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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文明守则(通用11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看到守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职工文明守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1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人,术前需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对诊断有疑问的病人或诊断依据不够直接、客观的病人,应充分估计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对明确诊断的择期I—Ⅲ类手术,如无禁忌症及特殊要求,应在入院96小时内施行手术。
(二)术前必需的、短时期有变化可能的检查,距手术日期不得超过1周,否则应重新检查。
(三)手术医师在手术前必须亲自诊视病人,检查手术准备情况。
(四)各类手术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I-Ⅱ类手术由手术者组织讨论记录在病历;Ⅲ-Ⅳ类手术、新开展手术、有可能严重影响患者生命质量的手术、修改重要常规的手术以及老人小孩疑难病例、有严重并发症的'病人,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人员共同讨论(手术者、经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经管护士必须参加),重点讨论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案、手术参加人员,最后拟定手术方案,提出术中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案、术后注意观察事项、护理要点等,并在病历及病例讨论登记簿上作好详细记录。
(五)手术病人经讨论决定手术后,由经管医师填写手术申请单,按手术审批制度逐级审批。审批者必须详细了解术前准备及术前讨论情况,再作决定。
(六)手术前应由手术主刀医师向病人或家属详细说明疾病的性质、诊断、手术日期、手术方案及手术中和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手术的预后以及可能的替代疗法,必须用通俗的语言,务必使病人及家属完全理解。经管医师将与病家谈话内容详细记录在手术申请单上,让病家仔细阅读(或由医生宣读)后,签署姓名、日期与病人关系等。急诊手术如无家属、单位领导,可由医教科、分管院长或总值班签字。
(七)麻醉科施术者应在术前检视病人,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将麻醉方法、风险及可能的变更方案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签署同意书。对未作好充分准备的病人,有权拒绝麻醉。
(八)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一天上午10点前将手术通和单送达手术室。通知单应注明手术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方案、主刀及助手(如系指导手术应注明指导者)、批准人、是否需要器械护士以及有无传染性疾病或感染等。如需特殊体位或特殊器械、设备也应注明。急诊手术应在半小时前通知手术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必须在半小时内作好手术准备,接收病人。特殊情况,手术室可先接收病人,手术医生负责观察,抢救病人,以尽可能缩短等待时间。
(九)手术室应规定各病区的手术台数,允许接台手术。各病区根据手术台数安排手术。在手术台有空的情况下,允许各病区增加手术台数。手术应优先保证急诊。对由于急诊而取消预定的择期手术,必要时应加班手术、医院按业余劳务发给补贴。择期手术病人由手术室负责接收。急诊病人由病区护士护送。手术室护士接收前,应做好交接班.并检查术前准备情况。对未做好术前准备者。应协助做好术前准备,对确实无法在手术室补充完成术前准备者,可拒绝接收。(上述二种情况,手术室均应登记,并报告医教科,由医教科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手术前,手术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应认真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等,然后再施行手术。
(十)手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手术权限执行。实习医师不得单独进行任何手术,包括门诊小手术及急诊清创手术。进修医师手术权限必须经医教科批准。主刀医师为手术小组负责人,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麻醉师、护士应按主刀医师要求,协助手术,并听从主刀医师的指挥,发现不利于病人情况时,应提醒术者注意,但不能随意评论,以免增加病人心理负担或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手术者,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十一)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或需改变原定手术方案,或者术中出现意外情况和需修改重要常规手术方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或医教科、分管院长汇报,作术中急会诊,并完善补充家属谈话和签字手续。
(十二)术后病程录应在术后即时完成,应记录麻醉方式、手术方案、术中情况、术后诊断、术后情况及术后注意事项。手术记录应在12小时内完成。应具体、详细记录切口、进路、探查情况及手术过程。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由第一助手书写的手术记录必须经手术者签名认可。上级医师指导的手术记录,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认可。(邀请上级医院医师手术者,由本院第一助手书写。)
(十三)手术医师及经管医师应加强术后管理。实习、进修医师及下级医师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手术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对并发症的解释应征得手术医师或科主任的同意,不得自以为是,独断行事。麻醉医师应加强术随访,处理相关问题。
(十四)手术病人应重视围手术期用药。术后要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应用,尤其是抗生素的长期应用及二联、三联应用。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行为规范是医院加强医疗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广大职工素养,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是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各类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条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秉承大医精诚的中医精神,始终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
第四条 文明行医,依法行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坚持在法律、制度、规范允许行为内执业。
第五条 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语、举止和行为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第六条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严禁收受红包和回扣。
第七条 尊重病人的人格,保护患者的权益,保守病人的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第八条 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医院和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九条 勤求古训,博采众长,精心钻研医术,对工作精益求精。
第十条 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重大活动中按要求着装,并佩带院徽。
第十一条 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 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节约型医院的各项要求。
第三章 医师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师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四条 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五条 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七条 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十八条 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情。未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属同意,不对病人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第十九条遵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忠于护理事业,尽心尽责地履行护理职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按照整体护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分级护理。
第二十二条 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 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 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协助医师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
第二十五条 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主动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
第二十七条 在护理活动中, 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
第五章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 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九条 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
第三十条 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
第三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 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和制剂质量,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
第六章 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 热爱后勤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第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第三十五条 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
