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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1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原则,带头落实党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实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思路,严格制定并实施林业系统基层支部班子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实行年度奖惩考核。
(二)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龙头作用
过硬的党委班子是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所以,我坚持把党委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一是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作为“班长”,在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时,我坚持做到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会研究,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责任目标,在林业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和“林业系统预防涉林渎职犯罪专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聘请了7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全年向不同层面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走访100多人次,通过反馈信息,社会各届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行风满意度比较高。
三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自身素质提高,全年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年初局党委班子集中听取局内各股站室、森林公安、国有场圃工作思路,反复研究制定林业局工作思路。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坦诚相待,分工协作,互相支持,共同维护领导集体的威信。四是切实加强二级班子建设。出台了《森林公安资金管理办法》,由林业局负责森林公安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针对国营场圃的管理权限下放到林业局,局党委加大对国有场圃班子的管理力度,制订了《区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区国有林场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等制度,全面系统的量化各方面指标,严格考核奖惩,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资金财务运行定期审计制度等,归口后的国营场圃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团结务实奋进的职工队伍
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我做到了3个注重:
二是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带动作用。针对林业建设与保护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局党委为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每年对林业系统涌现出来的“两先两优”进行表彰和奖励,(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
局党委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推动政风行风转变。一是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实行月工作调度制度。局内各股站室每月月底拿出下月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落实时限,力求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通过月工作调度的实施,提高了干部职工超前谋划工作意识,改变了以往“老牛赶山”式的工作方法。
二是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重点,建立健全几项钢性制度。几年来局党委对所有的制度进行统一整理,废止或合并12项,新修订完善16项,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几项钢性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同时严格财务监督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个渠道的资金全部纳入局财务统一收付,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杜绝了坐收坐支和跑冒滴漏的发生。
三是以强化项目建设为重点,实施重点工程专项推进。每个重点项目都确定一名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采取包规划、包设计、包质量、包检查验收的办法,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推行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集团作战的优势,对于全局重点工作,局机关干部职工全员下乡,定点包片。比如每年的清明节,就是采取集团作战的方式,蹲山头、守路口,全力以赴,使得这几年都没有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是以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做好扶贫济困和社会公益事业工作。号召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通过为包扶村落实项目,群众通过劳动获得报酬29.5万元;筹集资金4.5万元为扶贫村完成机电井配套和10公里公路绿化。“博爱一日捐”及救灾捐款等活动筹得捐款1.4万余元。
(五)积极转化党建成果,促进全区生态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个别支部班子缺乏朝气,创新意识不够;个别党员文化结构偏低,素质有待提高;阵地建设不够完备。
三、20xx年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区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实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扩大森林资源、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科技服务为支撑,重点推进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经济林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林业产业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全年投入各类建设资金180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8.13万亩。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工作保障,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2
一、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一)切实抓好“十二五”收官工作,精心谋划“十三五”规划
2016年,全市完成营造林8.99万亩(包含低产低效林改造),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2.4%;新增森林面积4.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新增森林蓄积18.7万立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森林覆盖率提高0.51个百分点,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3%;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5.5亿元,占目标任务114%,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68元,占目标任务的113%。完成了林业“十三五”规划初稿编制,基本完成《xx市林业志(1983-2014)》编辑工作。2016年,xx林业荣获全省李冰杯“三等奖”,被省林学会评选为2003-2016年先进集体,什邡国有林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国有林场推荐为全国十佳林场,已上报国家林业局。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成立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编制工作,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确立林业“135”发展思路。即“十三五”期间:实现“一个稳定”、完善“三大体系”、推动“五个转变”。实现“一个稳定”即:林木覆盖率稳定在40%左右,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完善“三大体系”即:着力构建完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推动“五个转变”即:一是从造林为主向营林和保护为主转变;二是从增加森林数量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三是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四是从单一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变;五是从以一产业为主向二三产业为主转变。
(二)不断创新发展,扎实抓好林业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相关要求,成立了以我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推进事宜,加快推进各项涉林改革稳步实施。二是认真归纳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加强推广力度,确保改革取得成效。由我局牵头负责的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工作,通过2014年在绵竹和什邡进行试点,2016年,在吸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项改革已在全市全面实施。全市目前已有110宗林地通过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方式进行了流转,32个林权所有者在金融机构进行了抵押贷款,贷款林地面积2.25万亩,贷款金额7884万元。三是抓好生态红线划定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了对林地和森林主导功能、生态区位、森林类别、保护与利用等级等方面的规划、区划界定,修订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更新林地“一张图”及数据库。四是积极认真执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制订了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五是切实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我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绵竹和什邡2个国有林场先后于2013年前基本完成了改革,定性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综合预算管理体制。什邡国有林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国有林场推荐为全国十佳林场,已上报国家林业局。2016年,绵竹和什邡两市集体林采伐权拍卖纳入全省试点,目前已经成功进行24宗拍卖;旌阳区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纳入全省试点,目前形成了初步改革方案。
(三)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
