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时间:2022-11-04 03:44:4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买卖合同 篇1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有全部转让权的旧工程机械机型: ( )台( )色转让给乙方,该机械出厂机号为:

  二、双方协定( )台机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该机械转让时甲方没有购机合格证、发票,如因该机械购买机没有手续后生产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转让本机械时故意隐瞒事实(如该机械属共有、抵押、冻结、保全等),与乙方签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纠纷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对乙方造成损失时由甲方全额一次性退返乙方购机款并赔偿人民币拾万元给乙方。

  四、本机械转让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等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任何关系。本机械转让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从乙方付清车款之日起,本机械所有权、使用权等产权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设备安全的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确保乙方顺利离开。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的复杂化,买卖合同文本的标准格式应运而生。法定的权利义务在买卖合同中越来越多,人们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已越来越少。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依照本法第12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买卖合同的内容要素。要写好买卖合同,必须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标的条款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标的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合同中标的的具体情况必须写明,如买卖房屋合同中标的是房屋,在合同中应写清楚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在位置,图纸情况等基本内容,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标的物必须合法有效,标的物违法则合同无效。

  二质量条款

  质量是指标的物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反映,主要有5种含义:

  ①是指标的物的物理、化学成份,以此确定标的物的品质,如农药、化肥等;

  ②标的物的规格,通常用度量衡确定标的物的品质特征;

  ③标的物的性能,如硬度、强度、延度、弹性、耐热性、耐水性、抗蚀性、传导性等;

  ④标的物的款式,是指色泽、图案、式样等;

  ⑤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主要有味道、触感、音质等。

  根据通用的商业习惯和用语,经常使用的确定买卖标的物质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T以样品为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T以特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T凭品牌、商标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T以良好平均品质为依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例如苹果可规定每千克多少个来确定大致的大小标准;

  T以说明书为根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适用于机电仪器及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密集性产品的买卖。

  三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标的物的数量包括数额和计量单位,计量单位要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标准。计量单位还要同行业的习惯计量单位一致。在国际买卖中要视具体情况,从国际上通用的公制、英制、美制等三种不同的计量单位中明确选定一种计量单位。在实践中买卖合同常采用以下几种计量方法:

  T以标的物的单位个数计量,通常用于计算人工加工后的商品。如5辆汽车、100台电脑。

  T以标的物的重量计量,例如10千克花生油。

  T以标的物的面积计量,例如5平方米玻璃。

  T以标的物的长度计量,例如90米布料。

  T以标的物的体积计量,例如1000立方米天然气。

  T以标的物的容积计量,例如100桶石油。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不能用一堆、一包、一车、一捆、一箱等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

  四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就是货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是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现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当事人协商定价等几种形式。目前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外,大多数买卖实行当事人自由协商定价。

  价格一般是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格,但是异地交货的大宗买卖尤其是涉外买卖,会产生运输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报关费等一系列的额外费用。在商业习惯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价格条款以备买卖当事人选择使用。这些价格条款也就是价格条件,是指将标的物的额外费用与标的物价格本身挂钩,又称为贸易条件,它解决了额外费用的负担问题。1990年重新修订的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对各种价格条款做了详细、准确的规定,其中的价格条款规定不仅适用于国际买卖,也适用于国内买卖。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价格条款。价格条款不能口头约定,而应当以书面为准,价格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定价原则和条件,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价格条款无效。双方约定价格条款时,必须考虑支付方式,常用的支付方式有现金结算,信用卡结算,票据结算,汇款和托收结算,跟单信用证结算(在我国只用于涉外买卖中)。在涉外合同中,要明确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的内容,如果是外币,还要明确是哪天的货币牌价与人民币的比率关系,以防在履行中扯皮。

  五履行条款

  合同履行条款即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可以按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时间界限要定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词语。地点和方式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具体位置和手段。履行地点一定要写准确,履行方式是指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准确履行合同的约束,也是预防合同欺骗的重要措施。因此,在订违约条款时一定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通过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强化履行合同意识,确保双方当事人全面、正确履行合同。

  违约责任的确定原则是:有法律规定的,要依法作出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双方可以约定。法律给出违约责任幅度的,当事人可以在幅度内约定具体的数额,违约责任条款一定要写具体。

