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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2-08 13:01:11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

  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当一个人拥有自己珍惜的感情,并可以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可以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随笔作文 篇3

  年少时,每颗心都是如冬日里的初雪般洁白无瑕的吧,年华飞逝,又是谁为这一片片洁白的净土或抹上斑斓色彩,或平添几分阴暗。亦是少年心,为何有这些万千筑就?

  影片中的四个少年,莫不和我们一样有着一颗纯洁而又美好的心?然而,周遭不同环境的给予却让他们灿烂的心蒙上了不同的阴影。

  优秀的他,一心只希望父母因他而骄傲,然而伟岸的父亲对于家庭的背叛,原本是最后栖身之地的家变无端生出的争吵,让他无法获得片刻安宁;不懂事的他,又何尝不希望得到和平的交流,而父亲不分青红皂白的'打骂,让他失去了反驳的勇气,逐渐关闭了自己的心;贪玩的他在,在沉过游戏的无数个夜晚,如果有父母在身边的提醒,结果也会不一样吧。不同的经历,同样破碎的心,聚了,便是一起了。

  于是便有了叛逆,有了冷漠,有了孤独,但少有人知道,是内心深处那一道道被撕裂的伤口。

  孰能无过?更何况这些不懂事的孩子,可又有谁能理解他们内心的寂寞,也许只有昏天黑夜的游戏,享受虚拟世界中的强大才能让他们暂时忘记伤痛吧;也许,只有体会过伤害别人而获得的罪恶,懂得如今值得珍惜的生活,才能让他们醒悟吧;也许,只有当层层过雾拔开,当有人为他们抚平了伤痛,当生活真实的面对他们,当家里充斥着的不再是争吵与冷漠,当他们感受到温暖,才能让他们回头吧。

  曾几何时,他们的梦里,那颗希望之树盛开的花儿正渐渐凋零,花飞间的淡香也是夹裹着寂寞与忧伤吧。

  白纸一般的少年心,只有给予温暖明亮的色彩才可获得曙光的照耀,自身应如此,而环境给予的更为重要,就如一面明镜,只有微笑相对,才能从中获得同样温暖的回报,只有社会,家庭温暖了,孩子的心,才会是暧的。

随笔作文 篇4

  我们正在慢慢成长中,我们一点点地,越长越大,懂得道理也越来越多,敢做的事范围越来越广,我们站的越来越高,飞得越来越远。但愿,待你回首往事时,依然能抓住你初心的影子,看清你的内心。

  我在空间里发表说说,尘埃落定,波澜不惊。以后的路如何,自己慢慢走。

  我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可是我愿意去尝试,无论心酸还是甜美,无论怎样,都不后悔。

  我也在想,我们曾经那样雄心壮志地要走出去,为什么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还是这个地步。虽然比一般人不努力的.好很多,可是似乎依然没有达到自己的目标和要求。

  甚至有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做梦一般的,迷迷糊糊,昏昏沉沉。

  我知道我期待的远方已经近在咫尺,我们曾经那么痛苦的光阴悄然离去,无论怀不怀念,都再也不复返了。或许,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日子,却再也不会有此刻的心情了。

随笔作文 篇5

  一匹马如果没有一匹马紧紧追赶着它,就永远不会疾驰飞奔。

  五月,农民最忙碌的季节,整天都要在农田里奔波。就在今天,上完课刚刚到家的我,正准备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就听到了父母的声音:“儿子,下午我们去田里,你也和我们去吧,体验当农民的感觉。”哎,说是体验农民的感觉,其实就是怕我在家一直玩,可向来听话的我怎么敢反对,只能无奈的同意了。

  快到田地了,望着那麦田,仿佛和我在网络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网上的都是金黄的,太阳直射的时候就仿佛金丝一般,非常美,而这里的却是普通的绿色,显得极其单调。

  到了的'时候,父母忙着浇田而我没有什么事干就只能在附近散起了步。毕竟这是田地里,旁边除了农田就是一些散散落落的电表房,无奈之下我只得观察起小麦。这些小麦的顶端都有一些毛整体呈长圆形,大多数的小麦上都是颗粒饱满,而有的却只有几粒稀稀落落的附着在上,仿佛一碰就要掉。

  在观察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种很小小麦,但比小麦要矮,头部短小,果实也很少,由于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我就拔了附近的一株不显眼的,拿到了父母眼前,听他们说这也是一种麦子,但收成很小,有些农民发现如果太多就会拔掉它们以防麦子长不好,一般不太多的时候不会拔,因为这种麦子会和主麦抢水。而主麦要想存活就要与它竞争,只要主麦如果成功把他抵押下去,主麦的品质也会上升一大截。

  之前我一直认为人生在世不如一根草活的痛快,既不用学习还不用担心其他,可是今天我发现,无论是什么,只要活着都要竞争。

随笔作文 篇6

  快到黄昏,呵呵,又是一天中最美的景。

  ——题记

  走出校门,才发现自己已不是这个学校里的人了。呵呵、六年就这样匆匆流过,怎么说,已是不舍得,但又不知对同学说过了上千上万遍,感觉很烦,可最终还是必须说,我舍不得。

  看看吧,我们在长大,而老师在变老,不知何年何月我们能再次相见,可能我们看到的你已是白发昏头,而你眼中的我们正是青春花季,呵呵,我想怨这世间的一切不公平,可你又有什么办法呢?坐以待毙,守株待兔,一定要把初中高中学好。那时的同学聚会,我们要给老师一个惊喜。

