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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4 18:31:30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必备[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随笔作文必备[9篇]

随笔作文 篇1

  打开尘封已久的心窗,和月光牵手,让爱疯长,以千般欢爱,沐浴万种柔情,寻找生命中最原始的爱......如果那只雨湿的落雁能再次飞起,有权利把自己的生命编排得波澜壮阔,也有责任把自己的生命导演得扣人心弦,更有义务把自己的生命演择得清秀洒脱。

  与你一起消融,悄悄播一粒种子,孕育着绿色的生命。阳光下每朵青涩的花蕾正娇媚待放,在你温情的目光中,轻身摇曳,珠动蕊绽,把整个春天铺排的姹紫嫣红。花为爱而开,心以梦而醉,柔媚、矜持、悄悄一路蔓延......

  如果是梦,昂贵点、奢侈点、浪漫点又有什么不可以?雨后的彩虹给深蓝色的海面增添了几分姿色,潮起潮落,触动了那个在沙上写诗的'女人,白色的裙裾在风中飞舞,手在阳光下摇动,字间染有鸟语,眼眸间有羞涩,幽雅而又忧郁。在她转身的瞬间渴望他驻足一旁,渴望他用同样渴望的眼睛,靠近、相拥、相溶。

  与你一起流泪,久了,沉积一种相思,淡淡的,构思成一幅画,满山红叶,“茅屋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农家人的幸福简单、真实、却洋溢着天伦之乐。即使叶枯花落,眼眸深处仍有无限风景......

  花落叶尽碾成尘,化作雁子衔泥香。余热未尽却抵挡不住初冬刺骨的寒冷,把仅有的一点热情洗劫一空,葬于雪下,只为了大地旷世的圣洁。虽有冲动,但没勇气,更不敢去冒险。看似平静、恬淡,实则死寂、萎缩,丧失了对生命最本质的热爱和对生活最朴素的热忱。就这样外表传统,内心反叛,满脸的自信却又举步维艰,但骨子里有种超然的飘逸。

  与你同行,晨曦牵着你的手去踏青,大自然的空旷与清新像旋卷的涡流,深陷其中,朦胧间,丝光与薄雾交融,柔柔的丝缎仿佛在眼前飘荡,一泻千里。和煦的风转动着五彩盒,璀璨间畅想着七彩的梦......

  与你同行,日暮间有满地的落红。闭上眼,合掌击鸣,曾经忧伤的心也会慢慢快乐起来,轻柔的的话语从耳旁缠绕过来,如水草般温柔恬静......

  总有一片蓝天,能让我重新长出翅膀。

  浮出心底爱琴海的模样

  蓝天蓝海蓝房

  一汪静谧的海洋

  一种从未有过的梦想......

随笔作文 篇2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插进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随笔作文 篇3

  终于,它挣脱了枝的束缚,在寒风中划出深秋最美的弧线,静静的落到了初冬萧索的大地上。

  那是一抹红,一抹枯萎的红。

  冷风带着冬的讯息,吹落了枝头片片枯叶,吹走了湖面群群大雁,吹得路上的行人穿起了大衣,加快了步伐,吹得这平日里就不热闹的宝石山愈发得冷清。

  从后山拾级而上,没有都市的喧闹,没有飞扬的尘土,有的只是细雨过后泥土散发的淡淡清香。深秋初冬的气息在山的空气中弥漫。踩着满地沙沙作响的'枯叶,慢慢来到了山顶。

  一棵红枫树。它就这么自然却又突兀的来到了我的面前。它红的并不张扬,事实上正在枯萎的它泛着和城市天空一样的灰色,然而和四周的景相比,它依旧是耀眼的,让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它。

  它正在和秋作着最后的诀别。一阵寒风吹来,三五片叶慢慢地落了下来。然而冬天似乎对于它和秋的依依不舍有些不满,于是又派一阵冷风过来催促它。一片叶在枝头颤动,似乎不愿离去,用它那瘦弱的细枝与冬作着最后的、毫无疑义的抗争。终于,冬用无情的风将它吹落,它划着美丽的弧线,静静的落下了。