  七免责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把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考虑到,并规定当发生这些情况时可以免除义务的法律责任条款。免责条款亦称之为保护性条款,对于提供货物、加工产品、智力成果等实质性履行的一方来说,此条款可以避免相当的风险责任。免责条款有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种,法定条款即法律规定当发生某种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免除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约定免责是指除法定免责以外,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当什么情况发生时可以免除责任方的责任。如对试销产品,双方约定在试销期间的免责条件。

  八仲裁条款

  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之一,国内合同仲裁并不是必备条款。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自愿的原则。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仲裁案件。仲裁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单独的书面协议表现出来,也可以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体现出来。仲裁条款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这些条件包括: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必须指定明确的合法仲裁机构作为纠纷的仲裁机构,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仲裁机构只能指定一个,不得指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

  九公证条款

  公证是指通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证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我国合同公证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亦可以不申请公证。申请公证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证条款。经公证处公证后,公证文本就是合同的一个组织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重大合同都可以通过公证形式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从而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十日期、期限条款

  合同日期包括签订日期、生效日期。签订日期说明该合同从何年何月何日签订。生效日期是指该合同从何年何月何日起生效。生效日期表明合同效力的开始,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的约束。有的附条件的合同往往也要有一个生效条件的产生日期,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合同从其发生法律效力时起,到法律效力终止时的时间界限。合同的有效期限不等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可以先于合同的履行期限,但终止时间必须与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当事人约定合同有效期限的长短,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标的的实际情况决定。

  十一其他条款

  双方当事人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其他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保证条款,选择法院条款,定金条款等。买卖合同内容广泛,有些合同的标的情况用文字难以说清楚,特别是许多技术性较强的商品买卖合同,需要用附件形式或附图形式来表明,因此,在合同中应当说明附件或附图的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古董古玩卖给乙方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议定条款

  一、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付古玩总价的___,余款于 年_月

  二、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全部货款后一日内,应将所有古玩转交给乙方:

  乙方应在协议约定日前付清货款,违约一方,每天按贷款的0.5‰赔偿对方。

  三、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照期交易可能延长

  交易期,单其延期日数应该双方议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20xx年月 日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4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不希望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因为,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它不仅仅会损失大家的时间,更会造成重大的金钱损失。那么,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应对呢?下面就让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事先预防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签署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单价、货物交付的时间及地点、付款时间及期限、质量标准、各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对于房地产买卖合同来说,买方还应做好事前调查工作,查看目标房地产是否有其他权利限制,最好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保障交易安全;股权转让合同则应先聘请律师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及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另外在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或有债务担保。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应及时做到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卖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买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及受领标的物,另外对于买方来说应及时验收货物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拒收。

  (二)事后积极维权

  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和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质量不合格应从发现质量不合格之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应从应付款次日起计算,一般货物买卖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房地产买卖合同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作为需要维权的一方来说在合同中最好将争议解决法院选择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尤其是异地货物买卖中会节约大量的人力成本,否则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在产生纠纷后,第一要务是收集证据,和证据保全工作,因为任何民商事诉讼,最终都是以证据为基础,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最终可能会得到败诉的结果。如果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受到损害,应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公证,及聘请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出卖方的产品应进行鉴定,努力做到证据保全。

  事后积极维权的另一利器是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全额的现金或实物作为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上海法院一般提供不低于30%现金担保,或100%的实物担保,或法院认可的保证人保证,但是财产保全通常有超出预期的结果,一部分恶意拖欠的债务人,在进行财产保全后通常会主动和当事人联系,协商偿还办法,很容易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另外及时采取财产保全也可以防止一部分债务人在诉讼后转移资产,不至于胜诉后无法执行。

  律师温馨提示:当您遇到不懂的纠纷时,千万不要擅作主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律师,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样才能避免受到不应该受到的损失。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名称:________

  2. 品种:________

  3. 规格: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 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________。

  2.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

  3.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______。

  2. 交货地点:________。

  3. 运输方式:________。

  4. 保险:________。

  5.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 验收时间:________;

  2. 验收方法:________;

  3. 验收标准:________;

  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

  5.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

  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_______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送达上述地址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 __年__ __月____日      __ _ _年___ 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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