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内蒙古”征文启事
为集中展示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近年来发展所取得的不平凡业绩,进一步推动旅游宣传工作的实践与创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关心旅游发展、正面理解旅游工作、积极宣传旅游事业,不断提升内蒙古旅游资源、旅游行业、旅游工作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开展“发现内蒙古”征文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爱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征文时间
新闻类: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8日
游记类、攻略类: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4月18日
三、发现主题
发现内蒙古 体验新旅程
四、发现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自实施 “10+3”工程、“643X”品牌体系以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风貌。宣传推广草原旅游、森林旅游、民俗旅游、避暑度假旅游、冰雪旅游、温泉疗养、自驾车旅游、摄影旅游、都市休闲、沙漠观光、民俗体验、康体养生、工业旅游、红色旅游、航天旅游、休闲度假、农牧渔林家乐游等旅游产品。
五、发现体裁
新闻类(媒体、文学组):要求报道内蒙古旅游时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语言要求准确严谨,鲜明生动。
游记类(网民组):以景区景点为依托,以小见大,开拓视野,升华情感,反映内蒙古自然美和人文美。
攻略类(达人、自媒体组):紧扣“亮丽内蒙古 体验新旅程”主题,充分反映食、 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
要求:征文稿必须是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微信、论坛、 微博(含图片、微拍)等平台已发布的作品。
六、奖励方式
1、发现内蒙古体验新旅程将会把征集的稿件放在各大媒体网站上进行网络初评,然后进入专家复评阶段,终评结果报筹备委员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结果。
2、媒体类的获奖稿件40件,将会有40位获奖媒体记者,参加冬季呼伦贝尔踩线之旅,感受不一样的'内蒙古。
3、攻略类的稿件、游记类的稿件分别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奖者可以携带一名亲属再次走进内蒙古。
七、发现声明
(一)文章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创作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18日。
(二)文章署作者真名或笔名,但须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
(三)文章字数限500-3000字,图片必须为原图(大于2MB)。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五)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修改权和使用权。
(六)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活动主承办单位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其投稿作品在《发现亮丽内蒙古》图书中出版。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所有。
八、投稿须知
(一)投稿方式须通过电子邮件投稿,请发送至:fxnmgz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发现内蒙古”,作品名为“类别名+姓名+联系方式”如“新闻类+小明+13812345678”,文字作品格式为Word,如有图片,作品打包为压缩文件)。
(二)联系方式
新闻组 联系人:任阿龙 0471—6203209 15326072009
游记类 联系人:唐永学 0471—6203209 18047111559
攻略类 联系人:贺 梅 0471—6203209 1518473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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