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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1-01 13:52:11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动物,许多人都喜欢,人们大多喜欢猫啊狗啊,认为它们听话又可爱,但我不喜欢它们那撒娇和娇嗔。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凶残,人类见了它们大多逃之夭夭,这就是和狗形似的野生动物——狼。

  狼,许多影视或图片,我看的最多的是它们成群或独自在寒冷的草原或雪地间捕食。它们是脊椎动物,和狗是亲戚。它们见到猎物后紧追不舍,能和任何动物一起跑,知道猎物筋疲力尽然后一扑而上。它们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猎豹!狼似乎什么都吃,不管对方体型和攻击力多少,都可以干掉它们。狼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它们十分聪明,知道要团结,就算是要死了也不会离群。据说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歌。我真想听听狼的“歌喉”呢!

  我喜欢狼,一是因为它们的相貌——长长的灰色或白色毛披着全身,两只耳朵尖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夜里会发出光芒。但是人们都用“大灰狼吃了小孩”、“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来了”这些话来哄小孩,令孩子们惧怕狼,我小时候也是,但是我了解了狼。它们长得挺可爱。二是我看到了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完的食物藏在某地,饿了再吃或用来哺育小狼。它们只有把储存的食物吃完了才会出去捕猎。狼是一种节约的动物,它们看似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给吃了,但是它们也知道节约这个词,而“某些自认为善良的动物”却浪费。这种“动物”说的就是人类,他们说自己怎样怎样好,最后饭店里还不是获得了“善良人类”的额外馈赠“剩饭”?那我宁愿当一匹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本来,狼是没有天敌的,它们连牦牛什么的都吃,当然,它们没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的进化”,它们多了一个致命的天敌,几乎使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认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狼遭到前所闻有的捕杀,这些人多“善良”啊!如果没有了狼,那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会危害人类,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就是喜欢狼那野性,我十分讨厌阿狗阿猫的撒娇,为了一点食物巴主人很久,还不如狼,自己去找东西,努力得到它!

随笔作文 篇2

  成都的老城区安静地站在那里,温暖清寂的样子。

  ——题记

  成都是此次甘南之行的最后一个目的地,高原草垫上摸爬滚打十多天,来到了这里。我想,我爱这座老城,甚至胜过对九寨的震撼。

  第一日来时已近黄昏,吃过特色的火锅,汤底是一片红彤彤,还有成串成串的花椒,咬到嘴里,舌头都是麻的。一通水深火热地大块

  朵颐,吃得我们这些江南长大的儿女,人人脸上都是一片潮红。

  漫步回去时已是月上屋脊,路灯发出昏黄明亮的光轮,满街的梧桐,安稳而静好。一小块街边的空地上,有年幼的孩子,滑旱冰,打羽毛球,稚嫩的脸庞在灯光照耀下更形清媚。我去过很多的大城市,北京,西安,上海,广州,哈尔滨,远的甚至于东京。无一不是车水马龙的忙忙碌碌,商业街上人来人往,却都是一张张豪华却冷漠的面具,不知所措在人海中央,不由得让人冷从心来。成都,它不同于任何一个,它休闲缓慢,懂得有时候,时光的浪费其实是必须的,偶尔的放纵是被允许和美丽的。

  第二日晨早,去了宽窄巷子,多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老房子,有的改成了店铺,有的还是民居,属私人所有。有老人吹箫卖艺,算是晚年的消遣,老友们聚在一旁,谈笑风生。茶楼,戏台,清吧,处处皆有,石墙上有时会有立体的雕塑,与墙壁相连,别有意趣。店面多有奇怪的名字,记得一家清吧(酒吧的一种)名叫“点醉”,墙头上蔷薇开得正好,有两簇花枝还微微翘起来,绿叶透亮,衬着紫红的花朵,说不出的妖娆美丽,在石青色的秦砖之上,仿佛交融在了一起。还有名叫“一针一线”的布衣小店,不曾改变老屋四合院的布局,跨进高高的木门槛,盆景和竹林掩映,浅浅淡淡斑驳的光影,小小的天井里,木桌上放了骨瓷的茶具。西厢房的中央,织机上悬着嫣红的绢丝,苎麻围成的灯盏,檀木做骨,一尾红鱼游在米白的'布中,墙面挂上一盘一盘的围巾,真丝,棉麻,细纺,官绸,平布……隔着一道门槛,本白色的布衣一件一件挨着,挂在木衣架上,墙面上,垂花门边蛛盘扣一字领,印着山水鱼虾,梅兰竹菊,也有绘着青花的,我最爱的缠枝莲纹,枝枝蔓蔓的缠绕着,以青色缠绵在那白里,相辅相成,空灵安静,当真是极美。

  留恋地告别布艺小店,在巷子里信步走着,偶然邂逅拍艺术照的少女,一袭火红,妆容精致,倚在古巷砖墙,惊艳的一抹亮色。我摇头走开,真正的成都女儿,应该是清丽鲜活,老楼里成长,碎花的布裙。棉麻的裤边,眸子澄清,纯真质朴。成都最与众不同的,便是市井生活,它让市井脱俗温暖,没有肮脏灰暗,那么真正的成都女子,也应该具有这样的气质。我是个与大众审美脱节的人,固执的相信每个城市有不同的气韵,那么,能把这个城市真实风情展现的女子。方才是最美好的女儿。

