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随笔作文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随笔作文 篇1
我的笔记本里珍藏着一片红彤彤的树叶,每当见到这片红叶,就仿佛看到那张涨红的脸蛋。
那时,五年级期末考试刚结束,我全身轻松,便到奶奶家住了几天。在那儿,我又结识了一帮伙伴儿。
一天中午,伙伴们邀我一同去掏鸟窝,我爽快地答应了。野外景色如诗情画意一般,真是“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走进那一片林子,我们便立刻静了下来,但杂乱的脚步声还是惊动了鸟儿。过了好一会儿,伙伴们才掏了一个鸟窝,他们把一对羽毛丰满的小鸟给了我。我感激地向他们笑笑,小心翼翼地捧住鸟儿。
小鸟在我手中哀叫,奋力想挣脱。我越发觉得这小生灵可爱。
“你们快把鸟放回巢里!”我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大家转身一看,是个十来岁的`少年,结实的身体,黑黑的肤色比起伙伴们显得白了。伙伴说他是一个只识得书体的“酸秀才”。
“嘻嘻,原来是‘小白脸’。”伙伴有人怪声怪气地说,惹得大家都笑了。少年抿着嘴,脸涨得通红,又喊了一声:“放不放?”“可以,不过你得上去给我们摘片叶子。”伙伴向他提出条件,指着一棵参天大树。“上就上!”他咬咬牙,脱掉鞋,使着劲往树上爬。我仰起头,好大的树呀!我一阵眩晕。现在虽是盛夏,但树上也有几片叶子红了,点缀在浓绿中,格外显眼。我又望望他,他已爬到了半腰,我大气也不敢出,死盯着,脑门上渗出了汗珠,连伙伴们也惊得张大了嘴巴。
一对鸟儿在天空盘旋着,发出一阵哀鸣,手中的小鸟极力地挣扎,我心里顿时怜悯起这小生灵来。
少年已经上了树,他折了片红叶,小心地顺着树干滑下来。脸上布满汗珠,喘着粗气,显然很累了。他把红叶递给我,我把小鸟捧给了他。小鸟在他手上,停止了哀叫,他笑了。我问他:“你很喜欢小鸟吗?”他说:“是的,小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与朋友和平相处,热爱自然。”他说完,不声不响地把小鸟送回树上……
我现在一直珍藏着这片红叶,每次看到它,便想起少年那通红的脸蛋,和他那颗善良勇敢、热爱大自然的红彤彤的心。
随笔作文 篇2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
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当一个人拥有自己珍惜的感情,并可以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可以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随笔作文 篇3
清明!我是爱的,清明节令一到,老天爷就像那么听话似的,雨水多了起来,路边的柳枝绿的更醒目了,更喜人的是气温暖和了,不管你的家是在彩云之南的山岚怀抱里还是水墨江南的烟雨里,或是冬雪未融化的北方,沉寂着很久很久的故都,你都感觉到春的温柔,不寒碜而是真真实实的春。所以,我是爱的,就像老人钟爱阳光一样的感情,或许喜欢温暖的你也会如我一样的感情丰沛。
清明,我是爱的,是那种含在口中一样的疼爱。风景怡人处,是诗人眼瞳看见梦的季节,或许因为它是缱绻在四月里,嵌入诗人那带着娇羞和调皮的字句里,湖面的.水暖了,嬉水的素手也不至于逃避似的触碰,或许是像极了你青春一样的光景,是明亮的情愫,冲动的有时候尽然会掉泪,懵动的青春总是幻想着一个个美丽的梦!记忆里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那样让你痴痴的等待在楼下,然后牵着春天的手,在原野肆意的洒脱,仰望着天与地,绚烂在天与地的边缘,你的笔者本里烙下的湿痕静静的淌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雷声在天边闪了一下,忽然的雨潜行又敲响,不打搅的躲闪,又不经意间的提醒,这就是清明时节的雨啊!下雨的日子多了起来,天也暖和了些,不是很热,比起夏天的炎热,四月里的天是最可爱的。
