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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19 10:13:15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一年四季都有雨,每个季节的雨都有自己不同的魅力和奇特之处。

  春天,雨奏起了沙沙的音乐,是那么的轻柔,那么的羞涩,就像一位刚转学的姑娘,不敢跟别人说话。春雨还是个受人欢迎的小姑娘,瞧,她来时,花儿努力地绽开花瓣,给她一个最甜的微笑,绿叶尽力伸展自己的身躯,给她一个最温暖的'怀抱

  夏天,文质彬彬的春雨变了,变成一位泼辣的女汉子。听她那奔跑时响亮的脚步,看她那调皮的身影,还招来了自己的左膀右臂——闪电和雷。一声炸雷、一道划过天空的闪电和她那声音响亮的踢踏舞,把许多孩子都吓哭了,可她还幸灾乐祸地敲敲玻璃。

  秋天,雨又变了,变成一位画家,瞧,她挥起手中的画笔,把稻子涂成了金黄的色彩,给大树画上金黄的王冠,帮菊花染上了五彩的颜色,把大地涂得美不胜收,真是个有才的画家啊!

  冬天,雨又变了,变得身上有丝丝寒气,冷不防,她跑进你的衣服里,那叫个冷噢。她还有个搭档——乌云,他把仅有的一丝阳光挡住了,整个世界变得模模糊糊。

  雨在不同的季节里都各不相同,真是变化万端。

随笔作文 篇2

  长大真的太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彻头彻尾的变了。

  我,十三岁了,一篇随笔每次都写得太悲哀,总是想问活着,到底干嘛。已然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变了太多太多。我在家里显得沉重,变得不太爱和亲人有过多接触,变得开始讨厌自己。我是一个坏学生吧,不爱学习,家里人总是希望我好,可我已经不屑了。或许从心里对家这个词也有了抵触吧。

  对于我来说,长大真的太累,一场场的考试,一次次的离别,这些都是人生必须经历的吗?也许是的.吧。

  现在的我,喜欢开始关注别人的家庭了,看到一些小孩子总会不自觉的嘴角上扬,或许是已经长大了吧。我和别人不一样,什么都不一样,他们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我没有。他们有对他们无比宠爱的母亲。他们有对他们特别好的哥哥姐姐,我没有。十几年了,才十几年啊,我竟已经数不清几次幻想死亡了,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一个错误,什么都学不好,什么都做不好,只会被讨厌,我活着干嘛呢?但是,这是长大啊,它不一样,它包含了多少,我们都不知道,或许是一场未来美好的婚礼,或许是事业有成,也或许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这些我们都无从得知,因为那是未来啊,我们都不是预言家,我们如果想要知道未来,唯一的途径就是长大啊。

  时间转瞬消失,光阴自当一去不回。既然人终会长大,那尽量快乐。

随笔作文 篇3

  七夕,空气里弥漫着甜蜜;七夕,清风里荡漾着浪漫,七夕在情人的眼中委婉着柔柔爱意;七夕,在男人和女人的心中牵起遐想无限。

  ——题记

  盛夏,耀眼绚烂的阳光下,彩蝶比翼双双翩飞,杨柳摇曳轻舞飞扬,姹紫嫣红的花儿,在蒸蒸的热气里,透出些许妩媚的风情,轻盈的摇摆间,那颗不安的花魂随之起舞七夕,随着滚滚热浪而来,向人们昭示着爱如火般的热烈;七夕,给了东方古国的情人节一个浪漫的名字和一个凄美的传说;七夕,给了文人骚客一个言说爱情的理由;七夕,在情窦初开的少女的心湖里投下了爱的涟漪,也在久经情场的半老徐娘的胸中掀起爱的狂涛。七夕在我的眼里,又是什么呢?是商家的一个极好的营销机会?还是自己可以随心所欲,疯狂购物的一个注脚?然而,我同样不能免俗,在爱的浊流里,歌唱着不再纯色的恋曲

  一直觉得如今的电视节目太俗,太烂,所以N年没有对着电视机的屏幕熬夜了。不幸的是,七夕前夜,不知道是偶尔的心血来潮,还是鬼使神差,竟然兴意盎然的想看电视。随手打开屏幕,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档大众喜闻乐见的相亲节目。看着聚光灯下的红男绿女,郎财女貌,索然无味之感油然而生。尽管屏幕上的女人们环肥燕瘦,摇曳生姿,男人们非富即贵,风度翩翩,可是我的心里却别别扭扭,不以为然。看他们择偶,疑是在菜场买菜,他们看的是,是否是俊男靓女;问的是,是否有房有车;念的是,经济实力是否强大重重条件累加,就像在高级搜索,定位准确无误感觉就像是一次模拟的爱情闹剧,是一场心知肚明的爱情游戏,是个别人的游戏规则和趋之若鹜的大众群体。