第三十六条 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
第三十七条 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章 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带领职工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九条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第四十条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平等待人,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第四十一条 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情况心中有数,决策科学正确,解决问题及时,工作讲究实效。
第四十二条 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院工作水平。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3
【总则】
1、全院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患者满意为目标,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忠诚公司和医院,保守机密。
3、全院职工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调动。
4、全院职工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视病人需要为第一需要,将病人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奉献自我。
【工作制度】
1、努力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防止误诊、漏诊、错收、漏收、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现象发生,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2、提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做到患者有问必答,不能不理睬患者(家属),严禁和患者(家属)发生顶撞、争吵。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和管理,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治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4、不准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红包,不准收受回扣等;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出诊、会诊。严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进行本院能处理的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严禁在本院内进行免费的医疗行为(检查、化验、治疗等),违者重罚。
5、爱护和定期保养仪器、设备、家电等,节约能源(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一次性材料、水、电、煤气等),做到随手关水、关电、关空调。医院空调由后勤部主任(主管)统一管理。
5、加强防范意识,每天下班前要关水、关电、关窗、关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行为准则】
1、认真遵守医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工作场所禁止吃早中晚餐,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电脑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看非本专业书刊杂志(有患者时不能看任何书刊杂志),导医工作期间禁止看任何书刊杂志;坐班制护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准睡觉;医院冰箱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食品等;各种车辆严格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日就餐和值班人员禁止饮酒;工作期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利用内部电话聊天;工作期间会客不得超过5分钟。
2、严格执行打卡考勤、请假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自觉打卡,严禁代打考勤卡。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严禁脱岗。值班者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
3、讲文明、讲道德、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医患、医护、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所在岗位及公共场所整齐、清洁、卫生,各部门、各科室做到自己科室人员责任承包。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本院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医疗卫生档案是指各科在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卫生宣教及党群、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院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管理本院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并设立一名专职档案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督促指导本科档案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院全部档案(人事、病史档案除外),负责对本院各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及本区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卫生档案是提高医疗、防病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本院将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五条全院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每个职工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院综合档案室或各科兼职档案员移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归档的材料占为己有。
第六条评聘技术职务所需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材料,必须以档案室提供的为依据。已发表论文必须经档案员登记,原件归档。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其他技术人员等同。
第八条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分。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完整。本院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应由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按本制度规定,完成组卷工作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本院职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其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范围按《萧山区中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十条归档时间
一、定期归档的材料
1.本院全部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由综合档案室共同参与进行)。
2.各科室的业务技术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后,经科负责人审定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随时归档的材料
1.本院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其全部材料即归档。
2.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其材料即归档。
3.专题调查、科研课题待调查、研究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做出总结和经成果鉴定后归档。
4.论文、著作、科技文章正式发表后归档。
5.本院编写印制的出版物装订成册后,原稿与印本即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1.各科室的归档立卷工作,由文件材料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承担,院综合档案室协助、负责。
2.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外来复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齐全、系统、准确,底稿与印刷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归档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签字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及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
一式数份的发票、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报表等,可使用标有“da”的圆珠笔芯及档案用复写纸。
3.归档案卷的文件材料要求排列有序、装订美观、编好页号,卷内目录填写完整,案卷题名确切,书写整齐美观,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4.归档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卷内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5.各科室按综合档案室统一规定编写全宗号、目录号和案卷号并编制卷目录、全引目录和移交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交综合档案室,其中移交目录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按目录点清后,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应进行统一的分类、编号和排列。具体方法按《萧山区中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本院档案保存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49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库房设施
