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请示
借调是一种人事安排,常见于政府及公营机构。被借调的人员会由原任机构或单位(原任单位)暂时"借"到其他机构或单位(借调单位)任职,以执行指定的工作。
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请示范文一:
县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我委于20xx年11月通过公开招考向丰山、横江、屏山、琴江四乡镇借调6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到县计生服务站工作。20xx年7月县编委批准了县计生服务站增加6个全额拔款事业编制用于补充技术人员。
现特请示前来,要求现借调人员刘xx(丰山乡技术服务人员)、曾xx(丰山乡技术服务人员)、陈xx(横江镇技术服务人员)、李xx(屏山镇技术服务人员)、郑xx(丰山乡技术服务人员)5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正式调入县计生服务站。
妥否,请批示。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xx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请示范文二:
区编制委员会:
我区区划后新增加了两个乡22个行政村,其中乡的19个行政村以农业生产为主,搞好防汛抗洪,保证灌溉,及时排涝是保证农业稳产高产的基础。而我委及所属农业综合服务站无一人懂得水利工程,连最简单的水利工程设计、预算、测量及规划等都必须请人帮助,既增加了开支,也耽误了时间,更影响一些水利项目的申报。目前区农业综合服务站尚空两个事业编制,为此恳请区编委尽快选招充实一名熟悉水利工程的技术人员,以便水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妥否,请批示。
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请示范文三:
县委组织部:
因县委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乡政府4名优秀职工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分别被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因县直单位工作需要,陆续将录用人员调离我单位,而新招录人员不能及时到位,造成我乡干部职工紧缺,部分岗位工作无法开展。为了不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此请求将20xx年1月从xx乡借调至县xx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郝xx,调回xx乡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特此请示
中共xx乡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请示范文四:
区政府:
根据娄星编〔〕22号文件,我局机关编制调整为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8人、工人编制2人、总计编制为49人。局机关实际在岗在编人员38人,空编11人。因工作需要,起,我局从基层学校和二级机构借调了18人到局机关和新成立的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在岗人员为56人。现将我局机关借调18人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借调18名同志的原由
我局借调的这18名同志都是基层学校和二级机构的教师,是通过两条途径借调到局机关工作的。
1、通过内部公开考试、考核选调到机关工作。和,我局在干部队伍严重老化、编制空余,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先后两次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从教育系统内部选调了陈勇君等11名同志到局机关工作。这部分人都是基层学校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行政人员和骨干教师,考试报名时年龄大多在35岁以下,都有大学文化,大多有中、高级职称,到局机关后都很快就胜任了自己的工作,工作成绩都很出色,得到了机关全体干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好评。我局当时决定在内部考试选调这部分同志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内部管理人员中选调,这些同志熟悉教育情况,并有着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比公开招考的公务员能更快和更好的胜任工作,二是从内部选调,暂缓新增编制,多少能给区财政减轻点压力。
2、成立娄星区教育资金管理中心抽调到机关工作。,根据娄星编〔〕3号文件,我局从基层学校和二级机构择优抽调了7名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到区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工作,迄今这7名同志的编制也未得到解决,这对教育资金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其他兄弟县市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均是10人以上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借调人员编制不解决所带来的问题
去年以来,因《公务员x》的实施和机关津补贴的规范,借调人员没有纳入实施范围,从而这部分人的津贴无法到位,局机关也不可能在公用经费中给他们补足,同时相关财政纪律也不允许,这些人的相关待遇与机关其他在编人员相比就有了较大的差距。而在当时组织选调考试的公告中,我局承诺保证选调人员的待遇与在编干部一视同仁。现在在津补贴规范以后,借调人员的津补贴不能得以落实,这样极不利于调动借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势必会影响整个机关工作的开展。
三、请求解决借调人员编制的理由
1、及时补充编制是保证我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根据娄星编〔〕22号文件,我局机关总编制调整为49人,现实际在编38人,空编11人。我局机关并非人满为患、人浮于事,而是人手短缺且已严重老化,50岁以上的达18人,40岁以下的仅有2人,相关岗位不及时补充人员,已无法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且再过几年这种青黄不接的情况将会更加突出。我局现在全部解决这11人的编制也正好只是满编,并没有超编。
2、我局借调人员的素质是完全能够胜任工作的。借调人员进机关工作均通过了公开考试、考核,且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参加了组考工作,只是因所招人员岗位工作特殊,才只面向教育系统内部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招考,这些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在编的干部一样都是十分可靠的。
3、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定编10人应该按规定到位。根据娄星编〔〕3号文件,成立娄星区教育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定编10人,当时是从财政抽调3人,从教育择优抽调7人,这10人应该享受同等的编制待遇。
综上所述,特向区委、区政府慎重请求:
1、在我局干部队伍严重老化、编制尚空余11个的情况下,请求将在和通过内部公开考试选调的陈勇君等11名借调人员纳入我局机关参管人员的范围,并解决他们的编制。
2、请求将教育资金管理中心抽调的曾和平等7人按娄星编〔〕3号文件规定,将他们的编制正式纳入教育资金管理中心,且一并纳入我局机关参管人员的范围。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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