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随笔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随笔作文 篇1
我想我可以开始写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起的很早。等我收拾完后,太阳已经向我点头了————出发了。临走前,我妈对我说了很多结果是又从我另一只耳朵出去了。在向我家的狗狗打完招呼后,我坐上了车,去往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独自学习。
一路上坐着车,父亲的车很小,却很舒适。我总喜欢坐着副驾驶座望着窗外。偶尔发一会儿小呆,想一想这个暑假我做了什么,想了想暑假最后一天我又做了什么,窗外并没有风景,而我却能想起,这个暑假去新昌的旅途中,那雨后在山中的云遮雾绕,弯转的公路在山腰上盘旋着,我可以坐在车里观望远方,远方的山顶或山腰上,白茫茫的雾停歇在那,我拿着相机,左右忙个不停。或许,人生就像一场旅程,你永远无法同时顾及左右,你只有选择一面,放弃另一面。尽管没办法,我还是会讨厌,因为眼下的太美了,恨不得这里全是你的。
车停了,我终于到了。就这样,匆匆的踏下这块土地。我是这里的新生,对于这里的一切,陌生而又熟悉。我踏进了校门,立下了一个我人生的第一个理想起点——————大学。我对大学的憧憬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为了考上好点的大学,我必须避开坏境的干扰努力在这所恶劣的高中读书。整理好寝室后,父亲又给了我100块,我手中的生活费并不多,但对于我来说,我还是第一次收到父亲给的钱,在初中阶段,我几乎是不向父母拿钱的。
父亲开着车回家了,我又背着书包独自走到了校门口,呆望着陌生的陌生。突然内心有种莫名其妙的喜悦,我想我可以如愿所偿————我终于一个人了。我走进了学校,为了找一个人,我的朋友,一个和我一起学习了9年的朋友,我不紧不慢地走向寝室楼,走向可能有他的地方,我心里正在担心是否他已离开。不过,上天对我还是宽裕的,我不费吹灰之力的看到了他,他正从寝室出来,并和他妈妈在一起,我想我午饭有着落了。正如心里想的一样,我们一起坐着车再打了的到有意思,我算是旧地重游了。我不说和谁来过,也不说什么时候来过,一切仿佛如昨天一样,我再一次做到了那一靠墙壁的位置,我享受着回忆给我带来的点点滴滴。
吃完午饭,朋友的妈妈离开回家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们也出去了,出去后没有任何安排,只好到处走走,就一直走,也有来回的走,甚至不知道来回了多少遍,我们走了很长一段路。我的目光在每段路中急切的扫描着每一个建筑,我希望能买到我想要的东西。是送给别人的礼物。
几乎快到一点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学校,班级里才三四个人头。我随便找了个位置放下了书包,匆匆地又走出去,我们到了食堂,食堂每张桌子配四把椅子,食堂里静悄悄的,除了过往的人以外,坐下聊天的就只有我们俩人。就这样,我们聊了一个下午,。 时间一秒秒,不怕死地往前走。差不多四点半我和他就各自奔往自己的班级了,说起来在同学堆里,我算是混的最差了。中考的时候,虾有虾路,各显神通。有的人每次月考都不及格,中考竟然有600多分数,这种超长发挥,我不敢做什么表态了,我已经弱到了没有资格质疑别人的地步。接下来是最可怕的事,我到了所在教室,迎接我的.是数十双异样的刺眼的眼光,让你浑身不舒服。我坐到凳子上,在老师来之前,没说一句话。
从来没有独自面对这么庞大的陌生群体,内心告诉我是不是要更主动点对人家交流,不过,我这么一个人,能与这帮人有什么共同语言呢,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难以想象,我居然还要在这里呆上三年。像我这么宅的男孩,12天就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了。说起2班,我打小就与“2”这字结缘,我在小学时,就一直是2班的,102 202 302 402。到了初三依然是702 802 ,不过到了初三我才翻了个身,到了4班。这下子,又让我归属在了“二”这个字眼上面,我确实与它有些“尘缘未了”啊。
