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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8 18:09:38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9篇【精品】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随笔作文9篇【精品】

随笔作文 篇1

  岁月流去了,许多往事渐渐淡忘了,唯有这么一件事情,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每每想起它,我都忍不住偷偷地笑出声来。

  爷爷是个“花迷”,每逢有什么希奇的花种,他总是要弄到手细心地栽培。一个星期天,爷爷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颗花苗,宝贝似的栽种在花盆里。每天清晨都要提着水壶去向花苗道“早安”,把花苗放在向阳的地方。傍晚太阳下山了,他又要去问候一次,给花朵锄草、浇水,端回屋子里。这样来来回回一个星期过去了,花朵还没有开出来,我去看了几次,发现花苗抽芽了,长高了许多。紫色的茎上一片片小叶子墨绿墨绿的,像一片片黛色的翡翠。我默默地想:呀,这小花苗真神奇,浇浇水,它就长这么高了。如果我也长得这么快,那该有多好啊!

  想到在学校里,我因为个子矮小,同学们都瞧不起我,喊我“矮子”,嘿,如果,我能够长得人高马大的,谁敢喊我“矮子”呢。嗯,小花苗之所以长得快,是因为爷爷每天早晚给它浇水的缘故,如果我也给自己浇浇水,不是也一样会长得快吗。

  想到就做。从那以后,我再也不睡懒觉了,天蒙蒙亮就起床,赶在爷爷之前,拿着水壶往自己的头上浇点水,甩甩头发,感觉舒服多了。哼,我要给瞧不起我的同学们一点颜色看看,还敢不敢叫我“矮子”。浇完了水,我把自己“搬”到阳台上晒晒太阳,和花苗享受同样的待遇。傍晚的时候,我又照样子给自己的头发来一次浇水。

  一开始,妈妈没有发现我的.异样,看到我每天清晨在阳光下看书,她觉得很欣慰,还夸奖过我“这孩子长大了,懂事了”。可是,渐渐的妈妈发现我的举动有点蹊跷,就发问了:“池苗,怎么一到早上和晚上,你的头发就湿漉漉的呢?”

  “我要快快长大……”我得意地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妈妈,满心期望能够得到她的夸奖。谁知道妈妈听了,扑哧一声,差点笑岔了气,说:“傻丫头,人是吃饭长大,你多吃饭多运动,才会长得快。”

  啊!我目瞪口呆了。

  事情已经过去六七年了,我也一天天长大了,有了许多梦想,可是我再也不会想当然地做出一些“傻事”。

随笔作文 篇2

  美丽的故事需要坎坷与磨练的妆点;幸福的塔顶需要历经风雨的登攀;成功的天堂,只会让辛勤刻苦的人们到达。

  十五载,我们正处花季,当路边的小草重新冒出新芽,当一朵朵温暖的太阳花在地上绽放,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进窗台,我们会感受到幸福的温暖。

  可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蝉在痛苦地突破蝉壳时,一个孩子便生出恻隐之心,帮助蝉扒去了蝉壳,蝉非常感激孩子帮它减轻痛苦,而它却不知道自己因此失去了飞翔的能力。

  “天降大任于斯人,须劳其筋骨,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在人生的过程中,不经历坎坷,不经受磨难,那样的`人生并不完美。

  小时候,因为得不到某样自己喜爱的玩具而向爸妈哭闹时,很感激他们那时没有满足,让我因此而珍惜每一次得到的东西。上学了,因为作业不会而第二天去拷贝同桌的,被老师发现,痛训一顿后,我很感激老师的教诲。在学习上,丝毫不可松懈,抄写作业只能是欺骗自己。

  蝉,因为想免去痛苦而毁掉了自己飞翔的梦想,如果它内心坚定,如果它忍一次痛疼,它将自由飞翔在天空下。但它,却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没有让自己的努力变为美丽的结局……而那个孩子呢,如果不是他那侧隐之心,也许蝉会坚持的,他认为自己做了件大好事,沾沾自喜的同时,他不知道———一只蝉因为它“好心”的行为,失去了飞翔的能力。蝉,它是悲哀的。

  人生之路漫漫,遇到阻碍前行的巨石,第一次,可以让路人帮你抬走,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人生的途中,不可能有永远让你依赖的人,也不可能永远让你找到依赖的人,当习惯性地依赖变成内心的潜意识,你会再也舍不得离开。

  困难,我们不怕,相信自己,就一定能战胜。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沉着的勇气、刻苦的努力和奋发的心,成功一定会在不远的前方。途中听花瓣飘落的声音,落花有意,尘埃落定,她们是已经历过繁华,那时的她们引得行人伫足,蜂蝶乱舞,当喧闹过后,她们微笑着,因为人生已过,磨难已经,风雨过后,落进泥土,将已是一个完美的华章。

