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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间
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间
关于明确2016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表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皖地税发【2015】13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2016年我市地税部门按月征收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明确如下:
月份 |
申报期内节假日说明 |
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
税((费)种 |
1月 |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
1月8日至1月29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2月 |
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7天 |
2月24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3月 |
|
3月15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3月31日 |
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 |
||
4月 |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 |
4月20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5月 |
劳动节: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3天,本月只放假1天,不需变更申报期 |
5月16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5月31日 |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 |
||
6月 |
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3天 |
6月20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7月 |
|
7月15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8月 |
|
8月15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9月 |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不在申报期内),15日为公休日 |
9月21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10月 |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 |
10月25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11月 |
|
11月15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12月 |
|
12月15日 |
地方各税、基金费 |
其他非按月申报的专项纳税申报期限,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申报期限另有规定的,或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纳税申报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告知纳税人。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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