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范文
导语: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篇一】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子某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0月29日,原、被告因感情破裂,经协商自愿协议离婚。婚生子某某由被告抚养。
离婚后,被告把小孩托付给父母,自己对小孩的生活、学习不管不问,现小孩已进入入托年龄,被告因外面欠有巨额债务,外出躲债,且经常有人上门要债,影响小孩的成长。原告离婚后未再婚,有稳定的'工作,能够抚养好儿子,且愿意抚养儿子。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1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某某法院
具状人:某某
2016年5月24日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篇二】
原告:孔卫清,女,1973年11月2日生 汉族 河南鹤壁市人。住所地:鹤壁市福田二区238号楼3单元501 无固定职业 联系电话:13603927709
被告:侯振勇,男,1974年8月7日生 汉族 河南鹤壁市人。住所地:鹤壁市人防家属院 临街楼3楼西户 无固定职业 联系电话:2175966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的女儿侯雨菲由原告抚养。
2、 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女儿抚养费500元整。
3、 本案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被告与1998年结婚 婚后生育一女。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9月9日由法院判决了离婚。离婚后,女儿判由父亲侯振勇抚养,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为了更好地照顾青春期的'女儿,请法院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此 致
具状人:
淇滨区法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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