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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2-10-06 01:12:32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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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4篇)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1

  今年5月以来,我们根据河南省人社厅20xx年对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和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规范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并进行调研分析。目前全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范签订工作已完成,虽然每个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完成聘用合同的签订,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规范解决,现将调研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直事业单位合同签订概况

  全市市直事业单位275个,已实行聘用合同制度270个,占市直事业单位总数的98.2%;未实行聘用合同制度5个(因面临转企改制等原因),占市直事业单位总数的1.8%。全市市直事业单位应签订聘用合同12974人,已签订聘用合同12901人,签订率99.4%;未签订聘用合同73人(因伤病、不在岗、进修学习等因素),占应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总数的0.6%。

  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事业单位对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认为是在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基础上再签订一个聘用合同,实际意义不大,没有意识到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确立聘用关系的基本法律凭据,聘用制变成一纸“形式合同”。

  (二)合同管理不够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部分事业单位为了防止合同丢失,没有把合同发给受聘人员,一式两份的合同都在单位统一保管,背离了合同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三)混岗人员的聘用合同不易管理。有些人员岗位聘用和实际工作不在一个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在两难境地,不易管理。

  (四)经营困难的单位聘用合同无法签订。个别自收自支单位,经营困难,职工基本工资无法保障。形成人员编制在单位却不来单位上班,单位也不给个人发工资的非常态模式,此类人员聘用合同无法签订。

  (五)《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容有出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内容与《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存在以下差异。

  1.《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而《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2.《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而《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所改变。《条例》实施之前,聘用合同是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为主要依据进行签订的,《条例》实施之后与国办发〔20xx〕35号文件有不同之处,目前合同文本中的参考依据仍是国办发〔20xx〕35号文件,尚未明确具体的修订及废止制度。

  三、对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督促各事业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聘用合同管理,完善合同使用管理制度,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应坚持工作与岗位相统一的原则,尽快理顺混岗人员的人事关系,解决混岗混编问题。对已经流动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完毕岗位核销手续,并与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三)对于经营困难、无法保障职工基本工资的单位,应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单位进行转制、撤销或者转换经费供给形势,使该单位改变名存实亡的现状。

  (四)建议省厅对我省制订的《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在合同文本的依据中添加《条例》,并对合同内容与《条例》有冲突的地方进行修改。

  (五)对现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罗列出需要保留、修订、废止的制度,对《条例》规定比较明确的先按《条例》执行,比较模糊、界定不清晰的经请示省人社厅后再执行或暂不修订。

  (六)加强监督,加大深入事业单位调研力度。通过检查、暗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实情,并设立聘用合同管理监督投诉电话,发现有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该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自10月21日以来,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对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评估,现将各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岗位管理制度方面

  清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合并整顿以来,有7家下属事业单位:清河区卫生监督所、清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河区妇幼保健所、清河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清河区淮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河区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河区钵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自查自评过程中,下属单位不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答复口径设置岗位的`问题。同时,认真及时执行上级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各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人员聘用制度方面

  经自查,各单位均能及时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能使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作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技能专长与所聘岗位的匹配度较好;高等级专技岗位和“双肩挑”人员较少,不存在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依据本次自查评估情况,各下属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3

  为全面掌握开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情况,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对全市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基本情况

  开远市现有事业单位百余家,人员几千人,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事业单位均已全面推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100%,所有人员均已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专技人员x人,管理人员x人,工勤人员x人,签订合同人员比例达到100%。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一项人事管理制度。核心内容就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并履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用人、岗位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对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促动作用,职工的危机感与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然而,由于种种制约因素的存在,人员聘用制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难点。

  二、实施聘用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自查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实行聘用制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没有从单位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去认识实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认为聘用制不过是搞形式,签与不签一个样,“一签定终身”的思想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没有产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二)聘后管理不到位

  实施聘用制的一个标志就是单位和职工经协商一致,签订聘用合同,表明从此形成了新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的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但是大部分单位对聘用制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签订合同的层面,而忽视了聘后管理。有的单位将聘用合同的签定作为一项程式化的工作,例行公事地三、五年一签,没有开展有效的聘后管理,致使考核走过场,奖惩不明,续聘、解聘缺乏依据。

  (三)人员“出口”不畅

  人员的“出口”问题一直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难题。从理论上讲,实行聘用制,就必然有人要被解聘,或聘用期满后,终止聘用合同。人员被解聘和终止聘用合同后自然应当进入“市场”,重新寻找自己的位置。但在现阶段这个做法还是有些理想化,至少在很多单位还很难推行,人员“出口”往往只停留在退休等途径。

  (四) 配套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情况比较复杂。能否顺利推进这项改革,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十分重要。在推行聘用制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习惯采用过去的做法,没有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变更相应的条款和规定,导致与聘用制相配套的政策、制度相对滞后,这其中包括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落聘人员利益补偿机制等。

  三、对完善聘用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突出重点,强化聘前聘后管理,建立完善聘用工作程序

  1、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设置是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前提。事业单位应以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职能、编制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因事设岗、以岗管人的原则设置岗位。内部岗位设置一经确定,要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等。

  2、规范聘用行为。聘用合同是个人与聘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的法律依据。聘用合同质量高低,关键在于约定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体可行。千篇一律的聘用合同只能是搞形式、走过场,难以起到合同化管理的目的。事业单位要“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掌握合同约定的技巧,根据本单位实际,具体约定合同内容。必备条款,要有大量约定内容;约定条款,要注意遵循法律原则。此外,在人员聘用过程中,要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聘用程序和聘用行为。

  3、完善考核制度。要将考核作为加强聘后管理的'主要手段,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需要相结合的思路,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与所承担职能相一致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过程中,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具体细化。要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与人员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

  (二)着眼整体,配套推进改革,确保积极平稳实施人员聘用制度

  1、改革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动力其作用不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分配制度产生的激励机制直接影响人员聘用制度的实行。

  2、建立完善人事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市场机制建设,积极为落聘待岗人员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必要条件。在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基础上,可逐步推行全员代理制、人才派遣制,使事业单位与各类人才充分享受用人与择业的自主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受理和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校认真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

  学校成立了“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及调解、协调、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受聘人员基本条件、聘任步骤和方法、聘任方式及待遇、解聘事项,并在学年结束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讨论和深入学习,充分领会全员聘用制的丰富内涵,为下学年顺利进行全员聘用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对照原则,有条不紊,认真做好教师的聘用工作

  1、根据“依编定岗,因事设岗,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原则,首先,聘用教师个人写出聘用的书面申请,填写应聘意向书,参加工作岗位的'竞聘。然后,学校召开教师大会宣布各岗位竞聘人员名单,各竞聘教师进行竞聘述职。校长根据竞聘教师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聘用了三个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则根据实际,聘用了本年级的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实际,聘用了本班教师。

  2、年级组长将本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聘用情况向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做书面汇报,并将聘用名单提交学校,经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张榜公示聘用结果。三天后无异议,将正式名单上报教育局审议。教育局审议无异议后,校长与正式聘用教师依法签定聘用合同,发给聘书,签定聘用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产生的效果与面临的问题

  1、进行教师队伍的全员聘用制,是落实用人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启动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教职工聪明才智,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

  2、人才的缺乏,教师数量的依然不足,有时给聘任制的推行只带来导向和警示意义。

  3、学校间硬件条件的差距、教师待遇的差距,使聘任制的推行,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由于大量农村中学优秀教师涌入县城任教,城乡之间、公私之间,短期内,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素质差距有愈拉愈大之势,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在客观上甚至是以牺牲部分地方、部分学生的教育资源来换取其他地方、其他学生的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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