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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2 09:16:17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集合八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随笔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集合八篇

随笔作文 篇1

  安静的午后,让我不禁想要提笔去回味那天的远足……

  要出发了,似乎每个人都饱含着对春天的热情,那样开心地踮起脚步。还真是,刚出了这扇门,便与春风撞了个满怀,仿佛为这次美好的旅行喝彩。倘若把这一路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恐怕这到下课也都写不完,那只好记下最让我感触的场景吧。

  当我们过马路时,路人们都亲切地看着我们,并主动给我们让路,还听到一位爷爷说:“我们不着急,让学生孩儿们先过。”哇,当时突然就感到自己有一种使命,一种必须要好好学习的使命,不只为自己,也是为了家人和老师的`期望。再往前走,真感觉自己是到了仙境,或许是与高三的生活形成了对比,真感觉很美很美,一路的花,一路的水,让人想到“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那水确是那样的清澈,这花香鸟语、清风流水,真让人宠辱皆忘啊!

  我感觉这一路确实不够长,哪怕对像我这样缺乏锻炼的人,虽然我早已累得腿脚酸痛,可仍想要走下去,到达目的地时,就地而坐,再美美地享受精彩的表演……有人说,长大后才发觉青春的美好,可我现在就那样依依不舍了,只想就这样停留在此刻,返回学校的时候,感觉这美景又有了别样的滋味,虽是拖着疲惫的身体,却是那样开心。这让我想到了高考,想到了我正经历着的热血青春。累吗?确实挺累的,可当我再细细品味时,似乎更多的还是美好,有最好的青春作伴,再大的苦难,也只是促成更难忘的回忆。

  青春如春天充满生机,努力向前冲吧!待到六月,让我们盛开最美的鲜花!

随笔作文 篇2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3

  喜欢细雨间散步的闲适浪漫。

  却又厌弃它的冰冷入骨。

  喜欢小雪里吟诵的优雅诗意。

  偏偏嫌恶它的寒气缠绕。

  很多时候。人真的是很矛盾的生物。

  你不知道你究竟爱它多一些。还是恨它多一些。你不知道你是喜欢还是讨厌。你不知道那种混杂的情绪里,到底哪一样占据主位。

  很多时候。人真的是由于矛盾错过了许多重要的东西。

  在冬天吃冷饮,在夏天吃火锅,估计只会被人冠上两个字——“神经”。

  有些习惯,一旦与季节脱轨,就变得莫名其妙。就像你远去天边,我却一如既往等待每日的短暂相遇之时你明朗的一声“Hi”一样,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吗?我无法适应没有你的每一天。我的心里话要对谁说?我的烦恼我的痛苦还有谁懂?除了你,我还能跟谁一起畅聊无聊的有趣的轻松的深刻的各种话题?

  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吗?我是真的想你了,想得不能自已,想得回忆起我们一起手忙脚乱地吃快要融化的冰淇淋时狼狈的快乐的时候,差点落下泪来。

  我有一个重大的`发现。

  大家嘴上说着聪明好啊,实际上真的很厌烦太过聪明的人。

  比如友情,有时候你层层拨开才发觉它的本质只是对方需要一个陪衬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有时候你努力看清才明了它的实质只是对方的一种高傲的怜悯。

  所以有的时候真的会觉得近视真好,那些刺眼的光点柔和成温暖的光晕,你看不清楚那些朦胧的事物。如果能连人心一起看不透该多美妙?尽情地享受着美丽的假象,而不接触丑陋的真实,到了分别那一天,回忆起来,感到相处的每一秒都是如此欢乐,未尝不是一种极致的幸福。

  远方的朋友,你在做什么?

  让我猜猜看,是不是还在对着一大堆习题唉声叹气郁闷的快要撞墙?

  还是在父母那里终于争取到了一个完整的周末,心情HIGH到想要跳舞?

  哈哈,你问我怎么知道?

  废话。我们都这么熟了。

  听着,不要跟我讲我们又不是山芋什么熟不熟啊之类的傻话哦。

  说真的,白痴君。

  你过的好么……?

  我讨厌……

  我讨厌什么呢?

  哦,对了,我讨厌你们在我最难过最脆弱的时候的鼓励,我讨厌你们无时不刻无微不至的关心,我讨厌你们那么体贴那么善解人意,我讨厌你们犯错之后诚恳急切的道歉。

  看,我这么讨厌你们。

  可是为什么,我们偏偏会是最好的朋友呢?

  哎,我真不明白。

  你说呢?

