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民间借贷起诉状

时间:2024-07-14 09:46:06 起诉状 我要投稿

民间借贷起诉状(大全15篇)

民间借贷起诉状1

  原告:,性别:X,民族:X,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X,民族:X,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人民币 元及该款利息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于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元,并承诺于X年X月X日归还欠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并未归还该笔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写明具体的法律条文),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呈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原告本人的.签名及捺印)

  X年X月X日

  附:证据及来源

民间借贷起诉状2

  原告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民族:

  住址:

  邮编: 工作单位:

  电话:

  被告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民族:

  住址:

  邮编: 工作单位:

  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及理由:(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争议内容,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例】我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因被告家装修房屋需要钱,于是xxxx年1月4日,被告从我处借走××万元现金,并写有借据一张,承诺一个月后还款,但直至今日被告仍没有归还原告××万元,经原告多次上门催要无果,现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借款××万元 。

  此致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此处要求原告本人亲笔签字)原告(签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备注:起诉书一式二份,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颜色需用蓝黑或黑色),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需用A4纸复印)。

民间借贷起诉状3

  原告: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写清法律关系存在的具体事实,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具体经过。相关证据及来源,被告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等)如: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某某在原告某某处购(货物名称、数量及金额),被告虽承诺随后付款但一直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才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然而时到今日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予支付。

  综上,被告至今仍不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恳请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一张。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4

  原告:姓名,性别,族别,__年__月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族别,__年__月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__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借款利息__元;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费__元;(上述费用总计:__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年__月__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给被告借款__元,借款期限为,月息%,约定被告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以标准额外计算逾期利息/违约金,同时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

  借款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现依法向贵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为追索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_月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5

  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文经,男,汉族,1943年9月9日出生,大专,干部,住南昌市东湖区出新路32号309室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彭家明,男,汉族,19**年4月25日出生,住高安市筠阳镇碧乐村20号,身份证号:********,系彭谦肃之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细梅,女,汉族,1946年7月出生,住连锦农民街37号,系彭谦肃之妻。

  上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高安市人民法院(20xx)高民一初字第612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原审第二项判决,依法改判由两被上诉人共同归还上诉人借款10万元;

  2.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法院以所谓的“法律事实”认定被上诉人已将20万元欠款归还给上诉人,严重混淆了“法律事实”。

  在本案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当中,两被上诉人以尽管出具了借据,但没有支付20万借款的事实为由,拒不承认其欠上诉人20万元借款的客观事实,并向法院提供了六组证据加以证明。同时两被上诉人当庭承认已向上诉人归还了10万元的借款,并要求法院判令上诉人返还该10万元(见庭审笔录及判决书第二页第2、3、4行)。

  第二次庭审中,两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借款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又当庭改口承认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20万元的借款,然而却否定先前只归还了10万元借款的自认,称已将全部借款还清,但无法说清“两次还款”的时间、地点及提供上诉人出具收到还款的收条。

  两被上诉人在两次开庭中先后作出两种自相矛盾、前后不一的事实陈述,这明显是两被上诉人想方设法为其逃避债务而做的狡辩。首先,如果真如两被上诉人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所述,其已将借款还清,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做百般抵赖,不承认借款20万的事实?其次,如果两被上诉人真的已经向上诉人归还了20万元,他们为什么不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提交已归还20万元的'证据,要求上诉人返还20万元,而只是提出返还10万元的请求?再次,为什么归还了20万元的借款,却只有上诉人出具的10万元收条?如此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陈述,原审法院却视而不见,并以所谓的“法律事实”规避这一铁证如山的“法律事实”。

  二、被上诉人彭家明做为彭谦肃的法定继承人,其依法应当是本民间借贷案的还款义务人。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未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彭家明继承了其父彭谦肃的遗产,因此彭家明没有代其父偿还借款的义务”。这无疑是在加重上诉人的举证责任。继承的发生是一个家庭中的内部事务。彭谦肃死后,其遗产是否分割以及各继承人继承了多少份额遗产,这只有彭谦肃的法定继承人清楚,上诉人对此根本无法证明也没有义务加以证明。因此做为彭谦肃的法定继承人,被上诉人彭家明如果认为其没有继承彭谦肃的遗产而不是本案的还款义务人,或者是应当归还的欠款超出其继承遗产的份额,那么他必须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证据。并且,在本案同一合议庭审理的上诉人诉高安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宜丰分公司的民间借贷案中,上诉人提供的宜丰分公司的材料当中反映,彭谦肃死后,被上诉人彭家明取代了彭谦肃成为了宜丰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也能充分证明彭家明继承了其父亲在宜丰分公司中的股份。以上表明,被上诉人彭家明完全可以代表其他法定继承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所以,原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彭家明不是还款义务人是完全错误的。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上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撤销原判第二项判决,依法改判由两被上诉人共同归还上诉人借款10万元。

此致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6

  原告: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出生,xxx县xxx镇xxx村x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县xxx镇xxx村x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xxx年xx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xx年xx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x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xx万元共xx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xxx万元,借期xx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x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xx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x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7

