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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重要性和意义

时间:2022-10-26 06:36:14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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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重要性和意义

  文学的重要性和意义是什么?文学是思想和艺术的创造,它反映的是社会现实,对我们很重要。

  文学的重要性是什么?

  数的文学应该是作者思想,世界挂,价值观,生命观的体现,它是作者对世态的态度与观点!想向读者表现得是一种观念或者是思想!但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渐渐地文学也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慢慢的很多其他的文学也崭露头角,他们不再是作者思想的体现,也不再反映的是一种现象,跟多的是迎合某些读者的体积趣味,这时候文学也就不再尤其原本的价值!比如现在的网络文学就是以最好的证明,当然,大多数还是好的,这里说的是比较极端的!

  文学的“意义”与“意味”

  有几本书,我一直偏爱有加:张岱的《陶庵梦忆》、《西湖梦寻》,李渔的《闲情偶寄》,沈复的《浮生六记》,汪曾祺的《晚饭花集》,周作人的《雨天的书》。

  如果一定要从专业的角度来阐述理由,我还真的说不清楚。

  但我就是喜欢。

  稍有闲暇,便会翻翻它们。

  像《闲情偶寄》,我对其中大名鼎鼎的“词曲部”、“演习部”之类总是视而不见,却十分迷恋“饮馔部”、“居室部”、“种植部”中的诸多篇章。

  《晚饭花集》其实也并非汪曾祺最好小说的结集,但其中的大多数小说都是我心中的短篇妙品,包括《鉴赏家》、《晚饭花》等。

  时间长了,我也在不断反省。

  我为什么喜欢这些作品?它们并没有什么宏大高深的历史意义,也没有多少艰深玄奥的人性探索,只是一些日常生活经验和内心体验的细细玩味和复述,却让我常常读来,犹若甘酪。

  每与一些友人闲聊,我发现,喜欢这些作品的朋友并不少见,遂有“与吾心有戚戚焉”之快意。

  这也让我逐渐意识到,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并非仅仅靠宏大而深刻的“意义”来建构的。

  有深远的意义固然很好,没有高深的意义同样也能成为人间佳构。

  倘若对这个问题深而究之,我以为,这无疑涉及到文学的“意义”与“意味”。

  “意义”和“意味”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内在的区别却是耐人寻味的。

  “意义”是文学作品所呈现出来的主旨或思想,即作品所载之“道”。

  它包含了创作主体对历史、社会、自然、人性等诸多方面的思考,在接受层面上侧重于理性认知的交流。

  而“意味”则是作品中所蕴藏的某种情调、意境和趣味,即作品所言之“志”,在审美接受过程中偏重于感性经验和伦理情感的呼应。

  徐复观曾解释道:“‘意义’的‘意’,是以某种明确的意识为其内容;而‘意味’的‘意’,则并不包含某种明确意识,而只是流动着一片感情的朦胧缥缈的情调。”这也就是说,“意义”是比较明确的,可以说清楚的;而“意味”则是相对含混的,难以言说的。

  当然,将作品的“意义”等同于所载之“道”,“意味”等同于所言之“志”,可能并不严谨,因为传统文学中“道”与“志”的内涵十分复杂,迄今尚未有定论。

  但话又说回来,“道”与“志”的核心差别就在于,前者推崇理性意义,后者主张情感意趣,这大体上也能说得过去。

  比较有力的例证,便是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的相关论述。

  在该著中,周作人曾将中国文学的传统归纳为“载道”与“言志”两脉,认为“载道派”的创作,总是一味地追求人间大义或宇宙大道,自韩愈之后,便问题多多,“没有多少好的作品”;即使有几部看起来很不错的作品,也恰恰是忘了“载道”后的率性之作。

  而“言志派”的创作,则忠于情感,独抒灵性,“古今来有名的文学作品”,多源于此。

  在周作人看来,真正的文学“只有感情没有目的。

  若必谓是有目的的,那么也单是以‘说出’为目的。”这种“无用之用”的艺术立场,使他从骨子里就拒斥文学的“意义”,崇尚文学的“意味”。

  所以,他对文学的定义是,“文学是用美妙的形式,将作者独特的思想和感情传达出来,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种东西”。

