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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06 14:57:43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已是深秋,吵闹的知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清脆的蛙鸣也难觅踪迹。初秋时那夏日的余毒此时亦不复存在了。呼吸那秋风中零落的气息,我的心便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出去走走吧,出去走走吧,内心深处的呼唤如同进击的战鼓一般一遍一遍敲击我的心灵。

  一个人,走在坑洼不平的小路上,每走一步,都可以感受到泥土的味道。那么的踏实,那么的令人心安。左边的稻田里满是收割后留下的稻草屑,静悄悄的躺在那里,好似迟暮的老人,享受这秋日的余晖。

  小路的右边是干涸的沟渠,原先那鱼虾极易隐匿的地方,现在已被厚厚的水泥抹平了。渠里不算光秃,干焦的污泥上冒着枯黄的干草。真是令人惊叹,那一根根可以被大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折断的小草居然可以穿透人力不可凿的“铜墙铁壁”。屹立于飒飒秋风之中。

  走着不多会,就感到疲乏了。一边感叹于自己的身体素质日益下降,一边停下脚步,闲立于一池塘边上,背对着稻田顺着明亮望去。好一处醉人的风景。远处,一排密密麻麻的杨树就像台上褶皱的幕布一般,遮住了它后面的神秘。给人一种被猫爪挠的感觉,让你着急期待那幕后之美,却又难已触摸得到。

  而那树梢上的'金乌好似挂在幕上的聚光灯,增亮已不是它的职责,朦胧才是它的任务。看那被它染红了的半边天不正是如此吗?收缩一下目光,再看看近处。杨树不再是密集,挺拔地站立着了。它们七倒八歪,勾肩搭背,就像喝醉酒一样。瞧,它们脸上那闪闪的红晕不是最好的证明吗?薄散的炊烟经秋风的指引,轻柔地荡过树梢。

  远处的归鸦火烧火燎地朝林子里钻,偶尔传来几声喳喳的麻雀声。“嗞”的一声,一片,两片秋叶向大地旋舞,估计是那几个调皮的鸟儿不小心的吧。学着稻草屑,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沐浴这金黄的余辉,呼吸这安详的宁静,一切烦恼顿时烟消云散。

  感受到脸上的温度正在下降,我缓缓睁开双眼。东边凄清的月光正在挤压西天的红霞。两者仿佛在打一场拉锯战吧。可是金乌毕竟忙了一天了,累了。它需要休息了。悄悄的拉扯它那金黄的裙摆退出幕后。留恋与不舍,直至消失。

  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气凛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此时的秋才是秋之为状吧。可是谁能想象一刻钟以前,整片天地还是那么的醉人。回去吧,回去吧,露珠已经上来了。是啊,冬离大家不远了。

随笔作文 篇2

  雪落西湖,点亮了西湖的梦,于湖鸥蹁跹中,走进西湖,走进一个寂静而诗意的世界……

  江南,我的江南。十里长堤,是她精致的珠翠,千里碧波是她优雅的霓裳。在杭州,在西湖,在断桥,浓浓淡淡的,演着才子佳人的传说。白雪皑皑下的西湖,从轻烟,从远方,从《诗经》,从《乐府》,袅袅走来。

  桥是寂静的',山是寂静的,青石板的小路是寂静的。她寂静在她的寂静里,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无声地,从三潭印月的清寂中走过,从断桥残雪的孤寒中走过,从十里白堤的幽雅中走过。尺幅千里的泼墨山水画中,一行行脚印,通向诗人吟诵的远方。

  雪中的三潭映月,看得并不十分真切,只是三个石尊,静静地立在水中。湖面上的倒影,微微颤颤,并不曾刻意了解过她的传说,此刻亦无寒月,只是在飘飘扬扬的雪花中,仿佛有这样一轮明月,映在潭中,遥远而惆怅。

  十里白堤已被雪花覆盖,遥遥望去,在悠悠的水波中,散着淡淡的银光,寥寥几笔,勾勒出一条素净的玉带。游人轻轻走过,生怕惊扰了雪的梦境。尽头的断桥凄凄清清,没有了许仙白蛇的相遇,美好而忧伤。

  雪后的世界是静止的,雪凝在叶上,冰卧在树中,蜿蜒的小路,曲曲折折,不知尽头,化为一帧风景。天与地,冰与雪,渐渐融在一起,如同虚幻,仿佛可以容纳一切,又仿佛只是手中一幅水墨画卷,徐徐展开。伸手摘下一片叶子,上面的雪也凝成了叶子的形状。轻轻握住一叶冰晶,慢慢在掌心化开,觉得仿佛像是握住了一整个冬天。张开手,便会飘出冬的絮语,一字字,一行行,氤氲着千年的诗篇。

