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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06-03 10:41:28 随笔 我要投稿

【精选】随笔作文集锦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随笔作文集锦7篇

随笔作文 篇1

  在去年暑假,我发现了一个叫摩尔庄园的网站,立刻申请了一个摩尔号,准备好好探索探索这个网站。

  现在呢,我已经拥有了一个摩尔号,并且是第5次有超级拉姆了,几乎每次出新的时尚杂志或小屋装扮时,我都会积极购买,积极认识好朋友。我从一个几乎身无分文的小摩尔变成了一个拥有30多万摩尔豆的大富翁!

  介绍一下我的拉姆,她的名字叫蛋挞,是个蓝色的超级拉姆,她总是在我不注意她的时候,说:我饿了,小诺打完工要给我吃东西!这时,我会立马给她喂她最喜欢的杰克南瓜酥和爱心魔魔球,她如果脏了,就给她用南瓜巫浴液,渴了的.话,就给她喝兔兔胡萝卜汁,她的生活可滋润了!

  我在摩尔庄园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小清新,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生,每当我和她聊天时,要是她发现我的言语有点委屈或者是伤心的时候,总是安慰我,让我心里暖暖的,委屈与伤心就统统没有了。

  摩尔庄园是一个让人敞开心扉、快乐的网站,它总能让人快乐。我喜欢这个网站,因为,它安全、健康,让每个孩子收获快乐!

  ……

随笔作文 篇2

  “唔,好香。”我依着空中飘散而来的香味来到了餐桌前,桌上摆满了各种香气诱人的食物。我望着眼前的晚餐,咽了咽口水,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肚子已不自觉的响起“咕噜”声。

  我坐到椅子上,拿起放置在碗边的筷子,忙不迭的地将筷子伸向青菜,夹起一小把送入嘴里,只觉一股略有点油而又清香的味道在嘴里肆虐。便只顾着吃着青菜了。而旁边的排骨却不服气地高呼着,让我一尝它的味道。我便顺了他的心愿,轻轻将它夹起,先放置鼻前一闻,一股焦香、肉香扑面而来,我便忍不住将它送入口中,焦、嫩、咸、酥齐聚一堂,回味无穷,便忍不住再多吃几口。

  而在一旁娇红的小虾举起他那长长的爪子,仿佛是在证明他才是最美味的。我左挑挑,右看看,终于,精选出一只上好的野虾。先将虾头给扭断,再蘸上点柠檬汁,不拨虾皮,径直放入口中,咀嚼着虾身和虾壳。虾身带着一股浓浓的`鲜味儿,虾壳则酥脆至极,再蘸上一点儿柠檬水,带着一股酸味混合在一起,那味道当真是恰到好处。

  接下来则是梭子蟹了。“这么大的身躯,应该有着不少肉吧。”我暗自想着。便拿起蟹钳,握住,用力将第二段与第三段掰开,里面的肉便露了出来;那是红白相间的肉。一大条蟹肉摆在您眼前,怎么能不眼热呢?我将蟹肉浸没在柠檬汁中,让柠檬酸酸的味道渗入里面。约莫几秒钟,我将蟹肉拿出,先是用舌头舔了一圈,一股酸酸的味道充斥着味蕾,再夹蟹肉放入嘴中,这与之前不同,不仅仅是酸,蟹肉里透出股鲜、甜的味道。这味道与柠檬酸相得益彰,恰到好处,在我的味蕾里爆炸开来。轻咬一口,那味道更是强烈,感受愈是明显。这种不同于以往的味道令我沉迷于其中,似太极一样,有着千万般变化,捉摸不透,一层之后又是新的一层,震惊而又着迷。咽下喉咙,我长呼一口气“啊,真好吃啊!”

  味美之极,需人尝之。

随笔作文 篇3

  在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经历许多的困难,而这些困难就像一个个坑。既然你掉下去了,就必须得自己努力爬上来,不管有多难,只要坚持,就能成功!

  还记得那年,妈妈送了我一双漂亮的溜冰鞋,说是我六岁的生日礼物,我可是高兴得不得了。要知道,我期待这双溜冰鞋足足等了一年的时间!以前,总是看到别人穿着溜冰鞋,很滑溜的滑来滑去,特别好玩。我多么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穿上溜冰鞋,很熟练的'滑来滑去的!