一是切实抓好天保工程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双线”(政府和林业部门)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书签订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工程资金严格按合同、协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职工社保、公益林生态补偿等惠民政策落实、资金兑现,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全面完成2016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切实抓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始终把退耕农户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层层签定责任书,将退耕还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退耕农户了解退耕还林政策,实行全过程监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行为及时查处,限期整改,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和国家退耕还林配套荒山、封山育林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三是加强对民生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科室对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滞留截留各类专项资金等行为。
(四)狠抓林业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增长林农增收
一是以绵竹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2112”林业产业工程,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绵竹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二是以罗江县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为抓手,积极抓好涉林专业合作社建设,认真执行《xx市家庭农场认定和登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支持林业专合组织申报省级以上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林业龙头企业贴息贷款项目,市财政每年林业产业项目资金也安排一定额度用于专合组织发展。三是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增强林农创业就业技能。通过科研项目等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投入用于科技研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与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开展合作,及时引进利用新的科研成果为我市的林业科技服务。四是加大森林资源立体开发,拓宽林农创业就业途径。2016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5.5亿元,占目标任务114%,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68元,占目标任务的113%。
(五)切实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推进城乡绿化
一是按照《xx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以植树造林工作为抓手,认真部署和推进2016年巩固创森成果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林业局验收整改相关要求,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城乡绿化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选用和推广乡土珍贵绿化树种,《xx市城乡绿化乡土树种推广名录》已经通过专家审定,目前正在编辑排版;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目前已在什邡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试点。三是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年全市城乡完成义务植树590万株,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六)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继续加强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狠抓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严格实施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森林火险的监控工作,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防控,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二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目标管理全面达标,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是加强木材供给和战略储备,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年森林采伐限额控制在341456立方米,未出现超限额采伐情况。
(七)努力抓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
一是结合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今年,市本级先后邀请川农专家对专业大户和专合组织骨干开展了核桃栽培管理技术培训、花木病虫防治技术培训各1期,各县(市、区)还开展了相关的林业技术培训;二是抓好联系村和联系社区的帮扶工作,积极开展联镇帮村、双报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均到扶贫村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个人捐款达1.9万余元,提出帮扶措施79份,对双石村和舟山社区的困难户及时开展慰问。制定了专项帮扶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精准扶贫方案被市扶贫办《扶贫攻坚简报》第1期全文转载;积极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会同罗江县地税建立了4万元的精准扶贫基金,主要用于对14户特别贫困户的帮扶,持续帮助双石村发展核桃基地400余亩,扶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坚持严以律己,做到为政清廉
今年以来,自己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努力修好身,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 规定”,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不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到“自觉受监督,习惯受监督”,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班子建设,从严从实要求,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表率。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多次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通报案例,研究部署。二是严格要求局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局班子成员47项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统筹推进。三是全面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末位表态、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一系列新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梳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四个服从”和“五个必须”的教育,加强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
(三)深化廉政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线
一是学理论讲政治。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论述,亲自讲《牢筑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党课,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争当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三是切实加强正反典型示范警醒。利用局党委会、局务会和局职工会组织学习焦裕禄、范天勇等先进典型事迹,通报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四是日常警醒不放松。建立xx林业廉政交流群,适时政策规定、纪律要求,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利用职工会、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五是廉政文化抓深化。为职工购买廉政书籍,在局机关网站上刊载廉政教育、廉政漫画和廉政格言等,在职工办公桌摆放警示牌,让干部职工接受廉政文化熏陶,营造廉荣贪耻、崇廉尚实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驰而不息纠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抓小、抓早,防微杜渐。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常在局务会和碰头会上打招呼,重申纪律,深化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着力抓源治本,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通过市林业局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局机关政务公示栏等集中统一公示我局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及时研究审定了《市林业局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该要点被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网站转载。二是着力构建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先后研究制定《xx市林业局党委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xx市林业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讲“两学一做”党课1次,到联系点双石村讲党课1次,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局机关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认真整改2014年党建述职评议的问题。今年以来,我通过加强学习,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两学一做”教育、到基层调研等方式,提高了认识,从被动完成任务转化为主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视野和格局都与以往大不相同,从严治党的氛围正在我局逐步形成。
