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时间:2024-09-14 15:23:14 起诉状 我要投稿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大全15篇]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

  原告:xxxx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大全15篇]

  住址:xxxx

  被告:xxxx

  住址:xxxx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xxxxxx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xxxxxx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xxxx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x年xxxx月xxxx日下午xxxx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xxxxx路、xxxxxxxx路路口时,遭遇被告xxxx驾驶的.车(牌号为x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xxxx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xxxxx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xxxx)。原告又于xxxx年xxxx月xxx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xxxxxxxxxxxxxxxx,属xxxx级伤残”(见证据xxxx)。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xxx

  xxxxx年xxxx月xx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2

  原告: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联系方式: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被告: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联系方式: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月__日,被告__骑车行使至__镇___路时,与原告___发生碰撞,造成原告___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___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__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___医院进行治疗,被告__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______年__月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___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费32440元外,同时再给付30000元作为后期治疗、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治疗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______年__月__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__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__元左右,误工费__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__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病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治疗,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__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__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__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

  二二年六月三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3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______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_____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____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_____路、________路路口时,遭遇被告____驾驶的车(牌号为____)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________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____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____)。原告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级伤残”(见证据____)。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4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联系方式:xxx。

  身份证号:xxx

  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联系方式:xxx。

  身份证号: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告xx骑车行使至xx镇xxx路时,与原告xxx发生碰撞,造成原告xxx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xxx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xxx医院进行治疗,被告xx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0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xxx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费32440元外,同时再给付30000元作为后期治疗、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治疗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20xx年xx月xx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xx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xx元左右,误工费xx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xx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病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治疗,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xx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xx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xx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5

  原告:陈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xx市xx区xx小区xx室。

  被告:于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xx市xx区xx小区xx室。

  被告:李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xx市xx区xx小区xx室。

  被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xx市xx区xxx道x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xx赔偿原告陈xx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xx赔偿原告陈x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xx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1日19时许,被告李xx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CCxxxx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Axxxxx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x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xx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

  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

  3、右额硬膜外血肿;

  4、右额脑挫伤;

  5、左颞、右枕颅骨骨折;

  6、肺挫伤;

  7、鼻骨骨折;

  8、阴囊软组织损伤;

  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

  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

  经查,该肇事车辆是由被告于xx雇佣被告李xx驾驶的。被告于xx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29日止。

  但原告方为治疗所造成伤害,已负债累累,被告李xx与于xx拒不垫付医疗费用,且不配合办理出院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于xx作为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xx存在重大过错,应与被告于龙海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投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原告所请。

  具状人:xxx

  20xx年x月3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6

  原告:李xx(系死者许某之夫),男,1957年X月X日出生,汉族,籍贯:河南省太康县,现住:北京市房山区;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原告:龙xx(系死者许某之子),男,1982年X月X日出生,籍贯:河南省太康县,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XXX。

  原告:亭某(系死者许某之子),男,1987年X月X日出生,籍贯: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现住:北京市;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XXX。

  原告:延某(系死者许某之子),男,1990年12月10日出生,籍贯:河南省太康县,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XXX。

  被告:史某,男,1991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XXX

  被告:杨某,男,1976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塔尔湖镇,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解放滩镇,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XXX。

  被告: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公司地址:_________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路西、和平路东、解放西街南、阳光一号园北C—0—101、401铺

  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电话:_________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1248120元;丧葬费9084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误工费2165元;住宿费4800元;被抚养人生活人255525元;交通费5000元;

  以上各项费用按照责任比例分配为人民币817347元。

  二、判令被告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赔偿。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06月15日19时20分,张某驾驶蒙BK号跃进牌轻型普通货车,沿达拉特旗昭君镇Y218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四村村南侧东西油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四村村南侧东西油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的史某驾驶的杨某所有的蒙LY号明锐牌小型桥车相撞,造成张某及所驾车乘车人许某当场死亡、史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做出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与史某过错相当,承担同等责任,许某无过错,无责任。蒙LYZ505号小型桥车向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

  事故发生后,许某、张某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62岁的李xx在同一日失去了陪伴照料自己多年的老伴和孝顺自己的儿媳。李xx与许某有三子,都已成年,只有大儿子已成家。从大概20xx年开始许某与李xx被二儿子亭某接到北京生活。许某在北京福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任职园林绿化员。李xx年轻时在河南太康县大许寨乡以种地为生,为抚养三兄弟,也顾不上注意身体,现在上了年纪,大病小病不断,一直由老伴许某悉心照料。现在老伴出了事,李xx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未来如何独自生活,害怕成为三个儿子的负担,多次有轻生的想法。原告失去亲人承受着巨大悲痛,心理上的创伤他人难以体会。从事故发生至今,肇事者从未向原告做过任何表示。在交警队调解时,被告表示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自己无钱支付其他赔偿。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死者许某一直在北京生活居住__,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北京的相关标准计算。史某既是杨某的亲戚同时也是杨某的雇佣的工人,事发当日为了接送工人下班吃饭发生的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杨某应与史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xx、亭某、龙xx、延某

  20xx______年12月6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7

  原告:xxx,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现住xx。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人。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住xx。

