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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7年公租房公示名单
2017年南京公租房名单将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详情请留意政府网站内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17申请南京公租房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问:申请南京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
2.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3.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
PS , 家庭成员户籍应在以下南京江南八区:鼓楼区、白下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雨花台区和栖霞区。
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南京市江南八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
问:申请公租房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问:单位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首先单位人数必须在200人以上
1.单位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2.申请企业在本市江南八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3.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四)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
问:南京市公租房的配租标准是什么?
答:标准为三口之家配租两居室。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为: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配租一居室;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居室。
企业配租给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为:住宅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宿舍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住宅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宿舍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
问:公租房的租金怎么计算?
答:如果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含)45平方米的,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含)18平方米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价格计价。
一旦超面积的话,那超出的部分要按承租价格上浮20%计价。
问:这么多家庭申请公租房,怎么确定先后顺序?
答: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顺序,以南京市住建委核准的街道回执时间顺序确定。
其中,符合配租条件的无房户、市级以上劳模、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转业、复原、退伍军人、军烈属等特殊人群家庭优先安排。
问:公租房长时间不入住会被收回吗?
答:6个月不入住将会收回住房。
为了防止公租房资源被无端占用。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不得与其他住房保障同时享受。
以购房落户形式在南京市落户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此外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因自身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该承租人须重新申请,原配租房屋须收回。
公租房门槛多,要研究细则,对号入座。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条条框框不少,想要申请到合适的,还得仔细研究细则和条款,对号入座,切不可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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