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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1-18 12:59:01 随笔 我要投稿

(热)实用的随笔作文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随笔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实用的随笔作文6篇

随笔作文 篇1

  随笔作文450字

  中考的阴影早已笼罩,再收拢。其实不大愿意去相信,是我最深爱的文字,最独特的文笔害了一场完美的考试,让初中生涯就这样划下了一道深刻的败笔,尽管很简单,却也很残忍。 紧接着的红十字夏令营短短5天也就结束了,原来此刻才发现,自己是一个那么矛盾的人,可以矛盾到怀旧地落泪,却也可以空洞到不知所措,那些对朋友们情谊的滋长,不知不觉地蔓延。 放弃了一年的舞蹈,转眼又出现在眼前,我终究还是离不开舞蹈这个完美的家,那一群姐妹,还有老张,想想那些苦难的日子,那些欢声笑语,仰头不必大笑,更不必让泪水倒流,8月的北京大赛,我看到了一股无形的力量。为我们暗暗地加油吧,舞天使…… 初中生涯,有那么多因矛盾而从此彼此间开始沉默的朋友,有那么多因心灵的交流而成为知己的学子,有那么多破碎的梦,却又有那么多零碎的舞步,不完整,却很美,很美 现在回首,才知,一切都是美丽的,没有什么是解不开的.,也没有什么是值得一辈子惦记的,留下的留下了,留不下的,路还是自己的,谁又能替自己走?

随笔作文 篇2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即是15年。

  现在才发现,时间走的那么快。一闪而过,来不及看清它的面容,等醒悟过来想去追赶时,它已经不见了。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呐?”以前,总是这样抱怨。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呀?”现在,总是这样抱怨。

  “时间多着呢!玩够了再说!”年少的我,总认为有花不完的时间,所以曾无度挥霍着青春。直到有一天,看到黑板一角写着“距中考还有X天”的字样,才恍然醒悟,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于是奋起直追。每天都乞求时间走得慢一点,慢一点,再慢一点……距中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也感觉世界末日正一步步朝自己逼近。看着操场上那群欢笑的孩子,心里有说不出的羡慕。

  真想做一只小鸟,可以在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真想做一只猫,可以躺在屋顶上晒一天的太阳而不被打扰;真想做一条鱼,可以在海里无拘无束地畅游!真想……

  “你想有什么用?”正沉迷于自己的幻想中时,一个声音猛然响起。

  对呀!想又有什么用?在那一会儿,时间又走了好一段路,匆忙追赶间,又丢了些什么?

  时间在永不停歇地奔跑,我们,只有跟紧时间的脚步,才可以抓住一切……

随笔作文 篇3

  最近广电总局决定封杀一批“网络红人”,其目的是为了矫正网络上一些影响中国审美观的“自信英雄”。所谓网络红人,也就是其外貌行为超越正常人的思维观而已,我很赞成去封杀一批给网络造成不良风气的网络红人。

  比如某形态不雅却要在媒体及杂志上大摆妩媚造型,这其中少不了凤姐和芙蓉姐姐,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丑女大翻身。现在的网民不介意丑,但是丑要有度,如果说你把丑当作宣传自我挣钞票的工具,那么我想封杀对你来说也许就是拯救。如果你的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或者说是一种厌恶的心态,那么我想你的妩媚就如同东施东施效颦一样传为今古的笑谈了。

  再说一说现在的各电视台选秀及相亲栏目,每个人都有成星的梦想,可是成星的过程之中就要付出艺术代价,所谓的选秀考核的不是表演者的内在艺术,只需要唱歌跳舞,再弄点支持率就可以一夜成名了。想想看那些个一夜成名的男女秀星们现在生活怎么样了,有的'放弃了学业投奔了艺术之路,混来混去却连个二流歌星都赶不上,一年也出不了一张唱片,到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需要父母来支付,何苦?

  名人难做,做好名人更难做,既然做个名人这么难,咱们不如做个普通的平凡人。做平凡人不用为桃色新闻埋单,也不用担心生个小宝宝要东躲西藏被狗仔队追。平凡人挣的工资都是双手劳动所得这钱花着塌实,平凡人也不用走在大街上被粉丝肆无忌惮的追逐着。名再大,钱挣再多,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健康快乐的过日子吗,平凡人已经做到了,所以奉劝那些渴望成名却不具备成名条件的人还是平凡的活着吧。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理说得一点也不假,做个快活的凡人就没有这成名的烦恼,到时候和家人开开心心的过日子,这样的小老百姓生活岂不快哉?某一天你回味人生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名利与平凡生活中,健康是最重要的,当你被所谓的名誉包围着的时候,你失去的将会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幸福生活。

