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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作文

时间:2023-06-01 18:14:34 随笔 我要投稿

有关读书随笔作文汇总8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随笔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读书随笔作文汇总8篇

读书随笔作文 篇1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 篇2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它可以使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少年时期的叛逆,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或故事,探索奥秘,还有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读书是一种休闲。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当你劳累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它使你的灵魂得带到了解脱,不再有了世俗的烦恼,融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体会其中的无限乐趣。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读书随笔作文 篇3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爱的'教育>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读书随笔作文 篇4

  我看了一本书《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之社科人文、地理卷》。

  在这本书里印象最深的是《贫富差距》。

  世界上有些国家比较富裕,也有的国家非常贫穷。而且贫富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按人均收入的比率来计算,在20世纪60年代,人均收入第五位的国家与倒数第五位的国家之间的比率是30:1;而今天,比率已经达到了80:1。另外,在世界各国,不论是富国还是穷国,国内的贫富悬殊也很大。

  那些最富裕的国家都有发达的.工业和服务性行业,能够满足人民的各种生活需要。这些国家可以自己生产国内所需要的产品,或提供各种服务;也可以通过向其他国家输出商品,利用赚取到的外汇从别国输入产品或服务。在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人们所生产的粮食仅能够维持自身的生活。如果再遇到疾病或自然灾害,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难以保证。

  最近几年,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增长很快。这些国家的出生率非常高,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人需要吃饭。

  难怪最近会有金融危机发生呢,原来是这样啊,那以后我可在不能浪费粮食了,不能再见什么买什么了如果每个国家都这样,每个人都这样,那就不会有金融危机了,今天你做到了吗?

读书随笔作文 篇5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自卑的。优柔寡断、临阵退缩的事在我身上都发生过。我害怕失败,害怕当众讲话(但是私底下和熟悉的人话又很多)。朋友说我谨慎认真,我却知道这是没自信。根据阿德勒的看法,培养对外界而非自身的兴趣、合作和社会化的能力,确实是超越自卑的好方法。比如用真心去和同学朋友交流合作,在她们身上获取正能量和自信,让自己不至于过度自卑。

  阿德勒说自卑有三个主要的来源:身体缺陷、娇纵和忽略。虽然阿德勒提出这三个原因也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但无可否认,这三点至少是造成自卑的原因的一部分。前两个对我来说不符合,最后一个有可能。

  从我懂事起,我的母亲很少夸奖我,在我看来从她嘴里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的优秀,我是如何如何的不行,这可能就是对我一些优点的“忽略”吧。而且我有一个非常优秀,聪明,逗人喜爱的堂姐,中考全市第一,高考保送,大学毕业公费到美国读博,从小到大她都是家里所有长辈引以为傲的人。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丑小鸭,在某一段时间还会在心底想着,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典范会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不过这个想法只是暂时的,因为堂姐对我特别好,她也确实是我学习上,生活上,为人处世上的.好榜样。而且幸好我有一个明事理的爸爸,他从来不把我和堂姐一起比较,他总会发现我的优点,鼓励我,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极端自卑的人,还算是个有着正常心理的人吧。

读书随笔作文 篇6

  这三章是《草房子》的最后三个章节,分别是白雀(二)、红门(二)和药寮,是对前面内容的延续和总结。

  白雀(二)讲了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分手后发生的事。蒋一轮虽然对白雀很有好感,但由于白雀父亲的反对,以及白雀自己的不坚持,让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谈成婚事。蒋一轮通过介绍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结了婚,白雀仓促认识的镇干部因为太抠门,而没有被白雀父女二人认可。

  红门(二)讲了杜小康一家因为杂货铺掺假失去了信誉,因为他父亲的大意失荆州,而让一大船货物沉入水底。他们倾家荡产,过上艰难的生活后,杜小康的父亲并没有向命运屈服,而继续发财梦想。他们父子二人养起了鸭子,经历了很多的艰苦困难:狂风、暴雨、孤独、忧伤、疾病、寒冷、饥饿……虽然杜小康一家仍然一贫如洗,最后连两个红大门也被摘下来还债。但曲折的经历给了杜小康宝贵的财富,他的`自己挣钱的计划仍在继续着。

  药寮这一章令我印象深刻。桑桑得了病,可能会失去生命。但是他的父亲并没有放弃对生命的希望,坚持给他到处找医生看病。他们的这种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回想我们自己,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祖国的蓝天下,没有生活的辛苦,没有疾病的困扰。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勤奋向上,才能不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读书随笔作文 篇7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书随笔作文 篇8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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