了一个层次吧。
张楚也告别了摇滚圈,回老家西安,过上了隐居生活。
窦唯,忙着和王菲结婚、离婚,也改变了音乐风格,离开了我的视野。
我的偶像,我的灵魂,一个个消失了······
郑钧随意的几句话,让我的满腔热血都沸腾了!偶像真的来了么?赶紧百度搜索《天天向上》,来了,真的来了!
20年了,何勇还穿着他那经典的T恤,还唱着那经典的老歌。可我那澎湃的心从云端慢慢的沉到了谷底,变了,完全变了。嗓音平淡,高音无力,偶尔走音。他已经不是九四年那个像瘦猴一样乱蹦的何勇了。如今的他,呆头呆脑,肥头大耳,表情木讷,毫无活力,整个一个动画片里的熊二!
郑钧在台下大声喊着:大壮,牛逼!并向何勇伸着大拇指。我想,郑导师更多的是在鼓励他吧,毕竟何勇的经历不同于平常人。
张楚上场。20年过去了,瘦弱的张楚变成了一个干瘪的小老头,岁月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一道道痕迹。再唱那经典老歌,极其失望的我忽然想起了祥林嫂,自顾自的坐在门槛上,在那磨磨唧唧她那被狼叼走的孩子。
偶像老了,我也老了。
时光如水,生命如梭,一代新人换旧人。
青春的作文 篇5
我始终记得初一二班是个快乐的大家庭,因为这里有一群充满朝气的男孩子和女孩子。有着我最美好的初一生活。
女孩子说:“初一二班的男孩都是球迷。”这也难怪,这些男孩子几乎都是超级球迷。他们对篮球场情有独钟,平时背书总是要记几个月的他们却能把世界著名球星的名字倒背如流,为看篮球可达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他们爱打篮球,球技虽不怎样,但那认真劲儿,也挺可爱。
男孩子说:“初一二班的女孩子都是水做的。”
不信,你看:考试砸了要哭,老师批评了要哭,受了委屈要哭,视力下降也要哭。她们相信,哭一场回好受些。不过,哭归哭,哭完了她们还继续努力。但我还是要劝她们,不要老做泪水女孩。
女孩子说:“初一二班的男孩子不蛮横。”
虽然男孩子总是吵吵闹闹,但他们待人和和气气,没有坏心眼,而且都是热心肠。如果女孩子哭了,他们一定使出浑身解数去哄女孩子,直到破涕为笑。平时有什么粗重活男孩子都抢着去做,从不让女孩字插手。总之,他们很有风度。
男孩子说:“初一二班的女孩子胆子太小了。”
一只死老鼠,一直蟑螂,就会把她们吓个半死,别看她们平时胆小,关键时候却能“挺身而出”。课堂上总是沉默,而打破这个静局的也总是女孩子,而且上台表演忸怩,发音也清晰准确。你说她们是不是真胆小呢?
女孩子说:“初一二班的男孩都是好样的。”
毫不夸张,女孩子都承认男孩子知识面比较宽。他们思维敏捷,敢于挑战难题。他们很坚强,从进校到现在,谁都没哭过。有些“乐天派”还喜欢下课时唱几首流行歌曲,讲讲笑话,自嘲几句,保持开朗的心情。平时,考试看砸都不会影响情绪,无论97分还是79分,总有一副“胜不骄,败不馁”的姿势。他们是好样的。
男孩子说:“初一二班的女孩子也是挺棒的'。”
男孩子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学习的却不如女孩子扎实。女孩子有较好的基本功,字写得漂漂亮亮的,每次考试第一名都是女孩子,除了刻苦学习,她们也喜欢唱歌、跳舞,看电视、听音乐更是没得说。经常几个围座一起,大谈某部外国电影,某个MTV,看起来都是电视迷,却从没有影响功课。女孩子坦率、好强,个个都不错。
女孩子说:“……”
男孩子说:“……”
初一二班的男孩子和女孩子还有许许多多美好的故事。愿他们永远都是那么朝气蓬勃,充满自信!我庆幸并自豪我是他们的一员!