随笔作文 篇3

  我之所以喜欢随笔,也许是因为在高手如林的网络里,压力过大,负担过重,或是颇于编造之苦,或苦于经常犯文不对题、词不达意的错误。相比之下写随笔就特别轻松自如,信手拈来有一种享受书写的快乐和愉悦。如果把散文比做西服,那么随笔就像是体恤衫,穿在身上仿佛与生活对坐,既贴近日常生活又不缺少表达的愉悦,容易让人接触到最直接的思想,你不必去为了配合某些辞藻的感受而故弄玄虚,去钻营一味讨好、盲目取悦、过度粉饰之苦。

  对于散文哪淑女式的优雅、娇柔和精致,我作为一个随笔的仆人,不敢直视,不敢奢望,不敢遐想,只能徘徊在殿堂之外,沐浴在散文的光辉中,庄严匍匐,肃穆仰望,虔诚膜拜。

  我从来也没有走出过大山,也体会不到旅游的涵意,更不敢有任何奢望,我相信那都是贵族和伟人才能得到的恩惠。我的审美观念就是家里有啥就看啥,决不眼馋,决不挑三拣四,看不到的就不要想。我觉得只要欣赏风景的人有足够的热情,有敏锐的`观察力,有一颗崇尚自然感恩自然敬畏自然的心,精彩、美丽的风景就会比比皆是,随处可见。换句话说,大自然的每一个角落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我们善于发现美、欣赏美的眼光和角度。

  比如再乡下人们为了就近取材,总是喜欢在离家不远的山脚下采掘石材,或用于修路或用于建筑。于是远远望去,那片裸露在山脚下的岩石宛如山峰尖锐的骨骼支撑着乡村最坚硬最基础的东西。当你做在被阳光暴晒的碎石上,仿佛象坐在许多阳光上,身体热乎乎的,抚摩那凌乱的纹理和犀利的棱角仿佛像穿越在史前的旧石器遗址上,印象中塞满古老、原始、遥远的想象。尽管你还四处张望,尽管你还寻寻觅觅,尽管你还有所质疑,但其实你的内心早已有了归宿感。此时你会觉得这里的阳光就像心灵的酵母,在每一块不规则的岩石上发酵,你仿佛闻到了啤酒和面包中那叶酸、维生素和麦谷酵香的风味。你甚至迫不及待地想去舔一舔阳光和石材的气味。其实在我的家乡,那些自然的风景不但好看,而且还有食欲,又能补肾壮阳。

  假如是春天,耕作之余我会到山坡上坐一坐,摘一朵山花放在鼻子下闻来闻去,望着烟云氤氲的远方发呆。要不然就折一根树枝剥去地上厚厚的树叶你会看到经过长时间腐化形成肥沃的腐质层,在往下撅就会露出像制作版画拓印时使用的油墨一样的黑土,黑油油的,油腻腻地发着漆黑的光。你在仔细观察,里面还隐藏着许多发芽的种子和胚胎等待破土而出,你如果揪一小快揉在手里,手上就会沾满了泥土的气息,那腐朽而又神奇的泥团团仿佛像似土地的眼睛,顿时有了灵性和觉悟。

  假如你是在黎明之前的黑暗中醒来,你会看到朦胧恍惚之中,熹微的光像一滴有灵性的水珠从黑夜的一端像另一端曼延,直到把整个黑夜洇成一片黎明。假如你看见几片秋叶在空中打着旋涡飘落在你眼前时,你会发现拿出所有心底的感叹祭奠它完美的离去都不能减轻你面对夕阳时忧伤。

  还有一次,我在林场工作时,经常接触到电焊,闲暇之余,为了打发时间我拿起电焊帽对着太阳望来望去,无意中观测到了太阳黑子,我惊讶之中还掺杂着许多怀疑,直到我验证无误确认无疑后,我才开始为我这个小小的神秘的惊奇的发现而欣喜若狂,激动万分。我想我有可能成为世界上利用这种工具第一个观测到太阳黑子的人。

  在我的家乡,有成千上万个像这样数不清的事物,只要你有足够的兴趣,每一件看似平淡无奇的事都是那么丰富多采,那么惊奇无比,那么神秘末测,那么另人难以置信。我觉得没必要让自己的眼睛在异乡流浪。难道还有什么样的美能敌得上故乡的美吗?你说不是吗?

  这里的山川比你想象的还苍翠,这里的河水比你想象的还壮阔,这里的阳光比你想象的还慷慨,这里的土地比你想象的还肥沃。这里的万物种下你眼睛的诱惑,这里的遥远是你无法抵达的忧伤。

随笔作文 篇4

  浏览了很久的文章,突然有了疑问。我们为什么写文章?