窗外的雨水一阵子声音很响,一会儿又是慢慢的渗入、侵湿着屋外的树木、田野,还有那装饰着的油菜花。清明一到,天空热闹了起来,最不安分的要数蒙蒙烟雨了,戴着神秘的面纱朦胧着城市的街道,冲淡着人们疲惫的心情,我想这个时候心情是愉快的。
蜗居在城市里的人是很难发现春天的到来,虽然家乡的梨花早早的开了,院子里的梅花也是开过很灿烂的花朵,在早晨的露水里晶莹剔透得像是梦幻般的神奇,可是城市里的人发现春天方式似乎最直接的是春雨绵绵潜入夜,天暖的刚刚好,一件外套足以过日子。清明一到,矫情的人也不再挑剔了,承认了春天原来是暖暖的。
清明时节,柳枝纷纷扬扬的垂着绿枝,松枝翠绿的颜色渐渐明了、亮了,花是一丛丛的,不似花蕾的娇小、若隐若现,不似开败了的花瓣洒落、意气杂然,而是正好的花枝在最美的山岚,原野,园圃,还有你的花盆里,入你视野入你心房,闭上眼睛的凝神,那颜色刚刚好,不似初春的淡,不易发现;不似夏的浓,来得太沉。看着喜人,不至让人因太过浓烈而逃避或是窒息的感觉。雷声荒郊,东风微微,将雨丝吹皱着,斜成了四月天里温暖的亮响,原来春的响声也是那么的美丽、幽雅,像叩响信笺思念的文字一样的缱绻。
秋贵重阳冬最美是腊月,没有清明时节雨纷纷,窗外枝头惹人爱。趁着春风还飘得不是很远,童子五六人,师者四五人,行至山光斑斓处,席地而坐,吻吻天地的清朗之气,谈天说地,将爱将被爱,寻春,踏青,洗涤掉晦涩,还一个清明。
随笔作文 篇4
听王菲的歌好久了,起初是因为喜欢她的歌而喜欢这个人,而现在是喜欢这个人而喜欢她的歌。早年的王菲,独特的嗓音,空灵,清澈,慵懒的腔调,别具一格。甚时一夜间名声大躁,如日中天,誉为天后。只一个窦唯,王菲便为他卸下所有的光环,甘愿卑微再卑微,卑微到尘埃里,一心洗手煮羹汤。提着夜壶,布衣素缕出入市井阡陌。天后的皇冠早已被她弃之,那时她是为爱扑火的小女人。窦唯情变,王菲亦是没有怒骂辩解,爱就爱了,只身一人带走了窦唯的女儿。这是王菲的个性。听她的般若菠萝蜜心经, 清唱,宛若天籁,如一股山涧的清泉,那是被佛点化的`纯净。王菲一句缘尽至此,李亚鹏只是回应了一句:愿她一路走好。再无其他。10年前的谢霆峰锋芒毕露,又怎么能承受的起王菲执迷不悔的性情,于是选择傲视一切的张柏芝。十年以后,世事沧桑,当站在不盛寒的高处,俯视来时的路,才会幡然醒悟:你爱或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真真是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面对两人的再度相逢,众说纷纭。有诟病,有赞赏,两人亦是沉默不语。看到王菲去印度法会祈福,两条麻花辫,素衣布裙,宛如少女。想必那心里也是纯净若水,波澜不惊了吧。王菲注定是一个传奇,蜀胜蜀负,好像真的已经是不重要了。且看她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随笔作文 篇5
晚上,朋友来聚,小醉,有些不爽的思想发生,矛盾。
精神太颓废了。真的,一个人的`精神低落,竟然差别万千。
无论你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下,都不用感觉到害怕,因为每个时代都是被定义下的,也许有前世今生。我们可以改变自己,但不要去奢求改变世界,也许能,但你我皆为平凡,不去始皇,不做闯王,也非陈涉之类,安心做自己的事情。
也许你感觉 到社会的黑暗与不公,在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只能承受和默许。不是我们多么高尚,不去贪贪婪钱权色……只是我们没有到那个位置,没有那个环境罢了。、