晚上是考验我毅力的时候了,寝室是特别会吵,比我想象的还麻烦多了。吵得我睡不着觉,而我又不是一个喜欢开口让别人住口的人,我只好不耐烦的等着。等,真不是个滋味,那好像是一种煎熬,是一种痛苦,梦乡在呼唤我,而我却不能与其陪伴。唉,想起了在家的生活,想起了在家可以躺在床上,透过窗,深深凝望满天星斗,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入睡。越是这样想,耳旁的说话声就越响,他们的话题是无聊透顶的,尽管如此,也有吐不完的口水,无语!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又让我联想到未来三年的高中生活,我可真期待一个属于我的“十八岁的天空”。 很困很困了,还是吵得让人睡不着,大概是十一点左右吧,还是那漫天的声音,受不了。要是有人陪我就好了。想起了早上那句神气的话。
呵呵!我居然是一个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随笔作文 篇2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听着陈奕迅的《十年》,缓缓的在街上漫步,渐渐回想起曾经那些陪伴过我的人,时间真的是是世界上最毒的毒药啊……
我苦笑着,时间,它不会令人死亡,不会令人痛苦,只是年年月月,毒的穿肠蚀骨,让曾经的一点一滴,曾经的永不忘却,成为一个淡淡的背影。
还记得第一次听《十年》的时候,慢慢的笔触,轻轻的旋律,慢慢地把这种日积月累的伤痛,一点一点的沉淀在短短的几行歌词中。
十年,太远,真正的伤痛,或许,两年,就够了。
沿着路,走过曾经繁华的街道,闭着眼,忆着曾经的前尘旧梦,就如水墨画中沧桑的旧笔墨一般淡去,只留下缕缕墨香。
慢慢走过这里,我们曾经的家,我们曾经住过的楼房,曾经一起读书的学校,一切似乎都变了,只是又似乎都没变……
几曾何时,当我开始在数学的`题海与计算机的程序中挣扎,你们在四处看著名牌衣物;几曾何时,当我只会用笔墨蘸着蓝墨,你们已经可以在联欢会上博得阵阵掌声。
我还是我,你依旧是你,我希望没有变,可是,不再像从前。
现在的分离,是不是在证明着,你和我,就像两颗不同轨迹的流星,划过天空,勾勒出灿烂而又短暂的痕迹。
时间啊……就是这样的可怕,纵然用最深沉,最浓烈的回忆,也无法抵挡。
从此朋友,成为路人。
随笔作文 篇3
下班路上,一串无忧无虑的笑声随着一阵奔跑的脚步带着风从我身边吹过,发梢微动,一丝清凉,心里空落落的,不禁感叹岁月的脚程是那么快,快到我猛然清醒时眼前的景色已经改天换地了。
曾经,想当年,这样充满回忆而又一去不复返的词组从没想过也能自然的从我的嘴巴里飘出来,其实我个人是不太喜欢这样无奈的感觉的,那代表着失去,我已经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爸妈的青春,自己的`青春,小伙伴们的青春,但是就像别人的说的随着年纪的增长大家的记忆却自动的选择记住了曾经青春的岁月,而且越发历久弥新的感觉,但是越是靠近自己的事情反而是越能被自己忘记。
其实我想说,记忆是美好的,但是把我当下却是更加重要,就像那年大家奔跑在校园的操场的时候,大家是记着当下的快乐的,懂得享受快乐带给大家的清新的或者浓郁的香气,真的。但是渐渐走进社会生活之后大家却被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消磨了那种享受快乐的心情,每天在不见阳光的、恒温的办公室呆着,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管身体还是心理都是水晶般脆弱,容易受伤,与大自然打交道越发少了,每天在钢筋混泥土和汽车尾气中穿梭,欢笑中也不自觉的带着压抑的感觉。
大家商量一下,不如哪天大家出去走走怎么样,就去大家读书的学校,最好是中学时代的校园(假如它还在那儿),去看看曾经的操场是否还是那样静静的呆在那儿,和几个交心的朋友一块聊聊往事,聊聊最近的心事,也会说其实物是人非也是一种幸福。
于是大家很快就会发现,其实没什么大不了,让这些不愉快随着那奔跑的孩子带来的风飘散在空气中吧,让那些快乐感动跟随大家的脚步继续前行,随心大笑两声,身心舒畅,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手拉手的奔向幸福的今天吧……哈哈哈……
随笔作文 篇4
有人说过:叶的绿是为了衬托花的红。我却不以为然,只道红花俗气。
不知为何,一直讨厌红花的我,在那初春的清晨,看见你满树的红,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嫌弃,只觉得有一种惊喜弥漫在心头。
红花?我怎会喜欢上一直被我贴上“艳俗”标签的红花?