  然而,两情相悦的过程并不是在演戏,两颗心的相融是人世间最为复杂,最为麻烦的历程。心爱的人的喜怒让人诚惶诚恐;心爱的人的嗔怪让人不知所措;命运的捉弄让人始料不及也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大家都太忙了,忙得没有时间去爱,只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规定的任务,一如游戏里的打怪升级。可是,我总觉得有些东西本不该是这样的,真的,不该是这样的。

  不记得哪位名人曾经说过,80后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因为姑娘们不是嫁给了房子,就是嫁给了年龄。其实,婚嫁本应是一锅小火慢慢炖,用心细细熬,精挑细做的高汤,抑或是一壶细细过滤,慢慢煮沸的咖啡,如今却委曲求全的成了用一碗开水一冲了之的速食面和速溶咖啡。香味虽然还是那么诱人,其滋味早已今非昔比,鲜美不再了。谈婚论嫁的理由层出不穷,因为有别墅,因为有豪车,因为有5克拉的钻戒,因为能拿绿卡,因为你漂亮,因为你年轻,因为你让他在人前人后虚荣一把唯独少了,因为爱。面对太实在价值观,真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也许,爱情只是一个说烂了的词,她真正的涵义已然被人们遗忘了。

  其实,爱情没有固定的模式,甚至连对和错都很难分得清楚,你掏心掏肺的爱过,哪怕是悲剧落幕,终也无悔。爱情不会像玩转一个魔方那样简单。爱的路上,有阳光有鲜花,也有风有雨;爱的路上有欢乐,也会有痛苦;爱的路上会常相聚,也难免苦别离。爱情不是一道固定的方程式,只能让感觉跟随着自己的心,用真心去爱一切。不奢求物质,不问对错,不纠结于归宿,爱无定式,无据可循,爱因其无法预知,才更显迷人。

  漫步人生路,金钱固然是重要的,可是并不值得穷尽整个生命和情感去下注,如果你轻易取舍,那么,也会轻易失去一生的幸福。有时候物质的诱惑是致命的,但是只要想到自己有很好的工作,有不错的收入,完全能够不依赖别人,让自己过得很好,那么你就会自然而然的生成出抗拒诱惑的能力,坚持诚实正直的能力,培养依靠自己的能力。自食其力实在是要比跻身豪门,仰人鼻息的过日子要好得多得多!

  现在流行称二十大几的男孩和女孩为剩男剩女,人们往往用一种同情的目光看他们,而我却不然。我认为他们之所以被剩下,并非本身不够优秀,实则是因为他们有着宁缺毋滥的坚持,有着世人皆睡我独醒的清醒,有着对生命极端的尊重,有着对爱情的纯洁的渴望和追求,才不愿匆匆的贸贸然的把自己交付给知之不深的人。尤其是女孩子,懂得拒绝,保持适度的距离,是一门重要的艺术,把持不住的`女孩子,她换得的,也许是一生的痛苦。

  美满的爱情是女人一生的追求和向往,然而,不得不明白,有时候,爱是一种牺牲,更是一种包容,只有这样,才能享受爱的幸福,而不至于被情丝缠绕难以自拔。女人最大的敌人并不是贫穷和默默无闻,而是时间和岁月,当风华逝去,踏实恬静的心态才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是千万不要因为目睹美人迟暮就在年轻的时候拼命挥霍情感,女人要学会爱的能力,却不要相信爱的神话,因为没有两个人真的可以匹配成天衣无缝,人经历的越多,往往越难以满足啊。

  生命是一场华丽的错觉,任性的哭,放肆的笑,伴着我最心爱的吉他,和着不羁的醉人旋律,独自唱响一曲爱的乌托邦。很欣赏老枪的创作风格,他喜欢在间奏中加入口琴,那婉转的曲调引出优美的声音,令人陶醉。做人行文岂不也是这样,抒发情感最好要恰如其分,既不要拘泥也不要滥情,最高贵的美,莫过于此。纵然不像花朵那样明艳的绽放,那瘦瘦的香气却掩在波光的影子里,和着月光看陈年的芬芳由远而近,而近七夕之夜,我只为引渡一叶香蒲草而剖开水面,然后小心地种上自己……