  吃过晚饭,妈妈就带我去广场练习溜冰了。一来到广场,我就迫不及待地换上溜冰鞋。我按捺不住喜悦又激动的心情,慢慢地自己站起来试着滑动了一下脚,结果“呯”的一声,我摔倒在地上了,周围的人听到声响,都转过头来看着我,对我指指点点。我的脸一下子变得跟番茄一样红了。但是,我不管别人的指点,我相信我自己能行!我不放弃,站起来继续练习。终于,在几十次的跌倒下,我还是选择了放弃,不想再继续练习了,而是垂头丧气地坐在身旁的木椅上休息。正当我准备脱掉溜冰鞋时,我看到不远处也有一个小女孩在那里练习溜冰,她看上去比我小一点。她练习时虽然也老是摔倒,但是她却并没有放弃练习,一次又一次,摔倒了又站起来,摔倒了又站起来,继续练习。不管摔倒多少次,还是一直很努力地练习着。看到她这么努力,这么认真的练习着,我心里想着,既然她能做到,那为什么我做不到呢?想着想着,我便鼓起勇气,再次站起来练习溜冰了。

  不知过了多久,摔倒了多少次,我终于成功了,我终于学会溜冰了!

  是的,做每一件事时,开头总是会很难,但是只要你不怕困难,不放弃,努力,坚持下去,那你就一定能成功!

随笔作文 篇4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抢了高伟的小汽车,想夺回来,可是我个子比他高,一把把他推到地上。他哇哇大哭,哭声引来了老师,我本有些心虚,害怕老师会惩罚我。不料,老师只是轻声安慰他,擦去他的眼泪,牵着他走了,我只以为她是偏袒我,心里得意洋洋。多年之后才知道,是因为我的爸是局长,所以从小到大都没有老师敢骂我,因此,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低头,想要的东西在不必抢,太多东西,无须我努力争取。

  课桌是我的第二张床,可我嫌硬,一点都比不上我家那套别人送的红木沙发。在学校,只要不影响周围的同学,对于我睡觉和玩手机老师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就算我迟到了,还能在我那帮书呆子同学羡慕的目光下大摇大摆的走进教室。正因如此,我和我同学的关系比陌生人还淡漠,除了高伟,儿时的龃龉并没有让我们从小学到高中珍贵的友谊产生隔阂。

  高二的盛夏,头发白了一片,总爱穿那套深色西装的校长站在操场的国旗下发表自以为是的宣言,教育我们要努力要吃苦,高考就在眼前啦!白花花的日光下,一群面带菜色,鼻梁上少不了一副眼镜的同学低垂着头,脸上的隐忍仿佛耶稣受难。而我内心的得意如同炒熟的板栗,炸得我心情荡漾。父亲曾对我说:“家里并不要求你参加高考。出国、买个文凭、或者现在就可以帮你找个工作,你随便选。”在我看来,选择高考无疑是最累而回报又甚微的路。校长那句“高考不就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也是最好的出路”?显得尤为可笑。

  大约是在某个困顿的午后,我问高伟:“你以后会去哪里读书?”

  “我想去清华,那是我的梦。”他的眼里充满希望,我暗笑他的理想主义,但没有打击他。

  高二混完,爸爸动用关系稍稍“美化”了我的会考成绩,顺利拿到了红色的毕业证。我稍稍舒了口气,打算九月份就去美国,不继续参加高三和高考。爸爸对此并不意外,在此之前,我还要去见见我的老同学。

  唉,一觉又睡到中午,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那个以前经常因为我迟到而拦我的门卫问我为什么不穿校服,我懒得解释,掉头,轻车熟路的从后门翻进去。一路上只见香樟的疏影摇摆,不见几个人,所幸我还没有忘记我们班的路,打开门,只见一条鲜红的横幅上写着几个大字——“离高考还剩**天。”令人生畏,倒有几个拼命的昔日同窗还在苦读,看到我,眼里飞快闪过一丝惊讶,继而漠然埋首于书海之间。气氛微微尴尬,我对此毫不在意,往高伟的抽屉塞了一袋旅游带来的夏威夷果。敞开的窗户卷入干燥的夏风,洁白的窗帘上下浮动,我熟悉的一切和放肆的`青春终于与我挥手作别。

  初到美国的日子十分新鲜,西海岸的空气清新,没有纽约东海岸的纸醉金迷,人们也很好相处,尽管没有父母的管制,可我的脾气和生活习惯渐渐改善起来,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好景不常,一通电话突然把我带入前所未有的恐惧。爸爸了!在于爸爸短短两分钟通话中他的声音十分慌乱,他呢喃:“快回国,只有靠你自己了!”我失控的呼喊:“我该怎么办?”一串忙音伴随着我的绝望沉入深深的太平洋。