  我总觉得,最能欣赏西湖雪景的,是张岱,“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在漫天雪花中,人会变得很小很小吧,茫茫天下,只有这一片无际的白,蔓延到心底。

  走在白雪覆盖的山间,雪白的石径上,只留下我的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想到,我和我所生活的世界,会不会是别人眼中的一幅画呢?隔着千年时空,笔墨旋转,描绘人在画中游……

随笔作文 篇3

  我是谁?我不是谁。

  我笨吗?从来都没有人说过我笨。因为我懂的好多东西别人都不懂。

  我聪明吗?许多人都说我的头很大,大脑袋的人很聪明,可是还是有那么多问题我找不到答案。尤其在感情方面,我绝对是个十足的白痴。悟不懂,学不会。

  我知道佛学,知道四大皆空,知道人生七苦,可又怎样,我还是看不开。还是关于感情方面的,亲情,爱情我都放不下,我做不到六根清净。我做不到。

  曾经,我爱过、深深爱过一个女孩。因为她的纯,她告诉我,爱是很神圣、很纯洁的,与金钱、美丑没有关系。于是我动心了,循规蹈矩、拼命的付出,甚至想得到整个天下来博得她的青睐。可惜我错了,错得很离谱,竟然把她无心的一句话当成了令箭。哈哈哈哈哈,笑话的主角竟然还是我。哈哈哈哈哈哈......沉沦,两年的沉沦,整整两年的沉沦。打牌、喝酒......我真的没有想到,她喜欢的是那种成功人士。而我,纵然我心怀大志,她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她甚至连看我一眼都觉得恶心。侮辱,心灵的侮辱,人格的侮辱,不仅侮辱了我的心灵,我的人格,还浇灭了我 对人生、对爱情的美好憧憬。但我没有恨她 ,相反,我还得感谢她给我上了这重要的`一课。

  两年后,也就是近一段时间,迫于家庭的压力,迫于自己的良知,我的那颗心又死灰复燃了,我又开始追逐起一个女孩了,尽管我还不知道她的长相,但我能感觉到: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我的。只因为彼此之间几次简单的电话交流。我不禁对天感叹,老天原来对我不薄啊,他只是关上了我的一扇小窗,而给我开了一洞大门啊。然来,还有更好、更适合我的女孩等着我的。

  可是,其实我真的不想说可是这两个字,可是我又不得不说,这扇门也是关着的,不仅关着,还加着锁。我想找钥匙,可找不到。我找了好久,累了,只想得到谁的帮助,但又有谁能帮的上忙呢?难道我只能放弃吗?

  每天都只能靠着酒精的麻醉才能够睡去,可着种日子又能持续到什么时候呢?我问谁去?

  唯一知道答案的人,也许永远不会来告诉我。也许会一直躲到我不想知道答案为止。

  红尘事,何时才能看透。我更不明白,究竟是老天还是命运要一再的捉弄我。我累了,烦了,也怕了。

随笔作文 篇4

  也许有一个安静的天使住在这里,使这里和天使一般美,也让这里有着不一般的安详和静谧。

  野百合零星地装饰着这片山坡,它们不时摇曳,跳着优美的芭蕾舞。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儿在风中悠悠地摆动身躯。河畔,两边的垂柳轻拂水面,吹着和风,夹着鲜花的清香,静静的河水从独木桥下淌过,似洞箫在月下吹出的凄哀情深。碧清的小河,水底铺着深绿的水草,被风吹得一起一伏。几条悠闲的小鱼,在清澈的河水里游来游去,在水草间穿梭,就像在玩着捉迷藏。最美是不远处的一个林子。在一棵大树旁,碧绿的藤条交错地缠绕着,守护着神秘的咒语。在嫩绿的叶丛与枯槁的藤条间,一些淡蓝的小花儿贴在上面,点缀着这一片绿色天空。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泻下来,散落在铺着青苔的小道上。古藤在日与夜的交接处施展魔法,将静谧的.美洒落。

  夜色降临了,月牙挂在树梢,轻纱似的月光照在这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朦胧的美。咦?月牙儿怎么也在轻轻地晃动?难道它也陶醉在这美妙的地方?怎么月牙儿上有圈涟漪?哦,原来是水中的倒影呀!

  天色越来越暗了,大家在风伯伯的催眠曲里睡着了。

  应该有一个美丽而安静的天使住在这里吧?

