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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08-27 18:33:13 随笔 我要投稿

【通用】随笔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终于,它挣脱了枝的束缚,在寒风中划出深秋最美的弧线,静静的落到了初冬萧索的大地上。

  那是一抹红,一抹枯萎的红。

  冷风带着冬的讯息,吹落了枝头片片枯叶,吹走了湖面群群大雁,吹得路上的行人穿起了大衣,加快了步伐,吹得这平日里就不热闹的宝石山愈发得冷清。

  从后山拾级而上,没有都市的喧闹,没有飞扬的尘土,有的只是细雨过后泥土散发的淡淡清香。深秋初冬的气息在山的空气中弥漫。踩着满地沙沙作响的枯叶,慢慢来到了山顶。

  一棵红枫树。它就这么自然却又突兀的来到了我的面前。它红的并不张扬,事实上正在枯萎的它泛着和城市天空一样的灰色,然而和四周的景相比,它依旧是耀眼的,让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它。

  它正在和秋作着最后的诀别。一阵寒风吹来,三五片叶慢慢地落了下来。然而冬天似乎对于它和秋的依依不舍有些不满,于是又派一阵冷风过来催促它。一片叶在枝头颤动,似乎不愿离去,用它那瘦弱的细枝与冬作着最后的、毫无疑义的抗争。终于,冬用无情的风将它吹落,它划着美丽的弧线,静静的落下了。

  我走上前去,拾起了方才落下的那片枫叶。它的红带着绝望的死灰色,如同一个万念俱灰的老人,望着自己渐去渐远的故乡,慢慢闭上了眼。手指慢慢地沿着它的叶脉划过,这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叶脉仿佛刻下了它一生的故事,让我细细品读。我读出了它初春绽放时的喜悦,读出了它盛夏成长时的期待,读出了它深秋怒放时的凄美,也读出了它初冬凋零时的落寞。它的一生。

  读过无数赞美落叶的文章,说它们“化作春泥更护花”,说它们伟大,说它们无私,更有甚者说它们不忘本,叶落归根,去滋养曾经哺育它们的根。

  然而阅读这片枫,我却有另一种感受。

  它最后的'诀别是多么的不舍啊!它并不想离开,于是它挣扎着,与冬风抗争着,然而它输了,它终究没能战胜自然和时间,落下了。

  我曾嘲笑过落叶树的软弱,嘲笑它们不如常青树一样在冬季依然枝繁叶茂。然而当时就有人打击我说,那时自然界的规律,并非叶子它们自己可以改变的。

  我沉默了。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我们都认为人定胜天,总相信一切的努力总会换来回报,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没有改变不了的事情。然而生活总是用一盆盆冷水将我们曾经的热情和雄心壮志浇灭。于是我们沉默了,我们怀疑了,我们在人生的路上徘徊了。我们不相信命运,但是生活却总是和我们开着玩笑。我找不到答案。

  然而今天的这片枫叶不正回答我了吗?

  纵然我们最后并没能改变结果,然而我们曾经努力过,我们得到了那条最美的弧线。

  拿着这片让我读出答案的枫叶,我转身了,再次投入了那个叫做生活的战场……

随笔作文 篇2

  我们一生中会认识过多种多样的人,握过许多人的手,有工作上的机械性握手,有老师对同学关爱抚摸的手,还有小时候牵着你学会走路的妈妈的手。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莫过于妈妈的手。

  妈妈的手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手,有人就将妈妈的手比作冬天里暖洋洋的太阳。是啊,在我小的时候,我还学不会走路,是妈妈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使我慢慢学会了走路,在童年的印象中妈妈似乎都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还曾模糊记得在我摔倒时,是妈妈望着我的眼睛鼓励着我,在我的前面挥着她的手,我便不哭了不闹了,抹了抹脸上的泪水站了起来……

  岁月如水,我长大了,处于15岁的青葱岁月,也正是叛逆时期。进入青春期的我,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疏远父母,常常与父母顶嘴。如果不是那一次,我还未发现妈妈的手在随着整天为我和姐姐的'操劳中逐渐变得粗糙了。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姐姐因为闲得无聊,便提出要拍全家福,因为家里有照相机,十分方便,于是我们便同意了,欢欢喜喜的去照相咯!我们一家四口坐在沙发上,姐姐提议我们全家手牵着手,当我牵起妈妈的手的时候,我震惊了,怎么会变得如此粗糙呢?我的手如婴儿般的柔滑,仔细一看妈妈的手却有些暗黄了,原来妈妈是用她勤劳的双手给了我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在那张全家福里,我留下了幸福感动的泪水……