随笔作文 篇4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5

  传说中的混沌,用自己的死亡,开启人类勇敢的生存。

  科学中的混沌,用自己的复杂,召唤事物深奥的简单。

  诗歌中的混沌,对我来说,“用形和势/我造出了它”。

  这“形和势”,离不开形象组合---我的河马我的飞鸟。

  河马,是我创办《啤酒花》诗报时取的笔名,也出于对荷马的敬意。

  飞鸟,是我阅读泰戈尔散文诗《飞鸟集》时,所留下的一点念想吧。

  我的河马,它的丑陋,与雨果笔下巴黎的敲钟人一样,只属于表面。

  而它的善良,都源于天性中爱与朴素的力量。“因为丑陋/正如善良”。

  我的飞鸟,它的`替身,该不是活生生的歌谣。而它的跳跃,源于轻捷。

  是的,“无论接受或者反对/飞鸟似的歌谣/仍在水中发出轻捷的鸣叫”。

  在我的想象中,“河马的清啸”,与“飞鸟似的歌谣”,都是说唱的形式。

  处在另外的情况,我想让飞鸟栖息在河马的头顶,从而完成合体仪式。

  此情此境,河马“想飞的感觉”,无疑构成混沌存在的方式。

  于是我的河马,“下水就任水包围/虽然水草肥美/简单就不想太累”。

  于是我的飞鸟,“吸收你(存在)的花园/不带走一片忏悔的花瓣”。

  从语义学上看,我的混沌,不仅仅是一种形象组合,更是一种美学尺度。

  混沌图腾,至此是否成为可能?我不知道,唯有问候:“混沌,你好。”

随笔作文 篇6

  批改作文随笔第二次月考结束了,我坐下来静静地批改试卷。

  “先看看学生的作文写得怎么样?”我心里想。我开始一篇篇的批改了。先看的是成绩差的学生的作文,怎么说呢?算是比以前进步了吧。学生都写了作文,有的还很有趣。我心里暗笑,这些孩子的回忆还真是美好啊!就这样我继续认真的批改着。

  一篇作文批完了,我给了他15分,不错的分数了。接着又一篇作文开始了,字写得很好看,整整齐齐的,题目也是《愉快的回忆》。看看内容,开篇就是“一天......”.我有点失望了,作文的开头怎么也没有说什么愉快的事情直接开头了呢?我很不耐烦的读下去:

  一天,我在邯郸住着,我没有一个朋友.因为我刚到邯郸,除了爸爸、妈妈和妹妹,我谁也不认识了。天天在家呆着,妈妈也不让出门。怕我走丢了,加上马路上车太多。可我还是想出去玩,有很多次我想对妈妈说我想回老家了,可是每次话到嘴边就咽下了。妈妈脾气不好,会骂我的,我还会惹妈妈生气的。

  读到这里,我改变了对这篇文章的看法。文章写的不错,后面会发生什么愉快的事情呢?

  她这样写到:这一天,趁着妈妈去上班了,我偷偷地跑了出去。因为跑得太快了,被一块儿大木头绊倒了。“摔死我了”我小声嘀咕着。这时,传来一个声音:“没摔着吧。”听到这亲切的声音,顿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说:“没事。”她就邀请我去她家里玩儿。我们就高兴的离开了。

  到了她家,谁知道就那么巧。我妈妈也在她家,正给她奶奶输液呢。当时,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下我可完了,回家后就等着挨骂吧。妈妈告诉我说:“记得早点回家,别只顾着玩了啊。”我说:“行。”我就和她到外面玩了。

  她叫娇娇,谈话间,我注视着她:大大的眼睛,洁白的小脸蛋,高高的鼻梁,一副特别可爱的样子。她把我带到院子里,让我看她的小白兔,还有小鸡。还说等我回家的时候送我一只小鸡呢!我们一起给小动物们做汤,一起喂小动物们。玩了好长时间,我抱着小鸡就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妈妈的话:“早点回家。”可现在已经不早了,妈妈肯定会骂我的。到家了,妈妈不但没有骂我,还给我买了许多好吃的,我愣住了。妈妈说:“高兴吧,终于交了好朋友了。”我高兴地回答:“嗯,妈妈,娇娇很善良的。”

  这就是我愉快的回忆。

  作文读完了,我的心情也平静了下来。一直担心她会被妈妈骂的。我也从她的回忆中出来了:多美的回忆的啊!

  这次作文满分是20分,我破例给了她18分的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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