(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党建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川省实施细则和xx市实施办法,使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今年对机关党组织的换届情况进行了排查,先后对局机关党委委员和局机关支部委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充实了4名机关党委委员和2名机关支部委员,明确了委员分工,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总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今年先后选派5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切实加强机关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开展了党员示范岗活动,庆“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我的入党故事分享会等系列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机关党员的作用。四是强化工作保障,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林业
(一)认真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来,我认真学习宪法、保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并在工作和实践中认真予以贯彻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局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建立局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2016年,局党委中心组安排法治专题学习2次,基本实现了局务会、碰头会和职工会会前学法。对全局干部职工和县(市、区)林业局骨干开展新的行政诉讼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各1期。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栏,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市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重新设置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目录,目前我局本级行政审批共有13个大项21个小项,林业局窗口2016年共办理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132件。落实依法行政“十项规定”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xx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严格坚持依法治林,切实维护林区稳定
积极推进平安林区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森林火险等公共事件快速反应能力。依法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及时涉及林农利益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决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雷霆行动”、“林地行动”、林区缉枪治爆、林区禁种铲毒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6年全市共立涉林刑事案件13起、侦破7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9起、查处59起,行政案件查处率100%。促进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简化程序手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3
补助对象为重点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包括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其他所有制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资金补偿标准
中央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
补偿性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补偿费或专职管护人员管护费费用支出,以及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管护单位的事业性支出。
公共管护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区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支出。其中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用于统一开设防火隔离带(包括生物防火林带)和购置扑火器具等;森林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支出用于购置药剂、药械和除害处理等;森林资源消长定期定点监测支出用于采集、分析、处理资源数据,以及建立资源档案购置的简易器材等。
对不同权属的公益林,补偿性支出分别采取以下补助方式:
(一)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管护费用支出由县财政局和林业局统筹安排,国有林场组织的专职护林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专职管护人员,专职管护人员的管护费用要根据承担的任务量划分不同的补助标准。补植和抚育补助等生产性支出由国有林场提出具体使用计划,报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审核批准后安排,集体林场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执行国有林场有关规定。
(二)自然保护区内的公益林,管护费用支出和生产性支出,由县财政局和林业局统筹安排,其中属于林农个人所有或经营的重点公益林,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将每亩4.5元的补偿性支出全部拨给林农,并监督指导林农承担管护责任。
(三)村集体所有的重点公益林,管护费用支出由村集体根据林农承包面积统筹安排,并报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备案。指定专职护林员统一管护的,专职护林员的劳务费不低于每亩3元,其它补植、抚育等生产性支出,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提出具体使用计划,报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审核批准后安排。
(四)林农个人所有或经营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出全部拨给林农个人,并由林农个人承担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全部责任,不承担管护任务应由林农或林业局聘请专职管护人员,其补偿基金由双方协商确定。只有与管护者者签订管护合同后才能将补偿基金拨给林权所有者或管护者。
(五)其他行业和个人所有或经营的重点公益林,补偿性支分别参照上述情况办理。
第三条资金申报和拨付程序
各国有林场和乡(镇)林业工作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支出要求,对上年度中央补偿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上报。并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县林业局报送本单位或所辖区的中央补偿基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上年度补偿基金使用和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总结情况及当年补偿性支出数额和安排计划(见附表1和附表2),林业局审查汇总后连同上年度公共管护支出使用情况一起上报县财政局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中央补偿基金下拨到县财政后,各国有林场、乡(镇)工作站填列拨款申请单(见附表3),由林业局审核汇总报经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基金拨付到林业局补偿基金专户。
根据不同权属的重点公益林,林业局采取不同的拨付和结算方式:
(一)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村集体和其他林权集体所有单位的补偿资金,凭财政局审核拨款后的拨款申请单和项目管理单位的检查验收结算单,林业局在收到拨款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偿基金拨付到各单位的补偿基金专户。由各单位凭合同、检查验收单及正式发票与各专职管护人员及生产单位或个人进行结算。
(二)林农个人的补偿资金,凭财政局审核拨款后的拨款申请单和项目管理单位的检查验收结算单,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资金汇往各所辖区的农村信用社,各信用社直接将管护费存入各林权所有者或管护者的银行卡上,林业局凭各信用社盖收讫章后的结算单入帐。
林业局发放的林农补偿费的次数一年不超过2次,第一次发放的金额不低于全年金额的`70%,其余金额待重点公益林管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各国有集体单位的管护费发放办法根据管护需求和实际情况可参照林农补偿费的发放方法,也可按月发放,以便各单位更好监督检查管护情况。
第四条合同的签订和项目管理
林业局与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村集体和集体林场等签订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国有林场本单位组织的护林员与国有林场签订管护合同;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农与自然保护区签订管护合同;村集体和集体林场指定的护林员与村集体和集体林场签订管护合同。乡镇林业工作站与林农个人签订管护合同;其他行业和个人与林业局签订。管护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管护责任落实后再安排补偿基金。
管护合同执行一年期满时,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村集体和集体林场要将获得管护费或补偿费的人员名单、金额以及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张榜公布,由所在单位或集体考核,群众评议。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要及时兑现管护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其管护费或补偿费并终止合同。
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规定,组织专业队伍,定期对本单位和所辖区上年度重点公益林管护、森林资源消长、林地征用占用、乱砍滥伐、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发生及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于每年1月10日前上报县林业局。
第五条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财政局、林业局和各级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补偿性支出数额和批准的管护支出计划拨付和使用中央补偿基金,不得随意调整。同时要严格核定获得补偿性支出的人员数,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补偿性支出安排不得搞平均分配。
公共管护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上级规定用途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支出。
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建立健全中央补偿基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档案。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村集体和集体林场等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户、专帐,独立核算。
县财政局和林业局加强中央补偿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每年定期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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