  妈妈的手会带给我幸福和感动,也会带给我鼓励。还曾记得有一次我参加作文比赛,是现场写的,我担心我会因为太紧张而发挥失常,好似母女连心,妈妈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紧张,用力的握了握我的手,并说:"女儿,加油,不要紧哦。”母亲的手和话语似有魔力,我不像刚出发时那么紧张了……

  每个人都会有一双难忘,令人感动的手,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会好好的珍惜,你们呢?

随笔作文 篇3

  成长就像是一片郁葱的森林。里面有让人喜爱的草林;有让人恐惧的凶猛怪兽;也有迷惑我们的樱树花。一旦进入这座森林,就会有很多奇妙的感情包围着我们。

  刚踏进森林,还有些不熟悉,但会有许多花儿和动物来为你引导。他们陪你一起玩耍,和你分享心情。渐渐地,你把他们命名为“朋友”,别看这可词只有两个字,但你们的情谊却深厚无比。你们心情不好,他们会逗你开心;你遇到了麻烦,他们会帮你解决问题;你成功了,他们比任何人都开心。你突然觉得这片森林真好,带给了我们这么多的乐趣。

  随着你一天天地长大,才发现原来这片森林并不是这么好。你经常会遇到那些凶猛的动物。他们死死地盯着你,期待着你成为他们的盘中餐。你害怕,你恐惧,你甚至想要放弃与他们搏斗。但心中的意志告诉你:无论发生什么,不到最后一刻千万不要放弃!你鼓足>勇气,再次握紧手中的武器武器与他们周旋。虽然与他们周旋了很久,但由于

  自己的意志没有放弃。最终,你胜利了!若干年后,你回想起这些事,心里感到一阵欣慰。若不是这些“猛兽”,你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正当你为了自己的目标奋斗时。讨厌的樱树花出现在了的面前。她用那诱惑的颜色迷惑你,阻碍你的思维;也用那修长的.藤蔓死死地缠绕着你,绊住你的脚步。你开始动摇,开始感到迷惑,开始感到不知所措。你不仅仅一次地问自己“现在的努力究竟是为什么?”你开始停下手中的事务。开始静下心思考。直到有一天,你明白了自己的归宿。就像拨开云朵般灿烂。你挣脱了藤蔓,用尽全力的拼搏,到达你心中的理想。

  在成长的这座森林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事物等待着我们,但不用担心,我们就是这样慢慢长大的。

随笔作文 篇4

  明天是周末。

  不知不觉,又一周过去了。

  微信读书里,有文友给我点了个赞。看到那个小红点,打开,是一个小小的红心,这才意识到,这一周,自己居然都没有怎么看书。

  阅读半小时可以换1元购书币,软件书架上的书都是用书币换来的。

  可此时,看着那个读书时间,19分钟,我有点汗颜。

  一周时间,我竟是忙碌的.又忘记了阅读。

  当然,我并没有真正的忘记阅读。只是我把精力过多地放在轻松的碎片化阅读公众短文上,而无意中忽略了更磨练人的长篇书籍的阅读。

  越发觉得,读书需要做笔记,最好用纸笔。

  否则,看着看着走神,看着看着忘记了书中的内容。

  曾经的单纯与专注,已很难得,所以,只能努力地借靠外力。

  闲暇时,还是用阅读来包裏自己吧,它让我略带清高的心,有了更好的安全感。

随笔作文 篇5

  “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此乃《爱莲说》内的原文。牡丹、菊还是莲,世人、陶渊明还是周敦颐。他们之间不仅仅是单纯的喜爱,还仿佛是彼此的知己,一与之定,就千秋不移。

  我以笔尖为知己,与其共乐、共恨、共喜、共悲。幼时,便喜欢握笔而写,或是握笔而画,仿佛笔下就是一片天地,笔画与线条,在纸上飘渺。画不圆的圈,或拉不直的线,尽管不完美却充满创意。当我心情不畅时,身边无一知己可去倾诉,便把情寄于笔尖,无论是纸上的狂草,还是笔下的细描,倾诉着心中一丝一毫的情绪,心事便放在纸上,渐渐忘矣。久而久之,便觉得生活已离不开笔尖,空白的纸张,未沾上由笔尖画出的花朵,便甚是空洞,只有笔尖的墨渗入纸中,白纸才不显得单调。

