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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沥小学积分入学标准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我 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 号)、《国务院关 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和《关于开展农 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 号)、《关于做好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粤府办 〔2011〕 45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市民是指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 以上,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经本人申请,纳入我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第三条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积 分办)负责统筹指导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和维护佛山市新市民 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指导各区开展新市民积分制 服务工作。
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积分办)负责具 体实施积分制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新市民积分统计、排名、公 示及报送,并指导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 称镇(街道)积分办]设立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各镇(街道)积分办具体负责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申请受理、 资料审核、 信息录入、 材料传递和档案保存等工作, 受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相关投诉。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有关部门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的工作经费,各区财政 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关于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入户及积分制管理 的各项支出。
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与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等部门, 制定全市年度入户指标数, 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局负责确定新市民随迁子女年度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指 标数,包括政策性借读生和积分入学的指标数,于每年 5 月前向社会公布,并 报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备案。
市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在各区、镇(街道)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 其他相关组织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 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 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第五条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按照“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动 态调整”的工作模式,全市统一积分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受理窗口和信 息系统,各区享有一定的自主加分权。
第六条 受理窗口及相关部门使用市积分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资料审 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等积分服务管理工作,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 教育、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实行网上申请、查询、审核、评分、 排名、公示等“一网式”服务。
第七条 各镇(街道)积分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将具备条件的受理窗口和涉 及新市民积分制入户、入学等公共服务的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建 设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
第二章 积分规则和评分 第八条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计 划生育奖励分、 积分入户减分指标、 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 6 部分组成。
第九条 新市民申请相关公共服务的积分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 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 3 项指标的所得分数依 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
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排名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入户积分排名以 季度为单位开展。
第十条 根据有关指标内容的变化,将新市民积分情况在市积分系统中作 相应动态调整。
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新市民有关指标发生变化时,在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应 及时向各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纳入个人积分档案,调 整累计积分。
各区公安机关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发现已纳入积分制管理的新市民存在扣 减分指标情形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区积分办,所在镇(街道)受理窗口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人员的积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 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 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 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第十二条 全市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 计分指标》(见附件 1)对参加积分申请的新市民开展核查评分工作,应在 10 个 工作日内登陆市积分系统完成核查评分工作。
各部门核查评分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负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 记录的核查评分。
教育部门负责学历证书、新市民随迁子女学籍档案情况的核查评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 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以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组织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的核查评分。
国土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房产证的核查评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妇幼保健证明、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医疗工作从业人员证明、婚检及孕前优生健 康检查证明资料、无偿献血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等荣誉证书及有关计划生育 情况的核查评分。
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状况证明和申请人婚姻状况承诺书的核查评分。
科技部门负责科学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权证书的核查 评分。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类别的核查评分。
国税部门负责为国税管辖纳税人提供国税纳税凭证的核查评分。
地税部门负责为地税管辖纳税人提供地税纳税凭证的核查评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的核查评分。
团委负责审核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证明的核查评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卫从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
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居住证、新市民表彰奖励的核查评分。
第十三条 新市民在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过程中,对相关职能部门、镇(街 道)受理窗口等机构执行相关规定有异议的,可在处理结果送达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向区、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对职能部门核查评分结果进行再次核查。
