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探视权起诉状
探视权起诉状1
一、探视权起诉状范本
探视权纠纷起诉状
原告:XXX
被告:XXX
案由:探视权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规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具体方案为:1、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六上午十点原告至被告处接孩子回原告处,每周日上午十点送回被告处;2、每两年和孩子一起过一个中秋节、春节,陪同期限以国家法定放假期限为准;3、每年暑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三十天,每年寒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十天;4、每年国庆节由原告连续共同生活三天。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经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约定:婚生女XX抚养权归被告XXX,原告有探视权,且只需提前一到两天告知即可探视。双方离婚后,被告XX(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剥夺了原告与女儿相处及女儿享有母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女儿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虽然原告与被告离婚,但是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女儿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母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二、离婚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3、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小孩的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婚姻法》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探视权起诉状2
原告:XXX,女,汉族,1976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青岛市XXX区XXXXX号XXXX单元XXX户。
联系方式:XX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1971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青岛市XXX区XXXX路XX号XXXXX户。
联系方式:XXXXXXXXXX。
诉讼请求:
①判决准予原告每周探望婚生子XXX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五接XXX放学,周六晚送至被告处。
②如遇原告特殊原因未能在该时间段与探望其子XXX,则原、被告双方另行协商探望时间。
③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原告享有与其子XXX共同相处一半时间的权利。
事实与理由:XXXX年X月X日,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自行至青岛市X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XXX由被告抚养并约定原告享有每周至少一天的孩子探望时间及与孩子法定假日一半的共同生活时间。
20xx年9月至今,被告均以各种理由、借口,阻挠原告探望其子XXX,致使原告与其子XXX一直不能见面。
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探望孩子的'合法权益,对原告与XXX的母子感情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恳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青岛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探视权起诉状3
原告:
被告: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具体为:原告于每周五下午六点从被告处将婚生女接至原告处;被告于每周日下午六点将婚生女从原告处接回;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 与被告 原系夫妻关系,曾于20 年9月10日登记结婚,20 年10月28日生育一女 。20 年10月30日,原、被告双方在 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每周有两天的'探望时间,原告可随时探望。离婚后,原告多次要求探望女儿,但被告拒不配合,遂成讼。
综上,原告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38条的规定,原告享有对婚生女探望的权利,探望者将被探望者带至探望者处,也是实现探望权的方式之一,也只有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被告应予配合,所以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探视权起诉状4
原告:刘XX
被告:叶xx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规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 (具体方案为:1、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六上午十点原告至被告处接孩子 回原告处,每周日上午十点送回被告处;2、每两年和孩子一起过一个中秋节、春节,陪同期限以国家法定放假期限为准;3、每年暑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 三十天,每年寒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十天;4、每年国庆节由原告连续共同 生活三天。)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经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约定:婚生女叶 乂抚养权归被告叶乂乂,原告有探视权,且只需提前一到两天告知即可探视。双 方离婚后,被告叶幻(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剥夺了 原告与女儿相处及女儿享有母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女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极为不利。虽然原告与被告离婚,但是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女 儿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母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探视权起诉状5
原告:周XX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王XX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
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法院
具状人:周××
20x×年x×月x×日
探视权起诉状6
原告:王xx,男,1981年1月8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咸阳市人,现住咸阳市秦都区XX路XX号内1号楼3单元XXX号。
被告:刘xx,女,198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咸阳市人,现住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xx小区1号楼3单元XXX号。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
(具体方案为: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六上午十点原告从被告处接孩子回原告处,每周日上午十点送回被告处);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18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贵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20xx年9月30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王xxxx由被告抚养,原告自20xx年10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
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原告每月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离婚后,原告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剥夺了原告与儿子相处及儿子享有父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儿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
虽然原被告已经离婚,但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儿子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父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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