  周作人的这一判断,多少有些偏颇。

  文学作品的“意义”与“意味”,其实并不冲突,只是受制于作家个人风格和审美趣味等因素,会各有侧重。

  有些作家特别注重文学的“载道”功能,突出作品中的“意义”;有些作家则迷恋于“言志”,强调作品内在的“意味”。

  最典型的,或许就是周作人和他的老哥鲁迅。

  尽管这两兄弟的生活经历与教育背景都差不多,但鲁迅的创作显然更自觉地追求“意义”,有着明确的“立人”思想与启蒙意愿,而周作人的创作则更多地徜徉于“意味”,倡导文学是人类精神的“体操”,并不刻意追求作品的深刻“意义”。

  所以,读鲁迅先生的小说或杂文,少不了脑力激荡或思想交锋,无论是阿Q的辫子里,还是醮着人血的馒头中,都隐藏着深邃的意义。

  虽然周作人也写过一些“金刚怒目”式的文章,但他的大多数散文都是“悠然见南山”式的,像《雨天的书》中,谈苍蝇,谈“跛脚骨”,谈茶食,谈初恋,谈苦雨……旁征博引之处,皆是知识的拼接;由人及己之说,均为生活的感受,没有多少明确的“意义”,字里行间却“意味”深长。

  周氏兄弟在创作中的差异,既有个性气质上的制约,也有审美观念上的原因,但这并不影响他们都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杰出作家。

  尤其是鲁迅先生的作品,其思想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迄今仍有目共睹。

  这也意味着,“载道”并非违背了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律;文学的认知功能和教育功能,决定了作品“意义”的重要作用。

  如果所载之道皆属作家个体的独特思考,且与作品形式浑然一体,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样也能成为优秀的经典之作。

  而周作人之所以不喜欢文学的“载道”传统,主要是因为有些作家过于强调作品的主旨或意义,使作品成了“变相的文学”(周作人语)——借文学之形式,传播某些功利性或虚夸高蹈的思想或观念。

  周作人所论及的这种“变相的文学”,确实是一种值得深究的现象。

  表面上看,它突出了文学的“意义”,展示了文学在“载道”上的巨大功能,但在本质上,它削弱了文学的审美价值,也伤害了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内在韵致。

  坦白地说,这种“变相的文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主要症结。

  从艺术层面上说,它主要体现为创作主体为了迎合某些观念或思想,将自身的理念直接灌注在作品中,导致形式与“意义”之间的错位。

  这也我们通常所说的“意义的裸奔”,或者叫“主题先行”。

  这类作品,“意义”很鲜明,很突出,但缺乏丰沛的情感,也缺少丰实的形象,很难引起人们在审美情感上的共鸣。

  同时,由于这些“意义”多半是某个时期的主流性价值或主导思想,并非作家独立思考的特殊产物,有些“遵命文学”的嫌疑,很容易导致作品中“所载之道”似曾相识,大同小异。

  更重要的是,由于对那些宏大“意义”的过度崇拜,还导致一些作家沉迷于各种“史诗”性作品的建构。

  譬如,很多小说,动辄全景式叙述,多卷本书写,在时空上尽可能囊括更多的历史事件,呈现出各种复杂的社会风云,气势看似恢宏,结构看似繁富,但读者却少有问津。

  而且,这种创作思维逐渐将文学的“所载之道”引入极为仄逼的精神范畴,使“意义”片面地集中在意识形态化的“大生活”之中,拒绝正视个体平民的日常生活形态,特别是日常伦理情感和人性面貌。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文学似乎形成了对某些特定“意义”的固定化的表达范式——全力聚集高大上的思想主题,突出宏大的社会或历史意义,展示个体生命的非凡性和献身精神。

  这些宏大的意义固然可以振奋人心,激发人们的崇高理想,但是毕竟远离了日常生活经验,远离了正常人的情感体验,难以形成广泛的情感共鸣。

  这也是我们的文学史中常常反思的文学“工具化”问题。

  与备受宠爱的“意义”相比,“意味”就没那么幸运了。

  至少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它很少被当作一个重要问题来关注,无论是文学理论上的探讨,还是批评实践中的运用,都远不如“意义”来得普及。