  我回国了,带着一身灰溜溜的尘土。妈妈的脸上流淌着泪水,寂寞的守在空荡的房子里。远亲近邻和那些挂着笑找爸爸办事的人也再未踏足,背地里嘲笑我们的落魄。

  我沉浸于自己的伤感,用酒精麻醉自己麻木的大脑。在美国我根本没有学到一技之长,连毕业证也未拿到。如今的我,只是个废物,偶而的清醒,我开始怀念我的学生时代,要是我认真学习,参加高考,人生的路或许更简单。而那群被我瞧不起的书呆子,已经冲出象牙塔,本想自己的人生路吧?。

  收到高伟的短信是我始料未及的。

  赴约的那天,我找了件几年的西装,勉强能穿,穿在臃肿的身上,有些潦倒。阳光灿烂的午后,高伟那自信成熟的神色,扎入我眼帘,刺得我几乎挂不住脸上的笑容。

  他说:“高考帮他实现了梦想,闪亮的名校毕业证让他轻松得到了重用,之后自主创业,事业风生水起。我低头啜着咖啡,真苦。

  “我知道你最近的生活也不容易。”他语气小心翼翼。“我们这么久的朋友,我想帮你个忙。不然你到我们这,我帮你找份工作。”我沉默了一会,鞠了一躬。

  后来我在高伟的公司做了个计算机管理员,没有过硬的基础,技术还要从头学,日子一天天安定了下来,下班的路上看见耷拉着脑袋的高中生,胸腔中总涌上一阵怅然。

  高考是道坚硬的堡垒,城内是会让玫瑰枯萎的沙漠,但只要不失去方向,一定会走出漫天黄沙,迎来绿洲。而高考之外,是广阔的海洋,看似风平浪静,抱着侥幸迟早会被卷入巨浪。

  青春的我一直在寻找最简单的路,兜兜转转六年后,蓦然回首才发现最简单的人生路本就在我脚下。

随笔作文 篇5

  清明时节,又来临了,我呆呆地望着天空,不禁又陷入了对外公的怀念。因为在我那绚丽多彩的童年生活中,外公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外公给予我的爱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依旧记得,外公的那张脸和那双手,那张布满皱纹而又充满精神的脸和那双苍劲有力却又突兀着青筋的手,它们曾经和外公一起……

  儿时,我一直都是被外公外婆拉扯大的。常常随外公外婆起得很早,老是做在一张小木凳上看着外公扫地。外公拿着一把扫把在街道上扫,我呢,就拿着比自己矮一点儿的扫把乱舞,常常弄得到处都是灰尘。外公性情温和,也不说什么,只好一遍遍地扫,毫无怨言。那时侯,我还小,看到外公天天清扫街道,不禁也有一些纳闷,常常扯着外公的衣角,略显淘气地问:“外公,为什么,你天天要清扫街道呀,你又不是清洁工?”外公也就朝我一笑,继续扫地了。我看着外公的笑容,也就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还不时“噢”几句应声。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久而久之,外公清扫街道的原因我也清楚了,心底里对外公也不免产生了几分敬佩。

  一次,冬天时分,天气寒冷,我刚起床下楼,又见外公在扫地。我走出去,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外公,过了好一阵儿,外公才见我坐在外面,立刻把自己身上的棉袄脱下来,给我披上。我当时再看外公的时候,发现他的手已,冻得通红,嘴唇泛青,可那时外公已经在扫地了……

  外公,又一年的春天到了,您喜欢的桃花又开了,散发着泥土的气息,您,可闻到了它们的芬芳,感知到了有个童稚的`心灵在呼唤您,在呼唤您啊!

  现在,虽然外公已经不在人世,但外公的音容笑貌却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因为,外公给我那无私的爱实在太多了,他那勤劳朴实的形象给我的印象太……太深刻了!

随笔作文 篇6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插进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随笔作文 篇7

  去王爱,是一时兴起。本来是去桑洲看油菜花的。方向盘快转时,同行的嫦娥一锤定音,改变了行程。她咋咋呼呼道,老是去桑洲,有啥看头!油菜花啥地方没啦,王爱山有的是,比桑洲还要好看!你们看了不中意,埋怨我好了。

  我们将信将疑。王爱山噶好?噶好,为啥每年春天大家都往桑洲攘呢?