青春不散场,我们将一直年轻,一直美好。
青春的作文 篇6
夜、很静。静到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这个夜晚、我是唯一的一次喝得那么少。可能是因为胃不好、也可能是因为想保持清醒。
转眼、四个月过去了。一如既往的一个人、时而疯癫、时而低沉。疯癫时、扮演着小丑。低沉时、听着有声电台。
渐渐的、喜欢上了有声电台的感觉。以前单曲循环的歌、变成了话语。
深夜、打开收音机。不固定的听着都市故事。那些故事、以我无关、却总让我联想到自己。是否这些故事也有我的影子存在、也许不只是影子、或许它们是我的记忆、是我内心深处的灵魂。
总要经历一些事情、才能有所成长。有的事情、转眼即逝、如同过眼云烟、来无影、去无终。有的事、却一辈子都无法释怀。深深印在灵魂深处。
那个十七岁、那个躁动不安的十七岁、那个寂寞热血的十七岁、一去不返。留下的也只有一些模糊的记忆和终身难忘的伤痛。
二十岁、人生最疯狂的年纪。本该潇洒、浪荡不羁。却一直孤独、寂静。
身边的朋友、顾客在听到我没有女朋友的时候、都不相信。我笑了笑、并没有过多解释。一个人习惯了、真的。我害怕两个人、害怕那种随时都有可能分开的感觉。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对待一个人、对待一个女孩子、对待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渐渐的、习惯了一个人。真正的习惯了一个人。即使偶尔会寂寞、即使偶尔会孤独。却总是坚守着那一点点的决心。
这些年、也有无数的女孩追过我。也像痞子一样调戏过无数女孩。但总是在即将要在一起时、打退堂鼓。依然选择一个人、无法放的开。
一直一个人、并不是放不下谁。这些年、调戏过无数女孩、也真心喜欢过几个女孩。最终、也都没在一起。一个、两个……直到错过了无数个女孩、才觉得自己可笑、自己在坚守什么、在伪装什么。
时间、并不会因为谁而停留。四个月前、结束了那一段短暂的恋爱、我以为自己或许会难受、但是我没有、只是笑而不语的接受了一切的结果。
那个谁、并不漂亮、身材并不好。也许、她并不是我的理想中的对象、但我们却深爱过对方。曾经也经常有人说、她并配不上迩、我笑笑说、我喜欢。也经常有人说她老、我生气了、她只比我大三岁。我无数次强调、她只是保守。也许、正是因为她的保守、我才会为了她错过了好多个长得漂亮的女孩子、才会为她有过订婚、结婚的冲动。
我并不敢说我有多正派、但也许只是因为职业的原因、总让人觉得我很花心。我也笑着和朋友说、我只是长得比较花心而已。是的、最起码、我能够在女孩子的无数次诱惑下、站直身子。有人可能骂过我不是男人、有的.人可能骂过我装、做作。男人哪有不好色的。对、我是男人、但并不是一个酸冷不计的男人。我只希望能做一个自我的人。
别人、并不是我。我又何必去解释呢?这个世界并没有不带伤的人、何况那算什么。既然有些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那么她留下的回忆就不应该存在。
岁月、无声无息。再次遇到情窦初开时喜欢的女孩子、可能是最无奈的事情。好久没遇到、好久没有联系、只是为突然相遇留下伏笔而已。谁不曾失望、谁不曾辜负过青春。现在、懂得了喜欢一个人就要去追、因为错过了也许就是一辈子。
再次联系的第一句话、这些年还好吗? 很好、真的、我们都很好。只是有了不同的人生、有了彼此的圈子和爱人。我也鼓起勇气说过这样一句话:曾经、我真的很喜欢迩。收到的回复是:我也是。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我并没有表达什么、只是笑笑,或许、这已经足够了。有人可以给迩我所不能给的、那么我应该为迩感到幸福。即使、曾经我们并没有在一起。
即使现在我走在一条迷茫的、看不清未来的路上。我始终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未来始终是自己的、梦想始终是自己的、没有谁会代替迩去完成。或许、有人说过我固执、或许有人说过我无知。但我、始终是自己。不会因为谁而改变。
有些东西、不是我忘了、只是麻木了。我回到了原点、回到最初的自己。心中无尽的想念、从来没有这样的想念。即使我们可能呆在对方的黑名单中、没有了联系。所谓相爱容易、相守难。总之、我们没有选择在一起、我却希望能够出现在她的婚礼现场。带着我的祝福、看着她披上婚纱。
青春的作文 篇7
第一次遇见安,正值秋高气爽的九月。走进陌生的新教室,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安一个人,空气中夹杂着一丝音乐,酷似JAY吐字不清的调调无疑正是安所哼唱的。我的眼睛肆无忌惮地盯着他,因为他的歌声透彻着与JAY一样说不出来的凄凉感。这时,他正好也看向我,四目相望,两神交触,我们就这样成为了同桌。后来他告诉我说,从我的眼神中看出了我的冷漠,而我的冷漠出卖了我的孤独;我却对他说,从你的歌声中感觉到与人之间若有若无的距离感。我们都笑了,只因一个眼神,一段歌声,我们洞悉了彼此的一切,只因我们都是寂寞的`孩子。