不知不觉中,我的脚已经离你越来越近。
清新的空气顺着呼吸进入我的身体,我并不期待着会有什么惊喜发生,然而你着实给了我一个惊喜。
原来你满树的红并不是花,这倒是我孤陋寡闻了,却不想这世上还有一种名为“红叶李”的神奇植物存在。
抱歉,我才是那个俗人,一见着红色,就以为是俗气的红花,却不想这正是你别出心裁的新颖之处。
虽是初见,一种“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却油然而生。
改日我再来拜访你。
再次见你,已是数日之后,你身上又绽放出了许多新生的美好——那素白如雪、温润如玉的,是你的花!
热情与冷静并存,你当真好生奇怪!
我看见了你暗红的叶,是那样尖锐,那样沉默,似即将离弦的箭,带着那一团火,欲烧尽这早春还尚未褪去的寒气。
你的叶,是那样浓稠的暗红,恰衬出了那若有若无却又实实在在的素白。走近了才发现,你的花,竟是最不起眼、最为平凡的五瓣小花,每一瓣都那么晶莹。你分出无数的枝丫,任这一点点莹润的白肆意绽放。
你的`花不似叶那般热情,而是一片安静祥和,顏色是最为柔和的乳白色,每一瓣都勾勒出一条美丽的弧线,那还未完全开放的花骨朵儿和那个抱成团的花苞更显恬静。
唯有走近才会发现,你的外表愈是温润柔和,你的内心便愈发火热。我想象不到,素白如你,竟长着一颗火热的心。你内心的火热,竟也凝成了暗红,一如你火热的叶,却又透着些许晶莹的韵味,阳光竟将你素白的花瓣染得隐隐泛红了。
我当真看不懂你,只好无奈走开。
再一次回眸,却看见满树红色的焰火,而那一朵朵白色的花,就好像是由于温度高到了极致,泛出的白色的火苗儿。
我才发现,我是真不懂你。你的白,不是因为安静,而是因为你过于热情,热情到了极致。
随笔作文 篇5
《一》
夜,深了;人,尽了……
街上黯淡无光的街灯诉说着它的无奈和寂寞,在我记忆中,它在这里独自守护黑夜已多年了。每当日薄西山,我们先看到的,总是它的身影。如此淡漠,如此寂寞……
此时,黯淡的灯光闪烁着,如天上某颗误入大气层的陨石,于我而言,却犹如天边那颗启明星。照亮了,我们空洞的眼神,也照亮了,我们悲伤且寂寞的心。我以45°仰望天空,泪,潸然落下…...
天边那颗启明星陨落了,那黯然的路灯熄灭了,心,空空如也……
《二》
盛夏,于奶奶家中庭院……
此时的我右手拿着已有一定年份的蒲扇,向着自己扇啊扇啊…...
夏至,蝉鸣声孜孜不倦……在燥热之人心中,是烦躁至极。可置身此境,估计任何人都烦躁不起来吧!
夜凉如水,珊阑寂静……
皎洁的.月光透过树木,打在地上,光迹斑斑,摩沙着的树叶因风骚动,犹如这皓界之中依风为曲翩然起舞的女神,好一幅唯美优雅的画面,令人置身其中便不能自拔……
随笔作文 篇6
正当这一对情侣幸福的偎依在一起时。以前向雨告白失败的枫,在黑暗的角落里怨恨的盯着天。是他,是他抢走了雨。如果没有他,现在和雨偎依在树下的人是我!!