随笔作文 篇4

  镜子里面,是一张睡眼惺忪的脸,还有一头被枕头塑造了一夜的“新潮”发型。后脑上还有一撮头发不屈不挠地翘着,头顶一大片当仁不让的“豪气冲天”。于是紧急行动——以水代“啫喱”,在梳子和毛巾的“践踏”下,一片“丛林”终于倒下了,服服帖帖地俯首称臣,该死的头发,真是令人大伤脑筋。看着镜子里假小子般的我,不禁又怀念起长发飘飘的岁月。

  初一的一年,快乐的时光如一捧厚厚密密的长发悠悠泻开去,每天早晨坐在镜前,阳光柔柔地洒进来,自己缠缠绕绕地编进马尾辫里。粗粗的马尾辫,在身后晃来晃去,漂亮的发带和美丽的发夹直到今天,还被我当文物般珍藏在一个小匣子里。

  长发的日子里,小辫儿摇着,太阳摇着,云儿摇着,就连树枝儿也沙啦啦地摇着。

  然而,就在初二的第一个学期,我的`长发时代便一去不复返。那个冬季,也许是成长的心太过好奇,竟然好奇到自己的长发上来了。寻思自己短发什么模样的我,酝酿了一个月,终于坐到了理发店的镜子前。理发师举着剪刀,仿佛临刑前一般严肃地问我“后不后悔”,我居然一口咬定“不后悔”。于是伴着理发师的叹息,剪刀的“嚓嚓”声,长发飘飘的时光从此戛然而止。

  日子如青丝一般一丝一缕地飘落,才慢慢明白“拥有之时不觉得幸福,等到失去才觉珍惜”的道理。虽然长发带来不少麻烦,可那至少让我感到我是个真真正正的女孩子。而如今一头短发,洗发水是节约不少,可我却顶着乱成鸡窝的头发走进教室,变得越来越不拘小节了。

  日子一天天飘过,对长发的情节一天天加深,却只能翻阅相册去寻找那旧日的身影,在心里默默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蓄长发,要让我的长发重新飘起来,让我的信念重新舞起来。

随笔作文 篇5

  在这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毕业之后的笑脸,会不会依旧的很甜?

  听着这首歌,不知不觉就忆起了九年级的一点一滴,没上九年级时希望时间快一点再快一点,升入九年级后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舍不下的朋友,舍不下的老师,舍不下的恋人。

  从初中一年级到三年级,三年未曾换过班级,说句实话我不是很喜欢那个班,之所以如此的不舍是因为我的好朋友还有一个他。从相识相知到现在的舍不得用了两年的时间,曾经一起笑,一起哭,一起闹,一起疯怎么能让我狠下心来舍得?我舍不得呀。曾将因为一点小事发脾气甚至有点小自卑的我们,到现在`看透一切`怎么狠下心来舍得?我舍不得呀。当我们迎来毕业,我们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瞬间,恨不得能让老天把时间停留,恨不得把属于我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塞到脑海时,我们哭了,哭时间太快,哭我们的离开,哭我们未知的.来。

  时间残忍的把我们分开快一年了,我紧紧我这回忆不放,而你却不痛不痒像一切未曾开始过。————忽然想起一句歌词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嗯,某人啊,既然你过得比我好,那就比我更好一点吧,你的无情会让我放弃曾经属于我们的回忆,让我们把在一起的几个月当做烟消云散吧。我很快就忘记了,再给我一点点时间。曾经的我们谁不曾疯过?想不想回到曾经?那就闭上眼仰起头回想曾经的快乐吧,记得,不要流泪啊。

随笔作文 篇6

  我寻你千百度,日出到迟暮,一瓢江湖我沉浮,我寻你千百度,又一岁荣枯,可你从不在灯火阑珊处。

  ——题记

  为生命寻找一个出口。当汲汲于名利的心灵流连于光景;当追逐于荣耀的脚步驻足倾听;当困顿于得失的生命选择安宁。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美好。

  一人一行囊,徜徉于祖国的大好河山,在青山与明月之间,洗净铅华。

  仿佛有一段湿润的青春,遗忘在江南,还有一些云水过往,需要温柔的想起。就这样想起,想起杏花烟雨的江南,想起春风墨绿的水乡。多年以前,有过一场悠缓的等待,多年以后,还在淡淡地追寻。

  当我踏上江南的这片土地,才知道,无数次的错过与追寻,不过是为了这一次的相遇。

  有古旧的气息从枯朽的门板上,从斑驳的墙粉中,从青石的缝隙里透出来,牵引着无数路人纯粹的向往。仿佛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跌进某段熟悉的情景里,让你久久不能出来。带着闲散的心情走来,无关历史的厚重,不问沧桑墨迹,只是追忆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怀。无论是苍老的酒坊还是明丽的染坊,都可以激发你无限的想象。在薄薄的阳光下,温一壶杏花酒,享受一段诗酒年华的闲逸。看那些晾晒在高高竹竿上的蓝印花布在风中轻舞飞扬,隽永的春天在时光中弥漫,而青春仿佛从来不曾离开。沉陷在这陈年的古物和怀旧的情感中,再也没有什么世俗的力量可以将你侵扰,因为乌镇趁你迷蒙的时候,已悄然潜入你的心底,从此情思深种,刻骨铭心。

