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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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8 23:18:1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买卖合同集锦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买卖合同集锦10篇

买卖合同 篇1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李英宽,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涛,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山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亚利,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空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丰民初字第204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科力空调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同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价款为: 21 000元。当时双方约定:科力空调公司送货到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一区16号楼。日月房地产公司预付定金30%、安装调试后付40%、运行3个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科力空调公司按约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安装义务。但是日月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21 000元和债务利息9525.6元,并承担诉讼费。

  日月房地产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科力空调公司也给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具了发票。尽管科力空调公司对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16 800元存有异议,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16 800元货款是科力空调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调公司现在起诉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 16 800元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科力空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日月房地产公司购买科力空调公司的排烟补风机和风机,合计价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设备到现场后进行安装,后即试运行(1个月)达到使用要求后方认。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现场通过合同第七条标准付40%,运行3月后付35%,余下满1年付清。合同签订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及安装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在XX年9月13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自愿协商达成,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的答辩意见,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认可。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否认,且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日月房地产公司已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货款,对此该院不予采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科力空调公司供货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向科力空调公司付清余款的最迟时间是XX年4月底。此时,科力空调公司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调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诉讼。科力空调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实质约定的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实际上,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价值21 000元风机这1笔买卖,此后双方就再没有过依据该合同的买卖关系。而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供应的价值21 000元风机在XX年底已安装完毕。故日月房地产公司关于科力空调公司的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科力空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科力空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科力空调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合法合理。二、一审判决错误理解和适用了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三、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应从不利于日月房地产公司方面解释。科力空调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日月房地产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其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审判决对合同有效期的认定是合理的,认定诉讼时效已过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解释,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货款,但科力空调公司只认可收到4200元,否认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付清货款,故对此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最迟的付款时间应在XX年4月,科力空调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支付货款的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主张,因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实质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只在XX年底发生了1笔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价值21 000元设备的买卖,且已安装完毕。故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不成立,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买卖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一、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xxx集资房名额指标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出面并以甲方的名义购买单位一套xxx平米集资房,但是所需的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来承担。(因房子尚未建造,楼层、房号以及具体位置后定),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肆万伍仟元整。

  二、由于所需的`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肆万伍仟元整。故此套房屋所有产权自始到终已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异议。

  三、按本单位集资房建房进展所需一切报名费、集资款,由乙方及时如实支付甲方转交给单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应收款证明给乙方。由甲方取回的单位收费凭据交乙方自行保管。

  四、建房阶段中,一切建房费用有所变化,均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自行支付。(建房费用为集资房标准)

  五、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资房不能建成使用时,甲方应无偿退还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种费用,即报名费、集资款和乙方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

  六、房子建好后,交乙方入住使用。

  七、甲方应无条件地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当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要出具各项证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房产转让手续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如有违约,将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乙方伍万元整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甲方伍万元整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______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加洽商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

  大写:______元整(计工程总价款的______%)。

  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计工程总价款的______%)。

  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______日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______%。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______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空调内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______%。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______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______年(即______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订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由______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根据xx县种草方案,供方积极组织需方草种货源,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认真实施好项目为基础,服务地方畜牧业发展为目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种子质量标准:

  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检验报告为准。

  二、付款方式:

  需方于货到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xx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需方收到货物后应验收

  如因运输造成的损失,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供详实的证据,由供方追索承运单位并进行赔偿或经济补偿;如因货物质量明显与合同指标不符,需方须在收货后45日内持xx省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证明和真实样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因需方储运、种植管理技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供方责任。

  五、免责条款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发生合同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传真件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供方单位: 需方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买卖合同 篇5

  出卖方: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 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_________ 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长途汽车上下客、停放车辆,售卖车票之用。

  第二条 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 平方米,总售价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上述成交价款不包含应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 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该认可之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 个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____%(含定金),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____%. 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 甲方愿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50年使用权。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各自交纳自己应纳的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之约定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停车场地转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甲方反悔将停车场地售于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指之付款计划经甲方认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计划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付款计划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必须按期将停车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项的___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双方之争议。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 元定金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乙方所购口岸广场停车场地位置平面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为全面规范地服务终端客户,根据甲方企业的市场拓展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需求量的审核,同意按照甲方的直销价格专属性供应 品牌系列产品给乙方,并视甲方的能力进一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十天内单方面提出延长合同合作的请求,经另一方同意,可以续签本《饲料买卖合同》。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第三条 标的、数量、价款

  编号 饲料名称

  包装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合计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价格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以上表格行数不足时可另附表)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以电话加短信(或传真)方式的发货通知单后, 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运费由__甲方__方承担。

  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其他验收方式 。

  2.验收内容

  1)饲料是否符合第一条约定。

  2)饲料产品包装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

  3)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产品登记证号或者产品临时登记证号、产品生产许可证号或者产品生产批准文件号。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符合规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交货后,乙方应于当日支付 % 价款,剩余 % 价款应于第二次进货时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乙方应直接汇款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销售人员不收取现金或者使用私人帐户。

  第七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以及添加非法添加剂。

  3)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饲料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3)乙方应当按照所买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注明的事项以及甲方的说明、提醒事项正确使用饲料。 4)非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第八条 合同终止

  在乙方违背本合同即违法经营、制假、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合同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i)结清与甲方的产品欠款;ii)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iii)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饲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更换、退货。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饲料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饲料质量争议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提交 省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定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供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用途:__水分≤14 无霉变、杂质<1% 其他均按照国家二级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普通蛇皮袋包装,包装物不回收不 作价,包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 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车站电子磅实际重量为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闻喜县礼元站。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以供方定,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本合同第二条以及国家二级标准为准。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款项50%,到站付清。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自合同生效日开始,供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期交货,或者抬高价格。违约一方赔偿本合同20%违约金。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8

  立契约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买卖内容和要求

  乙方向甲方购买新疆杨树苗,乙方要求苗木规格为2年生纯新疆杨树苗,树杆为全冠,且胸径不小于1。2—2。0厘米,无病虫害,无枝杆残缺,无畸形,树杆无弯,树苗带满根。每株树苗价格为3元人民币。

  二、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按乙方要求从苗地里挖出树苗,检查树苗无损伤后按乙方要求数量打包装到乙方所指派的运输车辆上。并按乙方要求每天装车总数量按时完成苗木装车,确保乙方准时发车。在装车前开好当地林业部门开具的`苗木检疫手续,交到乙方手里。装车后负责将乙方运输车送上高速公路。如果在装车前检查出和买卖内容要求不符的苗木,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将甲方所挖树苗拉走,并在检查验收后没有问题按要求付苗木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检验完甲方所挖树苗没有问题后装完车,甲方将运输车辆送上高速公路后,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付所装苗木全款。

  五、甲乙双方确认后达成以上协议,如双方有一方违约,负责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自签字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签约时间:

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弥陀镇彭岭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占书明(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经果树木,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其山场荒田、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积 亩。承包四界: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确定该田、地无任何纠纷,须提供一切与田、地有关的原始法律凭证及相关手续,保证面积、四至准确、权属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为三十五年(即从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承包期内,田、地所有权属甲方,田、地使用权归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农林业发展,五年后并按该田、地经营产品出售时按市场价所得利润按30%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开发管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发生火灾,甲方要协助安排人员帮助扑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须和乙方协商(不得超过8平方米),所有破坏林木及生长的作物须按市场价付给乙方。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该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满,乙方不得将山场变为荒田、荒地、并将当时生

  长的作物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从屋场到山场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积,所毁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路资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会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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