  我走上前去,拾起了方才落下的那片枫叶。它的红带着绝望的死灰色,如同一个万念俱灰的老人,望着自己渐去渐远的故乡,慢慢闭上了眼。手指慢慢地沿着它的叶脉划过,这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叶脉仿佛刻下了它一生的故事,让我细细品读。我读出了它初春绽放时的喜悦,读出了它盛夏成长时的期待,读出了它深秋怒放时的凄美,也读出了它初冬凋零时的落寞。它的一生。

  读过无数赞美落叶的文章,说它们“化作春泥更护花”,说它们伟大,说它们无私,更有甚者说它们不忘本,叶落归根,去滋养曾经哺育它们的根。

  然而阅读这片枫,我却有另一种感受。

  它最后的诀别是多么的不舍啊!它并不想离开,于是它挣扎着,与冬风抗争着,然而它输了,它终究没能战胜自然和时间,落下了。

  我曾嘲笑过落叶树的软弱,嘲笑它们不如常青树一样在冬季依然枝繁叶茂。然而当时就有人打击我说,那时自然界的规律,并非叶子它们自己可以改变的。

  我沉默了。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我们都认为人定胜天,总相信一切的努力总会换来回报,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没有改变不了的事情。然而生活总是用一盆盆冷水将我们曾经的热情和雄心壮志浇灭。于是我们沉默了,我们怀疑了,我们在人生的路上徘徊了。我们不相信命运,但是生活却总是和我们开着玩笑。我找不到答案。

  然而今天的这片枫叶不正回答我了吗?

  纵然我们最后并没能改变结果,然而我们曾经努力过,我们得到了那条最美的弧线。

  拿着这片让我读出答案的枫叶,我转身了,再次投入了那个叫做生活的战场……

随笔作文 篇4

  在暑假期间,天气是最热的时候了,我家冰箱里的十几瓶饮料飞快的就喝完了。

  正在我苦恼的时候,听到楼下有人在喊:”卖冰棒啦,好吃的冰棒。“我眼前就向出现了一位救星一样。我拿了一元钱就飞奔下楼了。当我到了楼下一看,我大吃一惊,买冰棒的原来是一个比我还要小的`男孩,只见他满头都是汗,嘴已经烂掉流血了,我问他,冰棒多少钱?”五毛钱一根。“他说。我给了他一元,要了一根冰棒,我看他这么拼命的挣钱,就把一元钱全给了他。之后我转身就走了,可不一会儿,这个小男孩又跑过来,说:”大哥哥,找你钱。“我说:”你拿着吧,就当送你的。“可他硬要把钱塞给我。我心里想,我一年的压岁钱比你多得多,你这个小孩,怎么着呢倔强?可他后来说的话让我立刻打消了正念头,他对我说:”大哥哥,我不是家里穷才出了买东西的,是我们学校组织了手拉手活动,让我们用自己挣来的钱给灾区小朋友买些东西,不让我们用家长的钱买东西,让我们靠自己来挣钱。“

  我听了他的话,实在是太让我感动了,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竟然不怕自己的辛苦,来为灾区小朋友挣钱。想想我平时乱花钱,比起这个小男孩,我倍觉惭愧。这个暑假我见了很多事情,给我的感触也是颇多。

随笔作文 篇5

  我是喜欢夜的人,要不我怎么会夜里一个人跑出来呢?走在街上的我这样想。

  夜市还很热闹。我躲在来往的人流中慢慢地向前走。我的步子轻盈而又沉重。在夜里我很自由,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老师的督促,也没有别人的打扰,我还原成了最真实的我。我像一只羊,随羊群涌动。胡思乱想,直至疲惫不堪。已记不清那位哲人说过:“伟人生活在别人的精神世界里,而凡人则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想必我是后者,因为我是凡人,一个可以被称为俗人的凡人。因此,在这个世界上,我要为生活奔波,我要为名利折腰,我将生活在劳累和疲惫之中。

  乾隆下江南,见来往人群川流不息,且步履匆匆,便问:“他们为何如此?”何答得好:“无非名利”。好一句“无非名利”。试想乾隆贵为天子,百姓得痛楚他必定步懂,而何从一个乞丐做起,其中的原因自是早已渗透。