我们生活这个社会,就应当努力前进,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看看自己,关注 下自己,努力的时候有多少,苦中作乐吧。悠哉。幽然……
前日这事不再叙表,但求反思,对人的认识,对社会的理解,有获,并有效。
吾常喜文字,书籍,故事,奈今时,世界大千,只是看别人的快乐,感觉自己幸福,感受到别人的悲伤,也感觉自己悲怆。
玩玩文字游戏,咀嚼其中,若临梦境。而今世俗之事,多不快意,还是比较喜欢男耕女织的生活,虽有劳累,然生活不泛趣味。而今,科技电子,繁多乱眼,心意已杂,不能守中……
好好工作,绘我生活。享受当下,努力学习。
当快乐来的时候,我准备好了。
随笔作文 篇6
夜,深了,弥漫着雾气。想起自己不久前在中考考场中奋笔疾书,不禁有些感慨。三年的学海荡舟,三年的书山苦攀,我把我的信念和苦苦追求汇成一体;三年的纯真友情,三年的真心相待,我把我的命运和全班的凝聚力汇成一体……
三年前,我们都在一个个选择中徘徊,顾及这、顾及那,思虑这、思虑那……三年前那分别的一刻,三年前那泪眼迷离的我犹在眼前。
刚出了考场,儿时的`玩伴,已形同陌路,但彼此那种距离的熟悉感仍未淡去。听到她轻声地对我说:“毕业了,结束了。”竟有些沧桑之感。是啊,又有谁会在步入高中校园时仍记得小学时疏远的朋友。
每个人脸上各有色彩,有欣喜,有苦恼,有松弛,也略带一丝来不及消逝的紧张,也许只有身临这种情境中体会才能如此深刻。考场外,车水马龙,家长们围聚在一起,焦急的容颜着实抽动了我的心,是否别人看到站在不远处的爸爸妈妈时也会有与我同样的感触。但我只想轻轻地,低低地说一声:“谢谢你们,爸爸、妈妈!”
刚到家有些不适,无从下手的感觉。仿佛心中的包裹一下子放下了,有点想按照平时的习惯拿出书来看,可又被那种渴望解脱的感觉压制着。定定计划吧,未来的三个月如何走过……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我想我可敬可爱的学校又将送走一批哺育了三年的学子。谢谢校园,你给了我一片蓝天;谢谢老师,你给了我飞翔的翅膀;谢谢我自己,给了我不愿放弃的最终领悟。
毕业了,终将失去些;毕业了,终将收获些。毕业了,我把我的感慨、感激、感谢汇成最美的祝福——祝福自己,也祝福别人!
随笔作文 篇7
我第一次住精神病院就碰上一个佛教徒。
那是住进医院的第一天晚上,我正坐在休息室,进来一个很胖的60岁左右的穿着蓝布衣衫的老太太,我们坐着的几个人都没有反应,只有我一个人起来让她坐。她没有坐我的座位,越过我走到里面去坐。后来她来到我面前,对我说她是佛业部部长,我知道中国并没有佛业部,而她自称是佛业部部长,那么至少说明2点:1、该人是佛教徒,而且信得很深,2、该人精神有问题,因为她自以为是佛业部部长。但我不理会她的胡言乱语,只是友好的对她笑了一笑。
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和那位佛教徒还有几位病友在一起吃早饭,医院就是住的精神病人,那有规规矩矩吃早饭的,护士刚把稀饭和油条发在就坐的每个人面前后转身离开,那佛教徒的油条就被一个病人抢走了。我看到她呆呆地坐着,说不出话来。我拿起我的油条,轻轻地放到她面前的碗里,她吃了,但对我没有任何表示。
到了晚上,那佛教徒睡觉了,但她睡得真奇怪,穿着鞋子的脚长长地伸在床外,挡住我去往我的床的路。我本可以将她叫醒,给我让道,并请她脱鞋睡觉,但我想她既然睡着了,就不要喊醒她,于是我去为她脱鞋。我刚一接触到她的`脚,我就知道她没有睡着,因为她的脚很轻,但她假装睡着了。我知道她是故意将脚这么伸着。但我不计较,我在心里轻轻地笑了一下,伸手脱下她的鞋轻轻抱起她的脚送到床上,再为她盖上被子。我想:“我心中有基督耶稣输给我无尽的爱,岂怕为你‘抱一次佛脚’?!”我将她的双脚轻轻抱到床上后盖上被子,当时她没有说什么,但我感觉到她满了感动,因为她轻轻地翻过身去,不再和我捣乱。
后来的几天,那佛教徒老太太一直跟在我身边,她不和任何人说话,医生护士问她话她也不答,但她却粘住我一般, 在我面前说很多话。我知道了,这老太太被家人送来是总在家要求家人给她无尽的爱,而家人哪容易那么就给你无尽的爱呢?