  我是经不起风浪的人,却喜欢旅行。看过更多的风景,会使心也宽广得多。这一次,从未涉足的西北大地,又一个万里之行。成都,给它画了一个美好的句点。

随笔作文 篇3

  最近总觉得缺点儿什么,后来才意识到,我没有了空间。本以为没有这一玩意儿并无大碍,但还是会觉得空落落。

  今晚看了一篇文,心有所感,最后终于决定下载空间。当真正准备写的时候,刚刚那一丝触动仿如飘忽的淡淡花香,若有似无。

  但总有一种味道在深秋回荡,总有一种心情如秋叶飘落,恬然,静美。

  清秋的落叶开始泛黄,微风一吹,便会晃晃悠悠地轻轻飘落。每天,我都在家与学校两点一线的路上走过。经过半年多,在每一个清晨与月落的变化中,终于在走与过的过程明白点的开始与终结。而连接的线,便成为生命的印记。

  这条线,从家开始,从家结束。从校结束,从校开始。而一直陪伴着我的,就是路上那一个个特色的小吃们。那陪伴着我许多个午饭的麻辣伴,一家增加到两家;串串依旧火爆,吃一次也成为每一周奢侈又甜蜜的期盼;连同清朴的大饼也洋溢起温暖的清香……落日的余晖穿过林立的'大楼,在落叶与青烟的晕染中碎影成花。在两点一线的生活里,终于从今年春天的步履匆匆走到现在的从容不迫。这种蜕变,仿佛历经树叶清脆激情直至秋叶飘落的恬然静美。

  生活依旧继续,秋风频频来袭。没有太多的悲怨,没有太多不满。只想在激荡与静谧中,寻找秋风的轻柔,秋雨的温暖,落叶的生命,余晖的灵魂……

  因为始终相信,生活会越来越美好。

随笔作文 篇4

  找老伴儿

  阴玉军

  走出派出所大门,老赵跟在儿子后面,低着头,敛着手,仿佛犯了错的小学生。

  儿子小军却没因老赵的好态度减少丝毫的埋怨:“爸,说多少次了,没事在家看看电视、喝喝茶都行,别出来乱跑。你又不记路,没半月已经三次来派出所领你,咱不烦,人家还烦呢!”

  无论儿子如何数落,老赵一声不吭。回到儿子家,一头钻进自己的房间就收拾东西。

  “你干嘛?”儿子奇怪地问。“回老家,我要回老家。”老赵坚决地说。“在这里不缺吃不愁穿,你回老家干嘛?”

  “是啊,爸,你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老家我们也不放心。”儿媳小惠在旁边帮腔,“你要真闷了,让小军带你出去逛逛,后天正好周末。”

  “我不闷,就想回老家。”老赵倔强地说。

  “你这人,真是的,放着清福不享”儿子不满地嘟囔着。

  G屁,这是享清福吗?这是绑架。老赵也不知儿子是安了奸细,还是长了千里眼,只要自己和某个老太太稍微近乎点,不出三天,他就会找借口回老家把自己搬到省城“享清福”,以隔断自己和老太太的联系。所以没等儿子说完,老赵就打断了他的话头:“放心,我回去保证一个人好好过日子,绝不会有啥非分之想。”

  这话仿佛一根针,一下子戳到儿子的痛处,他红着脸辩解:“我不是那意思。”

  小惠见气氛有些紧张,怕爷俩下不来台,赶紧打圆场:“爸,你一个人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小军拉扯大不容易,现在他成家立业了,你找老伴儿理所应当。可这事也不能着急,要打听清楚,找个真心实意和你过日子的,不然很容易上当受骗。《今日说法》都演了,二婚的老太太为早日霸占房子,竟偷偷将老头药死了。”

  老赵却丝毫不领情,赌气说道:“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说的那么孬。”

  小惠被噎得哑口无言:“既然想走,吃了饭就让小军送你去车站。”

  坐在回家的`客车上,老赵顿觉心清气爽,想想马上见到那些老邻居、老街坊,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说不定还能再见到李老太,想到李老太,老赵的心禁不住一阵狂跳。

  可在李老太家门口蹲了半天,也没看到她的影子。悄悄一打听,才知道李老太已经跟着女儿去了外地。老赵的心顿时凉到了底。他正闷闷不乐地闲逛,突然看到了令他瞠目结舌的一幕——老王头竟然找了老伴儿。

  老王头和老赵住一个小区,一年前,他非要和一个老太太结婚,女儿死活不答应。老王头干脆先斩后奏,偷偷和老太太领了结婚证。谁知在一起不到三天娘俩就大打出手,女儿喝了农药,要不抢救及时,连命都没了。吓得老王头赶紧和老太太离了婚——老太太可以再找,女儿却只有一个啊。

  就是那个差点惹得女儿送命的老王头,傍晚时候竟领着一位长得颇顺眼的老太太散步,俩人手拉着手。周围的人羡慕地只咂舌。老赵问街坊,老王头啥时找的老伴儿,他女儿咋答应了?大伙都摇头,说不知道,不过俩人如此亲密地逛街已经好多天。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老王头用什么锦囊妙计说服女儿回心转意的呢?老赵决定找老王头取取经。

  知道老王头好喝两盅,老赵狠狠心买了两瓶好酒,提溜着去了。大家都住一个小区,以前彼此也熟悉,客套几句便推杯换盏地喝开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老赵把自己的疑问提了出来:“当初孩子闹得那么凶,你用啥高招劝降的她?”