  自那以后,无论是以文字、还是绘画的方式,总觉得握着笔尖,就思绪万千,仿佛笔尖承载了我心中无数的想法,说是承载,倒不如说是理解,似乎心中的一切想法,都能通过笔尖完美的诉说。

  心情低落时,虽极为气愤,却又难以言述,只好握着笔尖,独自写下心中的想法,给纸披上黑色大衣,就同我的心情一般。涂了一圈又一圈,毫无规律,就是无数杂乱的线条,虽纸上的墨迹并不够美丽,但却极为解气,一团乱麻般的心情或是怨气全留于纸与笔尖之间。若是高兴,笔尖下的一切,开了花似的美妙,我常画那起舞的`蝴蝶,就同心中的自由一般;常写那抒情的诗句,心中的感情同笔下的诗句一触即发;或是画画素描,整齐地排线,井然有序……字与图都似淑女,亭亭玉立,尽是欢喜,笔尖,则与我共享欢乐……

  如果单单只有白纸,还不足以与我分享心情,笔尖才可,无论身处何地,笔,总陪着我,就如同一个愿意倾听我的心声的小伙伴,让我充满愉悦,我想,这便是笔尖的魅力,握着它,仿佛拥有了全世界,喜怒哀乐汇于一字一句、一笔一划,聚于笔尖,并书写下心情,伤心事渐渐忘却,乐事却留于笔尖与心里。我与笔尖之间,已有说不出的情,笔尖下,就是一片我的舞台,我的天地,展现着百变的自己。

  张潮道:“天下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又曰:“一与之定,千秋不移。”笔尖乃我钟爱之物,我与笔尖,便终生寄情不变也。

随笔作文 篇6

  其实,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们这几个好朋友之间不会有那么多的…那是一个怎样的友谊森林呢?我想那一定会很美:冰冰像沁人的山泉洗涮我们心中的不愉快;岑岑像岑寂的月夜带给我们平静与遐想;青青就像林中的青草让人舒适愉快;璐璐像清晨的露水凉爽晶莹;超超则是夜晚天空划过的流星;而我,则想像一只小动物成为大家的开心果…不!还有许许多多我们的好朋友:珂珂,紫玉,君君,良良…我们组成属于自己的小森林,是不是很美,很和谐?不过,女孩独有的.个性会淹没我的遐想:嫉妒,生气,报复,怀疑…虽然到了新的一年,我想这种局面也不会跟随事件的推移而推移,呵呵!愿望是会实现,但我没有指望实现,渴望纯洁的友谊,却只停留在嘴边,再怎么盼望也是徒劳,上帝不会帮我们。当然也有美好的友谊呀!无论女孩和女孩的金兰姐妹,还是男孩和男孩的兄弟之情,甚至男女之间的害羞…其实不就是纯洁的友谊吗!有时候,遐想留在心中可能会更好,但遐想有时早就已经实现了,只是还没有发现…

随笔作文 篇7

  我的爸爸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但他的举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初三大冲刺阶段,我们连着进行了七次模拟考试;考试后,我成绩比较差,平时最强的理化才考那么一点点,更别说其他学科成绩。我哭了,我觉得对不起他。

  那一次,他来看我,下雪了,非常的冷,我的手都不想伸出来;他来给我送生活费。然后,又拿出一些钱塞到我手里,说:“在学校,缺钱,拿着吧,别苦了自己”。他走了,我坐在教室里才想起刚才那一幕,我想起他的手套上结了一层冰,顿时才缓过神来。原来爸爸不愿意花钱坐车,冒着风雪艰难地骑着摩托来。我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再一次觉得我对不起他。

  考完试后,星期五拿着试卷来见他;他看时,皱了一个眉头,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了。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失利并不可怕,主要是找到考试中的`不足;考试就是要查找不足,从而更好地理解,所以不要因为一次考试否定自己”。

