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毕业论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时间:2022-10-05 18:24:11 硕士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摘 要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即时生效。

  《办法》首次将冶金行业纳入适用范围,规定了冶金行业计提标准、使用范围及核算依据。

  但是笔者认为,当前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存在一定不足,本文通过对安全生产费用的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关键词 安全生产费用 专项储备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鉴于目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国家通过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现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一 、冶金行业安全费用基本内容

  (一)提取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规定的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这种超额累退方式是随营业收入额的增加而逐步降低提取系数的方式,也就是通过冶金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来核定次年的安全费用提取额。

  (二)使用

  冶金行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九个方面,内容较为充实和全面,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冶金企业按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当前安全费用的不足

  关于冶金行业安全费用的规定,为财务人员正确处理相关经济业务提供了帮助,但本身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取依据方面

  安全费用提取依据是上年度营业收入,依据单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在营业收入均衡条件下,营业收入作为计提基数较为恰当,但如果营业收入逐年提高,则计提基数相对较小,反之亦然,故这种计提方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列支范围方面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虽然包括了九个方面,但涵盖的范围仍然不全面,内容描述的较为笼统,增加了具体操作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笔者认为下列费用支出应在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

  1、工伤保险、特殊工种的人身安全保险、安全生产有关的设施设备的财产保险、车险等保费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此外,在安全生产事故中,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支出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上述保险可以提高企业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企业按规定设置的机构或人员,专门为安全生产服务,工作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应由安全生产费用列支。

  这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由企业研发费用列支的规定一致。

  3、特种作业人员发生的取证、验证、职业病体检等相关费用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特种作业人员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相关费用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4、防汛、防火、防雷等维护保养、物资储备费用应由安全费用列支。

  这类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工作,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三)核算方法方面

  《办法》中未规定安全费用具体核算方法,企业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笔者认为现有核算方法仍有不足。

  1、企业成本或当期损益根据提取额计量,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确认计量原则。

  如果提安全费用取额度高于实际使用额度,将造成当期成本虚高、利润虚低,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公允性。

  2、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不合理,一次性提取折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状况,使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的“账实不符”。

  在实物管理方面也容易造成缺失。

  3、企业计提的安全费用结余在“专项储备”科目中体现,专项储备的本质是企业尚未支付的费用,符合负债的定义,应归集到负债类科目。

  将“专项储备”归属于所有者权益类,有可能成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有损害债权人及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嫌疑。

  三、安全费用完善建议

  1、安全费用计提基础应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加权平均确定,包括营业收入、产量、产能等,确保安全费用提取额根据企业规模浮动,波动不大,满足企业要求。

  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应进一步完善,明确各项费用类别,全面反映安全费用列支内容,做到“应列尽列”,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企业应做好安全费用的披露,据实说明提取额与实际支出额,公允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对于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项下单独列示,并按企业规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算折旧金额,冲减“专项储备”,确认累计折旧,而非一次性计提冲减;有关专项储备科目的性质,建议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密切关注会计实务动态,规范专项储备科目使用。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相关文章:

关于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体系论文10-09

风险管理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论文10-12

冶金企业中毒爆炸原因分析与安全管理研究论文10-12

企业生产安全标语10-11

企业安全生产标语06-16

企业生产安全标语08-23

企业安全生产征文11-06

企业安全生产心得11-08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10-19

企业生产安全演讲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