  踏着这刻着记忆的青石板路,我们似乎行走在自己的人生中,几丝细雨,打湿了孤独与冰冷的心,曾几何时,我们无喜无悲的匆匆行走,不过是害怕被看出内心的脆弱,其实,只要敞开心扉,多些微笑,生命也会豁然开朗。

  午后的阳光有一种慵懒的美丽,惺忪着梦呓的双眼,就这样醺然在古旧的茶馆,煮一壶杭白菊,将心事熬成经久淡雅的芬芳。依着窗台,听那繁弦幽管,叮叮咚咚拨响江南灵动的曲调,江南的评弹在这水乡中璀璨登场,吴侬软语,妙趣横生,那些熟知的故事在艺人委婉的传唱中更加耐人寻味。此刻,在这古朴的江南水乡,在这怀旧的茶馆,品一壶清茶,听一曲评弹,将流光抛洒,做一个晏然自处的闲人。当这些生动的记忆在弹指的人生中消散时,谁还会记得过往里一小段温润的'时光?

  黄昏的江南,就像一位平淡的老人,收藏一切可以收藏的故事,又遗忘一切想要遗忘的人。行走在红尘紫陌,时光梦里,回首人生历程中的云烟旧事,青梅过往,一切犹如古玉般的温润与轻灵。带着清澈的梦来,带着未醒的梦离开。只是寻常的日子,只是平淡的记忆,在闪闪摇摇的光阴里流去,。若干年后,在以落花的方式怀念江南几许明媚春光,追忆古镇一段似水年华。

  在薄雾弥漫的时光中等待一场杏花烟雨,还来不及装进水乡的梦里,青春的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这样一次清澈的别离,留下的是烟花的痕迹,带走的是一生的记忆。

  江南,我无数次的仰望追寻,只为停留在你的身边。在江南的风景里,我看见了自己。她用沉默的风景,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懂得人生的美好。

  江南,她不在灯火阑珊处,蓦然回首间,她微笑着向我走来……

随笔作文 篇7

  快要过年了,爸爸带我去商场采购年货。大街上车来人往,人人脸上喜气洋洋,家家店面张灯结彩,门口都挂起了大灯笼,好一派浓浓的节日气氛。

  走进商场,羊入眼帘的尽是大红色,我们仿佛置身于红色的海洋之中。商场人山人海,都在忙着选购节日商品。他们边走边选,有说有笑,洋溢着节日的欢乐。

  我们来到食品区购物,这里山珍海味,南土北货各种食品样样俱全。在这里采购年货的'顾客最多。人们都在精挑细选自己喜爱的节日食品,或是孝敬长辈的补品,或是馈赠亲友的礼品。我和爸爸也选购了一大堆年货,这才满足地离开商场。

  走出商场,天色已近昏暗,大街上亮起了绚丽多彩的节日灯火。

随笔作文 篇8

  岁月静好,一壶茶慢慢烧灼着,品出别致清香。夜深人静,灯影阑珊,持一本书,去拥抱我“心尖上的影子爱人”。

  水木年华,有你真好。

  每当我在炎夏而烦躁之际,它给我带来阵阵清风;每当我在遭受挫折而义愤填膺之时,它给我带来心灵的慰籍;每当我百思不得其解而悲痛欲绝之时,它给我带来至高的灵感。这并非寻常的'它,总是那么神圣。我爱它,发至内心深沉的呼唤,即使是没有情感、没有声音的它。

  没错,它就是书。

  古人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的,我们热爱读书,并不是去寻找那“黄金屋”“颜如玉”,我们要从心底感受,用心灵谛听,体会它那无价的财富,无声的哲理。

  书本的精华,字里行间流露着。每当我搜寻到一本至爱,我都会翻开书的扉页,闻一闻书的墨香。那味道无法言喻,好极了。

  一生陪伴,终为挚友。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我领会到毛主席对北国风光的热爱,“九万里风鹏正举”我体会到李清照的远大理想,“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领略到龚自珍的政治抱负。

  持一本好书,就如乘一叶小舟弄潮于浪巅,任波涛拍打。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去寻找知识海洋的智慧宝箱,任它强大之时,方可铸成一把智慧钥匙,引领我们打开那智慧宝箱。

  我没有毛主席那样伟大,没有李清照的“汉子”气势,也没有龚自珍的先见之明。我只愿是位执着的人,执着地拥抱“心尖上的影子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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