  老王头晕乎乎地摇摇头:“我啥也没做,是她主动给我送来的这个老伴儿。”

  老赵当然不信:“别骗人了,会有这样的好事?”

  “骗你是这个。”老王头比划着王八的样子。

  见老王头不像说谎,老赵很真诚地说:“你有福啊,孩子想开了。”

  “有个屁福,你没看见么,这老太太不吃东西。”

  对啊,老赵发觉老太太光忙活,没吃一口东西:“莫不是她有啥毛病?”

  “啥毛病啊,实话告诉你,她本就是个只能陪我说话、遛弯,却不能暖脚的智能机器人。”说到这里,老王头眼里突然有泪花闪动,“这样也好,起码将来不会争财产!”

随笔作文 篇5

  时光就像流水一样,匆匆而过,转眼间,我已经上六年级了,成为一名毕业班的学生了。初上六年级,每天的日子都过得忙碌而充实,我的心情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涌上心头。

  先来说说开心的事吧!上了六年级,我分到了一个新的班级,遇到了三位尽职的.好老师。课堂上,她们倾囊相授,教会我们许多知识;课后,她们还挤出时间为我们补课,讲解难题。我还结识了几位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学习上,我们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课余,我们一起谈天说地,快乐玩耍。我真幸运遇到了这些良师益友,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初上六年级,除了欢乐,也伴随着许多忧愁。爸爸妈妈老师们都对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亲戚朋友一见到我就说:“小涵,你成绩这么棒,考上重点中学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呀!”听了这些话,我真是压力山大啊!因为,上了六年级,我的数学和英语成绩还不错,可是语文成绩就像滑滑梯似的——一落千丈,几次考试都是七八十分,而在五年级,我的语文成绩可都是九十分以上的啊。看着试卷上刺眼的红叉叉,我心如刀割,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原来,我的课外知识真是太薄弱了,试卷上那些五花八门的课外知识我都一窍不通。其次,我的作文能力也有待提高。接下来的日子我一定要对症下药,多阅读、多练笔、提高写作能力,积累课外知识,希望我的语文成绩能够更上一层楼。

  六年级是小学生活中关键的一年,也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我一定要刻苦学习,坚持不懈!相信成功一定会在前面向我招手的!

随笔作文 篇6

  原本一个同学约了我下午下课后吃饭,因为中午没有吃成。但是下午下课后,我收拾好书包,看着她没有铺垫直接说了句:“我想先去上个厕所,喝了一瓶水。”她有点笑意却不是善意且带着不解对我说:“你去厕所干嘛跟我说。”我欲言又止,但心里说了声:“好吧,算了。”也就径直离开了教室。

  待我出来的时候,远远看到她拿着手机貌似在电话找人,由于上一刻的尴尬还存在着,我就朝了另一个方向走去。我边走边想,但是又想不出什么来,反手在书包拿出了手机,我的通话记录并没有未接电话,还好我没有自作多情地走上去打招呼,不然又要尴尬一次了。虽然我平日隐藏了自己的情愫,不表现出来我在乎谁,我把谁当做很好的`朋友,我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喜好心理。其实,我这些都是在自我保护啊,让旁人觉得我不会受到伤害,不会被任何人的言语所伤,不会被他人影响心情。

  我就是这样子,在舍友说:“关你什么事。”然后可以淡淡地回一句:“额,也是,你的事情永恒与我无关。”待她们这么对我说第一次,便不会再有第二次。但是,虽然我可能不会刀剑相向,也不会再温柔相对吧。毕竟,刺猬长着一身的刺,很多时候只是自卫罢了。

随笔作文 篇7

  突然发现,一切都是谎言,一切都变的那么虚无缥缈,什么誓言?在这一刻都变的好可悲……

  想知道一些真实的.东西,但又不敢去知道,害怕知道后的场景,害怕自己想的那些都是事实,害怕失去,害怕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努力和付出都将成为泡影。想离开这个喧嚣的地方,想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想去找一个完全相信自己的知己,向她诉说一切。

  我发现自己成长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经历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也懂了很多,其实,有些事不必去强求,不必太用心,因为你若是太过用心,可能最后受伤的就是你,所以,凡事都要“平常心”。想哭,就找个没人地方哭个痛快,想笑,就大声的笑,不要活得太累。

  从今天起,我会努力做到,我要披上刺猬的外装,不让别人伤害我,因为我,你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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