区、镇(街道)积分办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职责 分工转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再次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再次核查工作,并反馈积分办统一回复申请人。
申请人对区、镇(街道)积分办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处理结果送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市积分办申请复核, 复核中发现有关部门确有违反相关规定情 形的,由市积分办责令其改正。
第十四条 新市民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如果无被国家司法机关判决有犯罪 记录的, 应出具本人签名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如果属于未婚未育或者是已婚未 育的婚姻状况,也应当出具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由申请地镇(街道)受理窗口通过市积分系统交由所在地 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存在犯罪记录的扣减分情况进行核查评分, 未婚未育(已 婚未育)承诺书交由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婚姻和生育状况的得 分情况进行核查评分,核查评分工作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新市民户籍迁入我市后,其积分制服务自动终止。
新市民随迁子女获得公办学位后,本次积分入学服务终止。
2016 年外地户口佛山上小学新政策【2】 ①问:本省外市户籍,小孩现在石肯小学上六年级,请问初中入学什么时 候报名?到哪里办理手续? 答:请咨询人到桂城街道教育局申请借读初中。
初中入学报名时间桂城街 道教育局还没有具体通知,大约是今年 4-5 月份。
请咨询桂城街道教育局,电 话:81287335。
②问:南海经商,想问一下,子女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在南海读公立学 校。
答:咨询人带在大沥办理连续 5 年的暂住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连续 5 年] 和连续 5 年依法纳税证明)、 固定住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到大沥镇教育局申 请借读,由大沥教育局安排入读学校。
③问:广东省韶关户籍,子女户口在韶关,现暂住在南海桂城,已有五年 以上的南海社保、纳税证明、合法的就业,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九月就是小学适龄儿童, 请问孩子可以享受政策性借读吗?南海区九月 的小学适龄儿童报读何时开始申请?以哪里申请? 答:1、按咨询人所讲的情况,其小孩属政策性借读生。
2、大约在 3 月份报(还没有公布具体时间),请带连续 5 年缴纳社保、纳税 证明、固定住址证明、合法就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到桂城街道教育局申请借 读,由桂城街道教育局安排入读学校。
④问:本人广东韶关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工作已经有 5 年的时间,购买南 海区社保已经 3 年多,在 2010 年 10 月份购买了罗村街道商品房,已经签好了 购房合同,但交楼要到 2012 年的 3 月份,预计房产证办下来要到 2012 年的 6 月份,户口办下来预计要到 8 月份,孩子今年已经 6 岁了,在佛山罗村居住, 今年要入读小学的义务教育,本人希望能入读佛山罗村中心小学,请问我应该 如何让孩子尽快入读罗村中心小学? 答:请您带在罗村购买商品房的房产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到罗村街道教育局 申请借读,由罗村街道教育局安排入读学校。
⑤问: 请问本人及小孩户口是罗村的, 到里水读小学需要交借读费吗?跨镇 也要交借读费吗? 答:广东省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到南海的学校就读按上级文件都实行 义务教育免费。
咨询人小孩到里水读小学不用交借读费。
⑥问:1、听说办居住证满五年子女入读学校可以免入读费,但我的居住 证是在一直都是办禅城区的,请问现在子女在南海入读,也一样可以免入读费 吗? 2、办居住证年限(累计五年)和社保年限(累计五年)不同期,且已有二手房 的房产证,这样可以入户南海吗? 答:1、要在佛山市同一区办理暂住证,就可在同一区(即南海区)办理政策 性借读。
咨询人在禅城办理,就应在禅城申请借读。
2、咨询人提及的上述条件 2,可以入户南海。
⑦问: 未成年小孩能否办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后读书时是否不用交借读费 答:1、未成年人在自己要求下可办理居住证。
2、广东省内适龄儿童到南海就读学校都享受义务教育免费。
如果省外户口儿童的父母在南海办了连续 5 年的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就 享受义务教育免费。
如果没有办理暂住就要交小学 340 元借读费,初中 520 元借读费。
⑧问:我是外地户口,现准备在黄岐买一套 70 平以下二手房,南海区的 社保三年,请问是否可以把小孩的户口转到南海来?方便以后读书考学。
答: 根据佛山市的户籍政策,购买二手房市外迁入,办理房产证后,还 必须满足下列其中之一条件才可申请: 一、七年暂住证; 二、五年暂住证加上五年社保; 三、三年暂住证及连续三年累计个人所得税五万元; 四、获区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如果符合条件,可带上房产证、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违反计生处理满五年才可申请入户 申请人入户后, 其未成年子女可以以子女投靠的方式申请入户, 具体如下: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 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 5 年为前提)。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 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⑤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 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 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 东省外迁入人员)。
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 生育情况审核表》; ⑥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注意:凡符合积分入户的家长请提前做好学历鉴定准备,佛山市现场学 历鉴定办理点: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顺德大良鉴海北路 362 号区 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如不便的家长亦可登陆启 征网上窗口办理) ⑨问: 入户所需的暂住证累计七年行吗? 答:暂住证(居住证)累计够年限即可,不用连续。
但暂住证(居住证)入户 当年必须是在入户地(所属区)办理。
①0 问: 孩子在九江儒林一小读小学六年级, 于 2010 年评为南海区优秀学 生。
本人 2009 年评为南海区先进劳动者,2011 年评为“十佳”新南海人。
因为 暂买不起房子, 户口一直迁不来。
现在孩子想在九江镇镇属初级中学(即曾秩和 中学)上初中,请有关领导批准为谢! 答:南海各初中招生原则是:先招本地户口,然后招政策性借读生,如有 学位的话,再招非政策性借读生。
请您带在南海区连续住 5 年的暂住证、合法就业证明、有固定住址和计划 生育证明或在南海购买商品房(80 平方以上)的房产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到九江镇 教育局申请借读,由九江镇教育局安排入读学校。
①①问:请问我小孩子现在丹灶中心小学就读 6 年级,9 月份要到丹灶中 学就读, 请问如果不是政策性借读生要怎么样收费?要不要收 7000 元的赞助费? 答:南海各学校没有收取赞助费,也不允许收赞助费。
申请政策性借读, 需具有在南海购买的商品房(80 平方以上)和计划生育证明。
如果咨询人小孩属 政策性借读生,请咨询人带齐相关政策性借读资料到教育局申请借读,由当地 教育组按排入读学校。
①②问:小孩下半年就要读初中了,08 年在桂城买了二手楼,为此小孩为 政策性借读生。
听说本地学生升初中时,教育局将安排小孩住宿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进行电 脑排学位。
不知对这类政策性借读生是否也会考虑按住宿地进行电脑排学位呢? 如不可以,小孩应如何办手续才能到住宿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读书? 答:如果要申请政策性借读,需具有在南海购买的商品房(80 平方以上)和 计划生育证明。
由当地教育局按排入读学校 ①③问:外来学生在公办学校入学,只要家长具有大于 80 平方米的房产 就可以了? 答:如果要申请政策性借读,需具有在南海购买的商品房(80 平方以上)和 计划生育证明。
①④问:小孩子上幼儿园也要分外地户口和本地户口吗?外地户口就多收 150 元/月吗? 答:1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招生对象不受户籍限 制。
2.幼儿园所有收费都要报物价部门核准、备案和公示后方可收取,有关收 费问题请咨询区物价局,电话:86337190 或 12358。
①⑤问:没有本地户口,小孩上学要借读费吗?大概要多少钱? 答:借读生收费标准有 2 种: ①广东省内户口的学生和省外户口但又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一 律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即与当地学生一样不用交书费)。
②省外户口的非政策性借读生就要交借读生书杂费, 标准为小学 340 元(每 个学期)、中学 520 元(每个学期)。
①⑥问:佛山打工有 10 年以上,暂住证累计也有 5-8 年啦,老公买社保 有 3 年,现在在小塘新城贷款供楼,小孩快 5 岁啦,想问一下小孩将来读书如 果在佛山的话,能不能享受本地人的九年义务教育。
(小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答:1.可享受义务教育免费; 2.请咨询人带上在南海狮山办理的连续 5 年暂住证、固定住址证明、合法 的就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或在小塘购买商品房的房产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到 狮山教育局申请借读,由教育组安排入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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