过了十来天,老太太的女儿来看望她,那是个穿着米黄色西服套裙的30岁左右的妇女,她提了些水果来,但放下水果那女儿就走。女儿的母亲——那个佛教徒老太太上去就把她女儿一把抓住,又拉又攘又推把她女儿弄到我面前,使劲按她坐下。那女儿望着我,我们都明白那佛教徒老太太的意思,要她女儿向我学习。
我喜乐安详地望着她女儿,在心里说:“你妈妈并没有什么危害,她只是需要爱,你们多爱她不就好了。”那母亲不许她女儿离开,她守住了过道,后来她那坐在我对面的女儿脸面上那不耐烦的表情变了,慢慢变得象我了,平静、亲切、喜乐,那女儿开始友好地和她妈妈讲话了,那母亲也变得亲切起来。坐了一个多小时后,那女儿离去了,离去前对我报以感激的一瞥。
第二天,那穿米黄色西服套裙的30岁左右的女儿又来了,她是来为她妈妈办出院手术,她要接她妈妈回家。
回家前,那60多岁的老太太对我说:“其实中国没有佛业部,我也不是什么佛业部部长。”
我笑笑,在心里说:“我早就知道中国没有佛业部。”
后来我一直记得为那老太太“抱佛脚”。但我后悔我为什么没有告诉她我那力量来的
地方——基督耶稣的心, 我为她“抱佛脚。” 因为我有基督耶稣无尽的爱。
谢谢主基督耶稣兄!感谢父上帝!
随笔作文 篇8
迷迷糊糊的,我在这个世上活了28年了,真的感觉很茫然,经常独自感叹时间流逝的速度原来是这么快,特别是参加工作之后,每月都是做着同样的事情,一眨眼又到这个月交报表的日子了,啊,原来在这个公司已经呆了这么多年了,啊,原来她的小孩已经能走路了,我记得那时候她还和我下班后一块出去压马路呢,原来时间是按天走的。
不管你是幸福的还是悲伤的,不管你是孤单的还是喧闹的`,不管你还是不是原来的你,时间都陪着你,看着你,时刻提醒着你,大家这无常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天哪……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小时候吵着妈妈要吃足球巧克力的那个孩子,是偶尔偷拿爸妈一两毛钱出去买小吃的不懂事的孩子,是扫一次地能得到爸爸奖励的小象卷笔刀的那个孩子。
我经常看小说,睡觉前看,上厕所看,有时候走路也看,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闲暇时间我就会拿来看小说,我比较喜欢穿越的,不管是不是架空我都爱看,然后就会幻想自己假如能穿越回过去,我会怎么做,我会为了看天蚕变而偷偷摸摸大半夜爬起来看电视吗,我会认为自己取得年级前五名而沾沾自喜吗,我会那么不懂事吗,答案显而易见是不会。我会成为一个真正让爸妈骄傲的好女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碌碌无为的活在这个世上。
既然已经这样了,小说也只是小说,虚幻仅仅只是那飘渺的虚无,那我会想其实现在也不算晚认知到自己与别人的区别,但是我是真的讨厌自己知错不改的坏毛病,其实就是对自己太宽容导致的。这样的我就不会那么容易有朋友,不会那么容易成功,不会那么容易积累财富。但是我不后悔,因为在这一世我遇到了世上最好的爸妈,我爱他们,我想为了他们改变,现在起,也不会太晚,对吧?
28岁,我真正认清自己花了太多时间,太大代价,但是才28岁不是吗?什么都不会晚,只要我愿意,没有我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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