随笔作文 篇5

  迷迷糊糊的,我在这个世上活了28年了,真的感觉很茫然,经常独自感叹时间流逝的速度原来是这么快,特别是参加工作之后,每月都是做着同样的事情,一眨眼又到这个月交报表的日子了,啊,原来在这个公司已经呆了这么多年了,啊,原来她的小孩已经能走路了,我记得那时候她还和我下班后一块出去压马路呢,原来时间是按天走的。

  不管你是幸福的还是悲伤的,不管你是孤单的还是喧闹的,不管你还是不是原来的你,时间都陪着你,看着你,时刻提醒着你,大家这无常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天哪……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小时候吵着妈妈要吃足球巧克力的那个孩子,是偶尔偷拿爸妈一两毛钱出去买小吃的不懂事的孩子,是扫一次地能得到爸爸奖励的.小象卷笔刀的那个孩子。

  我经常看小说,睡觉前看,上厕所看,有时候走路也看,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闲暇时间我就会拿来看小说,我比较喜欢穿越的,不管是不是架空我都爱看,然后就会幻想自己假如能穿越回过去,我会怎么做,我会为了看天蚕变而偷偷摸摸大半夜爬起来看电视吗,我会认为自己取得年级前五名而沾沾自喜吗,我会那么不懂事吗,答案显而易见是不会。我会成为一个真正让爸妈骄傲的好女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碌碌无为的活在这个世上。

  既然已经这样了,小说也只是小说,虚幻仅仅只是那飘渺的虚无,那我会想其实现在也不算晚认知到自己与别人的区别,但是我是真的讨厌自己知错不改的坏毛病,其实就是对自己太宽容导致的。这样的我就不会那么容易有朋友,不会那么容易成功,不会那么容易积累财富。但是我不后悔,因为在这一世我遇到了世上最好的爸妈,我爱他们,我想为了他们改变,现在起,也不会太晚,对吧?

  28岁,我真正认清自己花了太多时间,太大代价,但是才28岁不是吗?什么都不会晚,只要我愿意,没有我做不到的!

随笔作文 篇6

  书,伴我一生,它是我焦急时的平静剂,是我忧伤时的调养剂,是我无事可做停留的港湾,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

  一次,我的笔丢了,怎么也找不到,我焦急万分。这时,我看到了一本书,是一本关于推理的书。我想从里面的一些方法里找到能帮我找回笔的,便看了起来。我看着看着,忘了找笔的事情,反而沉迷其中,看得津津有味;一次,我因为没而沮丧,随手拿起一本书,细细阅览起来,慢慢的,我的心平静了,陷在了书的'世界里,让我不去想任何事情:还有一次,哥哥走了,我的心中充满了无措,不知道干什么。这时,我看到了一本书,想借此打发一下时间。看着看着,我的心又重新明朗了起来,这都是书的功劳啊!

  书,是我的朋友,这个朋友可以帮助我增长知识,可以让我平复心情,可以让我遨游在书海中,还可以让我学到永远学不完的知识。

  书的世界像太空一样无边无际,像海一样包含无尽的知识,像天空一样任我飞翔……

  韩愈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告诉我们:和在读书、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走,没有顺风船可使。想要在广博的书山、学海中汲取更广的知识,“勤奋”和“潜心”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我的梦,中国梦,中国梦,强国梦。让我们从现在起共同努力吧!

随笔作文 篇7

  今天我上我爷爷家去摘草莓呢!我很开心。

  到了爷爷家,妈妈帮奶奶做饭,我和爸爸来到菜园里去摘草莓。我们到菜园里,我看见草莓有红的,有绿色的.,还有红绿相间的。

  我提着小桶在摘草莓,我只摘红色的草莓,因为红色的草莓是熟透的。我在前面摘草莓,我爸爸就在后面抢我的草莓,我说:“爸爸,如果你再抢我的草莓我就罚你摘100个草莓给我吃。”我爸爸不再抢我的草莓了,爸爸自己摘了自己吃。

  我自己摘了很多草莓,我很开心。

随笔作文 篇8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9

  一、撒哈拉之心

  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撒哈拉,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不大的房子,简单的生活。每天开着小吉普去沙海里兜几圈,等丈夫回家,看书,写作,如此而已。她的心是广阔的赤裸的简单的,正如这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那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

  二、敲钟人卡西莫多

  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企图占有吉普塞女郎未遂,便诬蔑她,使她被判死刑。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冒死将她救出。但教会有诬蔑艾斯梅哈尔达为巫女,将其绞死在圣母院楼顶。卡西莫多被这无耻的行径激怒了。他将副主教从楼顶上推下。之后,自己便****在艾斯梅哈尔达坟前。

  三、铁打的保尔

  一个普通工人的孩子,努力拼搏、顽强斗争,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不怕牺牲,同外国占领军、白党匪进行战斗。身带弹伤、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却高昂着头顽强的`抗争着。他便是那钢铁打造的保尔·柯察金。钢铁般的精神。

  四、被缚的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天火,宙斯为了惩罚他,指派威力神和暴力神用铁链把他钉在高加索山上。但他傲然不屈,拒绝河神与众神使者的各种诱和,最终在宙斯的雷电中沉沦于大地深处。

  这些,留在我心底,成为一道道永恒唯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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