  记忆中王爱山岗就是俩字:贫瘠。这是文雅的说法。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一个字:穷。在岔中读书时,老是打听王爱山到底是啥样的。同学的描述是,光秃秃的山,到处湿漉漉,被子会长毛。王爱来的同学,都比较低调。你若问他哪儿来的?大抵含含糊糊地说,哪,桑洲上点呢。

  车子在王爱山的盘山公路上盘旋。我们摇下车窗,两旁的景色真的令人眼亮。梯田上黄的.油菜花、绿的麦苗、白色的萝卜花,星星点点的紫云英。雨的淋洗,加上此地无污染,这些植物的色彩特别明快。我们惊呼连连,兴奋莫名。车主要小心驾驶,可又被我们喊得眼痒无比。

  她就有事没事假装无限委屈地絮叨,可惜了我这辆有年头的新车,刚洗的,一入库,就被你们抓了壮丁。落雨滴答,又要重洗。噶奸哦,装装我老实人哦。自己好车不开,叫我开,害我没得看。还要喊得噶起劲,让我馋死。

  她这一喊冤,我们都笑歪了。我们说是罪过的,吃了你的岔路麦饼,还要叫你开车。可是一转眼,见她又有嘴闲的倾向。友立马一闷棍,你再讲一句,就把你扔下去,独自走。我们把你的车都开走。

  她又弱弱地作安静状。觉得实在是欺侮老实人,大家就商议弃车而行。这下,一群欧巴桑雀跃而下,把个阒无人迹的王爱山闹翻了天。

  看了新建的筋竹庵,又去山头程村子乱逛。那些桃花、梨花,悠悠然探出墙头,一副笑问客从何处来的俏模样。村子里人很少,有些房子已然倒塌,瓦砾四散,歪斜在光阴里自生自灭。可没多远的地方就有一幢不错的欧式小别墅。破败和光鲜同在,平穷和富裕共生。

  村口碰到一个年轻人,说不远处有个金桃园。他热情地说,就在边上,那花比胡陈桃花好看多了。呵呵,人人都说家乡美。出村子,那两边的行道树,真的是怎一个帅字了得。笔挺挺,无限俊朗的样子。美男子兮?仪仗队兮?

  走了没多久,真的有大片的桃园。此时天公作美,雨暂停。我们就呼啸着去桃园腻歪,一个个装嫩腻在桃树上,或嗔,或思,或恋,或娇憨,或痴迷,或沉醉。微信控的手都拍酸了,方才作罢。

  心情愉悦,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又纷纷大口大口吃起王爱山的氧气。呼哈呼哈,不绝于耳。去山上兜了一圈,覆盆子花白闪闪开得起劲,有些小覆盆子已然珠结。嫦娥大喊,哇,下次我来摘,带个大袋子来扛。这句话是夹杂着口水流出来的,覆盆子的美味已然在她的唇齿间流淌。插上我的名字可好?这是嫦娥家的覆盆子。我们笑癫了。不远处未开的松花,满树绿里透着黄。松树下,嫦娥又起贪心。没下雨,就把他们都摘去。这树,随便爬爬。

  我们说,看来王爱山的泥,你都要抓一把回去。到了一个山顶,我们看到了白溪,看了在建的金桃基地,就折了回来。一路惊喜不断,但这乱走,也怕迷路。

  快五点了,山上到处是雾,远处的山被雾隐藏,像到了仙界。我们走着走着,也像要飘起来,有魔法般,要腾云驾雾了。他们又是一通狂拍,又立马叮叮当当上传。我们准备下山。哪晓得,那雾却倏忽不见了,像帐子一下子被掀开般,远处的群山露出秀色,峰峦叠嶂。山湾上偶尔又飘着一朵雾晕染着,像小仙女穿着洁白的纱裙,在群山间晃荡。

  我和我的老伙伴都惊呆了。一低头,呀,那边有一状似卧牛的村子,边上都是花花草草,对着我们的眼睛,又是一阵乱撞。眺望远处峡谷,见大片房屋,他们说那是白溪乡。舍不得走了,决定去看看那村子。

  从一条斜路溜达进村子。村子静极了,我们有种入侵的感觉。不好意思,打扰了。咦,哪里啦?怎么到处是新房子呢?不是说这儿都很穷的吗?哪会家家户户都是新房。村子清爽,新房大门紧闭,不见人影。原来是岭头陈。就是出了很多人才,自办村春晚的村子。一位大叔过来说,都赚钞票去了,过年过节才回来。

  过去交通不便,他们只能窝在山顶。如今村村通公路,他们早就下山了。看来日子过得都很富裕。这从他们房子的建筑和装修,均可管窥。

  王爱山,不愧是王都爱的地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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