  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莆,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应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首先是自己约定利率,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就以四倍起诉)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为由,分_____次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总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第一次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如不止一次,继续列);被告_______________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8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杨__________,女,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陈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___年10月28日生,住广东省惠东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小组。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11。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30000元;支付约定利息750元;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100元(暂定);合计3285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于,向原告借款30000元,期限为3个月,并约定支付利息750元。被告出具借条(名为借款资产抵借协议)一张,证人周__________作证签字。

  期满后,原告多次追讨未果。被告又于承诺在20xx__年底归还。

  时至__年底,被告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现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约定利息750元,逾期还款利息2100元(以20__年全年,年息7%计,暂定)。请贵院查明相关事实,并准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9

  原告: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生于__年__月__日,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生于__年__月__日,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60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240000元(暂从20__年1月3日计算至20__年9月3日,付清之日止),共计84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

  20__年1月3日,被告由于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用于工程周转。经协商,被告当天即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借款60万元,于20__年9月3日归还,月息5%。原告分别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将60万元交付给了被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偿还。鉴于该债务是在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故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偿还。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故原告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成都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_月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10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年7月14日出生,住___市___区东路47号院3号楼2301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女,汉族,19______年10月6日出生,住___市___区路16号院1号楼22号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______区人民法院(20______)初字第号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区人民法院(20______)___字第号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属于项目合作关系,而非民间借贷。

  对上诉人的项目很感兴趣,希望参与上诉人的'项目,由于系医生,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去投资,所以以她母亲的名义与上诉人签订了一份名为借款实为项目合作的协议,被上诉人分三次支付给上诉人项目合作款,共计30万元整,约定若有盈利,分红参照按照月息三分分红,上诉人立有收据,根据上诉人与项目合作,前四个月合作愉快,按时分红,后期由于市场不景气,合作项目发生了亏损,上诉人连续三月没有盈利,故此没有分红,项目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导致上诉人无法返还投资款,故发生纠纷,针对一审判决,上诉人不服,上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上诉,请予以支持诉请。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11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族,住××省××市××区××路××号。电话:××××××。

  被告一××,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族,户籍地:××省××市××区××路××号,现住××省××市××区××路××号。电话:××××××。

  被告二××,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族,户籍地:××省××市××区××路××号,现住××省××市××区××路××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返还借款人民币×××元及利息(自××年×月×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起按月利率××计算)。

  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系朋友关系,××××年×月×日被告一因××向原告借款××××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计算,有被告一出具的借条为凭,被告二自愿为该借款担保,并在借条上签名确认。原告于×年×月间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拖,至今尚欠原告借款××××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12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 ,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现住辽宁省小长山乡英杰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男,1949年1月31日出生,汉族,辽宁省___人,住辽宁省广鹿乡沙尖村。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___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__)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辽宁省___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__)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原告的儿子原为___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领导,也是本案的实际控制人(20______年6月8日的借条也是亲笔书写),与原审法官原为同事关系,从而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原审法官依法应当回避,却在被告申请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回避,并作出了错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4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5条第2项之规定。原审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现上诉人再次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本上诉案件,将该案移送大连市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该案事实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甚至主体关系都不明确,争议也较大,不应适用独任审判,根据《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规定,该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度。

  因此,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使上诉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

  二、原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

  1、原审判决认定的"20______年6月8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原告达成借款协议,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错误,上诉人并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而是因为20______年2月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儿子(借款协议上为签名)有借款行为,此后,向上诉人索要欠款,在上诉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手书借条一份,逼迫上诉人签字。因此,20______年6月8日的借条,并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也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更不是由上诉人出具。

  2、"此后,被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4次向原告偿还了借款140万元"错误,上诉人共分五次向偿还借款150万元。

  3、原判决遗漏案件重要事实,即上诉人实际仅收到借款180万元,在没有任何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资金交付行为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径行认定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借款270万元,明显违反证据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因此,原审判决查明的基本事实错误,其认定内容错误。

  三、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根据《合同法》第2条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的主体系发生在上诉人与案外人之间,与被上诉人没有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错误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于法无据。

  2、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另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本金的认定应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本案中,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180万元。

  3、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____年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据认定的要求,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出借人应对款项给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另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6条之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款项支付行为的情况下,让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承担270万借款责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原判决程序违法,且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判决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全面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13

  原告:___,女,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男,1972年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

  诉讼案由:民间借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和十二个月利息___元,合计___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___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xx年7月1日,被告因生意需要资金,向原告借1000000元人民币,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利率每月__%,利息共___元(本息合计___元),被告同意在还款日期20xx年7月1日前逐步还清所欠本金利息,并于20xx年7月2日出具借据一张。

  20xx年7月1日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一直拖延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之间多次催讨未果,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后来甚至电话也不接。

  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到期后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故向贵院起诉,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__年_月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14

  原告:xx欧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欧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案由:xx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xx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注:xx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xx年x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xx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x万元共x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xx借现金xx万元,借期x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x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15

  原告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户籍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人民币XXXX元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XXX元。

  2、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朋友关系,XX年X月X日被告以资金紧缺为由向原告借款XXXX元,有被告出具的借条为凭。原告于X年X月间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拖,至今尚欠原告借款XXXX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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