  那些点击率很高的文章,大多数都是一些青年男女抒发情感的文章,或多或少,恨纠葛。结局也大多数都不完美,着很现实。却也很虚幻,每个人的青春都是有限的,每个人的青春也能焕出不同的色彩。将他们纪律下来,真的很好。可是,有没有想过,当这些我们的独自渐渐变成一种张口就来,当我们最美好回忆变成一种赚人眼球的方式。我们的文章还是我们当初那种怀着复杂情感记录下来最美好的青春日记吗?

  当青春被用来当做一种镢头,当文章被用来当做一种赚钱的工具,我们用什么来写出那些震撼人民心灵的东西,曲意逢迎大众的`喜欢,自以为是的书写着动人的情感。

  我们之所以写文章,是因为文字可以表现出我们想要表达的思想,我们不需要过分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你,甚至说别人会不会看你,就像现在写的这篇文字,或许根本不值得一提,但是我知道它是我心中所想的就好了。

随笔作文 篇5

  杨万里的咏荷名句:“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他的《荷花》诗云: “红白莲花开共塘,两般颜色一般香。 恰如汉殿三千女,半是浓妆半淡妆”

  有人爱牡丹;有人爱昙花;有人爱腊梅;有人爱茉莉;可我,独爱荷花。我爱 荷花不仅是因为她是圣洁美丽的象征;她出污泥而洁白无暇;而且是因为是她没有玫瑰浪漫,月季动人,却又有一份独特、朴质的美

  荷叶,摇晃着,翠翠的叶子上的小水滴里透着浓郁的绿色。有了荷叶的衬托,荷花在池塘里就更显得动人了。含苞欲放的,小小的,花瓣与花瓣贴得紧紧的,犹如用胶水粘住了似的。它们一个个宛如襁褓中的`婴儿,让人们有一种想要呵护的欲望。只开了一半的花瓣依偎着,簇拥在花蕊旁,像使者般护着。那些完全盛开的荷花,自然也就更美了。她白里透红,红里透粉的花瓣儿,如抹着胭脂的“出水芙蓉”。花蕊最里边是黄白色的,中间是橘色的,顶部,则是纯白色的。三种不同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引来蜂蝶飞舞

  荷花,窈窕淑女的气质;纯洁清秀的色彩;内外兼修的完美,构成了一幅美妙至极的绝世佳画

  荷花,美在外表,天生丽质;美在内心,谦逊无私。在火烤大地一样的夏天,只有荷花,顶着烈日怒放;在冷风刺骨的冬天,只有荷花藏在水中,无怨无悔;在浑浊的淤泥里,只有荷花心甘情愿把自己的根扎入其中;在收获的季节里,它献上了自己努力的结果——莲蓬。

  荷花只有付出,没有索取,只有承受,没有抱怨。它是圣洁与高雅的代表,纯朴与无私的化身,只有它,才配得上“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千古佳句!

随笔作文 篇6

  有的人活着,可他却犹如死了一般;有的人死了,可他却依旧活在人世间。

  生,何为生?为什么而生?这些迷茫的问题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何又为死?这种令人拒之千里的问题谁也不会去想它,生要存的有价值,死要灭的有意义。很多人都拒绝死亡,可是没有一个人脱离了死亡。与其说是拒绝死亡,到不如说是畏惧死亡。有的人他不懂如何生存,也就是说他没有生存的意义。他的生对于整个世界一点用途也没有,他只会剥削弱质的人民;有的人他也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可他的精神永留人间,他的信念永定与社会。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人民,有的`人活着是为了压迫人民;有的人对与生死的意义很狭隘,可有的人对于生死只秉存一个意念。生与死只有一点差距。有一种传说:人死后要赴黄泉路,上辈子为人好将入天做神仙,若为人恶劣将要下地狱,而不好不坏者将会投胎做人。这些只是传说,谁也不知中国有这些事情,但是活着时就要有种信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生,生从何来?死,死往何处?既然已经来到这人世间一遭,何不好事多做?一个人生存在茫茫宇宙之间定要生有所用。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生存的意义是无限的。死,又有何所畏惧,噢,对了,那些个贪财贪利,压榨人民的人往往十分怕赴黄泉路,可对于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却一点也不在乎。

  生存的概念无非是有一口气可以继续在这个世界上享受,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死亡?哎,他又有何难,无非是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有什么了不起。嘿嘿,那些只顾的贪图享乐的人迟早会有一天走向死亡。快,很快.......