第十四条医院须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工作用房及阅览室。档案库房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及防盗、防火、防光、防污染、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并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存入的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有序,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补救。
第十五条建立档案的保密制度和档案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统计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要采用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资料,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反馈、收集。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序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
第十九条成立由院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本院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提出审查意见;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目录,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院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5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6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
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7
为保障医疗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和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采购一律由设备科办理。设备科根据科室申请和临床需求,经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充分论证,报院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采购委员会按程序采用议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严格禁止不经过设备科而自行购置、试用设备,严格禁止购置落后、淘汰、质量低劣的仪器设备。
(二)凡单价在1500元以上,同时耐用期在一年以上,有独立功能,可单独操作,损坏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分类帐,使用科室也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帐。
(三)仪器设备的开箱与验收均由设备科组织,医修组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施;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院领导参加验收。单台件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要有安装与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有供货厂家、使用科室、医修组技术人员及设备科科长签字。
(四)设备档案管理员必须参与新设备开箱、验收,收集设备所附技术说明书和有关资料,并登记编号入档。设备档案使用单位或修理人员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如果遗失,负责赔偿。
(五)仪器设备购进后,设备科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取并及时办好领用手续和建立档案。
(六)各科室对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经济效益等情况都要作出详细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效益统计,并用文字报告院领导。
(七)各科室对所领用的仪器设备,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善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其情节赔偿经济损失。
(八)使用单位应经常维护检查、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卫生。
(九)设备科应定期下科室检查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情况,督促修理人员定期下科室巡查。并将仪器设备使用、保养、效益情况通报全院。
(十)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批准。设备报废须经国资局审核批准并处置。凡因论证不准确、所购设备质量问题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提前报废,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由所在科室承担设备折旧费用直到报废年限为止。
(十一)凡因使用仪器设备和医用耗材引发的不良事件,应按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卫生局联合常食药监发[2015]10号文件要求上报,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使用科室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设备科和院领导,并积极参与协调处理。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8
为了切实搞好优质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提高患者对我科服务满意度,要求各主管医师对出院患者实行随访。为进一步加强对随访患者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随访责任
主管医师作为实施随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好对出院患者随访工作,确保患者对医院服务质量满意。科主任根据病种确定随访时间并监督执行。
二、随访方式
电话随访、入户调查、信访、门诊复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进行电话随访,无结果者入户随访,并与所在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取得联系,仍无结果者向患者住所、单位发信,均无应答者列为失访,即停止随访工作。若已死亡则向其亲属了解死亡的时间及死亡的原因,结束随访。
三、随访间隔时间
所有患者出院即建立随访档案,根据病情实施xx年至xx年随访。出院xx个月后凭随访资料卡开始随访,第xx次为出院后xx个月,第xx次为出院后xx月,第xx次为出院后xx月;第xx次为出院后xx年;以后改为每年xx次。
四、随访的要求
1.办理入院手续时有关工作人员应要求病人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项目。
2.科室必须做好随访病人登记记录,不断积累丰富临床,从而确保疾病诊治效果,提高治愈率。
3.各科室随访出诊率必须达到本科室本月出院总病人数的30%。
4.主管医师应认真填写随访患者登记表,详细询问病人出院后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健康教育,并让患者本人填写随访记录。
5.随访医师出诊时必须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9
一、保持环境清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
二、进行无菌操作前应洗手,衣帽穿戴整洁,口罩遮住口鼻。(常修指甲)
三、无菌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器械必须存放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
四、无菌包一经使用,必须重新处理,灭菌合格后再用。无菌容器一经打开,24小时更换(应注明打开日期、时间)。从无菌包或容器内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原处。
五、无菌包外应注明无菌包名称、包内容物名称及数量、打包人、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排放在固定地点。无菌包干燥保存,有效期为7天,过期重新灭菌。
六、无菌持物钳干罐保存4—6小时,取无菌物品时,不可跨越无菌区,不可夹取浸泡或消毒物品。
七、进行无菌操作时,如无菌物品已(疑)被污染,应立即更换,重新灭菌。
八、避免在无菌区内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九、为病人手术、治疗时,按清洁、污染、特殊性感染的程序操作。被污染的物品与未污染物品需分开,放置在有感染性标记的容器内,不可放在病床上、桌上或扔在地上。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10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药监测和药学情报工作,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看法。
2、定期参与临床查房并做好查房记录,记录包括患者基本状况、用药状况及用药合理性分析等。
3、乐观为临床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对临床提出的要求应准时反馈。
4、监测和发觉药品不良反应,准时填写、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5、参与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和研究,帮助制定个体化给药计划。
6、定期分析病案、处方,做好资料总结。发觉临床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
7、开展用药询问服务,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开展合理用药学问讲座。
8、每季度编辑一期《附院药讯》,并不断提升药讯质量。
医院职工文明守则 11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
二.保持治疗室的干净,天天举行清洁打扫,操作台面及地面用消毒液擦拭,空气用紫外线消毒。天天操作结束后应举行终未消毒处理。
三.医务人员操作时,必需戴口罩、帽子,操作前后要洗手,须要时戴手套及配戴防护镜。
四.器械消毒灭应根据“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举行。普通诊疗用品尽量使用一次性物品,对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要严格举行消毒及灭菌。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做到一人一份或一用一灭菌。
五.治疗用的棉球、敷料必需高压灭菌,用后焚烧处理,其它各种污物不准乱扔,应集中消毒或焚烧处理。
六.每月举行一次空气、物表、手、使用中的消毒液细菌培养,每半年举行一次紫外线强度监测。
七.对紫外线灯的使用、消毒液的更换、细菌培养等活动应有文字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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