  被告:xx保险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地址:xxx。电话: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xxx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xxx驾驶Fxxx轿车沿xxx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xxx(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xxx受伤。xxx市公安局交警认定,被告x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xxx市xx医院诊断为xxx。后经xxx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xx元,被告xxx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8

  原告:

  负责人:

  地址:

  被告:

  住址:

  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被告委托原告指派律师作为其与____不当得利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约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期律师费______元;在第一次开庭前支付第二期律师费______元整,如因原告撤诉,案件不用开庭,甲方应在收到撤诉裁定书后支付此笔律师费。被告于合同签订后,支付了第一期律师费______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方律师在法定期限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______元人民法院收到案卷后,安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庭。开庭前夕,该案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裁定准许撤诉。

  原告律师在收到裁定书后,多次通知被告领取裁定书及缴纳第二期律师费,后又两次将裁定书邮寄给被告。被告不签收邮件,也未缴纳律师费。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第二期律师费5000元。因被告未积极履行合同设定的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状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准如上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附件1:《委托代理合同》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9

  原告:

  住址:

  被告一:

  住址:

  被告二:

  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停运期间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xxxx驾驶xxxx出租车公司xxx出租车与被告xxx驾驶xxx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x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xxx负责。原告xxx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xxxx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xx年xx月xx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xxxx行驶。

  原告认为:被告xxx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xx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xxx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损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0

  原告:xx,x,汉族,生于x年x月xx日,原在xx有限公司工作

  住址:xx路xx花苑x号x室,电话:xxxxx

  被告:xx,x,汉族,xxx有限公司驾驶员

  被告: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市xx路xx号

  邮编:xxxxxxxx

  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60000元;(附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5000元;

  四、律师代理费4000元由被告承担;

  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下午,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xx路、xx路路口时,遭遇被告xx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沪Axxx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六人民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xx年xx月xx日,经x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路交通事故致颅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见证据2)。又于xx年xx月xx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市六人民医院于x年xx月xx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xx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1

  原告(yuangao)一:杨,男,身份证:

  住址:河南省商丘市

  原告(yuangao)二:温州市xxx

  住所:温州市温金大道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何焕明,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东兴南路号,电话:

  被告一:,男,身份证

  住址:四川省富顺县

  被告二:广州市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三广州

  住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被告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58938元,评估费2800元;

  2,判决被告四在交通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判决上述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分许,原告一驾驶原告二所属的车辆浙C13xxx重型半挂引车在广惠高速公路自惠东向广州方向正常行驶;被告一驾驶车牌号为粤AD1233重型半挂引车也行驶在广惠高速公路上,且被告一所驾驶车辆与原告同方向自惠东向广州方向行驶,由于被告一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粤AD1xxx车辆与浙C1xxx重型半挂引车发生碰撞,经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将车辆开到华南地区唯一有资质维修此类车型的广州优驷达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一类机动车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原告委托了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之损失价格进行了评估,车辆拆检后经鉴定,车辆损失总价为58525元(见穗华价估(新)〔20xx),而实际维修总价为58938元。

  经查证,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请的司机,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被告二指派的运输任务。而肇事车辆粤AD1xx重型半挂引车属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险人直接向被告四购买了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现原告的车辆已修复,事故给原告造成损失共计58938元,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原告以实际损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赔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贵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2

  原告:__,性别,汉族,生于__年__月__日,原在____公司工作

  住址:____路____号 室,电话:__________

  被告:__,性别,汉族,____公司驾驶员

  被告: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____路__号 邮编: 电话: 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____ 共计__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__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__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年__月__日下午__时 ,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____路、____路路口时,遭遇被告__驾驶的车(牌号为沪__)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____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__)。原告又于__年__月__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__________________,属__级伤残” (见证据__)。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因被高的行为无法上班……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名)

  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3

  原告:xxxx

  住址:xxxx

  被告一:xxxx

  住址:xxxx

  被告二:xxxx

  住址: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停运期间xx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x年xxxx月xxxxx日原告xxxxxxx驾驶xxxxxxx出租车公司xxxxxx出租车与被告xxxxxx驾驶xxxxxx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xxx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xxx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xxxxxx负责。原告xxxxxx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xxx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xxxxxxx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xxxxx年xxxx月xxxxx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xxxxxxx行驶。

  原告认为:被告xxxxx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xxxxx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xxxxxx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损失。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xxxxxxx

  xxxxx年xxxx月xxx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4

  原告:xx

  住址:xx

  被告一:xx

  住址:xx

  被告二:xx

  住址: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停运期间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x月xx日原告xxxx驾驶xxxx出租车公司xxx出租车与被告xxx驾驶xxx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xxx负责。原告xxx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xxxx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xx年x月xx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xxxx行驶。

  原告认为:被告xx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xxx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xxx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损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15

  原告: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区×××道×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x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1日19时许,被告李××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CC××××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A×××××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

  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

  3、右额硬膜外血肿;

  4、右额脑挫伤;

  5、左颞、右枕颅骨骨折;

  6、肺挫伤;

  7、鼻骨骨折;

  8、阴囊软组织损伤;

  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

  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

  经查,该肇事车辆是由被告于××雇佣被告李××驾驶的。被告于××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29日止。

  但原告方为治疗所造成伤害,已负债累累,被告李××与于××拒不垫付医疗费用,且不配合办理出院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于××作为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存在重大过错,应与被告于龙海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投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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