  这是否表明“意味”真的不那么重要?我看未必。

  别的不说,在中国传统诗学中,它就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延伸出诸多的美学概念。

  刘勰就认为,天下真正的好文章,应该“深文隐蔚,余味曲包”,“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既要有“意义”,更要有“意味”。

  钟嵘在《诗品》中也强调,优秀的诗歌当属“文已尽而意有余”,按徐复观先生的解释,“意有余之‘意’,绝不是‘意义’的‘意’,而只是‘意味’的‘意’。

  ……一切艺术文学的最高境界,乃是在有限的具体事物之中,敞开一种若有若无、可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主客合一的无限境界。”(《中国文学论集》)的确,在一首优秀的诗歌中,“意味”有时比“意义”更重要,因为“意味”可以让读者的审美体验和情感融入作品之中,使其反复品尝,长久玩味,仍得各种妙悟。

  譬如,李商隐的《锦瑟》,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包括陆游那首情天恨海的《钗头凤·红酥手》,之所以让我们一代代人能够反复咏吟,沉醉其中,终究还是那些绵绵无绝的“意味”。

  文学的“意味”之所以不被强调,首先在于它是一种高度综合、主客合一的审美体验,可以意会、感知、察悟,却很难准确地言传、阐释,更难从理论上对它进行系统性的建构。

  “意味”集纳了文学作品的各种要素,从情感姿态到生活趣味,从表达形式到语言运用,同时,它还会在不同的读者心中产生不同的体验。

  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古典诗词。

  无论节奏、意象、情感,都是“意味”形成的核心元素。

  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就是通过“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等一系列苍凉而颓败的意象,构成了某种无所归依的孤独情境,烘托出“断肠人在天涯”的绝望意绪,由此激起人们体悟到漂泊、孤寂、茫然的人生处境,也感受到“断肠人”的悲秋之苦。

  惟因如此,古人在谈论文学的“意味”时,通常也是以虚带实,着眼于抽象的归纳,诸如“气韵”、“韵致”、“意境”等等。

  若真的逼急了,就将“道可道,非常道”抡了过来。

  对于这种情形,海外学者欧阳桢曾做过颇有意思的分析。

  他认为,中西诗学的差别在于,西方诗学是对应诗学,追求意义,而中国诗学乃共鸣诗学,讲究意味。

  “我们不妨假定在一方是生存真理(对应诗学),在另一方是存在之‘道’(共鸣诗学)。

  这样,我们便可看到两种不同的模式:一个是模仿的,一个是内在性的。

  按照模仿模式,未知同已知成对应关系,而且由于这种关系的建立并得到不断地重申,未知便也显得越发地实在与合理。

  按照第二种内在性模式,则一切内在的,一切此时,现在,如此这般的才是唯一的实在。

  在第一种模式里,真理尽管不易把握,但还可援引为例,是可以企及的;在第二种模式里,道虽无时不在,但却不可具指引称。

  ”这段话读起来有些拗口,但意思还是非常明白的,即对应诗学是一种通向意义的诗学,在一部作品中,意义虽难确定,但终究可以企及;而共鸣诗学是不追求意义的诗学,它讲究内在的、此情此境的体悟,呈现的是一种非确定性的意味。

  所以,欧阳桢嘲笑西方人读中国诗歌,尤其是阅读翻译之后的中国古典诗歌,总是想弄明白其中的意义,“结果常常是徒劳一场”。

  其次,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审美体验,“意味”常常集纳了创作主体的生活感受、情感姿态和伦理趣味。

  这些创作主体的主观感受和体验,有时并不是特别明晰,只是一种“毛茸茸”的混沌状态,渗透在作品之中,形成某种特别的氛围、情调或趣味,需要不同的读者在共鸣性阅读中细细琢磨和体会。

  像张岱的《陶庵梦忆》和《西湖梦寻》,都是追叙一些旧景旧事,且多半已经物是人非,成为往日之梦。

  如果一定要从“意义”上说,它们无非体现了一位明朝遗臣的落寞心态,以怀旧的方式抒发了作者对大明王朝的眷恋。

  但是,它们让人迷恋的,倒不是这种“意义”,而是其中所蕴含的多重“意味”——江南旧式文人超然于外的闲适情怀,对日常生活精致性的病态追求,自然景物与作者内心的无缝对接,以及语言中不断渗出的痴恋之态。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很多时候,我在张岱笔下所读到的,都是一个旧式文人的“癖”与“痴”,真实,率性,坦诚,却又异常的丰饶。