枫猛的走到天身旁,拽着他的领子就对他拳打脚踢。枫的几个哥们见状,上就前帮忙。“别打了,别打了。”雨心痛的喊叫着。痛恨到极点的枫,拿起刀就向天刺去。“雨!”一声凄惨的叫喊划过天空,可在这空无一人的公园里谁会听见呢?在枫刺向天时,雨奋不顾身的挡在里天的前面。刀刺进了雨的身体里。一瞬间,痛苦的表情凝聚在雨的脸上。血染红了雨的衣服。枫沾满血迹手不停的颤动,脸上充满了惊恐的表情。枫的几个兄弟见情况不妙,拉着枫就飞奔出了公园……
“樱花真美啊!”一片樱花舞动着飘落在雨的手上。“是啊”望着怀里的雨,天温柔的应着“雨,等你好了我带你去看樱花林”。雨虚弱的笑了笑,她苍白的嘴钩起一道好看弧线,让人觉的她如天使般纯洁“我去不了了,这棵樱花树很美,我很满足了。能和你在一起看樱花,我此生已经没有遗憾了。”“不会的”天赶忙说“你会好的,你一定会好的”“天,虽然我们不能海枯石烂,但我能至少能看着樱花在你怀里死去。我的血流了那么多,我好累。我要睡了,再见。”雨说完就永远的睡去了,永远……
“雨?雨!雨——”天痛苦的嘶叫着,紧紧的抱住雨。泪水顺着他的脸庞划落下来,滴在雨无血色的唇上。天幻想着雨再次睁开眼睛,一起去看美丽的樱花林。在许愿池立下海誓山盟.可他的雨再也回不来了。
天用光了所有的'积蓄,带着雨的尸体,来到了日本一片荒郊野外的樱花林。他把雨放进花高价钱所打造的水晶棺材里,又用漂亮的樱花洒在雨的身上。天握着雨的手哽咽着说:“你不是想和我看樱花吗?我做到了。没有人会来打扰我们了,以后着就是你的家了。你放心,我会守侯你直到永远……“
雨密密的织着,好象在叙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樱花林中响起了凄惨的琴声,如弹奏它的主人般痛苦。雨水滴在天的脸上,和泪水浑在了一起。
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
纪念我死去的爱情
而我为你隐姓埋名
在月光下弹琴
对你心跳的感应
还是如此温热亲近
怀念你那鲜红的唇印
随笔作文 篇7
紧握的那一片荒芜,悄无声息的将时光拖走,孤秋曾有过挣扎,最终还是败给了寒冬,远方苍黄的田野,迎接着寒冷,不经意间已经白发苍苍,田埂上遍地消融的白霜,拂不去岁月的尘屑,却带走了属于田野仅有的温暖,冻结了它那脆弱的心。
冬阳暖暖的,撒下金黄色的光芒,但那只是别人眼里的风景,你我,世间过往行人,匆匆来,匆匆离开,也许在不经意间留下你的足迹,但那仅仅属于过梦,从未属于你。多少次的寻觅,回眸,丢失时光,只为找到梦,这种虚无缥缈的事物。然而,却无人回头,就这样,错着一直走,等到尽头方才罢休。
风从未怒吼过,它仅仅是将所到之处的.风景尽收眼底,发出的声响,其实是风的欢笑。当然,看待不同,便有别样世界,在大家眼里,那就是风,总在冬季拿着刀,秀逗你的脸庞,挑衅你,直到你发怒。也许,在他们的世界里,这只是游戏,一种表达友好的方式。不要太在意这些繁琐的事情,生活怎样欺负你,你还不是不知道,何必计较风是否是在表达友好呢?
树叶凋零,熙熙攘攘的路人,未曾拾起过那一篇秋景。落叶归根,土壤也许才是它的最好归处。无所谓风,无所谓阳光,一张秋景图,从乡村到城市,来了一场华美的邂逅,也在冥冥中造就了一片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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