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单位聘用合同

时间:2023-08-03 11:45:31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单位聘用合同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聘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聘用合同通用(15篇)

单位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黔西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骆庆生 所有制性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经果林事业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李胜海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年月:1982年01月20日参加工作年月:20xx年6月 学历: 大学本科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20xx年6月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园艺(果树)专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年 09月 03日起

  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2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环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乙方将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甲方登记注册,为期_______年。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定,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及从事相关业务事宜,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在聘用期间,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每月_____(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聘用费,并在本合同生效满一月后开始支付聘用费。

  3.甲方从事项目,需乙方签的环评文件,必须告知乙方项目情况,且必须由乙方本人签,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让乙方从事甲方承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若同意让乙方参与工作,乙方也愿意参与,工作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按项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报酬,具体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在聘用期内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工作业绩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对环评工程师证年审的要求。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甲方将使用情况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对其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培训的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为乙方负担非必须的'其他培训费用。

  3.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做有损甲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签

  (一).下列情况下,双方可变更本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合同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依照5,6条解除聘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签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聘用费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资质过程中,有对乙方资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4.经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其违约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条款续聘,续签时只需在“合同续签”表中填写即可。若合同有任何变化,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若不再继续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无故阻拦。

  五.此合同只对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开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自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满归还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盖章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续签

单位聘用合同4

  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聘用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为试工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到达《劳动合同》终止期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本上岗协议同时随之终止。

  4、《劳动合同》发生续订,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5、《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6、甲方能够依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及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业绩、表现等综合考评,在聘用期满后重新签订本上岗协议。

  第二条: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劳务工作。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潜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水平,乙方应予以服从。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如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甲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予以服从。

  第三条:岗位变更

  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状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潜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状况除外: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状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理解;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第四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试用期满后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事假扣除标准、带薪假期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4)乙方的绩效奖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资调整机制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经考核确定。

  2、根据乙方和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带给详尽的职位说明便于乙方执行遵循;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带给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岗位调整;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带给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与考核状况,负责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乙方协议终止,岗位变动,应主动配合工作交接。

  第六条: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

  1、聘用期间,乙方务必遵守国家和大连市的法律法规,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

  2、聘用期间,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将所有涉密材料及数据交甲方归档。

  3、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能够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乙方离开甲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职责。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失数额时,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能够与乙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带给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行危险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非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岗位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岗位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岗位聘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九条: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立即解聘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乙方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

  4、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归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

  6、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当得利行为的;

  7、私拿甲方、客户、第三方财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本协议,但国家或大连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乙方能够证实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___乙方劳动的;

  3、乙方能够证实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获得劳动报酬或甲方未带给协议所约定的劳动条件的;

  4、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协议约定的聘期期满的;

  2、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4、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十三条:解除协议不当的赔偿职责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第4项的规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除了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给甲方以代替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如为甲方出资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资研修、培训、分房或带给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签订的单项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资料如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与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能够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6、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电话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以下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的5日内告知甲方;没有及时告知或因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而不能联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理解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甲方:(盖章)___

  乙方:(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一)国家和市、区、县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担任本单位重大(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章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单位聘用合同6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县(市、区)____乡(镇)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_____

  担负工作:_______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条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J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7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续订(变更)聘用合同书

  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变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原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原聘用合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第_____条_____款,本单位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第(______)条(______)款,本单位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__终止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8

  聘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原聘用单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为完善聘用条款,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

  就已签订的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签订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须持有聘用合同原件办理解聘手续。

  三、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业

  务中使用(管理)的.各种凭证、报表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移交资料不全,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

  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向

  乙方支付结算工资及乙方二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和利益的行

  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三份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9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

  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日变更___年_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10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教师 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期间每月工资报酬。

  2、工资为元月,试用1个星期(试用期间合同签订日起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付工资),遵守考勤制度,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下个月的`当日为一个月。

  3、上班时间为:早上7:00—18:00(夏至) 早上7:30—17:00(冬至)

