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地税
纳税人若存在某房产有多个承租户且租赁期不一致情况时,为简便申报手续,网税系统允许纳税人在申报从租计征房产税时,可将多次跨月取得的租赁收入在当年内选择任一个月进行合并申报,其他月份无须零申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地税,欢迎阅读。
浙江国地税打造便民办税“综合体”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第三方开展的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工作中,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双双取得综合得分和各分类分项目得分全国第一名的成绩。据浙江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介绍,这是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合力攻关,打造便民办税“综合体”的成果体现。
过去开一张销售发票,要先跑国税再跑地税,现在一个地方全解决。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采取人员互驻、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和网上涉税业务融合等多种方式,实现“窗口融合、业务通办”。截至10月底,全省国税、地税系统共建77个联合办税服务厅,同进政务大厅103个,88个国税大厅、126个地税大厅互设窗口,实现了联合办税全省全覆盖。11月1日起,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在部分地区实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
申报注意事项
1、纳税人补申报“1月1日”前房、土两税,应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补申报,但是纳税人必须先补做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2、纳税人若存在某房产有多个承租户且租赁期不一致情况时,为简便申报手续,网税系统允许纳税人在申报从租计征房产税时,可将多次跨月取得的租赁收入在当年内选择任一个月进行合并申报,其他月份无须零申报。
3、若存在多本产权证的纳税人,税源登记应按不同的产权证逐笔进行登记;若一块土地上存在一本土地证多本房产证的,其土地价值按房产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并计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从价)。
4、如果纳税义务有效期选择错了,在未申报的情况下,可以删除整条采集信息,从头开始重新采集、重新维护一次。如果已经申报了,则无法进行修改,因此务必检查核对相关信息。无法作废的情况下,可通过变更应税信息进行维护,分两种情况:
(1)如果纳税义务有效期选择早了,可联系当地税务部门对不需申报的所属期进行应税信息修改。
(2)如果纳税义务有效期选择迟了,可将变更有效期起往前修改,变更有效期起设定为需补申报属期的上个月底。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制定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省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省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六)对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垂直管理工作。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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