  好事多做,恶事莫为。人一生只有一次生命定要用有限的生命做无限的好事。

  生与死没有太大的距离,可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定会把这距离拉长。生与死没有什么大不了,人世间一个人的生死只是一个信念,一个精神。

随笔作文 篇7

  勤,固然能够补拙,但勤也未必能补拙,这得看你是如何以勤补拙的。

  以勤补拙,首先得用“勤”专一,“滴水”之所以可以“穿石”关键就在于她老盯着一个地方滴,目标很明确,试想一下,若是她“水”性杨花似的东滴滴,西滴滴,朝秦暮楚的。哪怕她再怎么持之以恒,再那么多“勤”,也是惘然。这种多“勤”补拙,倒不如说是以“拙”补勤。

  要想勤能补拙,用“勤”专一是不够的。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典故——南辕北辙。说的是古代一痴“勤”汉欲之南,却驶往北。不听路人屡次告诫也就罢了,还要夸耀自己草粮充实,装备一流,能日夜兼程……用“勤”之专,令人叹服,可结果却是弄“勤”成拙了。

  所以,用“勤”用的不好的话,往往会事倍功半。如果一味地去用“勤”,而不去想想为什么要这么用,这么用对不对,有没有更好的用法;那么这种“勤”就是一种盲从,一种蛮干,甚至是一种拙行。

  即便你是用“勤”用得专一,也用得对,那也得有一个度。凡事都有一个度,逾越这个度,就会适得其反。正如纵“欲”一样,纵“勤”过度也会劳神伤身。医学表明:人要是长期处于工作状态的话,会加快细胞的.衰老,也会造成神经系统的紊乱。于生理于心理都是一种摧残,一种伤害。钢筋也有被磨损的时候,人何以堪?

  勤能补拙,诚如药能补身,不能补得太甚,太甚了是会上火的,搞不好还会流鼻血,到那时就不是勤能“补”拙,而是勤能“变”拙,说不定还要落得个“勤”应笑我,早生花发,真是多“勤”自古空余恨啊!

  呜呼!勤能补拙,难也。

随笔作文 篇8

  这天,天气闷热,如果有冰激凌多好哇!可是望着那毒热太阳,我有些畏惧,不敢出门。于是我闹瓜子一转,便想出一个办法——倒不如自己做个冰激凌。

  可是,冰激凌该怎么做呢?我来到爸爸的书柜旁,把书柜翻一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关于做冰激凌的半点资料。我向四周扫视一下,突然,看见书桌上那台电脑,于是,我怕打开电脑,在百度上搜索:冰激凌的做法。

  无数条关于冰激凌做法映入我的眼帘我点开第一条,把它复制在我的文档里,我看一遍又一遍,终于把它给看明白,为在制作是不忘记具体方法,我把制作冰激凌的材料和种做法抄在我的课本上。

  我围上围裙,从餐柜里,找来:牛奶、白糖、鸡蛋、两个碗、一双筷子,为使冰激凌的色香味更美,我又找来4快巧克力。我满怀信心,开始制作。

  首先,将两个鸡蛋打入碗中,再将5克白糖放入装有鸡蛋的碗中,并不断搅拌。再把牛奶、巧克力倒入锅中,加热,直至巧克力完全融化。最后再将牛奶一点一点导入装有蛋黄的碗中,并不断搅拌,以免蛋黄结块。

  但是,粗心的我i,没有即使搅拌,导致那些蛋黄都结成一块一块的.。

  我两只眼睛瞪着那些结块的蛋黄(真像鸡蛋花)。顿时,没信心,想大退堂鼓。

  站在一旁的妈妈鼓励我说:“你怎么可以这么没信心呢?你以前可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呀!做事要有恒心,再做一遍吧!”

  听妈妈的话,我有些不好意思。是哇!做事不能半途而废、浅尝辄止,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成功。

  于是,我又继续干起来。

  我按照上面的方法,重新做一次,这次,我没有像以前那样粗心。我把热牛奶一点一点倒入装有蛋黄的碗中,搅拌的非常均匀。现在,只需要制冷4小时。

  时间过得真慢,我围这冰箱转来转去,好几次打开冰箱都没结好。

  终于,4小时总算过去。我打开冰箱,一个漂亮、可口的冰激凌就出世!成功的感觉真好!我迫不及待的拿给爸爸、妈妈试尝,他们都夸我真能干!

  动手试试吧!为你的家人在炎炎夏日奉上一丝清爽把!要不,你来我家,我帮你一起实现你的心愿!

随笔作文 篇9

  我是个讨人厌的孩子,有段时间我会跟每个人每天吵大量的架,自己也知道是无理取闹,但是还是发生了意料之中的。最后在冷战中乖乖回去跟人家赔礼道歉,结果第二天还是会吵得不可开交。每天会去烦很多很多的人,找一些无聊的'事情去跟人家练嘴皮,有时斗赢了便开心的忘了自己是谁,输了就会耍赖。这样的女生,真是令人生厌。其实,我只是不想被遗忘而以。哪怕被烦,顶多会伤心一些,但是能被人记得,是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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