在我俩身上,总有一些相似之处。当节假日大伙儿在外面招朋引伴时,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永远是堆积如山的试卷和做不完的习题;当大伙儿在网上玩着令人着迷的电脑游戏时,我们却钟情于浏览网上图书馆。我们除了对方,都没有别的朋友,不只是因为爸妈的限制,我们还一致认为这个世界太虚伪,虚伪得令人窒息。人都是为利益而活的动物,不过是些点头之交,没有深交的必要。不管旁人怎样在背后议论,我们依旧我行我素。无所谓,花开的记忆里,我们迟早会被遗忘。
更多的时候,我们在一起畅谈各自的理想,安说:“在20xx年的7月,让我们一路向北,越北越好!”我咯哧咯哧地乐了:“在中国的版图上,漠河是最偏北的啦,那我们考到漠河那边算了。”安听到我的一阵怪笑,恍然大悟:“不行,漠河太远,实在太冷!还是北京算了。”我又笑了:“呵呵,那就北京算了。”好像一切理想即将成为现实,那就北京算了。
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花落人断肠,我心事静静淌……
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在漫天飞舞着梧桐落叶的校园小道上,我轻轻地给安诵读我写的《不复从前》:
那年夏天
那片海
光着小脚丫
在沙滩上串起一连串的小脚印
细数浪花亲吻我几回
那年夏天
我从那里走过
16岁的季节
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
…………
读完这首诗,我哭了,哭得很凄惨,为我过早地失去童真而哭泣,亦祭奠我失去的自由。哭过后我才发现,安的眼角边正闪着晶亮的一滴泪,格外刺眼。再看他,一脸凝重,有些不安,直觉告诉我,应该是我读的这首诗让安想起了什么。这时,安开口说话了:“我也好久没放过风筝了,久到连我都忘了到底有多久。”刹那间我明白了他的眼泪从何而来。“带我去放风筝好吗?”我请求。有时候我还是有些嫉妒风筝的,它们可以随意地在蓝天下嬉戏,但我又替它们感到可悲,无论怎么飞,也无法改变它们的一端被主人掌握在手里的命运。坐在安的单车后座,我舞动着双手:“今天的天空真是碧蓝碧蓝的,空气也是清新清新的。”安转过头朝我笑了一下。鬼知道迎面扑来的沙土有多可恶,我竟然还扯得到清新?但,不用怀疑的是我此刻的心情真的很快乐。
安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风筝,真不知道要以“一个”还是“一只”的计量单位来称呼它,我实在对风筝这个词没什么概念。
安在前面跑着,风筝随着他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伴随着一阵风吹起,风筝飞了起来,我的心里一阵激动,它终于飞得很高了。
安在一旁招呼着我和他一起放,我笑了,轻轻地摇摇头。风筝越飞越高,我一时兴起,拿起随身带着的剪刀靠近安,“咔嚓”一声,线断了。
风筝终于不再受安的控制,飞得越来越随性,变成了一个小点,融入了天空。我笑了,笑得很放肆,眼泪也被挤了出来。“它是属于蓝天的,我们不该禁锢它的自由。”转身,我们相视一笑,安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安走了,就在班上开始流传我们“恋情”的那个早上,安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回来时他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妇女,挺漂亮的,乍一看我才发现他俩有几分相似,这应该是安的母亲吧。安坐到我的旁边,收拾好自己的书包,起身时在我耳边留下一句“对不起”就走了,连同那部闪着银色光芒的小轿车一起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北风乱,夜未央,你的影子剪不断,徒留我孤单在湖面成双。”一直很喜欢方文山填的这句歌词。如今,我又恢复了“独行者”的身份,心里有些愧疚,感觉一直欠着安一声“抱歉”,是我让他带我去放的风筝。
直到现在,我还是没碰过风筝的线,不再觉得有什么遗憾,因为我还是觉得我不适合当束缚她自由的刽子手。
也许想改变,也许不想改变;也许已经厌倦,也许还没厌倦;也许讨厌孤单,也许喜欢孤单……这些都已经毫无用处了,既然必须面对,那么也只能去习惯。也许,一开始我就已经习惯,也许一觉醒来,我就不会再习惯。
点评:文章有内涵,文笔流畅,故事凄美。青春时光在作者眼里是忙碌、孤独和压抑的,带着点伤感的情绪一路走来,偶有一丝惊喜也如同昙花一样的短暂,虽然对“失去的自由,失去的童真”感到遗憾和惋惜,但也只能默默地接受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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