  我竟然没有发现父亲说起学习竟然头头是道,然后他又分析了如何学习,怎样更好地学习,我认真地听着,不住的点头。

  我讨厌冬天。因为每年冬天爸爸都要修剪果树。每年冬天,他的手冻的青一块,紫一块。我讨厌冬天,冬天有我的心痛。

  爸爸的个子不高,有点瘦。但他从来都不给自己买吃的,穿的,把省下的钱都给我,我很感动。

  拓展训练中,踩在他的手上,痛在我的心里;当到达二楼时,我哭地泣不成声,这是您给我搭建的人生道路,你付出了许多,手红了,腰直不起来,但您的脸上却一直挂着笑容。我知道你们都乐意为子女搭建成功之路,你们心里高兴,因为你们在无怨无悔的为我们付出啊。

  爸爸,您太劳累了,要注意爱护身体。我会努力学习,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随笔作文 篇8

  青春是一场绝美的梦,在这样碧草不见芳华的日子里,在不一样的路上寻找不一样的蓝天。十年青春醉美如梦,一寸年华一寸灰,青春里我们飞扬跋扈

  这是一个以光速发展的时代,旋转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机把世界变成地下迷宫般的错综复杂,在一个匕首般锋利的时代却拥有一段彩虹般绚丽的青春,我们的青春如诗如梦、一起幻想、一起欢笑、唯美伤痛、百转千回、轻舞飞扬。

  这些时光里,我们正直花样年华,我们飞扬跋扈、肆无忌惮;我们叛逆,不计代价的做一些喜欢做的事、不听劝告的做一些想当然的事。因为纯真无邪,因为天真烂漫,因为充斥着生机,因为是飞扬跋扈的青春。所以我们排斥着长者为我们扣上的年少轻狂、年少懵懂、少不谙事。或许他们会觉得青春是一本读不完的书,记录着我们最初的美好,讴歌着我们灿烂的回忆。

  然而殊不知青春像一阵风,吹过流年不在复返。握不住的青春就在流年里弥散,青春总是太短,指缝重视太宽。生命就是这样,一天天的转动过去,秒针、分针、时针拖着虚影转动成无数密密麻麻的日子。

  最终的最终,汇聚成时间的长河。消耗着我们的青春时光。这一片无法激活的`文档。可以一遍遍读,却无法改写,要写只能从下一行开始。人生的意义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告诉自己青春短暂切要珍惜呢?难道又等到我们从光怪陆离的花草打马而过后,叹一句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生活没有如果只有结果,青春没有假如也没有重头再来。青春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青春;青春需要歌舞但不能醉生梦死;青春需要勇气的不能鲁莽蛮干;青春需要艺术但不能盲目追求。

  青春里我们可以飞扬跋扈但要选择正确的道路;我们不能年少轻狂,我们需要积极向上;我们不能年少懵懂,我们需要明辨是非;我们更不能少不谙事,我们需要缓慢而优雅的成长。激情无限、活力四射、积极向上、这才是青春。

  岁月无痕,流年沧桑,韶华易逝,容颜易老。人生如梦,青春如歌,蓦然回首已成空。青春里我们免不了碰壁。可没有人能替你承受痛苦,也没有人能拿走你的坚强。凤凰且要涅盘,青春只有磨难之后,才能有新的蜕变,质的飞越。卸下过去,面向未来。路是你自己的,谁也无法陪你到最后,靠自己赢青春!

  飞扬跋扈的青春里,向上吧!

随笔作文 篇9

  在成长的历程中,我踏着岁月,正在一点一滴地长大!可那件让我第一次有张大的感觉的.事,像刻在了我脑海一般,久久念念不忘!

  记得那天,是星期天。我起晚了,肚子早已不听使唤,已经“咕咕”叫了,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我亲自下厨,做给自己吃!好,说干就干。我拿来两瓶牛奶,放进一个比较大的碗里,加了一点温水,把牛奶按下去,沉浸在热水中,过几分钟就会热了。

  我不仅会热牛奶,还会热面包呢!

  首先我在冰箱里拿了馒头,玉米包,准备热面包。我二话不说,拿了六个玉米包,一个馒头,一个个摆好,放进了盘子里,用保鲜膜封住。然后往电饭锅里放了进去,盖上锅盖,我耐心地等待着,一秒,两秒,三秒——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时间老人用包袱把珍贵如金的时间装走了。牛奶捂热了,这时,面包也好像熟了,我用手指摁了摁,“好烫,好烫!”我急忙甩手着说。

  最后我把面包拿了出来,狼吞虎咽地啃着,喝着牛奶,多舒服呀~~

  我会自己解决早饭了,我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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