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总结

教育局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02 18:32:51 年度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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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

  导语: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教育局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

  教育局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

  本会在中共XX县委、XX县的领导和湖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XX市教育局、XX市教育基金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精神,以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本会章程为准则,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本会工作,坚持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发展方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促进新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县做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本会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工作

  本会经两年半时间的筹备,筹集教育基金510万元,其中:县财政资助88万元,社会捐赠134万元,原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撤并到本会转入基金288万元;制定了本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由退休老同志王玉书(原县委调研员)任本会理事长的理事会;设立了由本会理事长王玉书任书记的党支部;开展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等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本会于2013年4月28日向省民政厅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省民政厅于2013年5月31日下文《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省XX县教育基金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民许民准字[2013]47号),并颁发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湘基证字第161号,统一标识代码:597584300。本会为公募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王玉书,业务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

  二、积极募集教育基金

  本会按照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关于 “坚持每年筹措“爱烛行动”资金常态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献爱心,把好事办好“的指示精神。理事会议决议,着力基金募捐工作,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增加基金总量,积极开展“爱烛”、“育才”行动,并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印发了《湖南省XX县教育基金会关于在全县积极开展“爱烛行动”和“育才行动”的通知》,倡议和动员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工商业主、企业老板奉献爱心,捐赠教育基金,专项用于救助贫困师生,奖励优秀教师。本会全年共募集教育基金1225999元,其中:县财政资助370000元,社会各界捐赠772018元,其他收入83981元。年终净资产有5236294元。

  三、扎实开展“爱烛行动”和“育才行动”

  在全省开展的以救助特困教师和奖励优秀教师为主的“爱烛行动”,以及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为主的“育才行动”是全省各级教育基金会倡导、党委政府推动、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本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09]第16次、[2011]第12次)精神,上下联动,除积极配合省、市教育基金会的行动外,着力开展本会的“爱烛”、“育才”两个行动,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给广大教师和学生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心,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1、救助患重大疾病和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教师77名,发放救助金237900元。

  2、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488人次,发放奖金145400元。其中:优秀校长20名,计20000元;优秀教师200名,计60000元;优秀班主任200名,计40000元;最可爱的乡村教师6名,计6000元;庆祝第29个教师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60人,计17400万元;本会先进工作者2名,计2000元。

  3、奖励为发展我县教育基金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21个,发放奖金34558元。

  4、组织36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加赴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学习考察的'“园丁之家”活动,资助活动经费138148万元。

  5、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学生210名,资助金额170500元。其中:大学生24名,计48000元;高中生59名,计59000元;初中小学生127名,计63500元。

  以上公益活动支出共计726506元。

  四、深入开展调研活动

  本会连同县教育局,组成以理事长王玉书为组长的4人调研小组,于10月份深入到全县15个镇乡中心校和10所县属学校,调研特困教师、贫困学生的情况和教育公益诉求情况,并建立档案数据库。全县现有特困教师近400人。其中:教师本人患重病的250人,教师家庭人员患重病的约100人,教师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的约50人。全县现有家庭贫困学生3500余人。其中:有孤儿学生75人,单亲家庭学生约400人、残疾学生100人。患重病学生100余人。我们还基本摸清全县有10个镇乡,5所县属学校成立教育促进会,开展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等情况。同时,于11月至12月深入到近10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商业主、企业老板,了解支持教育公益事业的责任与愿望,倡导和动员奉献爱心,捐资奖教助学、扶贫济困。

  五、坚持依法办会和严格管理

  本会遵循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本会《章程》,认真接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市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所有捐赠、奖励、救助、资助等在新邵、新邵教育网站、新邵信息、新邵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并发文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执行公正、监督公开、不断增强本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单位、团体和个人向本会的所有捐赠都据实开具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及时登记、专人负责、专户专账管理,专项用于开展“爱烛”、“育人”行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按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全年行政办公,工作人员津贴、补助等支出控制在总支出的10%以内,确保本会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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