随笔作文 篇4

  冷夜,失眠。

  起床,看雨。

  还是淅沥沥的小雨。我喜欢雨天,喜欢淋雨,特别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是现在是夜晚,否则我非出去淋个痛快不可。为什么是晚上我就不出去了呢?因为我很怕黑的,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可能是因为习惯了吧!不过,有时候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呆在黑暗的屋子里,虽然很怕,但依旧喜欢。不知为什么,一提起黑暗,我就想起了灰原哀,那个落寞的孩子,那个努力伪装坚强的孩子。我同情她,了解她,喜欢她,虽然她是小说中的人物。我想,可能我也容入了《名侦探·柯南》的`情节中了吧!我看不透灰原那双忧郁的眼睛,但我懂得她那浅浅的笑颜――她不再选择逃避,她会变得坚强。这一点,我坚信。她还在研究APTX――4869的解药吗?或许不了。我想,她应该学会从容面对,学会顺其自然。我说过,灰原在伪装坚强,其实她是个脆弱而敏感的孩子。我和灰原是两个世界的孩子,不可能相识,但我确实是认识了她,不知她是否也知道我的存在。灰原,我;我,灰原……

  雨下大了。从阳台向下望去,一片黑暗;向上望去,也是一样。小区里没有行人走过,没有车开过,对面的楼没有任何一个窗户里开着灯。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无端地害怕起来。突然感觉到了时间的快。记得刚上初一的时候,老师经常在我们的面前唠叨中考,我不以为然,认为那还离我远着呢。然而,我现在已经上初二了,初中的二分之一的时光已经逝去,我努力地挽留,可它仍不紧不慢地走着,走着。我也一样,我在青春的道路上走,慢慢地走,小心翼翼地一直走下去,走完我青春余下的苍翠年华……面对时间,我只有沉默,我无能为力。

  我趴在窗台上,想着想着,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我抬头看了一眼夜光表,哦,已经2点25分了。

  没有雨声,一切静得可怕。我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无助。想听音乐,却害怕自己听得泪流满面。我,注定这一生孤独。所以,我必须要习惯。习惯了,就好了。

  就这样吧!睡觉。

随笔作文 篇5

  小时候的我们,就像是生活在温暖的水族馆中,那里的水是恒温的,安逸的环境是父母的恩赐,我们习惯了捧在掌心里的呵护,可是呢,厚厚的玻璃壁也阻断了我们和外界的赤裸裸的接触,导致刚踏入社会的我们在感受到冷漠时,怀疑着世事炎凉。

  离开校园,步入社会的那一刻,厚厚的玻璃壁土崩瓦解,再也没有温暖舒适的环境让我们肆意的生活,再也无法随心所欲,凡事都有了顾忌,做一切决定前,必须三思而行。就像觉得工作不合适,要换一份新的,也得考虑,也得权衡,因为生存是个很严酷的'问题。

  刚踏进社会的大课堂,真的有点不适应,在我的世界里,朋友就是朋友,就得掏心掏肺来对待,我也是这么做的,可是换来的确实无尽的索取和不知足,我不愿说人性的恶,可事实是这样告诉我的。在职场,朋友是另一种解释,就是价值。一段友谊的衡量,是看你对她是否有价值。在职场混的时间长了,我们竟然习惯了见面时微笑,背后却是无尽的冷漠。时代在变,生活往好的方向走,人呢,却变得越来越冷淡,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不想受伤,用冷漠来呵护脆弱的心。

  生活就是如此,冷漠也罢,热情也罢,带着一颗有良知、知温暖的心来生活就好。

随笔作文 篇6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阅读,明白其实很多时候就是在一本本书中学习到一些新的概念,新的名词。有时候一本书看完,你可能记不住很多内容,但合上书之后,如果能记得其中一两个关键词的话,就是你的一大收获了。

  原来我对于这句话不太了解,渐渐地多翻了一些书,突然就明白这话的道理。毕竟我们都不是超人,也不是超强记忆者,所以很多人都说看过一本书就忘,感觉自己是白看了,其实不然。我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归根结底,其实还是自己看的太少了。

  拿自己最近看的书的数量来讲,其实不算多,但比起以前的阅读量那是有一定的提升,后来我发现,有些名词概念,我在这本书看过,隔一段时间可能在另一本书上也看到人家提起。也许在之前我对那个概念印象不深,觉得自己是看过就忘,可重新看到它的时候却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比陌生感来得熟悉,也有一种小小的成就感。在那个时候,我就有一个很深地感受,那就是那些读书多的人,其实就是先有一个量的积攒,之后才渐渐地搭建起自己的知识体系。

  杨绛老师曾说过,我们就是想的太多,书看的太少。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你书看的多了,自然而然会在脑中把那一些学到的零星的知识碎片组合起来,变成自己的一个知识面。如果觉得自己看过之后,不太懂得思考,不知道怎么输出,或者写出来表达出来的东西质量差强人意,那除了有没有用心阅读之外,就是阅读量的问题。

  了解了这个问题的本质,也就更明白自己应该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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