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青岛房地产买卖合同

时间:2022-06-22 17:20:5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青岛房地产买卖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青岛房地产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青岛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___区(市)__路___号___幢___单元___户的住房(房___屋所有权证号: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计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甲方应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___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契约及补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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