  冰冷的.风是唯一让我清醒的东西,我回顾,街上的行人已稀疏且面色匆匆,想必是往家赶吧,毕竟夜已深了。

  我依然想用夜遮住我已扭曲的容颜再学习中,尽管我很努力,但始终没有好起色。我无颜见世人,想永远躲在夜中。

  我又开始了我的漫步和思考。近来黑板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要不我咋看着模糊呢?上面的例题一定越来越深了,要不我咋回答不上呢?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不知不觉我已出了城,在明亮的路灯下,路旁一朵小花撞入了我的眼帘,。我不禁一震:冰冷的冬夜竟还有小花在默默开放!它在风中摇曳着,却不失坚毅和刚强。它好似一个神话,我睁答大了双眼。

  我想回望,但往事已不容我回首,我决定不再停留,,我要到的地方不在这里。而在下一个街口。

  习惯沉默的我,想永远沉默的我,再次举戈……

  路灯用暗淡的、昏黄的光疯狂地撕扯着我那班驳的身影,我紧了紧单衣,迈开步子向前走,我希望一直这样走下去,一直走到明天,因为我想看到明天的朝阳。

随笔作文 篇6

  母亲是与我一生相依为命的那个人。

  婴儿时,我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一天也离不开母亲的喂养。少年时,尽管我长成一棵希望的小树,可我又常年离不开母亲的呵护。步入青年,我已经是一名冲刺在竞技场上的运动员,我随时都离不开母亲的鼓励。到为人妻母时,我又得心应手地把母亲当作取之不尽的宝藏和招之即来的天使。

  母亲啊!就是在我人生的道路上遇到了意外惊吓时,我也本能地发出一声“啊呀!我的妈呀!”的呼救。母亲是我生命的`天。

  从我每天和每次归来,入院进门后亲亲的叫一声妈起,就注定了我们母女间的一世情缘。无论我走到哪里,母亲的笑脸就像红扑扑的太阳,行影不离地照着我。无论我走得多远,母亲的笑脸就像纺成的长线,白曰黑夜里都紧紧地拽着一个思儿的挂念。无论我在岗位还是在旅途上,母亲的笑脸随时给我发送嘘寒问暖的电波。

  一生爱我、想我、亲我、帮我、宠我、教我的母亲啊!你是家的太阳,爱的桥梁;你是我们兄弟姐妹们快乐的中心和相爱的引线。一旦失去了母亲,家就塌了天:一天没有母爱的儿,就与爱甚远。母亲之所以伟大,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是最无私的太阳和博大的天。

随笔作文 篇7

  今天是新一周的开始,大早上起来就艳阳高照,而我还在为下午的考试而担忧。

  中午我和翀准备放松一下,我在路边捡了一只单只的手套,这年头,有钱人真多,那么好的手套就这么白白丢掉,看来我们得让他知道点“教训”,我想着放在一个树根下,一般是看不出来的,可谁想翀哥比我更“善良”,拿着手套走向了人行道旁的自行车道,一位大爷骑着自行车向我们驶来,速度不快,车轮转得吱吱作响,车后座上空空如也,看到翀哥的`眼神,我似乎明白了什么。翀哥做好了起跑动作,当大爷骑过他面前时,他一个飞步腾空而起,双脚伸直身子和手一起向前探去,头发被风吹的飘飘洒洒,要是再加上一个360度转身或空翻什么的,我就能举10分牌了。翀“缓缓落地”,只听见了一点细微摩擦声,手套稳稳的落在了车后座上,那位大爷毫不知情,更不知道刚才有一个东西从天而降到了他的自行车上,他还是那个速度,一直向前骑着。车子也毫不知情,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又拉了一位乘客,手套像一只初生的鸟儿,仰望天空,在这趟不知终点的单程列车中,踏上了旅程。

  我和翀哥哈哈大笑起来,可我突然觉得这件事不道德,用韩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做的不漂亮,我向翀哥说明了我的想法,翀哥表示赞同,他想再次启动时,我一把将他拽住:“翀哥,该我了!”我们两个交换了一下眼神,大爷骑的并不远,我飞奔而去,手套在后座上悠闲的躺着,离着越来越近,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我学翀哥高高跃起,来了个帅气的360度转身,手套又回到了我的手上……

  这时已经不早了,我和翀哥又把手套放回了原处,奔向学校,希望手套的主人能够早日找到它,左手右手早日相聚。

随笔作文 篇8

  这几天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大部分被我亲眼目睹了。

  先是卡车事件,放学时,一辆卡车与我擦肩而过,突然,上边摔下来了一个人,紧接着,又接二连三地摔下来了几个!