  李渔的《闲情偶寄》也是如此。

  他对居室、美食、植物等日常生活环境的要求,差不多有着病态般的苛刻,但又没有一般的市侩气息,而是洋溢着一个艺术家的浪漫与想象。

  读这类文字,每每能感受到作者的生存心态、生命情趣和精神气质,品味到异常坦率的生命意趣。

  这种生命意趣,在《浮生六记》以及周作人的许多散文里,也是非常的突出,甚至让人体察到作者灵魂深处那颗跃动不息的“初心”。

  有经曰: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初心是真性情,也是真赤子。

  “素手掸红尘,静心观世俗”,有意味的文字,求的往往不一定是豪言壮语,而是赤子的心志与情怀。

  尽管这些作家常常沉浸在那些微不足道的日常生活里,但他们都能够从这些日常生活的皱褶里,发现各种意想不到的“意味”,甚至让生活本身也成为一种审美的存在。

  或许,这也是周作人不断推崇“言志”传统的内在原因吧。

  遗憾的是,由于长期饱受“载道”伦理的熏陶,我们对文学的“意义”几乎有着本能的迷恋,却对作品的“意味”丧失了应有的评析能力,有时甚至是故意地回而避之。

  文学的作用

  上学时老师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春之歌》这些小说引领了一代人的革命激情和生活方向。

  可能现在的孩子无法理解,但我相信一部文学作品的巨大精神力量。

  记得上大学那会儿,老师给我们讲文学的几个作用,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审美作用,我那时把文学看得很神圣,觉得文学对人的心灵有一种震撼力和引领作用(我这里不是指政治教化作用),文学反映的真情实感和深入浅出的道理能够深入人心,产生共鸣,改变人的思想。

  那时我每看过一部小说和戏剧,总是沉迷其中,和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痛,也随着人物的命运起伏和书中情节的曲折婉转沉淀下了我对生活的认识和对人性的了解。

  我从文学的描写中感受出文学对我的巨大影响,我悲天悯人的性情和不卑不亢的性格,和我从书中受到的教育有关。

  我一直具有英雄情结,崇拜具有英雄气概的男人,也喜欢善良柔情的女人,这些都是书中理想化的人物,我一直希望在现实生活中碰到。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文学的东西,给了我很多指引,也给我的生活带来亮丽,不管是单调的生活还是沉寂的日子,文学给了我很多的温暖,也给我很多对生活酸甜苦辣的体验,更给了我一些生活中的启迪。

  虽然没达到“一本书引领我走向革命道路”这样的效果,但我受文学的影响确实很大,以至于到现在都认为我性格中的一些成分不是遗传,而是受了文学的传染。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文学失去了热情,看书当成了消遣,看电视当成了娱乐,看报纸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随着社会发展,文学艺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学越来越多姿多彩,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观赏文学作品的载体也方便快捷,可是我对文学已经激不起千层浪万般情了。

  追溯以往,究其原因,余以为是因为文学泛滥成灾,失去了神圣,失去了光环,失去了生活的根基,失去了生活的沉淀和积累,也失去了时间的考验和验证。

  文学的娱乐作用占据了文坛的主流,搞笑的怪异的色情的凶杀的悬疑的玄幻的各种文化快餐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在市场化的进程中,文学作品虽然产量丰厚,但流芳作品稀少,过目不忘的少,想再看一遍的无,过去《红楼梦》读了四遍,还有想再看的念头,曹雪芹毕其一生写出的千古绝唱,人生百味,万世流芳。

  诚然,当今好作家好作品也有不少,只是有些淹没在篙蓬杂草繁花絮柳中,难现姹紫嫣红。

  为艺术而艺术一定是感人的,即使有原始的粗糙,也是真实可信;把艺术当成商品又当别论。

  希望文学回归神圣的殿堂,承载起流芳历史的精神力量,让人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在世俗的世界里,从文学的佳园里找到生活的美好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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