  4、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迟到、早退、外出一次(15分钟以内),扣工资5元。迟到、早退、外出20分钟以上扣10元(超过一个小时视为旷工)。班内如有事故发生,按事故轻重情节处理。

  5、工作期间甲方供乙方中餐,不提供住宿。

  6、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____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四、教师要求 教师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教师上岗资格证、毕业证原件、普通话测试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以便备案。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1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___________

  鉴证员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名称: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型:1.财政核拨□

  2.财政拨补□

  3.经费自给□

  4.企业化管理□

  民族:

  籍贯: 省 县(市)

  出生地: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执业资格:

  批准成立文号: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登记证号: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地址:

  聘前职务:

  现聘职务: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_个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_____个月。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条件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岗位纪律

  第五条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六条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报酬与相关待遇

  第七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 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业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项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限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聘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纸)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违约金的数额等条款。乙方系甲方出资引进或培训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双方还可以约定乙方按第十八条第五项与甲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单位聘用合同13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编外用工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务(课题项目)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经协商,乙方月工资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当地物价增长情况,定期适当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四)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按照省人事、劳动、财政主管部门和省机关事业社保公司关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工伤等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的;

  2、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7、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4、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期限未到,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5.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到达国家有关于职工规定退休年龄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备查。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为保洁员(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扫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每月提供10元补贴。

  二、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发放具有安全保护作用的标志服二套。

  三、上岗时间及方式

  1、四月到九月上路时间:上午7:00—10:30,下午3:00—7:00;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上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周日休息,周五,周六上午上班,其它时间全天上路清扫。

  2、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着甲方发放的标志服,工作时须逆道清扫路面,以保障人身安全。

  四、保洁员工作内容。

  1、保持高速公路路面平整洁净(包括桥面伸缩缝、泄水孔的疏通;路缘石外侧缝隙内的杂草清除;冬季积雪的'清除。)

  2、按时对路面中央分隔带内垃圾进行清拣(包括饮料瓶,塑料袋,方便面袋,纸屑和其他杂物),用包带走。

  3、定期对隔离栅内路基到路面的边坡的垃圾进行清拣,用包带走。

  4、乙方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在6:00—20:00保持手机处于正常状态,以备项目部随时安排保洁任务和检查上路情况。

  5、乙方要负责本辖区内沿线设施的日常监护工作。发现有破坏行为的应予制止,并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及高速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若发现重大路况病害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将根据汇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发放奖金。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甲方付乙方月基本工资元。

  1、甲方根据《保洁员考核评定表》每月对乙方保洁的路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扣当月工资__元,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后检查仍不合格者再扣当月工资__元。

  2、有事先请假,如在上班时间不在岗视为旷工,按路面较整洁__元/次,路面较脏__元/次扣发基本工资。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相应地扣除工资外,同时给予解聘。

  3、如在上班期间因手机停机、关机或其它原因项目部无法直接与本人联系时,按__元/次扣除基本工资。

  4、对全勤者,工作表现较好者每月将奖励50—100元。

  六、聘用期内乙方若生病、住院,医疗费自付。

  七、聘用期内,甲方一次性为乙方购买一份作业区内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六万元,各保洁员也相应地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五万元。

  八、乙方不得让他人代替自己在辖区内工作,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工作期间应着统一的标志服,不允许骑自行车,如发现骑自行车者立即解聘并扣除一个月工资。上岗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认定后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聘用期间,乙方如不能尽职尽责,一个月内三次或一年内累计检查十次检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聘,终止劳动合同。

  十、乙方如要解除协议,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

  十一、聘用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日。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界首仲裁委裁决。

  十三、乙方辖区自____公里至____公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聘用合同15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家庭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生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有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协商后,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工作纪律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岗位职责,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规章,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

  第八条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岗位工作认为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暂定月工资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与巴林左旗政府会议纪要和人员使用意见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协商不成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甲方(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和乙方退休、退职、宣告失踪、死亡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工作,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乙方在聘用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乙方旷工或者未经单位同意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20个工作日的;

  (五)、乙方在聘用期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用期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或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第十七条本合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内容。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终止或解除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续签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依据本合同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社部门签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签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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