  想吧,想在小学老师上的每一节课。在现在看来当时不发言可真是后悔。老师会用很多不同的方法来上课,有时会把我们当成一台小电脑,有时会把我们当成小医生,现在一想起来,还真是有趣,虽然仿佛感觉才刚刚过去。不过一切都成为幻影,就像泡泡一样飞向天空,最后还是破了。

  听吧,再听一次六.三班的诵读,再听一次歌唱,再听一次温暖人心的话语……这个有可能,因为也许多少年后,我们会看到新一批的六三班在教室里读书,在歌唱,再说话。不过,我们这一届是听不到了,永远都听不到了。

  说吧,尽情的说吧,把要说的都给说完,把秘密都说出来,这时候还保留什么?嗯、是啊。以后我们是各走各的路,分道扬镳,怎能还再见面,可能机会会很少很少,说的话也不过一两句。

  写吧,再写一次。很早很早,就有人把自己的同学录拿出来了,每个人都要分一份,不管是关系好的还是不好的,不管是学习好的还是不好的`,怎么说我们都是同学一场。当大堆大堆的同学录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真正的知道真的要分开了,是真的,平常说的“分开”已成现实。哎,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说得真到点子上啊!

  在我走出校门的那一刹那,我有意识的回头望了一眼我的母校,那是珍贵的一眼,没有人能够知道我心里的痛。就是撕心裂骨的痛,我早已把学校当成了我的第二个家,没有人能代替它在我心中的位置。

  我的心里在默念,我真的要走了,我要离开你了。希望你能够记住我——韩轶。我给它了一个最后的“微笑”。我不想让不好的永远遗憾的留在那里。我哭了,泪在眼眶里打转…… 毕业了,要走了。

随笔作文 篇7

  今天是清明的前一天按习俗,今天我和大人去祭祖。

  听爷爷说:“我们北方的春天虽然很冷,但却处处洋溢着一种生长的热情;北方的春天虽然时常刮风,但依旧能看见随风飘荡的绿柳。

  早上我坐在车里,探出头只见娉婷的柳条率先舞摆着婀娜的身姿,含烟吐翠,拂地摇风,宛若一展歌喉的飘飘仙子,衣袂临风,长袖飘举,将一揽春意和着曼妙的乐曲,学舞枝翻,呈妆叶展。娇烂灿漫的桃花美丽的灼热。杏树上得花每朵不一,有得多,有的少,有的展丽迎春,有的欲开欲合,有的更是才打苞u朵儿。摘下一朵细细观察,竟然十分的'娇嫩,像刚出生的婴儿的手,触感非常好……它与美丽的蝴蝶争艳赛春,微红点点,万枝丹彩,灼热了融融春意,似一脸娇羞,又似柔情万种。

  到了目的地,。我一头扎入大自然的怀抱,贪婪地享受着春的味道。全身轻松了许多,心情出奇般的愉悦。美丽的花,飞舞的蝴蝶,青青的小草,绿绿的树。无疑让我陶醉我爱春天那种荡漾在春风中的温馨;我爱春天里滨纷色彩冲击视野的感觉。

  今天我真是没有白来,春天真是太好了。

随笔作文 篇8

  几片飘零的枫叶,带着对枝头的深深眷恋,对秋天最后张望了一眼,归入尘土,陷入冬眠。落叶仿佛才只是打了一个浅浅的瞌睡,毛茸茸的霜花就潜入了冬夜。草垛下,瓦顶上,原野里,都像敷上了一层白霜,恰似爱美的妇人,在脸上搽了一层薄薄的脂粉。枯草霜花白,霜花把卷心菜的叶子都镶上了一圈蕾丝花边,穿着蕾丝花边裙的卷心菜,自顾自地孕育着冬的心事,向着自己的内心生长,开出一朵一朵硕大的霜花。

  冬天被冻哭了,眼泪化着漫天飞舞的大雪,雪花呓语,化解着冬天的孤独与严寒。厚厚的雪,是冬天的棉被,覆盖了金秋所有斑斓的画面,覆盖了红尘所有记忆的悲喜。经了霜雪,方能掘出生命的醴泉。青松傲立腰身,腊梅展开笑颜。踏雪寻梅,红的、白的、黄的梅花,一树又一树,上承天露,下接地气,吞吐着自己的美丽,雪画梅枝,清幽幽地打开缱倦缠绵的心事,灵秀飘逸的暗香沁人肺腑,让人醉在了这花香里。

  能比腊梅更香的,那就是火烤兔肉了。老农们步履稳健的走入大雪掩埋的山坡、麦田和菜地里,昏花的老眼,远远的就能瞅见雪地上野兔的脚印,巧妙地在树脚下,坟窝边,麦地里下套。第二天一早,老农们沿着昨天下套的路线,胸有成竹地一路寻去,总会满载而归。往年大雪天里捕获的野兔,都会送到山外的`集子上贱卖,换些零钞以补贴家用。如今这宝贝野兔啊,多少钱都不卖,腌好,晒干,一串一串晾挂在屋檐下,映在了游子思乡的梦中。

  雪花是冬天发出的请柬,牵引着游子归家的脚步,催得那些散落在五湖四海的游子们,归心似箭,回家过年。外出打工的孩子,穿越千山万水,不畏千辛万苦,候鸟般地飞回来。山村的冬夜,静如梦幻,老农在堂屋里燃一堆松树兜,一家人围在火堆边,闲话,喝酒,烤兔。那个香,那个乐,那个醉啊……呛出了远归游子幸福的眼泪,流落异乡的千种辛酸,万般艰险,都化云烟。团聚的欢笑,如春雷,在熊熊的火苗间,在浓浓的肉香里,噼噼啪啪地炸响,响彻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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