  我呆住了,定睛一看,原来是淘气鬼陈奕为和刘家伦。葛俊材等人。结果,被老师抓了个正着,挨了好一顿神说~~~真是太危险了一不留神就会——!!原来,他们巴在车尾上乘“顺风车”,结果摔得很惨~~自做自受!!

  接着,是“怪虫”事件。叉叉猫带了一只“怪虫”来,只见它长了两对角,口鼻很长,眼睛大大的,几条腿长长硬硬的,尾部还有小角,像极了一条龙!!我说:“看它很像一条龙,不会是龙的化身吧,干脆叫它‘龙虫’好啦!”大家听了,很是赞成。至于这条“龙虫”到底是什么,至今仍是个未解之迷~~(后来,叉叉猫把龙虫给弄死了,一项重大发现泡汤啦!!)后来,是采花事件。原来,是曹珊带领向孝哲等人,把好好的一树花全给打掉啦!一个老太太插了一脚,告到了学校,她们便被老师训了一顿,深切体会到了小花也有生命!!

  然后,是三舌事件。有一次,我听说可乐有三个舌头,不太相信,便让她张口给我看看——天哪——她的'口中两边真的多长了两个舌头!!吓了我一跳!

  另外,贝贝和菜包子在教室里打架时,把饮水机打入了垃圾桶!!以前也有过,但只是“打桶入桶”,如今却是“连桶带机入荒园”!把饮水机给打坏了,他们只好请人来修。

  还有,我发现肖缘的手指似乎有点残疾,她的大拇指无法“弯腰”。我问了妈妈,果然是这样!

  ......

  我们这个班级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我怎么可能妄图一次讲完呢?

随笔作文 篇9

  生与死,一个严肃的话题。生,是天堂;死,是地狱。两个极端的字眼,却莫名地被牵到了一起。被人们常常挂在嘴边显得很平常。平凡而正常,却又现实得残酷,真切得凝重。

  我们都习惯了生,每诞生一个新的生命,就表示竞争到了生的权利。活着,成长,这些无可厚非,也毋庸置疑,但是,都别忘了,尽管上帝赋予你生的权利,但它总有风化的时候,那时,死神在你别无选择的路口静候你的到来,这就是死亡。这同样也是一种不得不要的权利。如果说,生是一种偶然,那么死则是一种必然。当生之希望得以实现,那么死也就不可避免要到来,它悄然无息,毫无表情,冷酷且绝情。

  一想到死,我们不免想到黑白的遗像,黑白的灵堂,以及亲属们哭得昏天暗地,撕心裂肺的情景,有谁会想到天空中嵌着的缤纷的彩虹呢?应该不会,尽管有“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样壮烈的诗句,但谁又会愿意为了图个名声而去干这种傻事呢?应该也不会,其实死说可怕也可怕,说不可怕也不可怕,它是每个人必须经过的一件事,每一个鲜活的生命总会随历史流逝化为乌有,然后给你的人生打下一个精美的句号,也给世人留下了一串言已尽而意无穷的省略号。那就等待后人的评论了。

  有人说,既然出生后总是要死的,那干脆就不生好了,这似乎也太消极了,我认为,从生到死是一种过程,它不在乎你的原因与结果,却重视你的经历,人自打一出生就是要让自己活得更精彩。最后的死亡固然无法抗拒也无从更改,但在这赤裸裸的来去之间,我们应该竭力让自己的每一刻,每一秒都倍显光彩。

  当然也有很多人选择自杀,认为这样就可以解脱了,就可以了却尘世中的浮华,闹市中的喧嚣了,打个比方吧,生命就是跑道,无论你在途中曾跌打滚爬过多少次,只要你努力坚持下来了,赢来的.是数不尽的鲜花和掌声。只可惜有的人跑了一段后,只因跌了一跤就永远地倒下了,人活着不为什么,只图死后别人不在你坟前吐口水就知足了,为什么有的人生得肮脏,列得龌龊;有的人生得伟大,死得光荣;有的人死不瞑目;有的人死而无憾;有的人轻于鸿毛,有的人重于泰山?大概就是这个理吧。

  生是死的序幕,死是生的尾声,死也是一种洒脱吧?虽然我们不知死去的时刻,但我们可以选择死时的姿态、神情,不很潇洒么?死没什么好畏惧的,为什么这个世界总散发出熠熠光辉,是因为有我们生命的代代延续与死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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